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 `- t, C4 C( ^5 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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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的作用,在於定下一個國家/地區的政府的行為,通過的法令的守則和公民權利,規定政府責任是保護公民權利,任何行為不可構成侵犯/剝奪公民權利的後果,憲法且凌駕所有的刑事法或者民事法 - T/ p! H: W# y9 p. D' Z4 r8 m8 S/ o8 D0 N, ~, r2 |
立法機關或者政府機構所有行為,立法機關通過的法令,都受憲法的規範,權力是憲法賦予的,在理想的民主制度和全民主權下,憲法制定是全民的,不過一般透過民選代表製定 + |5 p1 v: R5 E9 P8 R K1 _. ^ ! W/ H5 h( X o, M, K根據洛克(JOHN LOCKE), 個人可以做任何事情,只要法律沒有明文禁止,但是政府只能做法律明文容許的事情,裡面包含的原則是,政府是受到法律約束,而且比普通市民更大,政府行為是遷就市民,而不是公民遷就政府,政府的權利可以加更可以減少,但公民的憲法權利,按照憲法是要用最寬鬆的解釋擴大的2 M/ P. A" }. G
6 Y. u9 P, `( a) v例如,如果立法機關通過法令限制人權或者行政措施違反人權,司法覆核下違反哪個憲法條文,法律必須廢除,例子有以前小學參加中學派位,分開男女兩隊成績分派學位,違背基本法男女平等原則,裁定違憲(性別歧視條例是根據基本法其中人權法而訂立的條文,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也同時違反基本法)" G; x! R. F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