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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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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I$ j; c; g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6 h3 S& N5 d. g% |0 B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0 V' c  T1 W+ J$ k

& z0 [" n0 E& Y- P: d* r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9 L/ h# N  b( l/ C$ f; v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Q* [- s# @6 p; n, @, l( A' h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1 x7 T! H* }7 h8 q) A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g5 K/ y; Z$ J8 L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1 Q' ]( w2 ?% L5 Y2 ]5 U8 ^# `# e

2 y" [9 d2 h% ^5 S- j4 K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7 g: k: {# l% C& I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N( f& S7 ?' Q9 \  t- Q! r  P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g0 M0 @' ^( j8 O) N  J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V# F0 {. l5 X* [* s, O9 v* p# a; U5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6 Y  h' _; {' z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0 |* E$ J7 L* p- e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0 V; R& M7 H+ C% U) w
係呀!!!
# {& n* k$ m2 o多謝你記得在下!!! ( p. J/ `! ~  m8 d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8 V& B* z4 p+ ]! D7 u

( m6 N. f4 c5 b) F' b9 X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e) D0 u% `# M1 {% M9 n
7 H. n5 P$ b9 P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2 @9 Y4 Q! A' {$ r/ p3 t&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9 Q& M- K4 Y/ M  D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l) a* m$ ~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3 v" L# z6 A8 a) q: d8 q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1 Q  q% _4 M* ^; a. y  d4 {* @( d5 J# l4 Y4 H

+ u0 k2 S2 t. F'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9 N" p' J2 K; k) n0 l3 N" E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v- p9 ]- e1 E3 u3 U* B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3 D- V- e; Z8 g( N' T  d# B; J8 A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1 R& l( w( ~4 s& c; _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K3 R# K% Q4 o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g" P1 `8 z2 @! e7 U5 Z; X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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