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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地鐵爆粗口西裝友罰$600 [打印本頁]

作者: hks021    時間: 2007-9-7 08:18 PM     標題: 地鐵爆粗口西裝友罰$600

地鐵爆粗口西裝友罰$600/ `: W: U. j+ c

+ u5 w! S' T, x( G3 Y) A( D切記地鐵講粗口犯法!一名西裝漢搭地鐵時講電話粗口連珠炮發,坐在其身旁的立法會議員譚香文按捺不住,勸他不要再講,豈料對方大聲回應:「依家講粗口犯法呀,你報警啦!」譚見狀報警處理,男乘客事後遭地鐵公司票控,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粗穢言語及不雅行為罪,判罰款六百元。 被告王永健(二十七歲)承認在今年二月二日於一輛由中環駛往荃灣的地鐵車廂內講粗口。由於被告另涉其他刑事案,故現正還柙,昨日被判罰款後,由囚車押走。 由於被告認罪,案件主要證人譚香文亦毋須出庭作證。譚昨日表示,觀乎被告當時的表現,明知她報了警還與警員爭辯,相信被告可能真的不知道在地鐵講粗口是犯法的。 譚講述事發經過時指,案發於傍晚八時許,地鐵車廂乘客甚多,一身西裝打扮的被告,一上車便與朋友通電話,每句都帶有男女性器官的粗口,行為令人側目。不少在旁的女乘客都受不住而走往其他車廂,譚最後按捺不住,出言相勸不果後報警。
( a3 d. p* t- c最高可罰款五千
) W1 f; b- S* N$ V1 q7 L. y: R她指,即使是言論自由,也應有個平衡點,有需要令巿民明白,這樣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滋擾。地鐵可考慮加強宣傳,例如在車廂內張貼多些字句,提醒乘客在車廂內講粗口會被罰款,政府亦應加強這方面的公民育。
- d+ ^; }0 ]# A0 v地鐵發言人表示,現時在地鐵講粗口,最高刑罰是罰款五千元,即使日後兩鐵合併亦不會改變。據資料顯示,在地鐵車廂內講粗口而遭檢控的個案,去年有二十四宗。
作者: 勇勇    時間: 2007-9-7 08:24 PM

你係譚香文個朋友!o係度幫佢拉票
作者: 水仙    時間: 2007-9-8 08:33 PM

果條友真係大獲 講粗口就無600 ,不過都係自己衰既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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