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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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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2 ~; V: ]' Y( D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_! J6 U& J: J+ g1 r7 Q; i) l, P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1 E  ^) d  t! Z3 i# H5 {% n

8 X+ U, q1 X* i9 [; ?  h8 n, l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s5 c4 Z9 L  G( U  r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F$ ?$ h1 T- M  S0 y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b( N; m6 k" H8 `1 g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p4 D* h0 [: `: b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1 w# Z# h3 g3 P
; ]6 ~# E! E% K1 `2 B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a& S% C" |- T2 {$ l0 g!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1 @1 R* M1 _! W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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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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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h+ W9 t! ?# ]9 X' {" F" y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r4 c& A% p; W#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n8 o) Y/ B: d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B% Z3 b  U" a" o& F" o+ [, V係呀!!!
/ d/ @; H; b0 f多謝你記得在下!!!
, B5 c# F7 e- z7 c+ O  z&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8 w2 v$ T8 K3 C) ?& _/ Q4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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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o; i1 c2 R0 }( X,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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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q' H( W' A  y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7 |7 k, {# _7 m3 {' i!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v- p! G: F1 E) x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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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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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_. S% {. p8 T* q- p! Z$ j1 ]* t( p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M$ d- i# w2 T* z+ {) J* a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b7 ~% ]  ^8 i7 s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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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8 m: i* b& \/ g% p, M& Q5 U5 X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V) \7 ]! g' W! V& e% J: c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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