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4 N# \8 n/ W5 M5 Y: d, Z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H4 i2 r: f. J6 u4 A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d4 w0 |$ v9 ]) _2 ~) H( h+ o) g

. G  V7 k* V& n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K" c6 i3 j# Q* s# b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U6 p/ U9 ^6 f8 R/ D*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n! Y) N( v; ?3 M% @7 X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5 x# c6 f8 Q& V: C& O) H' U4 D$ ^* A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S7 X4 Q: `" }% v2 r+ _. @, i0 S4 K. t! z2 |, Z% ~8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c' l8 W) V0 Y, H/ c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J& y" q7 D. u"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Q7 g* w1 T7 X: S  L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q+ q, @% M+ Y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N: s  ~& S: Z7 h" H3 v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F0 h  m8 a6 d2 h6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o, q% E3 \7 f5 r% `2 B係呀!!!
/ p( R* m0 n$ D, q多謝你記得在下!!!
: d  E4 m- w$ C* v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C2 a" W) U5 {3 M' e8 I
! `5 G9 O' B9 [' B  [$ R  Y3 L3 y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5 L+ t) s5 Z: P4 L( i2 ^# W

' F/ R- N4 {  b& Q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m. i8 E* E7 j; a. d( ?4 s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X& S, M6 g4 k% K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E' c, E6 N! e8 l& d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l( Z$ k7 t7 y! Z& T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k# h5 N2 u) y& R2 ?
* v) y0 S5 g$ l  D' ^9 I0 y: H4 u7 e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A, o/ S5 _* v- Q7 O& o4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l9 L0 `) F$ Z/ K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P9 R9 d% M, C, \! u) I" k# h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Y/ K. D3 I1 P/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3 a' |, q+ o  _) v6 K4 S% h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c8 k3 y5 _' C; N/ P# b: d, S& C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