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本港在過去5個月內發生多宗信用卡盜用案件,涉款約24萬元,警方經調查後拘捕3名男女,當中包括一名餐廳侍應。案件交由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警方於11月1日接獲一名22歲姓施男子報案,指發現有人將其信用卡與他人的信用卡交換了,而其信用卡則被盜用,報案人感到可疑,於是報案。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人員接手調查案件,經初步調查後,昨日上午約7時在牛頭角彩德邨一單位拘捕一名19歲姓羅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盜竊」和「管有他人身份證」,並在其單位內檢獲4張屬於他人的信用卡、1張他人的身份證、一批懷疑與案有關的名貴衣物和一部電腦。此外,人員昨日上午約7時及今日下午約1時分別在香港仔鴨脷洲邨一單位,拘捕一名18歲姓何本地女子及在黃大仙彩虹道242號一單位拘捕一名18歲姓許本地女子,涉嫌「處理贓物」。人員在該名姓何女子的單位內檢獲一個名貴手袋,及在該名姓許女子的單位內檢獲一部手提電話,懷疑與案有關。
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經進一步調查後,相信被捕男子與另外6宗於本年8月至12月發生的同類型案件有關。該7名受害人均曾在被捕男子於西貢區工作的食肆或於尖沙咀區工作的酒吧消費。被捕男子盜去其中1名受害人的信用卡和身份證後,多次交換受害人的信用卡,繼而以此購買名貴手袋、衣物及電腦,涉款約24萬元。警方正調查被捕人士是否與其他同類型案件有關。2名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警方表示,被捕的3人報稱為學生,為朋友關係,3人利用他人的信用卡購物,會在便利店或個人用品連鎖店等,進行低額消費,亦會購買名貴手袋、衣物及電腦等。當中損失最大單一宗涉款逾9萬元,共交易197次。據悉,有人報稱在街上拾獲信用卡,有朋友教他利用信用卡購物。直至信用卡失效後,有人趁食客以信用卡結帳時偷龍轉鳳,將該張失效的信用卡交予該名食客,再以新卡購物。
警方呼籲市民使用信用卡時,應小心觀察整個交易過程。交易完成後,必須核實賣方是否退回原有的信用卡,並將信用卡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被人偷去。警方提醒市民如手提電話無故收到信用卡一次性驗證密碼而又不清楚交易詳情,應立即聯絡有關的發卡銀行查明原因,以防信用卡被人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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