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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

但今次X高官被勒索案,被告許榮早於去年六月中被帶上法庭提訊時,控方已主動在控罪書上刪除受害人姓名,改為以英文字母「X」代替,將受害人身分保密。其後許榮獲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相助,成功獲法庭裁定: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但警告傳媒,若把高官夫婦等人身分披露後,而影響審訊,將冒可能干擾法庭審訊的風險% r" N, h" T/ b8 H9 K
http://hk.news.yahoo.com/080102/60/2ma1x.html5 w% c7 t6 @; U3 x

) o% E% q  \0 B. c' k7 c而家審完,即係公開得啦
有傳係淫龍.......
法律我就唔識!3 S; W! x( X) U" }. l
但係我都好想知道邊個高官,
+ v& \; M* W8 K) k咁誇張係 office 到打真軍!
Lam Shui Lun
注意: 上文不一定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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