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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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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5 Y% q1 S  P7 z; f4 J/ s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O; h  v  D, u( q- O: P6 X  G; t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O$ }4 u6 c  B/ N7 Z8 `
8 K0 u7 [/ D, C' E( i3 x+ ?( y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N. f6 r- C/ T+ ~! G& h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2 G) K$ ~& v9 n- k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5 [- ?9 j1 X6 V* F$ H( Q! _4 i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9 J% J- {) h  {' {% m7 v, C* Z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0 W1 m" O0 i' J1 l
' W3 Q1 ?+ W- ?. v  e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Y5 K# n" q4 g1 D9 U( v(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M, d5 J. J. ~; e  g3 n! {. V7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5 P' r' C% j) z4 {7 _; u!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L  Y5 P7 p8 T% E. E4 j  B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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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H% p% M1 x: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D. h; H& l7 M0 O/ x0 t' J係呀!!!
, }& |. C1 e4 k- m$ E9 I! R多謝你記得在下!!!
1 |( N  S. ~/ ?; D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p! Y8 O; z, Z6 D- Y

& K3 h3 P( _" T( k; W: x+ D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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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A  X4 H3 {0 l) K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7 U! \/ {2 L) N. E2 p)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z: `! L! Q, h2 w5 ]  }& A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0 t, _6 b" A; n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8 [0 L( c) m- z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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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4 L' Y4 c! M& B
9 a( D, [: |( V- k; L9 B1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7 a# |, Y  M: ]; G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F) f6 n4 S8 _6 K% g  g* g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I. d% H+ g# M# [) s; U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1 H% ~: t+ e8 k' ~5 x# y, l: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o) ~- ~2 v. s& e7 H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R/ R& N3 ]' n: i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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