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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四川大地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早前被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監3年、緩刑5年,是首宗川震家長被判監案件。法院認定他帶領200多人到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其辯護律師李方平認為判決是「殺雞儆猴」的作用,給其他要求賠償的家長帶來極大壓力。6 l  k( x$ B1 c3 f; v3 z. C$ o& {
47歲的何洪春原居於北川縣曲山鎮,其年僅4歲的侄孫女張羿洋就讀於曲山鎮幼稚園,在地震遇難。之後,何洪春等8人被800名曲山鎮小學及幼稚園學生家長選為代表,與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商討索賠事宜,家長並認為中人壽原訂的賠款4000元人民幣太低,不能接受。
" a  K1 v* _* _# x「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囚3年
6 }* N! Z! `# o7 R" o$ j, S檢察官控詞稱,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m8 H7 J, k$ q, k! C
北川法院於本月9日開審此案,認為他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判監3年、緩刑5年。
% S  R; R8 v0 e$ @$ q8 N+ ~何洪春現時已回到家中,為他辯護的高博隆華事務所律師江天勇說,何洪春現時身心俱疲,需要休整數日後再商討上訴事宜。2 X0 U8 h1 ]) s' O
他並認為,檢察院的指控不成立,「何洪春是想通過協商的方法把家長的訴求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來」,自身並無擾亂社會秩序,也不存在策劃、指揮、煽動其他人有擾亂的行為,且去年9月10日有家長採取「過激行動」時,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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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u/ w& u/ w& n% j1 v只有講句...中國無希望架啦...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m2 L4 u' k" n! w% o
+ Y0 Q) d  o/ \5 U8 r5 N
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V( r4 F4 f% q: z1 d+ z  |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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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u$ b# C1 r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 T6 b4 J: {( V, ?<----但如果真的是這樣
( n4 Y  O6 @# j: e; e: q( P我覺得被告是正常的= =
原帖由 pkbrian 於 2009-7-14 07:57 AM 發表 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3 M" {' t: @  S! r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F* K& N: u- {4 I1 I! c

+ m# z( ^8 U( ?) o8 m# |; B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7 t. L4 Q+ ^7 h& E3 ^! K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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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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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個日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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