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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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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3 n3 ~% j# o6 o8 U( J- m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X& R  \* f0 {1 n& J# m+ N  q1 o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3 V& S* p) Y3 N$ C* f  {# ?# ^- R( ^. ]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w& h) {2 r+ I# N& r0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7 N9 m1 A+ S" U. e3 M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M' _  e: y" O2 B3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v. p* y! D* D0 G$ N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3 O  ^7 f$ b: x3 p! t; i' u# W7 I( v' ?3 R9 J& C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q8 w) Q8 j/ s2 H% m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7 \/ q0 Q' C& N% l% r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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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2 q" T9 B# P; _* Q0 r2 F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D/ S4 N: W  y0 `6 O  v/ s" {( v/ i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W& ^1 f, x! |, V' N0 z" a1 D& j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j+ f% q5 ]6 H1 H1 C& j
係呀!!! 2 w6 B$ S4 N" |0 ~% u8 i  |
多謝你記得在下!!! / ]5 g# V$ A6 l0 {' m' G0 Y& z3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7 V* U7 E6 \4 N( E( h& N& ?' Y% |& E( X( n5 q. F. N" N$ }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0 w8 u# m6 m! D8 {
, f' y. t! U  K! i3 ?! s9 T& m" A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M$ E7 m% z# t% b1 z) c7 k7 O. d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j. E" Y- I"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5 T. P( b/ R* R, k  n& p+ d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P8 ]1 N. M) ~- v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T' k" }" A, z% N; `+ o
4 M; i# m& _$ y- h# _& \
% E( G% c6 i8 \4 l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2 I. O6 j* p7 h. t6 _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3 \/ }: r/ k$ D& Q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3 c! N) U  N8 d. @/ L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f5 e  h/ h. r8 R. C) i1 w. o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r( A; E% R9 D) _0 R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3 ^# i" p8 d6 E" Q3 u; Q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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