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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0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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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主管騙兩女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130&sec_id=4104&subsec_id=12740&art_id=136794939 Q+ c; i; F& b' f
【本報訊】年輕私人泳池主管藉拍照為名,誘騙 14歲女網友拍下做愛實錄。他被捕獲准保釋,又以同樣手法騙另一名 14歲女童性交。區域法院法官鮑理賢昨斥責被告在保釋期間再犯案,性交時沒有使用安全套,兩名女童受事件影響需要心理輔導,須判被告阻嚇刑罰,入獄三年四個月。
5 p* T5 }, }* |$ @' A官斥行為卑劣$ U5 w, z1 H& l% Q* T/ z0 ]) \
現年 26歲的被告關浩暉,曾留學新西蘭,回港任私人泳池主管,案發後已被解僱。他早前承認非法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三項罪。
, T j2 [2 |; A, _, b兩名 14歲事主的評估報告指,首名事主於案發時是初次性交,對日後人際關係有影響;另一事主則不斷怪責自己,感到羞恥。兩人均要接受心理輔導。2 b3 [) J$ F5 w* J0 C# N& r
法官指,從被告所拍影片,首名事主顯得不願性交,而被告熟練地拍攝,又要事主放聲呻吟,以滿足自己,行為卑劣。
6 o7 l4 c2 }. S, k/ m6 w* o/ d, T1 q案情指,被告於去年 4月透過 MSN結識 14歲女童 X,多次邀她到其牛頭角寓所拍照。至 6月 8日,被告再邀她拍照,其間撫摸她,並脫光其衣服性交,過程被攝製成錄像。 X擔心懷孕,向社工求助揭發案件。被告被捕,隨後獲准保釋。
4 `' R* y7 R/ @至 9月中,他於 MSN結識 14歲女童 Y,數日後請 Y到寓所參觀寵物。被告一進家門便把 Y推倒床上,脫光衣服接吻,性交 50分鐘,在她口中射精,又用手機拍 Y裸照。 Y向男友投訴並報警。+ |8 b# E) t4 i5 }! l
這種人渣多的是!政府是否應該制定更重的刑罰,以起更大阻嚇之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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