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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柒警各判囚2年,法官斥令警隊蒙羞及破壞香港聲譽 [打印本頁]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7-2-17 12:49 PM     標題: 柒警各判囚2年,法官斥令警隊蒙羞及破壞香港聲譽



7名警員毆打曾健超的案件,區域法院作出裁決,7名被告各被判入獄兩年,第5被告另外涉及普通襲擊罪,判監1個月,與兩年的刑期同期執行。
法官指案情嚴重,批評被告的行為令警隊蒙羞,破壞香港聲譽,即使被告在大壓力下工作,但都不是襲擊他人的理據,需要判被告監禁,不能緩刑。
其中第1被告黃祖成的代表律師說,會就定罪提出上訴。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7-2-17 12:50 PM

今次幫黃絲法官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7-2-17 12:51 PM

重判柒警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7-2-17 12:52 PM

2017法治大勝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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