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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毒品調查科「警隊典範」吸毒,竟只輕判緩刑 [打印本頁]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20 01:36 AM     標題: 毒品調查科「警隊典範」吸毒,竟只輕判緩刑

從此可以名正言順吸毒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加入警隊多年的毒品調查科警員,因不堪家庭問題及經濟壓力,竟知法犯法,從綫人手中取得可卡因,打算「一吸解千愁」。他帶毒回家途中被商罪科人員截查及拘捕,昨於裁判法院承認藏毒,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毒品調查科警員向綫人索取毒品,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反毒警員知法犯法藏毒,官接納壓力犯案判緩刑。代表被告的余超卓大律師,昨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嘉許狀等,指被告謝華(三十八歲)因小時候居於木屋區遭吸毒者滋擾,令他討厭吸毒者,並立志長大後做一個好警察。他終在九五年加入警隊,期間工作表現優秀,曾於沙士疫情、韓農示威及前年佔領行動等執勤,獲得超過六十次上級嘉許,是「警隊典範」。
  求情又透露,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父母年老多病,患自閉症的兄長不能工作,被告「一個人搵七個人食」,身負重擔,一四年更要將屯門所住居屋單位抵押借貸。又指被告恪盡孝道,花時間照顧父母,但得不到妻子的體諒,兩度要求離婚,令他極受打擊,陷於「谷底的谷底」。
  案發當晚,被告相約綫人朋友飲酒訴苦,朋友指吸食可卡因可以「一吸解千愁」,被告一時Yu昧接受。余大狀又動之以情,指出執法者亦會經歷人生低潮,意志不夠堅定便會行差踏錯,稱被告現已失去高尚的職業、安穩的生活及長俸盡失,既可惜又可歎。
  水佳麗裁判官判刑時指,明白警務人員長時間工作會對家庭造成壓力,接納被告因家庭及經濟壓力犯案,但被告身為毒品調查科警員向綫人索取毒品,罪行嚴重。考慮毒品分量少、被告工作表現出色,失去工作已是懲罰,終判緩刑。
  案情指,去年八月七日晚,被告於兆麟苑寶麟閣寓所樓下被兩名警長截停,二人在被告褲袋中,搜出用紙巾及膠袋包裹着的零點四克可卡因,遂拘捕被告。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三○六一--二○一五。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20 01:37 AM

法官︰非常嚴重的罪行 = 緩刑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20 01:38 AM

知法犯法 = 緩刑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20 01:38 AM

緩刑 = 仲兒戲過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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