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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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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v+ _7 B) m9 d5 Y1 E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o! Z3 N+ Q# U% S-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 w$ c5 X# l- F7 G. U( Q8 R, |  c1 }- |- w2 f1 J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3 o# B4 l2 M8 H& J% D$ R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1 G$ e) ~, H# j8 r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5 `% g, h6 N8 C(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X" U: g9 M% P2 I' H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o) b* @3 m. L. ]. Q! a

* q. R; E0 \: r/ e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1 ^* f0 A# l) U4 @2 C)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j- m/ v) d( n4 y, v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6 [  Y/ Q( }% y( U# k1 Q; P9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1 d) A6 R0 `( t& x) Q: }( R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4 X) x7 z; a+ y2 A2 a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I) W# L5 N+ C: T1 h  S: f5 r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 Y3 {- W! v5 E* y, t3 X
係呀!!!
: t9 F1 c7 q: h4 g2 m多謝你記得在下!!! $ C$ T1 ?$ P/ a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o$ R, N# n0 S& n6 b4 Z
( k) \! h2 p5 x  P  T0 I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1 |9 W+ h4 t7 _; k
  z: z3 n9 ~* L/ T+ o) i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7 ?8 Z, B. [$ r- @8 X6 I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x/ W& t* ^% Y8 d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j# ^; R0 D; \+ j# q; G& S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J3 |+ T9 N% M/ s: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k. S9 A0 N% c0 `$ ?, B
/ _& x$ ^! @, x1 ~

( ]" R" D% m$ U7 z9 J% K* r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A; Z: f8 r! Y# _+ b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9 `( f4 Y: Q# p+ f8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D4 i/ b% w! L7 l: W8 U  O9 H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4 v, K6 R2 S0 z8 h% q! I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1 a, s* k/ ^; d/ Q7 z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9 s( M2 \; E8 z  r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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