<<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四川大地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早前被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監3年、緩刑5年,是首宗川震家長被判監案件。法院認定他帶領200多人到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其辯護律師李方平認為判決是「殺雞儆猴」的作用,給其他要求賠償的家長帶來極大壓力。. O$ w7 r2 h1 |6 F
47歲的何洪春原居於北川縣曲山鎮,其年僅4歲的侄孫女張羿洋就讀於曲山鎮幼稚園,在地震遇難。之後,何洪春等8人被800名曲山鎮小學及幼稚園學生家長選為代表,與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商討索賠事宜,家長並認為中人壽原訂的賠款4000元人民幣太低,不能接受。
5 Q  l5 C& _* I+ s( J「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囚3年% h* t/ a& e# F, R1 X  ~
檢察官控詞稱,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n3 O8 n5 K. ]' l; E& }( n4 b4 X
北川法院於本月9日開審此案,認為他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判監3年、緩刑5年。; `1 |, g& R* U/ W
何洪春現時已回到家中,為他辯護的高博隆華事務所律師江天勇說,何洪春現時身心俱疲,需要休整數日後再商討上訴事宜。
. Q+ N5 a. w6 K0 f( D他並認為,檢察院的指控不成立,「何洪春是想通過協商的方法把家長的訴求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來」,自身並無擾亂社會秩序,也不存在策劃、指揮、煽動其他人有擾亂的行為,且去年9月10日有家長採取「過激行動」時,他並不在場。
7 i- e  t, s& W" |0 K* u5 @+ D/ d% S& M. p9 H7 p+ N
8 N6 a9 l' {% f5 i
只有講句...中國無希望架啦...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2 u9 F8 L, e" T2 r2 x% |- M7 O3 T5 l2 s" T
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 ~( U: m8 |/ K0 r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f' ^; z$ o: H" \7 e

4 i, f% V0 S8 A# _6 I+ S2 `* p/ C
* i! B' ?$ @& \2 O8 x% c$ w+ L) Q1 P! {6 q: k9 p
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L- r& M2 a. e4 X2 I" F
<----但如果真的是這樣
& g( k6 n- [$ g我覺得被告是正常的= =
原帖由 pkbrian 於 2009-7-14 07:57 AM 發表 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3 L- u  U6 i% X1 @; l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z: P, W3 ~, m

) N+ S! R  W# S5 `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w& s3 a6 \2 e/ k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 r$ B  h: v/ B$ i, L+ F# T
3 C. c+ u% E+ d" K( v( ]2 ~' m  l2 a4 J8 M' H

) [- M, W, j0 t3 `  M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 ...
" J$ n4 T8 @7 j) ]但如果個日他並不在場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