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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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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T. @/ ^% {+ d$ f# I% W# K+ w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E6 V3 d* X9 Z5 J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6 `1 h5 [$ Y0 u" }% C9 p( i$ u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9 n+ q# _/ r$ ^( g7 W% s1 b" M+ ?
& m, F b8 Y" s* }$ }# d2 r: s) T0 r8 P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Z( |) e+ ? |* Y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m: }, S- g* C! u6 r* r# u8 c% Y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I: }3 w- B8 i _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5 P. P1 s$ u* t; `3 K- V- v2 Y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z h0 J @% M7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K1 }8 c3 X. h0 s3 G+ S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 X3 A% w& N( }$ m" Q$ P; C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7 ~: S/ M. C* A( T: B- Z詠 詩9 m0 G2 C! Z8 j7 b9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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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5 K, ]' K# w- Z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a6 y0 x: P* S' D1 \% A! ~* f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0 e0 E4 h: w, m$ g. N9 ^& h( r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6 ?- q& _$ l: z1 h& E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9 L2 a4 u# |' E所 內 。& v6 Z+ R* O5 z1 t* S" D/ E! b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u- `- r% C b3 c, A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3 x4 q* F3 j' w x) ~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F. s1 Y6 V, [9 S& U+ n: M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9 s3 u/ J2 X+ g+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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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S" Q0 }/ K9 }' E" k6 O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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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 {- J8 ^4 }6 ^$ f- I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n% Q5 |4 \! F! z8 z; G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0 v# o8 j# D8 X( x; K日 再 提 訊 。
: m' |8 L/ e8 o( i( s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O0 `% f; e' w; f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5 i' S; i# g. |7 F0 V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1 ?" Q/ z. \2 M8 e0 D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S2 x* F4 | E( v7 F. y3 M& N) Q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N# l: M, s% |, G2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6 I3 L3 `* j( N" H3 x0 q4 w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g# ]3 o0 ^) I6 t7 q) i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4 I/ b) ^* R d- |, f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8 o# q9 D; k8 l' X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8 F( F* L; }/ W1 E( w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4 x! {1 \6 m2 E: D! |, K- U手 調 查 。
, A' K8 |" \( ?7 T6 N! w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3 n" ]' s5 P3 U6 J( }4 c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H/ Y+ @( A$ L5 U' G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7 [3 _. a, d% L" @# C Z" x5 Z9 l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3 ^$ a, x3 V) T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T8 ]( y/ A* h% i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O6 D D3 l( f2 Q ^, M
: m' X9 Q4 M% W7 w( ?3 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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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9 c. B+ K7 V
- I- J& P4 k- j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3 u& k9 f- o' j! R6 d3 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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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 b; W; L! t' Y8 |& G# m% |$ X) o# h4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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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4 `9 @3 ~9 N6 y$ T: i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e2 p8 T3 S* \6 H1 \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O. \8 T8 o" a+ c4 D: k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p6 j- r4 k1 V: Y& [1 e+ L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K6 _$ D5 y4 [& R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3 C9 l3 c3 {7 |; o. [5 @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E- l' I: m( \4 I( b1 _" T# w4 N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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