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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記者 醫師囚9月 官斥沒悔意 被告聞判呼冤

本帖最後由 mycar422 於 2009-12-31 09:54 AM 編輯 5 e" ]! i0 N2 c

, F5 f' V  l, p" u3 t# l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230/4/fw3m.html
2 J& P; X3 V3 ?9 I, j【明報專訊】嚴重[url=]脫髮
1 D1 ?, I* W2 I3 ]: v[/url]的年輕前女記者,接受推拿治療期間遭治療師啜乳濕吻非禮。經審訊後,治療師昨被裁定4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指案情十分嚴重,被告違反誠信,指女性求診者對行醫者的信任不可被濫用,判被告入獄9個月,被告聞言即高呼冤枉。
- @4 M, o+ e9 v. Q3 _3 `5 C1 T官﹕不容求診者信任被濫用7 Q, ^8 ?. Q$ J& ]
有經營無牌診所、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抗生素案底的被告陳棟材(68歲),聞判後難掩失望之情,其保釋上訴的申請亦被拒絕,旁聽的支持者暗指「搞錯」。
. E  K! }# c9 h) ^( e7 Q' T4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犯案長達一年,他指法庭要確保女性求診者對行醫者的信任不可被濫用,會對行醫者非禮的行為判以阻嚇刑罰;又指被告否認控罪,顯示他並沒悔意,又令事主出庭憶述不快經歷。但蘇官因應被告的年齡及健康等予以減刑。7 T3 ~! [% |, N# b& k4 T# v
舊病人到庭支持9 b! n2 o7 r) T6 P7 `- L1 s
辯方求情指被告雖非執業醫生,但其醫療學問有證書證明,又指部分曾接受被告治療的人士亦到庭支持,其中一名患類風濕、坐輪椅的女子屢醫無效,惟經被告推拿後,手腳均可活動。律師稱被告任公職對社會有貢獻,當時他對事主亦有幫助,另指警方調查延誤,對他造成壓力。' Y  v3 `2 a' F2 {; r: |. X9 O
借事主擔心脫髮大肆非禮' }# M: x4 |) ?
蘇官裁決時指事主並沒理由誣告被告,首次事件中她已表示不喜歡,最後甚至終止治療,態度明確。蘇官稱難以相信行醫者直接用手、口刺激病人的敏感部位,遑論濕吻;而事主抗議後,被告亦應用其他方法,如用毛巾減低接觸。蘇官直指被告以性治療為名欺騙事主,又藉她因脫髮著急,治療時因利成便非禮事主,指事主若知其行為非為治療,便不會肯首。
& j: q1 K5 k1 m0 v控方案情指出,2005年時,20餘歲的女事主因記者工作壓力大而脫髮,遍尋中西醫均無效,其後經大學一名女輔導員介紹,於05至06年10月求診被告位於上環的「科學健康中心」。女事主被要求脫光衣服、僅以毛巾蔽體接受推拿,遭被告摩擦私處、揑和啜乳頭,以及濕吻。事主指「畀一個牙都唔齊嘅阿伯濕吻」感到很害怕,不敢再向他求醫,怕遭強姦,又指遭被告恐嚇。事主最後求助[url=]社署( k! d* r! u/ L6 K
[/url]熱線,終於07年7月報警。
9 ^* W$ G  ?( Z6 K0 J( U, x  A! n: |2 [4 G* f8 {/ [# K" R2 ?
借醫侵犯,行為鄙劣,定要懲處才起阻嚇作用!
畀一個牙都唔齊嘅阿伯濕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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