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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媽法庭影相被吊鳩,同法官舌戰,Thomp 有乜感受? [打印本頁]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03 AM     標題: 大媽法庭影相被吊鳩,同法官舌戰,Thomp 有乜感受?

本帖最後由 電騙男 於 2018-5-24 09:11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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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唐姓女子沒有回應有否以手機拍攝,更指只是小事一樁,但法官並不認同。(陳偉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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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報專訊】自稱是法律人員、來自內地但有香港身份證的女子,昨涉於高院內以手機拍照,並堅拒回應法官是否有拍照,更指是小事一樁;法官陳慶偉則指並非小事,將案押後至明日待律政司決定會否以藐視法庭罪處理,期間該女子的手機需封存於法院內。司法機構昨報警,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派員到庭調查。
高院昨處理5人涉違佔旺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時,期間1名自稱是法律人員的唐姓女子,疑被發現以手機於法庭內拍照,法官隨即中斷聆訊,要求唐到證人台。法官詢問唐有否拍照時,她指「今天是公開聆訊」,法官再要求唐回答時,唐表示「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要待律師到場。」
被問有否拍照 稱要律師到場
法官明言可將她收押,唐即表示「首次到法庭,有權到法庭聽審。」法官則指唐有權到庭旁聽,但絕不能於庭上拍照,唐則以其帶口音英語滔滔不絕,法官表示不明白其說話,着她說得慢一點。
法官重申收到投訴,有權規管庭內程序,並要求唐交出手機。唐則反問「投訴人是誰」,法官則指「投訴人屬誰並不重要」,唐指不會交出手機,提議由法官書記自行取其手機及其背包。法官遂指示書記取其手機,但未即時檢查,並將背包交給唐,由她取出身份證明文件。
自言僅小事一樁 官:非小事
法官閱過其身份證後指唐是香港居民,唐澄清並非香港永久居民,強調「我是中國人」。法官稱會給機會唐找律師,唐即指「若庭上律師樂意可提供協助,畢竟是小事一樁」,庭上律師均搖頭,有律師說︰「我們是證人」,惹來一陣笑聲。
法官強調這不是一樁小事,指近期太多涉及在法庭上拍攝證人及陪審團的事件,明言不知涉案女子的拍攝內容,押後至下午再處理,並扣查其手機,唐亦不准離港,否則發出拘捕令。至下午唐自行處理事件,指早上等候入庭時看到很多有法律背景的人飲食及沒關掉手機,有律師及助手毋須取籌便可入庭,指據中國法律,一名律師只可帶一名助手入庭內。法官指對律師們沒興趣,只對唐有興趣,再三問她對拍照一事的回應,唐指沒回應。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12 AM

醜人多八怪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16 AM

又話唔係香港人,又要攞香港身份證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17 AM

口講愛國,雙腳外國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17 AM

未出事就香港人,出左事就中國人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18 AM

點解支那人咁隨便就可以攞到香港身份證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19 AM

全家冇個係香港人都落到黎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19 AM

到底有冇審批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9:20 AM

每日150就係呢的人,香港想唔死都幾難
作者: Thomp    時間: 2018-5-24 10:52 AM

唔開胃!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11:11 AM

唔開胃!
Thomp 發表於 2018-5-24 10:52 AM
吊一鑊
作者: dai_c    時間: 2018-5-24 02:52 PM

一定要重罸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8-5-24 04:24 PM

一定要重罸
dai_c 發表於 2018-5-24 02:52 PM
攞條南亞佬同佢通一通櫃
作者: kenlabs    時間: 2018-5-24 06:27 PM

俾啲幻想力 可以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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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8-5-24 10:07 PM

俾啲幻想力 可以好好
kenlabs 發表於 2018-5-24 06:27 PM
王祖賢全盛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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