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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08-5-23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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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8-5-23 14:12:% b1 C4 ~) i5 C& ?4 e
! J8 J( W$ h/ {   
" _& [6 O1 _4 N- [6 F/ e6 C% x喺論壇, 口水就係力量, 鍵盤就係武器, 狗哥做到的只有------零, 就係令佢地變成 ------零. 6 g* f+ [% h5 g6 S* {% C! t9 ~7 x
請問癲王癲后誰界定? 以我的立場, 「牛華事件」的發起人只是一個追捧偶像失控者, 而且事件不涉及大是大非, 她所敘述的就是不滿「劉德華只捐10萬賑災」而已, 沒甚麼大不了;
8 |# g; q( m5 B) _1 E4 z% x反而一些人, 曾說過「64死難者是抵死」的言論, 請問與「冷血論四川災民」的港女有何分別? 為何發表這些言論的人不被ban? 就是因為64事件涉及政治原因, 所以就可以因政見不同而侮辱死難者, 請問天理何在? 儘管政見可以不同, 但死者已矣, 連中共也沒有說過他們是抵死, 他憑甚麼說他們是抵死? 為什麼EF的版主們會縱容這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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