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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 0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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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選中我
經法團商議要在地下停車場放個廢物回收桶,但選擇擺放位置時難免有些顧慮。因一字樓民居的業主也許有意見,除了客廳會對住回收筒,居民放入金屬罐時少不免會發出噪音,盛過汽水的鋁罐或膠樽夏天難免會招惹蒼蠅……等等一連串問題。向住戶展開游說前,也得做點工夫準備個答案。尤其是當對方問及為甚麼不選別家單位,而偏偏選中我時,該怎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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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切出乎意料之外,對方聲稱絕對支持這個做法:「反正要放,為了支持屋苑環保,我沒太大意見。」事情出乎意料之外的順利,欣喜屋苑有個通情達理的業主。5 o, [. o8 X+ Z7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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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正面臨一個相類似的境況。大家都知道骨灰龕、精神復康中心、長者活動中心、垃圾焚化爐等都是必須的社區設施,甚至可以說是基本的生活及社區需要。但一提到這些設施該放到社區內的甚麼地方時,就有一百個不甘心不情願。要放最好就放到另一區,與我生活圈子是距離愈遠愈好。親善遠惡是人之常情,但當這些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設施時,表示與我無關拒絕接受,要推到別區就明顯欠缺理據,也未能顧及整體利益。+ B. h0 O& H" [6 g
9 N$ a# W; f0 T9 t: i去年九月社會上開始重提增設骨灰龕,就曾多次提出社區設施,十八區人人有責的呼籲。骨灰龕說到底離不開供求定律,堅持反對計畫,即使阻得了政府,但阻不了不法分子在鄰近違法興建骨灰龕,再以高價賣給市民。付了高價,但骨灰龕依然就在左近,看來還是支持增加供應,以市場力量把違法骨灰龕趕出去最為上算。 |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不如坐底飲杯茶食個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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