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大喜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原帖由 BOYDWAN 於 2009-1-13 06:22 PM 發表



我一定會嘅.
多謝您, 呀嗲
我仲返緊工,6:30pm放食飯 See U 大皇 next times

係尼度賀埋自己啱啱成為銀牌會員先

点解我得969刀做到既



[ 本帖最後由 也媽嗲 於 2009-1-13 06:31 PM 編輯 ]
1

評分次數

  • BOYDWAN

原帖由 BOYDWAN 於 2009-1-13 06:22 PM 發表



我一定會嘅.
多謝您, 呀嗲
Take Care
原帖由 小小康 於 2009-1-13 19:47 發表


Take Care
sure, pal.
原帖由 BOYDWAN 於 2009-1-13 07:51 PM 發表
sure, pal.
雖然唔知咩事,見到係喜事,都要支持一下
1

評分次數

原帖由 BOYDWAN 於 2009-1-13 06:22 PM 發表



我一定會嘅.
多謝您, 呀嗲
boy佬
好衷心感謝, 大家一直對小弟嘅眷顧.
小弟只係一個離經叛道嘅凡人, 自問亦毫無個人魅力同能耐可言, 但一直以嚟可以得到一位又一位朋友嘅愛護同珍惜, 視為心交忠誠守護, 實在令小弟內心充滿溫暖同感激之情.
如果要戲稱小弟為皇, 咁小弟就只會回應世上無皇; 而我身邊嘅每位守護者, 係永遠無可能用任何物事或權能交換到嘅, 因為我地嘅契約係用心去訂立.
小弟只明白, 對愛惜自己同袒護自己嘅人, 應該用同等嘅關愛去和應; 咁先叫對得住自己.
每個人都可以追求同擁有佢想要嘅嘢, 只要有決心有能力就可以; 但小弟所擁有嘅, 並唔係只有決心同能力嘅人就可以追求同擁有.
原因無須多講, 一切都有目共睹, 內心亦深深感受到, 呢個答案已經係最好嘅解釋.
值唔值得並唔係由小弟去衡量, 係由痛愛小弟嘅人去以行動去表態.
家人嘅無限量愛惜, 情人嘅無窮包容同接受一切委屈, 朋友嘅無盡支持同保護, 都係小弟要愛惜生命嘅理由.
唔可以否認, 小弟的確係寵兒.

關愛小弟嘅人, 小弟永誌難忘.
全心全意嘅人, 小弟深深感動.
用心良苦嘅人, 小弟心底明白.
義無反顧嘅人, 小弟心領神會.
不辭勞役嘅人, 小弟衷心感激.
受盡委屈嘅人, 小弟銘記在心.
搬弄是非嘅人, 小弟了然於胸.
斷章取義嘅人, 小弟唔花唇舌.
挑撥離間嘅人, 小弟暗自冷笑.
滿肚墨圈嘅人, 小弟不屑一顧.
自以為是嘅人, 小弟只有慨歎.
痛恨小弟嘅人, 小弟不語承受.

每個人都有自己要行嘅路喺前面, 小弟亦一樣.
小弟要為身邊嘅人, 為佢地嘅幸福好好去打算, 因為小弟嘅幸福, 亦係佢地嘅幸福.
重有好多嘢要等小弟去做呢~ 小弟要回饋嘅, 太多喇.
於人生中, 呢個波折唔算小, 但陸續而來嘅波折會有幾大, 邊個會知道?
小弟明白, 自己嘅人生會受盡祝福同詛咒; 但小弟只會向祝福嘅人作出回應.
感謝各位對小弟嘅愛護同擁戴, 你地嘅祝福同愛已遠勝所有一切.
小弟離開嘅期間, 心裡面都會記住有一班良朋知己, 狗友豬朋等緊小弟嘅~
大家要保重呀~

[ 本帖最後由 BOYDWAN 於 2009-1-14 05:38 PM 編輯 ]
原帖由 BOYDWAN 於 2009-1-14 04:44 PM 發表
好衷心感謝, 大家一直對小弟嘅眷顧.
小弟只係一個離經叛道嘅凡人, 自問亦毫無個人魅力同能耐可言, 但一直以嚟可以得到一位又一位朋友嘅愛護同珍惜, 視為心交忠誠守護, 實在令小弟內心充滿溫暖同感激之情.
如果要戲稱 ...
原帖由 BOYDWAN 於 2009-1-14 04:44 PM 發表
好衷心感謝, 大家一直對小弟嘅眷顧.
小弟只係一個離經叛道嘅凡人, 自問亦毫無個人魅力同能耐可言, 但一直以嚟可以得到一位又一位朋友嘅愛護同珍惜, 視為心交忠誠守護, 實在令小弟內心充滿溫暖同感激之情.
如果要戲稱 ...
Dear Friend, 珍重, 後會有期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大喜慶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