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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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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D2 x2 T0 v3 M7 w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n' G* T9 M- [& d5 m) u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z, U4 d. h4 b  }
* H2 P8 p0 x. x3 K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4 V! x- [. w: j& h: d2 {% X- M$ U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 K# r) \: {* F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2 M/ Q( V# `2 R6 ]3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i8 z6 c( F. j4 e2 q  J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0 U7 a& w2 R( V' U3 t  N8 e0 J

3 Y' `2 H3 [9 L# H& @+ O$ s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7 ^" O0 w* O# G: V6 ~( ].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P5 M  I* ~8 @3 F7 j* Q(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2 }, S0 }8 r/ X) D" `7 B' t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5 H" S7 j: ^  t$ `% d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8 k) e' }5 w+ S9 o# F* Z% z* T0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Y3 u$ d9 f9 I- i4 h5 K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p/ T0 @; n/ H, F) H5 Y, Q
係呀!!! 4 u- B. X( ^3 @% T6 }  g
多謝你記得在下!!!
# ~+ a& M. U, F; R1 f5 T0 _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R* {3 i* ~0 _2 N6 r& i! i/ r  V9 Y6 x" x+ {6 I  J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9 w! d8 E3 w9 O+ W( Y% E6 [
( M" j* }) y' A( j* @: I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7 N! O& H$ `; L3 B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O4 Y& Q) C( _, B, A2 n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P5 L7 k, k1 e* n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v" o% X' X9 E/ d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9 H- Z7 @/ ]; J( J- H' U: T0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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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7 P1 V% E9 n: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h% [* g% e6 D# Q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G2 ?. a3 E2 k# d: B8 o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8 E8 ~, ]$ @; ]) ]5 w5 j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3 a3 ?% c' C' ?  r/ \; V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6 I8 y% \5 L9 m! l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7 Q9 F, S0 n( [5 S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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