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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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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4 `' ^- z+ S  J6 k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U1 H2 I; \% e8 d5 U: N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a6 K* l& c% ?( h. C
7 E; U) \  x. S& M* E" L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Q! `5 A1 c: d3 o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L2 \% G: y;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o0 E+ f" w. b5 i/ e# R- I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p" \8 ~5 z, V% z% e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1 S$ R5 b% K; B

5 u6 T3 G5 N8 J% m/ P' j* `" C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Q$ e3 c' |/ H3 s' L' e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1 \& }. g) `/ b+ ~6 }: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 P/ r1 M; m, M.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U) j9 S( l6 j+ K%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u$ s: U( G! R) \2 k" \# u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6 ?2 o" N% Z7 C- J% W: W)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P' h- S  }: Z3 L0 `
係呀!!!
3 k) p( S. _- p; v' t: U1 r* H多謝你記得在下!!! 8 d0 U- a' O5 L9 v- x8 w  M8 l+ c: E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j( h, b6 `8 }- Z5 }, q+ S8 L2 C

# O/ _# t7 P2 k( K9 Z+ f" n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4 w7 L2 q3 R4 U( O& ~5 Z" p

1 `1 \$ w5 \3 x  M  l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4 a5 G7 N# P/ z; J6 v* F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e' t3 a* t4 y. \( K9 h0 f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T  r6 p8 ]7 Z7 o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E) D$ Z4 v9 r+ M* Q8 t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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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b5 S5 h4 l. r( G! r7 S$ [& ~) i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a, D( I0 W0 J5 B. u6 X, t' j% T0 J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3 a6 k( {- e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4 M% [: m) b9 m, |8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J, T" R! M7 f0 X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S8 j$ K- P& G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t* ~- W) P* Y# n5 L5 g* U2 z: Z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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