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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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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3 g5 b3 W' k; b" B; U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7 _% ]$ l- z$ d' g4 G( ^2 h# f0 c4 P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9 P7 |4 x! e0 q1 G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3 r) L( o J3 P" Z% h& Z
: i4 P' m3 u$ z. M& |
% w' ?: ]; W- I, Q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V5 n( Z& }- G, t8 m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1 D1 B0 ?. E$ q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D/ d5 u: L( F6 i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0 H+ u l; f6 [4 g0 V4 m+ D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y" @! a0 d. i w9 c3 s. r8 I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4 Y% \" Y( j" P/ l/ K: S) h( T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5 S6 c$ l6 B+ w. N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O8 V/ f. r, T$ K5 s. g" y: G! g詠 詩
! Q3 c/ K. l& ^2 M# {
" C: \' P" F# L1 s/ l0 a4 v; @1 L% o0 }, D) X" N) m
; j% X8 B' o. x
5 i% K/ A+ e m) [" @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l% c3 q! E0 {. @: h-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_; s8 d4 d3 N6 G0 S$ E/ [! C: W; ?* a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2 e9 {' v6 w& I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6 s# T1 h- r0 N! o5 o- ?; z所 內 。
; B1 d) |: t9 [; k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1 s2 r: P) `, ]9 u% q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e3 k2 J! u$ F% V# X. n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d Y2 N' j+ k" v7 c2 k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1 b9 j8 d, C&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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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1 ~- a7 ^3 C/ p- u, ^* r
( V3 F9 d# ^7 d1 n, a- X( Z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 Q0 q5 h0 q- n% E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n! Q3 l' p# n6 d: F8 E' ] V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U+ Y' R4 l0 W
日 再 提 訊 。2 m$ s! O3 f) x" K8 a6 j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B2 e4 g6 {0 k2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8 j; X7 `# I% t2 j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C4 y+ u# g; s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q! C# N) ]3 ~+ ?5 q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K" P" W' w+ D6 v i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 \+ B1 D. C0 D) r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N8 M6 z$ |" \2 A: I; ?- I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d K+ @: f* N; L( N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m' a' Y* j: n7 H, T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0 n; D% O3 q2 ~( h' S3 M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U, }! S+ o) a( }手 調 查 。2 _7 A) j7 v. E- l3 W9 x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F& G, @! L$ C, a; b; `, X/ f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i2 b! X4 f2 |# t' A" h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L/ d% G5 U4 H7 i9 D! L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 C1 h. B7 s, G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 }' U6 v. u/ ^% q& C. _4 \*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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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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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 K4 ?% a0 P( J/ n9 o! i4 @5 f% Y7 H% i% B3 j! i: m/ @
- U; G; C8 b" I8 g9 Z. C, f!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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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6 S* W( M: `' m7 o# G, ^* t8 a0 K. I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7 w6 y9 C5 `3 [, l+ g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5 A# w7 t2 z0 S% L: u8 Q" e" k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n6 [( T4 z0 m: r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b9 N- U6 `+ C% I: }9 K2 o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 n2 F( D! L1 T% b" H8 y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c8 n; I# ~) b/ T+ t+ I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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