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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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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X" |" E4 D$ L. h; B+ v& j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 J9 J! L  v* T/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Q2 @9 D+ _+ |6 h6 Y+ _5 c& a- _9 L& A) V1 J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4 P! V* C6 `2 W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J0 L9 {5 y  j! o0 V3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l- `# t) \  h7 C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4 U5 \( e7 h- @3 p' t: I, t4 f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1 {* T; X" r) i' ^" T
3 X5 l4 u9 _+ t4 u" c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5 T& s6 |: `1 u3 w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L$ `. |& Z" o: U# j7 V,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0 i) I+ ^7 T/ v$ U: p" h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E' y8 ~/ X+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1 V: K& t, c2 x) S' B6 y,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7 D+ j6 I7 ~, Y/ A2 \2 C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1 G& o/ y' v' h( W係呀!!!
, d9 I" j- H0 b6 J多謝你記得在下!!!
7 X1 \; I3 e# p1 N# s" r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F  t. b- @, M% I* ?

, k, V% X9 |  w, O$ G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M- ?/ K. C* [, z+ F
9 z! r0 U6 A; x+ i2 Z# y+ w7 M8 K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F/ d! n& `# `( R& b$ b, n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0 o% _% J: e4 B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5 z3 G' N- T% E8 [, K) T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N/ W& ?( S& N% v6 E2 c) m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f# h; c4 t: Y- C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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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Z: {' ~1 e, T. w- m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p+ g% ?9 d6 g( h) e5 X* P& U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c& I8 q% O+ F( W! H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0 S7 O4 Y) }" j# E/ M5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z7 v5 q' C; [  W* l$ V( ^& M& t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8 v- I3 K' d# [& s. n  o& b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w  l3 j# w& Y$ f0 |  p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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