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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

但今次X高官被勒索案,被告許榮早於去年六月中被帶上法庭提訊時,控方已主動在控罪書上刪除受害人姓名,改為以英文字母「X」代替,將受害人身分保密。其後許榮獲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相助,成功獲法庭裁定: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但警告傳媒,若把高官夫婦等人身分披露後,而影響審訊,將冒可能干擾法庭審訊的風險" V/ O1 u) g# {9 m$ O/ U
http://hk.news.yahoo.com/080102/60/2ma1x.html$ N: f" X4 @. c% p  d3 x" V" z& p$ Q

) i: n9 X2 @! v4 j而家審完,即係公開得啦
有傳係淫龍.......
法律我就唔識!; f$ n, c: [- O( J! n
但係我都好想知道邊個高官,
) W& W( ?8 m% X' ?% w0 X咁誇張係 office 到打真軍!
Lam Shui Lun
注意: 上文不一定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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