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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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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E$ e! `& ]; B1 d)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j' M$ v1 F2 n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m$ U( h+ l# i, E: G1 o( g/ Z/ p% S! W( h1 n! J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S) N; Q5 T; E. P2 U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N4 x3 g2 L' ?: X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h" @( n& @' ?6 i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T' O- g% _' C  x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5 [  I8 [) X4 ?3 [, p6 M! g7 q

8 m2 }8 o* |/ W2 R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G  e" p! R9 R(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y8 S- c2 m: c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x4 [3 U: D5 n: X' R, V8 _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A% i, z1 K" ~# e; k* r( i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j9 g4 X9 U2 L# V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N' L# {# d& l: Z) @3 |7 z3 @6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2 z/ ?# D- U) ]* B係呀!!!
; S+ y; w* F/ `3 `8 O4 r多謝你記得在下!!!
+ B8 h" x& U. {  x9 l& M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R: L! y3 g7 R7 H; O" W) n

2 [% y7 j4 M- L4 C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q! W8 \5 d4 ~/ h4 z+ s4 _
0 C( Z3 A1 _* K7 ~/ N! T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7 t' a3 B$ F( ?& w0 m$ k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w! f# t" A& t- }* i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5 e6 d+ B' i2 H5 c' V, o! ^1 M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4 }0 c9 D" @, y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y' A( T3 J*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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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u  C: d1 m, V8 {7 ]1 F" Q: K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J  k- m5 w8 `+ a4 M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C- z8 m  z  r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3 v; `9 ~! F,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s6 q' _( B; c* t  f7 y" Y: J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9 J( q& w' `3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R5 E! {" L& d3 k, W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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