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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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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i2 f6 g2 N2 A% p; i5 X2 P$ w; ]" c" M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7 z& T& [  x1 e* V% O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4 z* n+ e$ F, z+ u0 d9 \
6 O7 R) N; W" H$ Y9 Y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7 e* @3 J+ O2 Y2 H7 M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F5 s9 {) [5 l0 \- z2 C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i, C- o, O$ W. I! }3 N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N. v. U5 Z, n2 m: }0 j8 d; a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C- {3 U/ v; R, h( ]6 x0 e: T- S  a! ?- R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y/ g( R! u- a3 A! Q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P  O6 a( D: c  z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4 g$ y9 S, @% v' X: Z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N) P, t: r3 b  s0 S6 n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4 T* D1 U& G) Y+ L/ d/ S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i! |. g( y$ a2 I+ o$ Q! j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 ]* F* f2 |: ]2 |8 ^
係呀!!!
' M" q) q2 q' e8 U: n( E# d多謝你記得在下!!!
: Q* ]( o2 P  X9 y! B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E1 B4 X! Q" r4 E2 a3 P
; l5 ~0 s5 w6 n3 D% q& {7 O*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7 x- r9 C9 m# P: A, J! w0 z+ B! |8 h' }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O; R$ Y0 q# ~3 i/ Y. n  {- x) P;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4 `# q8 l& G. d% g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J  M- W  K) d% W5 E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r( ]' r5 h5 i/ b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q$ i5 R  w7 E* w% W3 K% I! y# k- c4 k& L; |+ }9 ?
9 Y* z7 i0 H, T8 k3 r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E6 M8 g( m3 G; Q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B# R( A7 x/ G-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5 t2 T- ^! j' |/ E.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v& N- P& N+ W$ d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D  P* f9 w: C8 i! A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5 F( ~* [/ W) P( ~9 p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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