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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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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c9 ~" V. b& G" h; C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i- [) m* U. h& H a. F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W5 h% Y6 M: A# a3 k8 S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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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 Z+ T( q2 e3 x* t1 |+ u" z4 v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m$ [. ?6 W1 x Z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8 T# C( M( L& w! c* y" V6 g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S8 [- ?2 R. k: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e2 V2 U- i8 E" | W7 o2 Y4 I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u$ u1 R0 O9 o0 m) z- t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6 n5 s+ o! Y {1 c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5 g6 b2 r Z! }5 I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X; B$ L9 `5 W3 d( @" a* m+ c4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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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h/ h2 g& C' o& V) I; a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8 ]9 g1 m* j+ K) A$ M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t7 z+ T4 D, h x t2 O' Q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u I& y+ y7 q; F6 A1 }3 r5 R.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p; q1 W: d2 N3 j, L
所 內 。
7 {7 R5 M9 `6 W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j, T- N% N' ~0 L8 M+ J2 Q' z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n( q6 w B i) T* c4 ^- C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3 u. @) S7 S. k; |7 m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 } x+ u! X5 b$ l5 T7 f$ ^8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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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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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7 X* z: L2 k, A% |) Y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P) Y1 Z" ~ \, h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2 A2 K$ G3 f ^4 S% v8 }& x日 再 提 訊 。
+ F, C% S/ ^# c9 z' p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K5 C5 {: ~2 \5 f0 H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8 c8 p* B2 K C) y! B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c* D+ t9 V9 z! d& F& V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0 U% r& n+ }9 F' u+ D8 y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3 y( S7 \' W9 @8 O* Y- F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b( |# g' K$ |5 X; K) s) U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u' |6 [: \& _( B0 u P! T8 ?+ l1 j& v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O6 A4 O( K2 l t1 y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6 Z8 O. Y6 U0 F9 W+ }+ X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_$ z& y, t- w1 z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_9 g) R! ~: o% {; K N# A手 調 查 。3 u4 ~* w8 s7 v1 K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9 `$ J1 f$ G, q5 i9 `8 D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t* L+ ]* R1 o# ]4 l3 A0 ?( E*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9 ]' O9 k! |: d" s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r9 C, C6 H$ T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e& x8 k, n; e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3 ^/ F. `3 O# b' O1 t'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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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5 {) A' e$ c8 A, q& M, R, T& b, D2 X
; y0 u# n7 ^- c* Z1 @& q)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2 Z/ }) h7 ?: L8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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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4 k) m' e4 a
2 Z! k! d9 m* S8 N
6 R5 ], U- v( e6 f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z4 {9 v0 a+ y7 R5 w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x6 Z5 R+ O! |7 y. m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6 [# C# D' f' U) U, g0 @( L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1 g8 L5 d9 `% E4 S/ L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j% U9 p h/ a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h* {1 w7 g2 e! t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9 |3 d4 B) _0 N. b9 W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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