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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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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7 Z, O1 c4 V: l5 f$ X+ k7 t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5 _9 Z2 E+ m3 R- E1 h9 r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J7 O$ |6 _" a/ Q' m8 G7 c8 k
" }  T, f' z- t2 M1 e0 [. S7 F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x9 f7 G' ~8 l) P5 M- L/ w" y+ b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d& G' y2 r( |- C( R7 a- L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U% S- ?+ l9 e, v+ v  P4 ?+ g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t2 c! N7 _+ ^& Z' J6 i& l& S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8 K& ?4 v. r' {
& {2 P8 S- n& ^- g* A5 g, V. [  N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9 o5 K" v* q( P9 I#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p4 ^: g; x! E+ A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q7 Q+ j  B3 _7 X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P9 {1 _# a& Y+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v5 L; E) O7 y" D9 A, B$ z2 U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j& H  Q# O+ `: ^3 d5 Z1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 ?7 [% g4 d, o9 f2 a( t( R
係呀!!!
! w1 z) c' M  x  c) l多謝你記得在下!!! + r, D7 A5 w, {! X+ t: e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9 f$ q. N4 A) K8 p9 K
! P% X* p' ?- z5 J2 S  _$ A  O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0 U2 K. h  {* j! y
' U: b6 P; H& S( y  ^- M" f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3 m7 w2 h% Y+ ^% X4 t' m# d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E* `/ G6 L' u9 a#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7 r) U( ]0 ?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T$ t& p% E. E) d: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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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 R  }3 D6 \" C7 `/ b' s: V, {, H+ I4 d/ q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l0 q4 _! @; E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6 e. Y( d4 j5 c/ O; c6 e2 e3 y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5 f& n- w1 A8 N. F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5 n. x8 [1 O3 z; c1 y$ s! p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W' @# l5 },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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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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