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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男人戀愛必守的十條軍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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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isispen
時間:
2011-3-20 02:13 PM
標題:
[轉貼]男人戀愛必守的十條軍規
愛情是美好的,但是戀愛不是輕鬆的,想要在自己喜歡的女人面前表現的出色,想要維繫一段美滿的戀愛,就要切記下面十條不能觸犯的軍規!
禁忌一:最後一刻才提出邀請
一對男女晚上七點才見過面,馬上就約晚上九點再聚一次,這不算失禮。忽然間很想見到對方的這種感覺,其實是頗令人感動的。可是如果他的話是這麼說:“餵!我和朋友約好要去吃飯,可是臨時取消了,那你現在有空嗎?”這種人當然會惹人厭。
禁忌二:提到前任女友
這或許是戀人最常犯的一種錯誤。在你面前說前任女友的好,這表示他還沒有完全接受分手的事實。當著你的面數落前任女友,這暗示將來如果你跟他分手,你在他口中的評價也好不到哪裡去。最好的辦法就是絕口不提上一段感情的遭遇。
禁忌三:迫不及待沖向浴室
從你的床上一躍而下沖向浴室,這當然不是什麼壞事,除非他在你們剛辦完事情4秒之內就做出這種動作。這什麼意思?難道他想說:“我覺得自己好髒,我要趕快把自己洗乾淨?”以上的情節出現在影集《慾望城市》中,演起來好笑,可是真實生活中碰到有這種洗澡癖的人,恐怕你就很難笑得出來了。
禁忌四:太早或太晚拿出保險套
以下是一位網友留言的不愉快經驗。她和一個超卡哇伊的男生第一次約會,晚上11點他們在pub碰頭,凌晨1點時兩人的感覺也都還不錯,她已經有心理準備要親男生的嘴了,可是這時男方卻說:“走吧!需要的我都帶在身上了”,她就問:“你在說什麼東西啊?”,男生回答:“就是保險套!”這些男生把女生當成什麼了?不過這種嚴重錯誤至少有個可取之處,就是讓女生早點知道你是個草包,就不用多浪費時間陪你混了。
另外,也有種情況比前例更糟糕,你跟一個傢伙約會了一段時間,今天晚上天時地利,勢必要發展出更親密的關係。一切順利進行,你們褪去衣衫,舒舒服服地躺下,歡愉地擁抱彼此,直到……在黑暗中你忽然聽到他的聲音:“你有沒有想到我想到的那個?因為我忘了耶! ”
你已經把他請到家裡來了,難道還得在床頭櫃的抽屜裡備妥超薄敏感保險套?你又不是性服務業的專業人士。這個時候你最好站起來穿好衣服,請他自己回家。在緊要關頭拿不出保險套,根本就是缺乏生存能力嘛!
禁忌五:機車上只有一頂安全帽
這是一個同事朋友的親身遭遇。她跟一個當紅的綜藝節目主持人約會,他提議要送她回家,想不到他的車並不是汽車,而是機車,且車上只有一頂安全帽,而且那天晚上還下著小雨……,這些都還可以忍受,反正女生願意搭他的車。
可是安全帽給誰戴?當然是男的,他的理由是:“我不想被狗仔隊拍到照片”。於是那個女生自己叫出租車回家了。後來那個男生再打電話給她時,她也根本不願意接了!
禁忌六:接吻時眼光瞄著別的地方
在一個人擠人的公共場合,有什麼比見到一對情侶公開接吻更令人尷尬的?有,就是那個男人在接吻的時候,還用眼光瞄著你,一個對你超級感興趣的樣子。
我們都同意,接吻的時候眼睛該看哪裡的確是個問題,互相凝視對方,中間卡著的鼻子保證讓你眼光失焦。閉上眼睛,拜託!好像在演瓊瑤連續劇。偏偏標準答案只能在以上兩者之間選一個。
禁忌七:送你二手禮物
在一個美麗的盒子裡放著一枚戒子,一對燭台或一件毛衣,可是不對勁,這份禮物雖然完好如新,但它的包裝紙卻似乎略嫌皺摺。因為這份禮物最初並不是買來送給你,而是買給前任女友的,只是她太早離開,來不及接受這份心意。
你發現了這個秘密之後,忍不住將禮物轉送出去,彷彿它會傳染疾病,卻忘了收下這個禮物的人他也認識。在某個不巧的場合,大家終於發現這份禮物原來經歷過這麼多次的資源回收,這會讓最初買它的人和最後收到的人跟你一樣,一肚子鬱悶。
禁忌八:拒絕透露重要細節
何謂重要細節?孩子、寵物、妻子、丈夫以及任何要扶養的對象。當你打算和一個人深入交往時,隱藏這些細節可能會導致不良後果。
如果你堅持這種低調的作風,你們兩人只好到陌生成是找一個秘密的地方“相愛”,對於坦白相告的對方來說,這不但傷感情,而且不公平。同樣的道理,如果你們交往超過半年之後,他才開始介紹朋友家人給你認識,這種人恐怕有重大的秘密隱瞞著你。小心為妙!
禁忌九:表現得過分開放
以下是蘇珊的遭遇。蘇珊在夏天度假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名叫喬治的中年男人,長得跟喬治克隆尼一樣帥,而且不向他那麼好色。他們一見鍾情簡直美好到不寫實的程度;在公園樹下情話綿綿兩小時,且眼光從未離開過彼此,直到太陽西斜。他說他是一個建築師,沒有小孩,最近剛剛離婚……
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事情?蘇珊直覺其中必定有詐。果然就在他們相約見面的那一刻,喬治說:“今天晚上來我家,你不妨帶個好朋友一起過來,我很熱衷於玩3P。”
禁忌十:不打電話來或者打電話來
情況是這樣的,兩個人交往了一陣子,其中一個想要分手,就片面決定徹底斷絕音訊。打電話到他家永遠是錄音機接,手機號碼也換了,任何你可能會去的地方他都繞道避開。碰到這種人你有什麼感覺?發現你曾經愛過一個混賬已經夠令人傷心,更糟糕的是這混賬還是個膽小鬼!
如果不打電話來是不可原諒的惡行,有些情況下打電話來反而更惡行,有一種專門死纏爛打,每次路過你家門口就順便打電話來問候,要不然就是灌爆你的語音信箱,無論你在辦公室、路上、餐廳、甚至浴室裡他都有辦法追過來……這種人夠討厭了吧?還有比這更糟糕的,就是如果他是你已經分手的男朋友。
他會在分手之後還打電話來告訴你:“我傷心欲絕,可是我能夠理解而且尊重你的決定。”聽到這麼有風度的話,你開始懷疑你是不是讓真正的稀世奇珍溜走了。在戀人間最令人遺憾的錯誤,也許是你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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