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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世界經典文學] 麥田捕手 [C+] [打印本頁]

作者: BeeDee    時間: 2005-6-10 01:31 PM     標題: [轉貼 世界經典文學] 麥田捕手 [C+]

《麥田捕手》苦澀的成長


生活充滿矛盾

在美國戰後紙醉金迷的社會中,剛被學校開除的荷頓是個喜歡講粗話的十六歲少年。因為不敢面對高尚而嚴厲的父母,可憐的荷頓惟有流落紐約曼克頓繁華而複雜的街頭。但禍不單行,靠著零用錢吃飯的他,在得知室友曲萊特跟自己夢中情人珍妮約會後,頓成「三失」少年,內心極盡傍偟和苦悶……

如果《麥田捕手》只是敘述一個「三失」少年怎樣落泊的話,這絕不能使作者──沙林傑 (J.D.Salinger) 一躍成為與馬克‧吐溫和海明威齊名的偉大作家,此書更不可能在五十年代的美國,成為幾乎沒有學生未曾讀過的小說。

故事主人翁荷頓雖然在社會角度上是個一無是處的小子,但從另一層面來看,他卻是一個極有思想和主見,帶點憤世嫉俗的矛盾少年。他討厭上流人士,偏偏當律師的父親讓他又敬又怕;他討厭精英學校的教育,但最疼的小妹和死去的弟弟成績都非常優異;他認為宗教都是虛偽的,但當看到修女募捐時,又忍不住把自己不多的銅板都捐去;他討厭所有虛偽的說話,可是又免不了說些「很高興見到你」的廢話。

在流浪街頭的日子裡,荷頓曾經給流氓搶錢,召妓時又給妓女洗劫──雖然他只是想找個傾談對象。簡單來說,生活在虛偽複雜的社會令荷頓感到孤獨和痛苦,還不斷地受到新的傷害。這一切可能源自他那顆最純最熱的愛心。


從懸崖邊抓住小孩

荷頓喜歡小孩,熱愛親情,也憐惜小動物。當他看見湖中的鴨子時,又會擔心牠們過冬的問題。荷頓就是這麼一個複雜而又可愛的純真少年。還有,他最渴望的是當一個「麥田捕手」。

「不管怎樣,我老想像有一群小孩子在一片麥田裡遊戲的景象。成千成萬的孩子,沒有人在旁邊──我是說沒有大人──除了我以外。而我站在一個非常陡斜的懸崖邊。我幹什麼呢?我必須抓住每一個向懸崖跑來的孩子──我是說如果他們跑著跑著而並未注意他們所跑的方向,那麼我就從懸崖邊出來抓住他們。那就是我成天要做的事。我要做個麥田捕手。我知道那很傻,但這是我所真正想要做的事。我知道那很傻。」

如此一個情出真摯的少年,怎能叫讀者不喜歡,不為之感動呢!能夠將一顆可貴的愛心從利欲薰心的社會中高高昇起,相信每一個《麥田捕手》的讀者也會不禁向荷頓的創造者──沙林傑先生致敬。

讀《麥田捕手》的確是個難忘的愉快經驗,而且每多讀一次,便會有新的發現,也加深對社會的反思,加強對人間有情的信念。這部歷久常新的殿堂級文學巨著,相信大家不會錯過吧!


《麥田捕手》作者──沙林傑 (J.D.Salinger)

第01節

你要是真想听我講,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怎樣度過,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諸如此類的大衛科波菲爾式廢話,可我老實告訴你,我無意告訴你這一切。首先,這類事情叫我膩煩;其次,我要是細談我父母的個人私事,他們倆淮會大發脾气。對于這類事情,他們最容易生气,特別是我父親。他們為人倒是挺不錯--我并不想說他們的坏話--可他們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說,我也不是要告訴你他媽的我整個自傳。我想告訴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誕節前所過的那段荒唐生活,后來我的身体整個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這儿來休養一陣。我是說這些事情都是我告訴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萊塢。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處不遠,所以他常常來看我,几乎每個周末都來,我打算在下個月回家,他還要親自開車送我回去。他剛買了輛“美洲豹”,那是种英國小轎車,一個小時可以駛兩百英里左右,買這輛車花了他將近四千塊錢。最近他十分有錢。過去他并不有錢。過去他在家里的時候,只是個普通作家,寫過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說集《秘密金魚》,不知你听說過沒有。這本書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魚》,講的是一個小孩怎樣不肯讓人看他的金魚,因為那魚是他自己花錢買的。
  這故事動人极了,簡直要了我的命。這會儿他進了好萊塢,當了婊子--這個DB。我最最討厭電影。最好你連提也不要向我提起。
  我打算從我离開潘西中學那天講起。潘西這學校在賓夕法尼亞州埃杰斯鎮。你也許听說過。也許你至少看見過廣告。他們差不多在一千份雜志上登了廣告,總是一個了不起的小伙子騎著馬在跳篱笆。好象在潘西除了比賽馬球就沒有事可做似的。
  其實我在學校附近連一匹馬的影儿也沒見過。在這幅跑馬圖底下,總是這樣寫著:“自從一八八八年起,我們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腦子的年輕人。”完全是騙人的鬼話。在潘西也象在別的學校一樣,根本沒栽培什么人材。而且在那里我也沒見到任何优秀的、有腦子的人。也許有那么一兩個.可他們很可能在進學校時候就是那樣的人。
  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要跟薩克遜.霍爾中學賽橄欖球。跟薩克遜.霍爾的這場比賽被看作是潘西附近的一件大事。這是年內最后一場球賽,要是潘西輸了,看樣子大家非自殺不可。我記得那天下午三點左右,我爬到高高的湯姆孫山頂上看賽球,就站在那尊曾在獨立戰爭中使用過的混帳大炮旁邊。從這里可以望見整個球場,看得見兩隊人馬到處沖殺。看台里的情況雖然看不很清楚,可你听得見他們的呦喝聲,一片震天价喊聲為潘西叫好,因為除了我,差不多全校的人都在球場上,不過給薩克遜.霍爾那邊叫好的聲音卻是稀稀拉拉的,因為到客地來比賽的球隊,帶來的人總是不多的。
  在每次橄欖球比賽中總很少見到女孩子。只有高班的學生才可以帶女孩子來看球。這确實是個陰森可怕的學校,不管你從哪個角度看它。我總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至少偶爾可以看見几個姑娘,哪怕只看見她們在搔胳膊、擤鼻子,甚至在吃吃地傻笑。
  賽爾瑪.綏摩--她是校長的女儿--倒是常常出來看球,可象她這樣的女人,實在引不起你多大興趣。其實她為人倒挺不錯。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從埃杰斯鎮坐公共汽車出去,她就坐在我旁邊,我們倆隨便聊起天來。我挺喜歡她。她的鼻子很大,指甲都已剝落,象在流血似的,胸前還裝著兩只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見了,只覺得她可怜。我喜歡她的地方,是她從來不瞎吹她父親有多偉大。也許她知道他是個假模假式的飯桶。
  我之所以站在湯姆孫山頂,沒下去看球,是因為我剛跟擊劍隊一道從紐約回來。我還是這個擊劍隊的倒楣領隊。真了不起。我們一早出發到紐約去跟麥克彭尼中學比賽擊劍。只是這次比賽沒有比成。
  我們把比賽用的劍、裝備和一些別的東西一古腦儿落在他媽的地鐵上了。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得不住地站起來看地圖,好知道在哪儿下車。結果,我們沒到吃晚飯時間,在下午兩點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乘火車回來的時候全隊的人一路上誰也不理我。說起來,倒也挺好玩哩。
  我沒下去看球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歷史老師老斯賓塞告別。他患著流行性感冒,我揣摩在圣誕假期開始之前再也見不到他了。他寫了張條子給我,說是希望在我回家之前見我一次。他知道我這次离開潘西后再也不回來了。
  我忘了告訴你這件事。他們把我踢出了學校,過了圣誕假后不再要我回來,原因是我有四門功課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們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別是學期過了一半,我父母來校跟老綏摩談過話以后--可我總是當耳邊風。于是我就給開除了。他們在潘西常常開除學生。潘西在教育界聲譽挺高。這倒是事實。
  嗯,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象巫婆的奶頭,尤其是在這混帳的小山頂上。我只穿了件晴雨兩用的風衣,沒戴手套什么的。上個星期,有人從我的房間里偷走了我的駱駝毛大衣,大衣袋里還放著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潘西有的是賊。不少學生都是家里极有錢的,可學校里照樣全是賊。學校越貴族化,里面的賊也越多--我不開玩笑。嗯,我當時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尊混帳大炮旁邊,看著下面的球賽,凍得我屁股都快掉了。只是我并不在專心看球。我流連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學校悄悄告別。我是說過去我也离開過一些學校,一些地方,可我在离開的時候自己競不知道。我痛恨這類事情。
  我不在乎是悲傷的离別還是不痛快的离別,只要是离開一個地方,我總希望离開的時候自己心中有數。
  要不然,我心里就會更加難受。
  總算我運气好。剎那間我想起了一件事,讓我感覺到自己他媽的就要滾出這個地方了。我突然記起在十月間,我怎樣跟羅伯特.鐵奇納和保爾.凱姆伯爾一起在辦公大樓前扔橄欖球。他們都是挺不錯的小伙子,尤其是鐵奇納。那時正是在吃晚飯前,外面天已經很黑了,可是我們照樣扔著球。天越來越黑,黑得几乎連球都看不見了,可我們還是不肯歇手。最后我們被迫歇手了。那位教生物的老師,柴柏西先生,從教務處的窗口探出頭來,叫我們回宿舍去准備吃晚飯。我要是運气好,能在緊要關頭想起這一類事情,我就可以好好作一番告別了--至少絕大部分時間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那感触,就立刻轉身奔下另一邊山坡,向老斯賓塞的家奔去。他并不住在校園內。他住在安東尼.魏思路。
  我一口气跑到大門邊,然后稍停一下,喘一喘气。我的气很短,我老實告訴你說。我抽煙抽得凶极了,這是一個原因--那是說,我過去抽煙抽得极凶。現在他們讓我戒掉了。另一個原因,我去年一年內競長了六英寸半。正因為這個緣故,我差點儿得了肺病,現在离家來這儿作他媽的檢查治療那一套。其實,我身上什么毛病也沒有。
  嗯,等我喘過气來以后,我就奔過了第二0四街。天冷得象在地獄里一樣,我差點儿摔了一交。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要奔跑--我揣摩大概是一時高興。我穿過馬路以后,覺得自己好象失蹤了似的。那是個混帳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沒太陽什么的,在每次穿越馬路之后,你總會有一种象是失蹤了的感覺。
  嘿,我一到老斯賓塞家門口,就拼命按起鈴來。我真的凍坏了。我的耳朵疼得厲害,手上的指頭連動都動不了。“喂,喂,”我几乎大聲喊了起來,“快來人開門哪。”最后老斯賓塞太太來開門了。他們家里沒有佣人,每次總是他們自己出來開門。他們并不有錢。“霍爾頓!”斯賓塞太太說。“見到你真高興!進來吧,親愛的!你都凍坏了吧?”我覺得她的确樂于見我。她喜歡我。至少我是這樣覺得。
  嘿,我真是三腳兩步跨進了屋。“您好,斯賓塞太太?”我說。“斯賓塞先生好?”
  “我來給你脫大衣吧,親愛的,”她說。她沒听見我問候斯賓塞先生的話。她的耳朵有點聾。
  她把我的大衣接在門廳的壁櫥里,我隨使用手把頭發往后一掠。我經常把頭發理得很短,所以用不著用梳子梳。“您好嗎,斯賓塞太太?”我又說了一遍,只是說得更響一些,好讓她听見。
  “我挺好,霍爾頓。”她關上了櫥門。“你好嗎?”從她問話的口气里,我立刻听出老斯賓塞已經把我被開除的事告訴她了。
  “挺好,”我說。“斯賓塞先生好嗎?他的感冒好了沒有?”
  “好了沒有!霍爾頓,他完全跟好人一樣了--我不知道怎么說合适……他就在他自己的房里,親愛的。進去吧。”

第02節

他們各有各的房間。他們都有七十左右年紀,或者甚至已過了七十。他們都還自得其樂--當然是傻里傻气的。我知道這話听起來有點混,可我并不是有意要說混話。我的意思只是說我想老斯賓塞想得太多了,想他想得太多之后,就難免會想到象他這樣活著究竟有什么意思。我是說他的背已經完全駝了,身体的姿勢十分難看,上課的時候在黑板邊掉了粉筆,總要坐在第一排的學生走上去拾起來遞給他。真是可怕极了,在我看來。不過你要是想他想得恰到好處,不是想得太多,你就會覺得他的日子還不算太難過。舉例來說,有一個星期天我跟另外几個人在他家喝熱巧克力,他還拿出一條破舊的納瓦霍毯子來給我們看,那是他跟斯賓塞太太在黃石公園向一個印第安人買的。你想象得出老斯賓塞買了那條毯子心里該有多高興。這就是我要說的意思。有些人老得快死了,就象老斯賓塞那樣,可是買了條毯子卻會高興得要命。
  他的房門開著,可我還是輕輕敲了下門,表示禮貌。我望得見他坐的地方。他坐在一把大皮椅上,用我上面說過的那條毯子把全身裹得嚴嚴的。
  他听見我敲門,就抬起頭來看了看。“誰?”他大聲嚷道。“考爾菲德?進來吧,孩子。”除了在教室里,他總是大聲嚷嚷。有時候你听了真會起雞皮疙瘩。
  我一進去,馬上有點儿后悔自己不該來。他正在看《大西洋月刊》,房間里到處是丸藥和藥水,鼻子里只聞到一般維克斯滴鼻藥水的味道。這實在叫人泄气。我對生病的人反正沒多大好感。還有更叫人泄气的,是老斯賓塞穿著件破爛不堪的舊浴衣,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我最不喜歡老人穿著睡衣或者浴衣。他們那瘦骨磷晌的胸脯老是露在外面。還有他們的腿。老人的腿,常常在海濱之類的地方見到,總是那么白,沒什么毛。“哈羅,先生,”我說。“我接到您的便條啦。多謝您關怀。”他曾寫了張便條給我,要我在放假之前抽空到他家去道別,因為我這一走,是再也不回來了。“您真是太費心了。我反正總會來向您道別的。”
  “坐在那上面吧,孩子,”老斯賓塞說。他意思要我坐在床上。
  我坐下了。“您的感冒好些嗎,先生?”
  “我的孩子,我要是覺得好些,早就去請大夫了,”老斯賓塞說。說完這話,他得意的了不得,馬上象個瘋子似的吃吃笑起來。最后他總算恢复了平靜,說道:“你怎么不去看球?我本來以為今天有隆重的球賽呢。”
  “今天倒是有球賽。我也去看了會儿。只是我剛跟擊劍隊從紐約回來,”我說。嘿,他的床真象岩石一樣。
  他變得嚴肅起來。我知道他會的。“那么說來,你要离開我們了,呃?”他說。
  “是的,先生。我想是的。”
  他開始老毛病發作,一個勁几點起頭來。你這一輩子再也沒見過還有誰比他更會點頭。你也沒法知道他一個勁儿點頭是由于他在動腦筋思考呢,還是由于他只是個挺不錯的老家伙,糊涂得都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屁股哪儿是自己的胳膊彎儿了。
  “綏摩博士跟你說什么來著,孩子?我知道你們好好談過一陣,”“不錯,我們談過。我們的确談過。我在他的辦公室里呆了約莫兩個鐘頭,我揣摩。”
  “他跟你說了些什么?”
  “哦……呃,說什么人生是場球賽。你得按照規則進行比賽。他說得挺和藹。我是說他沒有蹦得碰到天花板什么的。他只是一個勁儿談著什么人生是場球賽。您知道。”
  “人生的确是場球賽,孩子。人生的确是場大家按照規則進行比賽的球賽。”
  “是的,先生。我知道是場球賽。我知道。”
  球賽,屁的球賽。對某些人說是球賽。你要是參加了實力雄厚的那一邊,那倒可以說是場球賽,不錯--我愿意承認這一點。可你要是參加了另外那一邊,一點實力也沒有,加么還賽得了什么球?
  什么也賽不成。根本談不上什么球賽。“綏摩博士已經寫信給你父母了嗎?”老斯賓塞問我。
  “他說他打算在星期一寫信給他們。”
  “你自己寫信告訴他們沒有?”
  “沒有,先生,我沒寫信告訴他們,因為我星期三就要回家,大概在晚上就可以見到他們了。”
  “你想他們听了這個消息會怎么樣?”
  “嗯,……他們听了會覺得煩惱,”我說。
  “他們一定會的。這已是我第四次換學校了。”我搖了搖頭。我經常搖頭。“嘿!”我說。我經常說“嘿!”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詞匯少得可怜,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的行為舉止有時很幼稚。我那時十六歲,現在十七歲,可有時候我的行為舉止卻象十三歲。說來确實很可笑,因為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半,頭上還有白頭發。我真有白頭發。在頭上的一邊--右邊,有千百万根白頭發,從小就有。可我有時候一舉一動,卻象還只有十二歲。誰都這樣說,尤其是我父親。這么說有點儿對,可并不完全對。人們總是以為某些事情是完全對的。我壓根几就不理這個碴儿,除非有時候人們說我,要我老成些,我才冒起火來。有時候我的一舉一動要比我的年齡老得多--确是這樣--可人們卻視而不見。
  他們是什么也看不見的。
  老斯賓塞又點起頭來了。他還開始掏起鼻子來。他裝作只是捏一捏鼻子,其實他早將那只大拇指伸進去了。我揣摩他大概認為這樣做沒有什么不對,因為當時房里只有我一個。我倒也不怎么在乎,只是眼巴巴看著一個人掏鼻子,總不兔有點惡心。
  接著他說:“你爸爸和媽媽几個星期前跟綏摩博士談話的時候,我有幸跟他們見了面。他們都是再好沒有的人。”
  再好沒有,我打心眼里討厭這個詞儿。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每次听見這個詞儿,心里就作嘔。
  一霎時,老斯賓塞好象有什么十分妙、十分尖銳--尖銳得象針一樣--的話要跟我說。他在椅子上微微坐直身子,稍稍轉過身來。可這只是一場虛惊。他僅僅從膝上拿起那本《大西洋月刊》,想扔到我旁邊的床上。他沒扔到。只差那么兩英寸光景,可他沒扔到。我站起來從地上拾起雜志,把它擱在床上。突然間,我想离開這個混帳房間了。我感覺得出有一席可怕的訓話馬上要來了。我倒不怎么在乎听訓話,不過我不樂意一邊听訓話一邊聞維克斯滴鼻藥水的味道,一邊還得望著穿了睡褲和浴衣的老斯賓塞。我真的不樂意。
  訓話終于來了。“你這是怎么回事呢,孩子?”
  老斯賓塞說,口气還相當嚴厲。“這個學期你念了几門功課?”
  “五門,先生。”
  “五門。你有几門不及格?”
  “四門。”我在床上微微挪動一下屁股。這是我有生以來坐過的最硬的床。“英文我考得不錯,”我說,“因為《貝沃爾夫》和‘蘭德爾我的儿子’這類玩藝儿,我在胡敦中學時候都念過了。我是說念英文這一門我用不著費多大勁儿,除了偶爾寫寫作文。”
  他甚至不在听。只要是別人說話,他總不肯好好听。
  “歷史這一門我沒讓你及格,因為你簡直什么也不知道。”
  “我明白,先生。嘿,我完全明白。您也是沒有辦法。”
  “簡直什么也不知道,”他重复了一遍。就是這個最叫我受不了。我都已承認了,他卻還要重复說一遍。然而他又說了第三遍。“可簡直什么也不知道。我十分十分怀疑,整整一個學期不知你可曾把課本翻開過哪怕一回。到底翻開過沒有?老實說,孩子。”
  “嗯,我約略看過那么一兩次,”我告訴他說。我不愿傷他的心。他對歷史簡直著了迷。
  “你約略看過,嗯?”他說--諷刺得厲害。
  “你的,啊,那份試卷就在我的小衣柜頂上。最最上面的那份就是。請拿來給我。”
  來這套非常下流,可我還是過去把那份試卷拿給他了--此外沒有其他辦法。隨后我又坐到他那張象是水泥做的床上。嘿,你想象不出我心里有多懊喪,深悔自己不該來向他道別。
  他拿起我的試卷來,那樣子就象拿著臭屎什么的。“我們從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上關于埃及人的課。在自由選揮的論文題里,你選了寫埃及人,你想听听你說了些什么嗎?”
  “不,先生,不怎么想听,”我說。
  可他照樣念了出來。老師想于什么,你很難阻止他。他是非干不可的。
  埃及人是一個屬于高加索人种的古民族,住在非洲北部一帶。我們全都知道,非洲是東半球上最大的大陸。
  我只好坐在那里傾听這類廢話。來這一套确實下流。
  我們今天對埃及人极感興趣,原因很多。現代科學仍想知道埃及人到底用什么秘密藥料敷在他們所包裹的死人身上,能使他們的臉經無數世紀而不腐爛。這一有趣的謎仍是對二十世紀現代科學的一個挑戰。
  他不念了,隨手把試卷放下。我開始有點恨他了。“你的大作,我們可以這么說,寫到這儿就完了,”他用十分諷刺的口吻說。你真想不到象他這樣的老家伙說話竟能這么諷刺。“可是,你在試卷底下還寫給我一封短信,”他說。
  “我知道我寫了封短信,”我說。我說得非常快,因為我想攔住他,不讓他把那玩藝儿大聲讀出來。可你沒法攔住他。他熱得象個著了火的炮仗。
  “親愛的斯賓塞先生,”他大聲念道。“我對埃及人只知道這一些。雖然您講課講得极好,我卻對他們不怎么感興趣。您盡管可以不讓我及格,反正我除了英文一門以外,哪門功課也不可能及格。
                     极敬愛您的學生
                     霍爾頓.考爾菲德敬上。
  他放下那份混帳試卷,拿眼望著我,那樣子就象他媽的在比賽乒乓球或者其他什么球的時候把我打得一敗涂地似的,他這么把那封短信大聲念出來,這件事我一輩子也不能原諒他。要是他寫了那短信,我是決不會大聲念給他听的--我真的不會。尤其是,我他媽的寫那信只是為了安慰他,好讓他不給我及格的時候不至于太難受。
  “你怪我沒讓你及格嗎,孩子?”他說。
  “不,先生?我當然不怪你,”我說。我他媽的真希望他別老這么一個勁儿管我叫“孩子”。
  他念完試卷,也想把它扔到床上。只是他又沒有扔到,自然羅。我不得不再一次起身把它拾起來,放在那本《大西洋月刊》上面。每兩分鐘起身給他拾一次東西,實在叫人膩煩。
  “你要是在我的地位,會怎么做呢?”他說。
  “老實說吧,孩子。”
  呃,你看得出他給了我不及格,心里确實很不安。我于是信口跟他胡扯起來。我告訴他說我真是個窩囊廢,諸如此類的話。我跟他說我要是換了他的地位,也不得不那么做,還說大多數人都体會不到當老師的處境有多困難。反正是那一套老話。
  但奇怪的是,我一邊在信口開河,一邊卻在想別的事。我住在紐約,當時不知怎的竟想起中央公園靠南邊的那個小湖來了。我在琢磨,到我回家時候,湖里的水大概已經結冰了,要是結了冰,那些野鴨都到哪里去了呢?我一個勁儿琢磨,湖水凍嚴以后,那些野鴨到底上哪儿去了。我在琢磨是不是會有人開了輛卡車來,捉住它們送到動物園里去。或者竟是它們自己飛走了?
  我倒是很幸運。我是說我竟能一邊跟老斯賓塞胡扯,一邊想那些鴨子。奇怪的是,你跟老師聊天的時候,竟用不著動什么腦筋。可我正在胡扯的時候,他突然打斷了我的話。他老喜歡打斷別人的話。
  “你對這一切是怎么個感覺呢,孩子?我對這很感興趣。感興趣极了。”
  “您是說我給開除出潘西這件事?”我說,我真希望他能把自己瘦骨磷峋的胸脯遮蓋起來。這可不是太悅目的景色。
  “要是我記得不錯的話,我相信你在胡敦中學和愛爾敦.希爾斯也遇到過困難。”他說這話時不僅帶著諷刺,而且帶著點儿惡意了。
  “我在愛爾敦.希爾斯倒沒什么困難,”我對他說。“我不完全是給開除出來的。我只是自動退學,可以這么說。”
  “為什么呢,請問?”
  “為什么?哎呀,這事說來話長,先生。我是說問題极其复雜。”我不想跟他細談。他听了也不會理解。這不是他在行的學問。我离開愛爾敦.希爾斯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我的四周圍全都是偽君子。就是那么回事。到處都是他媽的偽君子。舉例說,學校里的校長哈斯先生就是我生平見到的最最假仁假義的雜种。比老綏摩還要坏十倍。比如說,到了星期天,有些學生的家長開了汽車來接自己的孩子,老哈斯就跑來跑去跟他們每個人握手。
  還象個娼婦似的巴結人。除非見了某些模樣儿有點古怪的家長。你真該看看他怎樣對待跟我同房的那個學生的父母。我是說要是學生的母親顯得太胖或者粗野,或者學生的父親湊巧是那种穿著寬肩膀衣服和粗俗的黑白兩色鞋的人,那時候老哈斯就只跟他們握一下手,假惺惺地朝著他們微微一笑。然后就一徑去跟別的學生的父母講話,一談也許就是半個小時。我受不了這類事情。它會逼得我發瘋,會讓我煩惱得神經錯亂起來。我痛恨那個混帳中學愛爾敦.希爾斯。
  老斯賓塞這時又問了我什么話,可我沒听清楚。我正在想老哈斯的事呢。“什么,先生?”我說。
  “你离開潘西,有什么特別不安的感覺嗎?”
  “哦,倒是有一些不安的感覺。當然啦……可并不太多。至少現在還沒有。我揣摩這樁事目前還沒真正擊中我的要害。不管什么事,總要過一些時候才能擊中我的要害。我這會儿心里只想著星期三回家的事。我是窩囊廢。”
  “你難道一點也不關心你自己的前途,孩子?”
  “哦,我對自己的前途是關心的,沒錯儿。當然啦。我當然關心。”我約莫考慮了一分鐘。“不過并不太關心,我揣摩。并不太關心,我揣摩。”
  “你會的,”老斯賓塞說。“你會關心的,孩子。到了后悔莫及的時候,你會關心的。”
  我不愛听他說這樣的話。听上去好象我就要死了似的,令人十分懊喪。“我揣摩我會這樣的,”我說。
  “我很想讓你的頭腦恢复些理智,孩子。我想給你些幫助。我想給你些幫助,只要我做得到。”
  他倒是的确想給我些幫助。你看得出來。但問題是我們倆一個在南极一個在北极,相距太遠;就是那么回事。“我知道您是想給我幫助,先生。”
  我說。“非常感謝。一點不假。我感謝您的好意。
  我真的感謝。”說著,我就從床邊站起身來。嘿,哪怕要了我的命,也不能讓我在那儿再坐十分鐘了。“問題是,咳,我現在得走了。体育館里還有不少東西等我去收拾,好帶回家去。我真有不少東西得收拾呢。”他抬起頭來望著我,又開始點起頭來,臉上帶著极其嚴肅的神情。突然間,我真為他難受得要命。可我實在沒法再在那儿逗留了,象這樣一個在南极一個在北极,他呢,還不住地往床上扔東西,可又老是半路掉下,他又穿著那件破舊的浴衣,還裸露出他的胸膛,房間里又彌漫著一股象征流行性感冒的維克斯滴鼻藥水气味--在這情況下,我實在呆不下去了。“听我說,先生。別為我擔心,”我說。“我是說老實話。我會改過來的。
  我現在只是在過年輕人的一關。誰都有一些關要過的,是不是呢?”
  “我不知道,孩子。我不知道。”
  我最討厭人家這樣回答問題。“當然啦。當然誰都有關要過,”我說。“我說的是實話,先生。
  請別為我擔心。”我几乎把我的一只手擱在他的肩膀上了。“成嗎?”我說。
  “你喝杯熱巧克力再走好嗎?斯賓塞太太馬上--”“謝謝,真謝謝,不過問題是,我得走啦。我得馬上到体育館去。謝謝。多謝您啦,先生。”
  于是我們握了手,說了一些廢話。我心里可真難受得要命。
  “我會寫信給您的,先生。注意您的感冒,多多保重身体。”
  “再見吧,孩子。”
  我隨手帶上門,向起居室走去,忽然又听到他大聲跟我嚷了些什么,可我沒听清楚。我深信他說的是“運气好!”我希望不是。我真他媽的希望不是。我自己從來不跟任何人說“運气好!”你只要仔細想一想,就會覺得這話真是可怕。

第03節

你這一輩子大概沒見過比我更會撤謊的人。說來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舖子里買一份雜志,有人要是在路上見了我,問我上哪儿去,我也許會說去看歌劇。真是可怕。因此我雖然跟老斯賓塞說了要到体育館去收拾東西,其實完全是撤謊。我甚至并不把我那些混帳体育用具放在体育館里。
  我在潘西的時候,就住在新宿舍的“奧森貝格紀念齋”里。那儿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房的是一個高中生。這個齋是以一個從潘西畢業的校友奧森貝格為名的。他离開潘西以后,靠做殯儀館生意發了橫財。他在全國各地都沒有殯儀館停尸場,你只要付五塊錢,就可以把你的家屬埋葬掉。你真應該見見老奧森貝格。他或許光是把尸体裝在麻袋里,往河里一扔完事。不管怎樣,他給了潘西一大筆錢,他們就把我們佐的新齋以他的名字命名。今年頭一次舉行橄欖球賽,他坐了他那輛混帳大“凱迪拉克”來到學校里,我們大伙儿還得在看台上全体肅立,給他來一個“火車頭”--那就是一陣歡呼。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里向我們演講,講了足足有十個鐘頭。他一開始就講了五十來個粗俗的笑話,向我們證明他是個多么有趣的人物。真了不起。接著他告訴我們說,每逢他有什么困難,他從來不怕跪下來向上帝禱告。
  他教我們經常向上帝禱告--跟上帝無話不談--不管我們是在什么地方。他教我們應該把耶酥看作是我們的好朋友。他說他自己就時時刻刻在跟耶穌談話,甚至在他開車的時候。我听了真笑疼肚皮。
  我可以想象這個假模假式的大雜种怎樣把排檔推到第一檔,同時請求耶穌多開几張私人小支票給他。
  他演講最精采的部分是在半當中。他正在告訴我們他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多么出人頭地,坐在我們前面一排的那個家伙,馬薩拉,突然放了個響屁。于這种事确實很不雅,尤其是在教堂里,可也十分有趣。老馬薩拉,他差點儿沒掀掉屋頂。可以說几乎沒一個人笑出聲來,老奧森貝格還裝出壓根儿沒听見的樣子,可是校長老綏摩也在講台上,正好坐在他旁邊,你看得出他已經听見了。嘿,他該有多難受。他當時沒說什么,可是第二天晚上他讓我們到辦公大樓上必修課的大教室里集合,他自己就登台演講。他說那個在教堂里扰亂秩序的學生不配在潘西念書。我們想叫老馬薩拉趁老綏摩正在演講時照樣再來一個響屁,可他當時心境不好,放不出來。嗯,不管怎樣,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老奧森貝格紀念齋,在新宿舍里。
  离開老斯賓塞家回到我自己房里,自另有一种舒服,因為人人都去看球賽了,房里又正好放著暖气,使人感到十分溫暖适意。我脫下大衣解下領帶,松了衣領上的鈕扣,然后戴上當天早晨在紐約買來的那頂帽子。那是頂紅色獵人帽,有一個很長、很長的鴨舌。我發現自己把所有那些混帳寶劍都丟了之后,剛下了地鐵就在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櫥窗里看見了這頂帽子,只花一塊錢買了下來。我戴的時候,把鴨舌轉到腦后--這樣戴十分粗俗,我承認,可我喜歡這樣戴。我這么戴了看去挺美。隨后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書,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每個房里都有兩把椅子。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華西.斯特拉德萊塔坐另一把。扶手都不象樣子了,因為誰都坐在扶手上,不過這些椅子坐著确很舒服。
  我看的這本書是我從圖書館里誤借來的。他們給錯了書,我回到房里才發現。他們給了我《非洲見聞》。我本以為這是本臭書,其實不是,寫的挺不錯。我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過看書倒不少。我最喜愛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拉德納。在我進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納寫的書,作為生日禮物。
  書里有几個十分离奇曲折的短劇,還有一個短篇小說,講的是一個交通警察怎樣愛上了一個非常漂亮的、老是開著快車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經結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結婚什么的。后來那姑娘撞車死了,原因是她老開著快車。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愛看的書是那种至少有几處是別出心裁的。我看過不少古典作品,象《還鄉》之類,很喜愛它們;我也看過不少戰爭小說和偵探故事,卻看不出什么名堂來,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樣一种書,你讀完后,很希望寫這書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興,隨時都可以打電話給他。可惜這樣的書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電話給這位伊薩克.迪納遜。還有林.技德納,不過DB告訴我說他已經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類的枷鎖》說吧。我去年夏天看了這本書。這是本挺不錯的書,可你看了以后決不想打電話給毛姆。我說不出道理來。只是象他這樣的人,我就是不愿打電話找他。我例宁可打電話找托馬斯.哈代。我喜歡那個游苔莎.裴伊。
  嗯,我戴上我那頂新帽子,開始閱讀那本《非洲見聞》。這本書我早巳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還只看了三頁,就听見有人掀開淋浴室的門帘走來。我用不著抬頭看,就知道來的人是誰。那是羅伯特.阿克萊,住在我隔壁房里的那個家伙。在我們這個齋里,每兩個房間之間就有個淋浴室,老阿克萊一天總要闖進來找我那么八十五回。除了我,整個宿舍里恐怕只有他一個沒去看球。他几乎哪里都不去。他是個十分古怪的家伙。他是個高中生,在潘西已整整念了四年,可是誰都管他叫“阿克萊”,從不叫他名字。連跟他同屋住的赫伯.蓋爾也從不叫他“鮑伯”甚至“阿克”。他以后万一結了婚,恐怕連他自己的者婆都要管他叫“阿克萊”。他是那种圓肩膀、個子极高极高的家伙--差不多有六英尺四--牙齒髒得要命。他使在我隔壁那么些時候,我從來沒見他刷過一次牙。
  那副牙齒象是長著苔蘚似的,真是髒得可怕,你要是在飯廳里看見他滿嘴嚼著土豆泥和豌豆什么的,簡直會使你他媽的惡心得想吐。此外他還長著滿臉的粉刺。不象大多數人那樣,在腦門上或者腮幫上長几顆,而是滿臉都是。不僅如此,他還有可怕的性格。他為人也近于下流。說句老實話,我對他實在沒什么好感。
  我可以感覺到他正站在我椅子背后的淋浴台上,偷看斯特拉德萊塔在不在屋里。他把斯特拉德萊塔恨得入骨,只要他在屋里,就從不進屋。他把每個人都恨得入骨,几乎可以這樣說。
  他從淋浴台下來,走進我的房里。“唉,”他說。他老是這么唉聲歎气的,好象极其膩煩或者极其疲乏似的。他不愿意讓你想到他是來看望你或者拜訪你什么的。他總要讓你以為他是定錯了路撞進來的,天知道!
  “唉,”我說,可我還是照樣看我的書,并沒抬起頭來。遇到家阿克萊這樣的家伙,你要是停止看書把頭指起來,那你可就玩儿完了。你反正早晚要玩儿完,可你如果不馬上抬起頭來看,就不會完得那么快。
  他象往常一樣,開始在房間里溜達起來,走得非常慢,隨手從你書桌上或者五屜柜上拿起你的私人東西來看。他老是拿起你私人的東西來看。嘿,他這人有時真能叫你心里發毛。“劍斗得怎么樣?”
  他說。他的目的只是不讓我看書,不讓我自得其樂。對于斗劍,他才他媽的不感興趣呢。“我們贏了,還是怎么?”他說。
  “誰也沒贏,”我說。可仍沒拾起頭來。
  “什么?”他說。不管什么事,他總要讓你說兩遍。
  “誰也沒贏,”我說。我偷偷地瞟了一眼,看看他在我五屜柜上翻什么東西。他在看一張相片,是一個在紐約時經常跟我一起出去玩的名叫薩麗.海斯的姑娘的相片。自從我拿到那張混帳相片以后,他拿起來看了至少有五千次了。每次看完,他總是不放回原處。他是故意這樣做的。你看得出來。
  “誰也沒贏,”他說。“怎么可能呢?”
  “我把寶劍之類的混帳玩藝儿全都落在地鐵上了。”我還是沒抬起頭來看他。
  “在地鐵上,天哪!你把它們丟了,你是說?”
  “我們坐錯了地鐵。我老得站起來看車廂上的一張混帳地圖。”
  他走過來于脆擋住了我的光線。“嗨,”我說,“你進來以后,我把這同一個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
  除了阿克萊,誰都听得出我他媽的這句話里的意思。可他听不出來。“他們會叫你賠錢嗎?”他說。
  “我不知道,我也他媽的不在乎。你坐下來或者走開好不好,阿克萊孩子?你他媽的擋住我的光線啦。”他不喜歡人家叫他“阿克萊孩子”。他老是跟我說我是個他媽的孩子,因為我只十六歲,他十八歲。我一叫他“阿克萊孩子”,就會气得他發瘋。
  他依舊站在那里不動。他正是那种人,你越是叫他不要擋住光線,他越是站著不動。他最后倒是會走開的,可你跟他一說,他反倒走得更慢。“你在他媽的看什么?”他說。
  “一本他媽的書。”
  他用手把我的書往后一推,看那書名。“好不好?”他說。
  “我正在看的這個句子實在可怕极了。”我只要情緒對頭,也很會說諷刺話。可他一點也听不出來。他又在房間里溜達起來,拿起我和斯特拉德萊塔的一切私人東西翻看。最后,我把那本書扔在地下了。有阿克萊那樣的家伙在你身旁,你就甭想看書。簡直不可能。
  我往椅背上一靠,看老阿克萊怎樣在我房里自得其樂。我去紐約一趟回來,覺得有點儿累,開始打起呵欠來。接著我就開始逗笑玩儿。我有時候常常逗笑取樂,好讓自己不至于膩煩。我當時于的,是把我的獵人帽鴨舌轉到前面,然后把鴨舌拉下來遮住自己的眼睛。這么一來,我就什么也看不見了。“我想我快要成瞎子啦,”我用一种十分沙啞的聲音說。“親愛的媽媽,這儿的一切怎么都這樣黑啊。”
  “你是瘋子。我可以對天發誓,”阿克萊說。
  “親愛的媽媽,把你的手給我吧。你于嗎不把你的手給我呢!”
  “老天爺,別那么孩子气了。”
  我開始學瞎子那樣往前瞎摸一气,可是沒站起身來。我不住地說:“親愛的媽媽,你干嗎不把你的手給我呢?”我只是逗笑取樂。自然啦,這樣做有時候能使我覺得十分決活。再說,我知道這還會讓阿克萊煩惱得要命。他老是引起我的虐待狂。我對他往往很殘忍。可是最后,我終于停止逗趣儿了。我仍將鴨舌轉到腦后,稍稍休息一會儿。
  “這是誰的!”阿克萊說。他拿起我同屋的護膝給我看。阿克萊這家伙什么東西都要拿起來看。
  他甚至連你的下体護身也要拿起來看。我告訴他說這是斯特拉德萊塔的。他于是往斯特拉德萊塔的床上一扔。他從斯特拉德萊塔的五屜柜里拿出來,卻往他的床上扔。
  他過來坐在斯特拉德萊塔的椅子扶手上。他從來不坐在椅子上。老是坐在扶手上。“他媽的這頂帽于是哪儿弄采購?”他說。
  “紐約。”
  “多少錢?”
  “一塊。”
  “你上當啦。”他開始用火柴屁股剔起他的混帳指甲來。說來可笑。他的牙齒老是污穢不堪,他的耳朵也髒得要命,可他老是剔著自己的指甲。我揣摩他大概以為這么一來,他就成了個十分干淨利落的小伙子了。他剔著指甲,又望了我的帽子一眼。“在我們家鄉,就戴這樣的帽子打鹿,老天爺,”他說。“這是頂打鹿時候戴的帽子。”
  “見你媽的鬼。”我脫下帽子看了一會儿。我還閉了一只眼睛,象是朝他瞄准似的。“這是頂打人時候戴的帽子,”我說。“我戴了它拿槍打人。”
  “你家里人知道你給開除了嗎?”
  “不知道。”
  “斯特拉德萊塔他媽的到底到什么地方去了?”
  “看球去了。他約了女朋友。”我打了個呵欠。我全身都在打呵欠。這房間實在他媽的太熱了。使人困得要命。在潘西,你不是凍得要死,就是熱得要命。
  “偉大的斯特拉德萊塔,”阿克萊說。“--嗨。把你的剪刀借給我用一秒鐘,成不成?拿起來方便嗎?”
  “不。我已經收拾起來了。在壁櫥的最上面呢。”
  “拿出來借我用一秒鐘,成不成?”阿克萊說。“我指頭上有個倒拉刺想鉸掉哩。”
  他可不管你是不是已經把東西收拾起來放到了壁櫥的最上面。我沒辦法,只好拿給他。拿的時候,還差點儿把命給送掉了。我剛打開壁櫥的門,斯特拉德萊塔的网球拍--連著木架什么的--正好掉在我的頭上。只听得啪的一聲巨響,疼得我要命。可是樂得老阿克萊他媽的差點儿也送掉了命。
  他開始用他极高的假嗓音哈哈大笑起來。我拿下手提箱給他取剪刀,他始終哈哈地笑個不停。象這一類事--有人頭上接了塊石頭什么的--總能讓阿克萊笑得掉下褲子。“你真他媽的懂得幽默,阿克萊孩子,”我對他說。“你知道嗎?”我把剪刀遞給了他。“讓我來當你的后台老板。我可以送你到混帳的電台上去廣播。”我又坐到自己的椅子上。
  他開始鉸他那看上去又粗又硬的指甲。“你用一下桌子好不好?”我說。“給我鉸在桌子上成嗎?我不想在今天夜里光著腳踩你那爪子一樣的指甲。”
  可他還是照樣鉸在地板上。一點不懂禮貌。我說的實話。
  “期特拉德萊塔約的女朋友是誰?”他說。他老是打听斯特拉德萊塔約的女朋友是誰,盡管他恨斯特拉德萊塔入骨。
  “我不知道。干嗎?”
  “不干嗎。嘿,我受不了那婊子養的。那個婊子養的實在叫我受不了。”
  “他可愛你愛得要命呢。他告訴我說他以為你是個他媽的王子,”我說。我逗趣儿的時候,常常管人叫“王子”。這能給我解悶取樂。
  “他老是擺出那种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萊說。“我實在受不了那個婊子養的,你看得出他--”“你能不能把指甲鉸在桌子上呢?嗨?”我說。“我已經跟你說了約莫五十--”“他老是擺出他媽的那种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萊說。“我甚至覺得那婊子養的缺少智力。他認為自己很聰明。他認為他大概是世界上最最--”“阿克萊!天哪。你到底能不能把你爪子似的指甲鉸在桌子上?我已經跟你說了五十遍啦。”
  他開始把指甲鉸在桌子上,算是換換口味。你只有對他大聲呦喝,他才會照著你的話去做。
  我朝著他看了一會儿。接著我說:“我知道你為什么要痛恨斯特拉德萊塔,那是因為他偶爾叫你刷牙。他雖然大聲嚷嚷,倒不是有心侮辱你。他說話方式不對,不過他并不是有意侮辱你。他的意思不過是說你要是偶爾刷刷牙,就會好看得多,也舒服得多。”
  “我怎么不刷牙。別給我來這一套。”
  “不,你不刷牙。我看見你不刷牙,”我說。
  可我倒不是成心給他難看。說起來我還有點為他難受呢。我是說如果有人說你并不刷牙,那自然不是什么太愉快的事。“斯特拉德萊塔這人還不錯。他心眼儿不算太坏,”我說。“你不了解他,毛病就在這里。”
  “我仍要說他是婊子養的。他是個自高自大的婊子養的。”
  “他的确自高自大,可他在某些事情上也十分慷慨。他的确是這樣的,”我說。“瞧。比如斯特拉德萊塔打著根領帶,你見了很喜愛。比如說他打著的那根領帶你喜歡得要命--我只是隨便舉個例子。你知道他會怎么樣?他說不定會解下來送你。
  他的确會。要不然--你知道他會怎么樣?他會把領帶擱在你床上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可他會把那根混帳領帶送你。大多數人恐怕只會--”“他媽的,”阿克萊說。“我要是有他那么些錢,我也會這樣做的。”
  “不,你不會的。”我搖搖頭。“不,你不會的,阿克萊孩子。你要是有他那么些錢,你就會成為一個最最大的--”“別再叫我‘阿克萊孩子’,他媽的。我大得都可以當你混帳的爸爸啦。”
  “不,你當不了。”嘿,他有時候的确討人厭。他從不放過一個机會讓你知道你是十六他是十八。“首先,我決不會讓你進我那混帳的家門,”我說。
  “呃,只要你別老是沖著我叫--”突然間,房門開了,老斯特拉德萊塔一下沖進房來,樣子十分匆忙。他者是那么匆忙。一切事情在他看來都是了不起的大事。他走過來象他媽的鬧著玩似的在我兩邊臉上重重拍了兩下--這种舉動有時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听著,”他說。“你今天晚上有事出去嗎?”
  “我不知道。我可能出去。他媽的外面在干嗎啦--下雪了?”他的大衣上全是雪。
  “是的。听著。你要是不到哪儿去,能不能把你那件狗齒花紋呢上衣借我穿一下?”
  “誰贏了?”我說。
  “還只賽了半場。我們不看了,”斯特拉德萊塔說。“不開玩笑,今晚上你到底穿不穿那件狗齒花紋上衣?我那件灰法蘭絨上面全都濺上髒東西啦。”
  “穿倒不穿,只是我不愿意你把肩膀撐得他媽的挺大,”我說。我們倆的身高差不多,可他的体重几乎超過我一倍。他的肩膀寬极了。
  “我不會把肩膀撐大的。”他急忙向壁櫥走去。“孩子你好,阿克萊?”他跟阿克萊說。斯特拉德萊塔倒是個挺和气的家伙。和气里面帶著點儿假,不過他見了阿克萊至少總要打個招呼什么的。
  他說“孩子你好?”的時候,阿克萊好象是哼了一聲。他不會回答他,可他沒膽量連哼也不哼一聲。接著他對我說:“我想我該走了。再見。”
  “好吧,”我說。象他這號人离開你回他自己的房間去,你決不至于為他心碎的。”
  老斯特拉德萊塔開始脫大衣解領帶。“我想馬上來個快速刮臉,”他說。他是個大胡子。他的确是。
  “你的女朋友呢?”我問他。
  “她在側屋等我。”他把洗臉用具和毛巾夾在胳肢窩下走出房去,連襯衫也沒穿一件。他老是光著上半身到處跑,因為他覺得自己的体格挺他媽的魁偉。他的体格倒也的确魁偉,這一點我得承認。

第04節

我閒著沒事,也就到盥洗室里,在他刮臉時候跟他聊天。盥洗室里就只我們兩個,因為全校的人還在外面看球賽。室內熱得要命,窗子上全是水汽。緊靠著牆裝有一溜盥洗盆,約莫十個左右。斯特拉德萊塔使用中間那個,我就坐到他緊旁邊的那個盥洗盆上,開始把那個冷水龍頭開了又關--這是我的一种病態的愛好。斯特拉德萊塔一邊刮臉,一邊吹著《印度之歌》口哨。他吹起口哨來聲音很尖,可是調子几乎永遠沒有對的時候,而他還總是挑那些連最會吹口哨的人也吹不好的歌曲來吹,如《印度之歌》或《十號路上大屠殺》。他真能把一支歌吹得一塌糊涂。
  你記得我說過阿克萊的個人習慣十分邋遢嗎?
  呃,斯特拉德萊塔也一樣,只是方式不同。斯特拉德萊塔是私底下邋遢。他外貌總是挺不錯,這個斯特拉德萊塔。可是隨便舉個例子說吧,你拿起他刮臉用的剃刀看看。那剃刀銹得象塊爛鐵,沾滿了肥皂沫、胡子之類的髒東西。他從來不把剃刀擦干淨。他打扮停當以后,外貌例挺漂亮,可你要是象我一樣熟悉他的為人,就會知道他私底下原是個邋遢鬼。他之所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是因為他瘋狂地愛著他自己。他自以為是西半球上最最漂亮的男子。他長的倒是蠻漂亮--我承認這一點。可他只是那一類型的漂亮男子,就是說你父母如果在《年鑒》上看到了他的照片,馬上會說,“這孩子是誰?”--我的意思是說他只是那种《年鑒》上的漂亮男子。在潘西我見過不少人都要比斯特拉德萊塔漂亮,不過你如果在《年鑒》上見了他們的照片,決不會覺得他們漂亮。他們不是顯得鼻子太大,就是兩耳招風。我自己常常有這經驗。
  嗯,我當時坐在斯特技德萊塔旁邊的盥洗盆上,看著他刮臉,手里玩弄著水龍頭,把它開一會儿關一會儿。我仍舊戴著我那頂紅色獵人帽,鴨舌也仍轉在腦后。這頂帽子的确讓我心里得意。
  “嗨,”斯特拉德萊塔說。“肯大大幫我一個忙嗎?”
  “什么事?”我說,并不太熱心。他老是要求別人大大幫他一個性。有一种長得十分漂亮的家伙,或者一种自以為了不起的人物,他們老是要求別人大大幫他一個忙。他們因為瘋狂地愛著自己,也就以為人人都瘋狂她愛著他們,人人都渴望著替他們當差。說起來确實有點儿好笑。
  “你今天晚上出去嗎?”
  “我可能出去。也可能不出去。我不知道。干嗎?”
  “我得准備星期一的歷史課,有約莫一百頁書要看,”他說。“你能不能代我寫一篇作文,應付一下英文課?我要你幫忙的原因,是因為到了星期一再不把那篇混帳玩藝儿交上去,我就要吃不了兜看走啦。成不成?”
  這事非常滑稽。的确滑稽。
  “我考不及格,給開除出了這個混帳學校,你倒來要求我代你寫一篇混帳作文,”我說。
  “不錯,我知道。問題是,我要是再不交,就要吃不了兜著走啦。作個朋友吧。成嗎?”
  我沒馬上回答他。對付斯特拉德萊塔這樣的雜种,最好的辦法是賣關子。
  “什么題目?”
  “寫什么都成。只要是描寫性的。一個房間。
  或者一所房子。或者什么你過去住過助地方--你知道。只要他媽的是描寫的就成。”他一邊說,一邊打了個很大的呵欠。就是這類事讓我十分惱火。我是說,如果有人一邊口口聲聲要求你幫他媽的什么忙,一邊卻那么打著呵欠。“只是別寫的太好,”他說。“那個婊子養的哈茲爾以為你的英文好的了不得,他也知道你跟我同住一屋。因此我意思是你別把標點之類的玩藝儿放對位置。”
  這又是另一類讓我十分惱火的事。我是說如果你作文做得好,可是有人口口聲聲談著標點。斯特拉德萊塔老干這一類事。他要你覺得,他的作文之所以做不好,僅僅是因為他把標點全放錯了位置。
  在這方面他也有點象阿克萊。有一次我坐在阿克萊旁邊看比賽籃球。我們隊里有員棒將,叫胡維.考埃爾,能中場投籃,百發百中,連球架上的板都不碰一下。阿克萊在他媽的整個比賽中卻老是說考埃爾的身材打籃球合适极了。天哪,我多討厭這類玩藝儿。
  我在盥洗盆上坐了會儿,覺得膩煩了,心里一時高興,就往后退了几步,開始跳起踢蹬舞來。我只是想讓自己開開心。我實際上并不會跳踢蹬舞這類玩藝儿,不過盥洗室里是石頭地板,跳踢蹬舞十分合适。我開始學電影里的某個家伙。是那种歌舞片里的。我把電影恨得象毒藥似的,可我倒是很高興學電影里的動作。老斯特拉德萊塔刮臉的時候在鏡子里看著我跳舞。我也极需要一個觀眾。我喜歡當著別人賣弄自己。“我是混帳州長的儿子,”我說。我那樣不要命地跳著踢蹬舞,都快把自己累死了。“我父親不讓我跳踢蹬舞。他要我上牛津。可這是他媽的我的命--踢蹬舞。”老斯特拉德萊塔笑了。他這人倒是有几分幽默感。“今天是‘齊格飛歌舞團’開幕的第一夜。”我都喘不過气來了。我的呼吸本來就十分短促。“那位領舞的不能上場。
  他醉的象只王八啦。那么誰來替他上場呢?我,只有我。混帳老州長的小儿子。”
  “你哪儿弄來的這頂帽子?”斯特拉德萊塔說。他指的是我那頂獵人帽。他還一直沒看見哩。
  我實在喘不過气來了,所以我就不再逗笑取樂。我脫下帽子看了第九十遍。“今天早晨我在紐約買的。一塊錢。你喜歡嗎?”
  斯特拉德萊塔點點頭。“很漂亮,”他說。可是他只是為了討我歡喜,因為他接著馬上說:“喂,你到底肯不肯替我寫那篇作文?我得知道一下。”
  “要是我有時間,成。要是我沒有時間,不成,”我說。我又過去坐在他身邊的那個盥洗盆上。“你約的女朋友是誰?”我問他。“費茲吉拉德?”
  “去你媽的,不是!我不是早跟你說了,我早跟那母豬一刀兩斷啦。”
  “真的嗎?把她轉讓給我吧,嘿。不開玩笑。
  她很合我胃口。”
  “就給你吧……對你說來她年紀太大啦。”
  突然間--沒有任何其他原因,只不過我一時高興,想逗趣儿--我很想跳下盥洗盆,給老斯特拉德萊塔來個“半納爾遜”。你要是不知道什么是“半納爾遜”,那么我來告訴你吧,那是摔交的一种解數,就是用胳膊卡住對方的脖子,如果需要,都可以把他掐死。我就這么做了。我象一只他媽的美洲豹似的一下扑到了他身上。
  “住手,霍爾頓,老天爺!”斯特拉德萊塔說。他沒心思逗趣儿。他正在一個勁儿刮胡子。
  “你要讓我怎么著--割掉我的混帳腦袋瓜儿?”
  我可沒松手。我已緊緊地把他的脖子卡住了。
  “你有本事,就從我的鐵臂中掙脫出來,”我說。
  “老--天爺!”他放下剃刀,猛地把兩臂一抬,掙脫了我的掌握。他是個极有力气的大個儿,我是個极沒力气的瘦個子。“哎,別瞎鬧啦,”他說。他又把臉刮了一道。每次他總要刮兩道,保持外表美觀。就用那把髒得要命的剃刀。
  “你約的要不是費茲吉拉德,那又是誰呢?”
  我問他。我又坐到他旁邊的盥洗盆上。“是不是菲麗絲.史密斯那小妞?”
  “不是。本來應該是她,后來不知怎么全都搞亂了。我這會約的是跟布德.莎同屋的那位……
  嗨。我差點儿忘了。她認得你呢。”
  “誰認得我?”
  “我約的那位。”
  “是嗎?”我說。“她叫什么名字?”我倒是感興趣了。‘“讓我想一想……啊。瓊.迦拉格。”
  嘿,他這么一說,我差點儿倒在地上死去了。
  “琴.迦拉格,”我說。他一說這話,我甚至都從盥洗盆上站起來,差點儿倒在地上死了。“你他媽的說得不錯,我認識她。前年夏天,她几乎就住在我家隔壁。她家養了只他媽的道柏曼种大狗。
  我就是因為那狗才跟她認識的。她的狗老是到我們--”“你擋住我的光線啦,霍爾頓,老天爺,”斯特拉德萊塔說。“你非站在那儿不成嗎?”
  嘿,我心里興奮著呢。我的确很興奮。
  “她在哪儿?”我問他。“我應該下去跟她打個招呼才是。她在哪儿呢?在側屋里?”
  “不錯。”
  “她怎么會提到我的?她現在是在B.M嗎?
  她說過可能要上那儿去。不過她也說可能上西普萊。我一直以為她是在西普萊呢。她怎么會提到我的?”我心里十分興奮。我的确十分興奮。
  “我不知道,老天爺。請你起來一下,成不成?你坐在我毛巾上啦,”斯特拉德萊塔說。我确實坐在他那塊混帳毛巾上了。
  “琴.迦拉格,”我說。我念念不忘這件事。
  “老天爺。”
  老斯特拉德萊塔在往他的頭發上敷維他力斯。
  是我的維他力斯。
  “她是個舞蹈家,”我說。“會跳芭蕾舞什么的。那會儿正是最熱的暑天,她每天還要練習兩個小時,從不間斷。她擔心自己的大腿可能變粗變難看。我老跟她在一起下象棋。”
  “你老跟她在一起下什么來著?”
  “象棋。”
  “象棋,老天爺!”
  “不錯。她從來不走她的那些國王。她有了國王,卻不肯使用,只是讓它呆在最后一排,從來不使用。她就是喜歡它們在后排呆著時的那种樣子。”
  斯特拉德萊塔沒言語。這類玩藝儿一般人都不感興趣。
  “她母親跟我們在同一個俱樂部里,”我說。
  “我偶爾也幫人拾球,光是為掙几個錢。我給她母親抬過一兩回球。她約莫進九個穴,得一百七十來分。”
  斯特拉德萊塔簡直不在听。他正在梳他一綹綹漂亮的卷發。
  “我應該下去至少跟她打個招呼,”我說。
  “干嗎不去呢?”
  “我一會儿就去。”
  他又重新分起他的頭發來。他梳頭總要梳那么個把鐘頭。
  “她母親跟她父親离了婚,又跟一個酒鬼結了婚,”我說。“一個皮包骨頭的家伙,腿上長滿了毛。我記得很清楚。他一天到晚穿著短褲。琴說他大概是個劇作家什么的,不過我只見他一天到晚喝酒,听收音机里的每一個混帳偵探節目。還光著身子他媽的滿屋子跑,不怕有琴在場。”
  “是嗎?”斯特技德萊塔說。這真的讓他感興呼了:听到一個酒鬼光著身子滿屋子跑,還有琴在場。斯特拉德萊塔是個非常好色的雜种。
  “她的童年真是糟糕透了。我不開玩笑。”
  可斯特拉德萊塔對這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只是那些非常色情的東西。
  “琴.迦拉格,老夫爺。”我念念不忘。我确是念念不忘。“至少,我應該下去跟她打個招呼。”
  “你他媽的干嗎不去,光嘴里嘮叨著?”斯特拉德萊塔說。
  我走到窗邊,可是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見,因為盥洗室里熱得要命,窗玻璃上全是水汽。“我這會儿沒那心情,”我說。我的确沒那心情。做那類事,你總得有那心情才成。“我還以為她上西普萊了呢。我真會發誓說她是去西普萊啦。”我手足無措,就在盥洗室里蹭蹬了一會儿。“她愛看這場球賽嗎?”我說。
  “嗯,我揣摩她愛看。我不知道。”
  “她告訴你我們老在一起下棋嗎?”
  “我不知道。老天爺,我只是剛遇到她呢,”斯特技拉萊塔說。他剛搞完他漂亮的混帳頭發,正在收拾他那套髒得要命的梳裝用具。
  “听我說。你代我向她問好,成不成?”
  “好吧,”斯特拉德萊塔說,可我知道他大概不會。象斯特拉德萊塔那樣的家伙,他們是從來不代別人問候人的。
  他回房去了,可我仍在盥洗室里呆了一會儿,想著琴。隨后我也回到了房里。
  我進房時,斯特拉德萊塔正在鏡前打領帶。他這一輩子總有他媽的一半時間是在鏡子面前度過的。我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望了他一會儿。
  “嗨,”我說。“別告訴地我給開除了,成不成?”
  “好吧。”
  斯特拉德萊塔就是這一點好。在一些小事情上,他跟阿克萊不一樣,你用不著跟他仔細解釋。
  這多半是因為,我揣摩,他對一切都不怎么感興趣。這是真正的原因。阿克萊就不一樣。阿克萊是個极好管閒事的雜种。
  他穿上了我那件狗齒花紋的上衣。
  “老天爺,可別全都給我撐大了,”我說。“我還只穿過兩回哩。”
  “我不會的。他媽的我的香煙到哪儿去了?”
  “在書桌上。”他老是記不得自己擱的東西在什么地方。“在你的圍巾底下。”他把香煙裝進了他的上衣口袋--我的上衣口袋。
  我突然把我那頂獵人帽的鴨舌轉到前面,算是換個花樣。我忽然精神緊張起來。我是個精神很容易緊張的人。“听我說,你約了你的女朋友打算上哪儿呢?”我間他。“你決定了嗎?”
  “我不知道。要是來得及,也許上紐約。她外出時間只簽到九點三十,老天爺。”
  我不喜歡他說話的口气,所以我說:“她所以只簽到九點三十,大概是因為她不知道你是個多漂亮、多迷人的雜种。她要是知道了,恐怕要簽到明天早晨九點三十哩。”
  “一點不錯,”斯特拉德萊塔說。你很難一下子惹他生气。他太自高自大了。“別再開玩笑了。
  替我寫那篇作文吧,”他說。他已經穿上了大衣,馬上准備走了。“別費太大勁儿,只要寫篇描寫的文章就成。可以嗎?”
  我沒回答他。我沒那心情。我只說了句:“問問她下棋的時候是不是還把所有的國王都留在后排。”
  “好的,”斯特拉德萊塔說,可我知道他決不會問她。“請放心,”他砰的一聲關上門,走出了房間。
  他走后,我又坐了約莫半個小時。我是說我光是坐在椅子里,什么事也不做。我一心想著琴,還想著斯特拉德萊塔跟她約會。我心緒十分不宁,都快瘋了。我已經跟你說過,期待拉德萊塔是個多么好色的雜种。
  一霎時,阿克萊又闖了進來,跟平常一樣是掀開淋浴室門帘進來的。在我混帳的一生中,就這一次見了他我從心底里覺得高興。他給我打了岔,讓我想到別的事情上去。
  他一直呆到吃飯的時候,議論著潘西里面他所痛恨的一切人,一邊不住地擠他腮幫上的一個大粉刺。他甚至連手絹也不用。我甚至都不認為這雜种有手絹,我跟你老實說。至少,我從來沒看見他用過手絹。

第05節

在潘西,一到星期六晚上我們總是吃同樣的菜。這應該算是道好菜,因為他們給你吃牛排。我愿意拿出一千塊錢打賭,他們之所以這樣做,只是因為星期天總有不少學生家長來校,老綏摩大概認為每個學生的母親都會問她們的寶貝儿子昨天晚飯吃些什么,他就會回答:“牛排。”多大的騙局。
  你應該看看那牛排的樣子,全都又硬又干,連切都切不開。而且在吃牛排的晚上,總是給你有很多硬塊的土豆泥,飯后點心也是苹果面包屑做的布丁,除了不懂事的低班小鬼和象阿克萊這類什么都吃的家伙以外,誰都不吃。
  可是我們一出餐廳,不禁高興起來。地上的積雪已有約莫三英寸厚,上面還在瘋狂地下個不停。
  那景色真是美极了。我們立刻打起雪仗來,東奔西跑閹著玩。的确很孩子气,不過每個人都玩得挺痛快。
  我沒有約會,就跟我的朋友馬爾.勃羅薩德--那個參加摔交隊的--商量定,打算搭公共汽車到埃杰斯鎮去吃一客漢堡牛排,或者再看一場他媽的混帳電影。我們兩個誰也不想在學校里爛屁股坐整整一晚。我問馬爾能不能讓阿克萊跟我們一塊儿去,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阿克萊在星期六晚上什么事也不做,只是呆在自己房里,擠擠臉上的粉刺。馬爾說能倒是能,不過他并不太感興趣。他不怎么喜歡阿克萊。不管怎樣,我們倆都各自回房收拾東西,我一邊穿高統橡皮套鞋什么的,一邊大聲嚷嚷著問老阿克萊去不去看電影。他從淋浴室門帘听得見我說話,可是他并不馬上回答。他就是那樣一种人,問他什么事都不肯馬上回答。最后他從混帳門帘那儿過來了,站在淋浴台上,問我還有誰同去。他老是打听什么人去什么地方。我敢發誓,這家伙要是在哪儿沉了船,你把他救到一只他媽的船里,他甚至在跨上救生船之前都要打听是哪個在划船。我告訴他說還有馬爾.勃羅薩德同去。他說:“那雜种……好吧。等我一會儿。”听起來倒象是他在給你很大面子呢。
  他總要過那么五個鐘頭才能收拾停當。在他收拾打扮的時候,我走到自己的窗口,打開窗,光著手捏了個雪球。這雪捏起雪球來真是好极了。不過我沒往任何東西上扔。我本來要往一輛停在街對面的汽車上扔,可我后來改變了主意。那汽車看去那么白,那么漂亮。跟著我要往一個救火龍頭上扔,可那東西也顯得那么白,那么漂亮。最后我沒往任何東西上扔,只是關了窗,在房間里走來走去,把雪球捏得硬上加硬。后來,我、勃羅薩德和阿克萊三個一起上公共汽車的時候,我手里還捏著那個雪球。公共汽車司机開了門,要我把雪球扔掉。我告訴他說我不會拿它扔任何人,可他不信。人們就是不信你的話。
  勃羅薩德和阿克萊兩個都已看過正在上演的電影,所以我們只是吃了兩客漢堡牛排,玩了會儿彈球机,隨后乘公共汽車回潘西。我倒不在乎沒看到電影。好象是個喜劇,凱利.格蘭特主演,反正是那一套玩藝儿。再說,我過去也跟勃羅薩德和阿克萊一起看過電影,他們兩個見了一些毫不可笑的事物,都會笑得象個瘋子似的。我甚至不樂意坐在他們身旁看電影。
  我們回到宿舍里,還只八點三刻。老勃羅薩德是個橋牌迷,一回到宿舍,就到處找人打牌去了。
  老阿克萊在我房里呆了會儿,只是為了換換口味。
  不過這次他不是坐在斯特拉德萊塔椅子的扶手上,而是干脆躺在我的床上,他的整個臉儿還都貼在我的枕頭上。他開始用极單調的聲音嘟嘟噥噥地說起話來,同時一個勁儿擠著滿臉的粉刺。我給了他總有一千個暗示,都沒法把他打發走。他只顧用那种微單調的聲音絮絮地談著今年夏天他怎樣跟一個小妞儿發生暖昧關系。這事他跟我說道總有一百遍了,每次說的都不一樣。這一分鐘說是在他表兄的別克牌汽車里跟她胡搞,下一分鐘又說是在什么海濱木板路下面。全是一派胡言,自然啦。在我看來,他倒真是個不折不扣的童男。我怀疑他甚至連女人摸都不曾摸過一下哩。嗯,我最后不得不直截了當地告訴他說,我要替斯特拉德萊塔寫一篇作文,他得他媽的給我出去,好讓我凝神思索。他最后倒是出去了,可是跟往常一樣磨蹭了半天才走。他走后,我換上睡衣和浴衣,戴上我那頂獵人帽,開始寫起作文來。
  問題是,我實在想不起有什么房間、屋子或者其他什么東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萊塔說的那樣加以描寫。至少我自己對描寫房屋之類的東西不太感興趣。因此我索性描寫起我弟弟艾里的壘球手套來。
  這題目例极容易描寫。的确容易。我弟弟是個用左手接球的外野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套。描寫這題目的動人之處在于手套的指頭上、指縫里到處寫著詩。用綠墨水寫成。他寫這些詩的目的,是呆在野上遇到沒人攻球的時候可供閱讀。他已經死了,是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我們在緬因的時候患白血球病死的。你准會喜歡他。他比我小兩歲,可比我聰明五十倍。他實在聰明過人。他的老師們老是寫信給我母親,告訴她班上有他那么個學生他們有多高興。而他們也決不是隨便說說的。他們說的确是心里話。他不僅是全家最聰明的孩子,而且在許多方面還是最討人喜歡的孩子。他從來不跟人發脾气。
  大家都認為有紅頭發的人最最容易發脾气。可艾里從來不發脾气,他的頭發倒是极紅极紅。我來告訴你他有什么樣的紅頭發吧。我十歲就開始打高爾夫球,我還記得十二歲那年夏天,有一次正在打高爾夫球,我忽然覺得只要猛一轉身,就會看見艾里。
  我轉身一看,果然不錯,他正坐在篱笆外面的自行車上呢--圍著高爾夫球場有道篱笆--他坐在离我約莫一百五十碼的地方,在看我打球。他就有那樣的紅頭發。可是天哪,他真是個好孩子,嘿。他往往在飯桌上忽然想起什么,一下子笑得不可開交,差點儿從椅子上摔了下來。我還只十三歲的時候,他們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為我用拳頭把汽車間里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了。我并不怪他們,我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車房里,用拳頭把那些混帳玻璃窗全都打碎了,光是為了出气。
  我甚至還想把那年夏天買的那輛旅行汽車上的玻璃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經鮮血淋漓,使不出勁儿了。這樣做的确傻得要命,我承認,可我簡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再說你也不認識艾里。現在到了陰雨天,我那只手仍要作痛,此后也一直攥不攏拳頭一一我的意思是說攥不緊--可是除此以外我并不怎么在乎。我是說我反正不想當他媽的外科醫生或者小提琴家什么的。
  嗯,這就是我給斯特拉德萊塔寫的作文。老艾里的壘球手套。那手套湊巧在我的手提箱里,我就把它取出來,抄下寫在上面的那些詩。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艾里的名字換了,不讓人知道這是我弟弟的名字而不是斯特拉德萊塔弟弟的名字。
  我并不太愿意這么做,可我一時想不起有什么其他東西可以描寫。再說,我倒是有點儿喜歡寫這題目。我寫了約莫一個鐘頭,因為我得使用斯特拉德萊塔的混帳打字机,使起來很不順手。我沒有用自己打字机的原因是我已把它借給樓下的一個家伙了。
  我寫完的時候,約莫是十點三十分,我揣摩。
  我一點不覺得困,所以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會儿,雪已經停了,可是每隔一會儿,你就可以听見一輛拋錨的汽車發動引擎的聲音。你還可以听見老阿克萊打呼嚕的聲音。就從混帳的淋浴室門帘那儿傳來。他的鼻腔有毛病,睡著的時候呼吸不怎么暢快。那家伙簡直樣樣毛病都全了。鼻腔炎,粉刺,黃牙,口臭,灰指甲。你有時真不禁有點替這個倒楣的婊子養的難受呢。

第06節

有的事情很難回憶。我現在正在回想斯特拉德萊塔跟琴約會后回來時候的情景。我是說我怎么也記不起我听到他混帳的腳步聲從走廊傳來時我到底在干什么。我大概還在往窗外眺望,可我發誓說我怎么也記不起來了。原因是,我當時心里煩得要命。我要是為什么事心里真正煩起來,就不再胡鬧。我心里一煩,甚至都得上廁所。只是我不肯動窩儿,我煩得甚至都不想動,我不愿隨便動窩儿打斷自己的煩惱。要是你認識斯特拉德萊塔,你也一准會心煩。我曾跟那雜种一塊儿約會過女朋友,我知道我自己說的什么。他這人不知廉恥。他真是這樣的人。
  嗯,走廊上舖著厚厚的油氈,你听得見他那混帳的腳步聲正往房里走來。我甚至記不起他進來的時候我到底坐在什么地方--坐在窗邊呢,還是坐在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椅子上。我可以發誓,我再也記不得了。
  他進來的時候沒事找碴儿,怪外面天气太冷。
  接著他說:“他媽的這儿的人都到哪儿去了?簡直象個混帳停尸場。”我甚至都沒肯答理他。誰叫他自己他媽的那么傻,都不知道這是星期六晚上,大伙儿不是外出度周末,就是睡覺或回家去了,所以我也不會急于告訴他。他開始脫衣服。關于琴的事他一字沒提。連吭都沒吭一聲。我也和他一樣。我只是拿眼望著他。他呢,只是就我借給他穿狗齒花紋上衣的事向我道謝了一聲。他把上衣搭在一個衣架上,放進了壁櫥。
  后來,他在解領帶的時候,問我替他寫了那篇混帳作文沒有。我對他說就在他自己的混帳床上。
  他走過去一面解襯衫鈕扣,一面看作文。他站在那儿,一邊看,一邊用手摩挲著自己光著的胸脯和肚皮,臉上露出一种极傻的神情。他老是在摩挲自己的肚皮和胸脯。他瘋狂地愛著自己。
  突然他說:“天哪,霍爾頓。這寫的是一只混帳的壘球手套呢。”
  “怎么啦?”我說。冷得象塊冰。
  “你說怎么啦是什么意思?我不是跟你說過,要寫他媽的一個房間、一所房子什么的!”
  “你說要寫篇描寫文章。要是寫了篇談壘球手套購,他媽的有什么不一樣?”
  “真他媽的。”他气得要命。他這次是真生气了。“你干的事情沒一樣對頭。”他看著我。“怪不得要把你他媽的開除出去,”他說。“要你于的事他媽的沒一樣是好好照著干的。我說的是心里話。他媽的一樣也沒有。”
  “好吧,那就還給我好了,”我說。我走過去,把作文從他的混帳手里奪過來,撕得粉碎。
  “你他媽的寫那玩藝儿干什么?”他說。
  我甚至都沒回答他。我只是把碎紙扔進字紙簍,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有好長時間我們兩人誰都沒說話。他把衣服全脫了,只剩下褲衩,我呢,就歪在床上點了支煙。宿舍里本來不准吸煙,可等到夜深人靜,大伙儿有的睡覺有的外出,沒人聞得到煙味的時候,你可以偷著吸。再說,我這樣做也是故意跟斯特拉德萊塔搗蛋。他只要見人不守校規,就會气得發瘋。他自己從來不在宿舍里吸煙。
  只有我一個人吸。
  關于琴的事他依舊只字不提。因此最后我說:“要是她外出的時間只簽到九點三十,你倒他媽的回來得挺晚呢。你讓她回去得遲了?”
  他正在自己的床沿上鉸他的混帳腳趾甲,听我問他,就回答說:“遲到一兩分鐘。在星期六晚上,有誰他媽的把外出時間簽到九點三十的?”天哪,我有多恨他,“你們到紐約去了沒有?”我說。
  “你瘋了?她要是只簽到九點三十,我們怎么能去他媽的紐約?”
  “這倒是糟糕。”
  他抬起頭來瞅著我。“听著,”他說,“你要是非在房里抽煙不可,干嗎不到廁所里去抽?你或許他媽的就要滾出這個學校,我可要一直呆到畢業哩。”
  我沒理睬他。我真的沒有。我象瘋子似的一個勁儿抽著煙。我只是側轉身來瞅著他鉸他的混帳腳趾甲。什么個學校!你老得瞅著人鉸他的混帳腳趾甲,或是擠他的粉刺,或是諸如此類的玩藝儿。
  “你替我問候她了沒有?”我問他。
  “晤。”
  他問了才怪哩,這雜种!
  “她說了些什么?”我說。“你可曾問她下棋的時候是不是還把所有的國王都留在后排?”
  “沒有,我沒問她。你他媽的以為我們整個晚上都在干什么--在下棋嗎,我的天?”
  我甚至沒答理他。天哪,我有多恨他。
  “你們要是沒上紐約,你帶她上哪儿去啦?”
  過了一會我問他說,說的時候禁不住聲音直打顫。
  嘿,我心里真是不安得很。我只是感覺到有什么不對頭的事發生了。
  他已經鉸完了他的混賬腳趾甲,所以他從床上起身,光穿著他媽的褲衩,就他媽的興致勃勃地跟我鬧著玩儿起來。他走到我床邊,俯在我身上,開始玩笑地拿拳頭打我的肩膀。“別鬧啦,”我說。“你們要是沒上紐約,你帶著她到底上哪啦?”
  “哪也沒去。我們就坐在他媽的汽車里面。”
  他又玩笑地在我肩膀上輕輕打了一拳。
  “別鬧啦,”我說。“誰的汽車?”
  “埃德.班基的。”
  埃德.班基是潘西的籃球教練。老斯特拉德萊塔在籃球隊里打中鋒,是他的得意弟子之一,所以斯特拉德萊塔每次借汽車,埃德.班基總是借給他。學生們本來是不准借用教職人員的汽車的,可是所有那些搞体育的雜种全都一鼻孔出气。我就讀的每個學校里,所有那些搞体育的雜种全都一鼻孔出气。
  斯特拉德萊塔還一個勁儿在我肩上練習拳擊。
  他本來用手拿著牙刷,現在卻把它叼在嘴里。“你干了些什么啦?”我說。“在埃德.班基的混帳汽車里跟她干那事儿啦?”我的聲音可真是抖得厲害。
  “你說的什么話。要我用肥皂把你的嘴洗洗干淨嗎?”
  “到底干了沒有?”
  “那可是職業性的秘密,老弟。”
  底下情況,我記不得太清楚了。我只知道我從床上起來,好象要到盥洗室去似的,可我突然打了他一拳,使盡了我全身的力气,這一拳本來想打在那把叼在他嘴里的牙刷上,好讓那牙刷一家伙戳穿他的混帳喉嚨,可惜我打偏了。我沒打中,只打在他的半邊腦袋上。我也許打得他有點儿疼,可并不疼得象我所希望的那么厲害。我本來也許可以打得他很疼,可我是用右手打的,一點也使不上勁儿。
  嗯,我記得的下一件事,就是我已躺在混帳地板上了,他滿臉通紅地坐在我胸脯上。那就是說他用他媽的兩個膝蓋壓著我的胸脯,而他差不多有一吨重。他兩手握住了我的手腕,所以我不能再揮拳打他,我真想一拳把他打死。
  “他媽的你這是怎么啦?”他不住地說,他的傻臉蛋越來越紅。
  “把你的臭膝蓋打我的胸上拿掉,”我對他說。我几乎是在大聲呦喝。我的确是的。“滾,打我身上滾開,你這個下流的雜种。”
  可他沒那么做,依舊使勁握住我的手腕,我就一個勁儿罵他雜种什么的,這樣過了約莫十個鐘頭。我甚至記不起我都罵他些什么了。我說他大概自以為要跟誰干那事儿就可以干。我說他甚至都不關心一個姑娘在下棋時候是不是把她所有的國王都留在后排,而他所以不關心,是因為他是個傻极了的混帳窩囊廢。他最恨你叫他窩囊廢。所有的窩囊廢都恨別人叫他們窩囊廢。
  “住嘴,嘿,霍爾頓,”他說,他那又大又傻的臉漲得通紅。“給我住嘴,嘿。”
  “你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是琴還是瓊,你這個混帳的窩囊廢!”
  “嘿,住嘴,霍爾頓。真他媽的--我警告你,”他說--我真把他气坏了。“你要是再不住嘴,我可要給你一巴掌了。”
  “把你那肮髒的、發臭的窩囊膝蓋打我的胸膛上拿掉。”
  “我要是放你起來,你能不能閉住你的嘴?”
  我甚至沒答理他。
  他又說了一遍。“霍爾頓。我要是讓你起來,你能不能閉住你的嘴?”
  “好吧。”
  他從我身上起來,我也跟著站了起來。我的胸隔給他的兩個臭膝蓋壓得疼极了。“你真是個婊子養的又贓又傻的窩囊廢,”我對他說。
  這真把他气瘋了。他把他的一只又粗又笨的指頭伸到我臉上指划著。“霍爾頓,真他媽的,我再警告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你要是再不閉住你的臭嘴,我可要--”“我干嗎要閉住?”我說--我簡直在大聲喊叫了。“你們這些窩囊廢就是這個毛病。你們從來不肯討論問題。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你是不是一個窩囊廢。他們從來不肯討論一些聰明的--”我的話沒說完,他真的給了我一下子,我只記得緊接著我又躺在混帳的地板上了。我記不起他有沒有把我打昏過去,我想大概沒有。要把一個人打昏過去并不那么容易,除非是在那些混帳電影里。
  可我的鼻子上已全是血。我抬頭一望,看見老斯特拉德萊塔簡直就站在我身上。他還把他那套混帳的梳妝用具夾在胳肢窩底下。“我叫你住嘴,你他媽的干嗎不听?”他說話的口气好象很緊張。我一下子倒在地板上,他也許是害怕已把我的腦袋瓜儿打碎了什么的。真倒霉,我的腦袋瓜儿怎么不碎呢。
  “你這是自作自受,真他媽的,”他說。嘿,瞧他的樣子倒真有點害怕了。
  我甚至不打算站起來,就那么在地板上躺了一會儿,不住口地罵他是婊子養的窩囊廢。我都气瘋了,簡直在破口大罵。
  “听著。快去洗一下臉,”斯特拉德萊塔說。
  “你听見了沒有?”
  我叫他去洗他自己的窩囊臉--這話當然很孩子气,可我确實气瘋了。我叫他到盥洗室去的半路上最好順便拐個彎,跟席密德太太干那事去。席密德太太是看門人的妻子,大約六十五歲了。
  我坐在地板上不動,直到听見老斯特拉德萊塔關上門,沿著走廊向盥洗室走去,我才站起來。我哪儿也找不到我那頂混帳獵人帽了。最后才在床底下找到。我戴上帽子,把鴨舌轉到腦后,我就喜歡這么戴,然后過去照鏡子,瞧瞧我自己的笨臉蛋。
  你這一輩子再也沒見過那樣的血污。我的嘴上、腮幫上甚至睡衣上和浴衣上全都是血。我有點儿害怕,也有點儿神往。這一片血污倒讓我看上去很象個好漢。我這一輩子只打過兩次架,兩次我都打輸了。我算不了好漢。我是個和平主義者,我老實跟你說。
  我依稀覺得老阿克萊听見我們爭吵,這時正醒著。所以我掀開淋浴室門帘走進他的房間,看看他在做什么。我很少進他的房間。他的房內老是有一股奇怪的臭气,因為他這個人的私生活實在邋遢极了。

第07節

一縷微光從我們房里透過淋浴室門帘照進來,我看得見他正躺在床上。我也他媽的完全知道他壓根儿醒著。“阿克萊?”我說。“你醒著?”
  “不錯。”
  房間里太暗,我一腳踩在地板上不知誰的鞋上,險些儿他媽的摔了個跟頭。阿克萊在床上坐起來,斜倚在一只胳膊上。他臉上涂了不少白色玩藝儿,治他的粉刺。在黑暗中看去他有几分家鬼。
  “你他媽的在干什么,嗯?”我問。
  “你問我他媽的在干什么是什么意思?我正要睡覺,就听見你們這兩個家伙吵起來了。你們他媽的到底為了什么打起架來?”
  “燈在哪儿?”我找不到燈。我伸手往牆上亂摸一气。
  “你開燈干什么?……就在你手旁邊。”
  我終于找到了開關,開亮了燈。老阿克萊舉起一只手來遮住眼睛。
  “老天爺!”他說。“你這是怎么啦?”他說的是我全身血污。
  “我跟斯特拉德萊塔之間發生一點他媽的小小爭執,”我說著,就在地板上坐下來。他們房里一向沒有椅子。我不知道他們他媽的把那些椅子都弄到哪儿去了。“听著,”我說,“你愿意跟我玩一會儿卡納斯塔嗎?”他是個卡納斯塔迷。
  “你還在流血呢,天哪。你最好上點儿藥。”
  “過一會儿就會止住的。听著。你到底跟不跟我玩卡納斯塔?”
  “卡納斯塔,老天爺。我問你,現在几點鐘啦?”
  “不晚。還只十一點多,十一點三十。”
  “還只十一點多!”阿克萊說,“听著。我明天早晨還要去望彌撒哩,老天爺。你們這兩個家伯又打又鬧,就在他媽的半--你們他媽的到底為什么打架?”
  “說來話長,我不想讓你听了膩煩,阿克萊。
  我這完全是為你著想,”我跟他說。我從來不跟他討論我個人的私事。首先,他甚至比斯特拉德萊塔還要愚蠢。跟阿克萊相比,斯特拉德萊塔簡直是個他媽的天才了。“嗨,”我說,“我今天晚上睡在愛利的床上成不成?他要到明天晚上才回來,是不是?”我他媽的完全知道他要到明天晚上才回來。
  他几乎每個周末都回家去。
  “我不知道他會在他媽的什么時候回來,”阿克萊說。
  嘿,這話真叫我生气。“你不知道他在什么時候回來,你他媽的這話是什么意思?他一向是在星期天晚上才回來,是不是?”
  “是的,可是老天爺,我實在沒法讓別人隨便睡他的床,要是有人想睡的話。”
  我听了差點儿笑痛肚皮。我從坐著的地方舉起子來,在他的混帳肩膀上拍了一下,“你真是個王子,阿克萊孩子,”我說,“你知道嗎?”
  “不,我說的是心里話--我實在沒法讓別人睡在--”“你的确是個王子。你是個紳士,也是個學者,孩子,”我說。他倒是個紳士學者呢。“我問你,你還有香煙沒有?--說聲‘沒有’,我非立刻倒在地上死去不可。”
  “不,沒有,真的沒有。听著,你們他媽的到底為什么事打架?”
  我沒回答他。我只是起身走到窗口往外眺望。
  一霎時,我覺得寂寞极了。我簡直希望自己已經死了“你們他媽的到底為什么事打架,嗯?”阿克萊說,大概是第五十次了。這方面,他确實叫人膩煩透了。
  “為了你,”我說,“為了我,老天爺?”
  “不錯。我是在保護你的混帳榮譽。斯特拉德萊塔說你為人下流。我听了這話能放他過去嗎?”
  這話使他興奮起來。“他真的說了?不開玩笑?他真的說了?”
  我對他說我不過是開開玩笑,接著就過去在愛利的床上躺下。嘿,我真是苦悶极了。我覺得寂寞得要命。
  “這房間臭极了,”我說。“我在這儿都聞得出你襪子的味儿。你的襪子是不是從來不洗?”
  “你要是不喜歡這气味,你知道你可以怎么辦,”阿克萊說。說的多妙。“把混帳的燈關掉好不好?”
  我可沒馬上關燈。我只顧在愛利的床上躺著,想著琴的事。我一想到她和斯特拉德萊塔兩個同坐在埃德.班基的那輛大屁股汽車里鬼混,不由得心里直冒火,气得真要發瘋。我只要一想起這事,就想從窗口跳出去。問題是,你不知道斯特拉德萊塔的為人。我可知道。潘西有許多家伙只不過老在嘴里說著怎樣跟女孩子發生暖昧關系--象阿克萊那樣,舉例說--可老斯特拉德萊塔卻是真的干。我自己就至少認識兩個跟他發生過關系的姑娘。這是實話。
  “把你一生中有趣的事情講給我听听吧,阿克萊孩子,”我說。
  “把混帳的燈關掉好不好?我明天早起還要望彌撒哩。”
  我起來把燈關了,好讓他高興。接著我又躺到愛利的床上。
  “你打算干嗎--睡在愛利的床上嗎?”阿克萊說。他真是個頂呱呱的好主人,嘿。
  “我也許睡,也許不睡,別為這件事擔心。”
  “我并不為這件事擔心。只是我最痛恨這一類事,万一愛利突然回來,看見有人--”“請放心。我不會睡在這儿的。我不會辜負你他媽的這番殷勤招待。”
  一兩分鐘以后,他就象個瘋子似的打起鼾來。
  我仍舊躺在黑暗中,竭力不讓自己去想琴和斯特拉德萊塔一同在埃德.班基那輛混帳汽車里的事,可那簡直辦不到。糟糕的是,我熟悉斯特拉德萊塔這家伙的花招。這就叫我心里越發受不了。有一次我們倆一塊儿跟女朋友約會,在埃德.班基的汽車里,斯特拉德萊塔跟他的女朋友在后座,我跟我的女朋友在前座。瞧這家伙的花招。他開始用一种极其溫柔、极其誠懇的聲音跟他的女朋友甜言蜜語--好象他不僅是個非常漂亮的小伙子,而且也是個挺好、挺誠懇的小伙子。我听著他說話,差點儿都嘔出來了。他的女朋友不住地說:“別--勞駕啦。別這樣。勞駕啦。”可老斯特拉德萊塔始終用他那种亞伯萊罕姆.林肯般的誠懇聲音跟她甜言蜜語,到最后那后座上只是一片可怕的寂靜。那情況可真惱人。我想那天晚上他還不至于跟那姑娘干那事儿--不過也他媽的相差不遠了。真他媽的相差不遠了。
  我正躺在床上竭力不讓自己胡思亂想,忽听得老斯特拉德萊塔從盥洗室回到了我們的房間。你可以听到他正在安放他那套肮髒的梳妝用具,隨即打開窗子。他是個新鮮空气迷。后來過了一會儿,他關了燈。他甚至不看看我在什么地方。
  連外面街上都是一片死寂。你甚至听不到汽車聲。我覺得那么寂寞、那么苦悶,甚至不由得叫醒阿克萊。
  “嗨,阿克萊,”我說,聲音壓得很低,不讓斯特拉德萊塔通過琳浴室門帘听見。
  可阿克萊沒听見我叫他。
  “嗨,阿克萊!”
  他依舊沒听見。他睡得象塊石頭。
  “嗨,阿克萊!”
  這一聲他倒是听見了。
  “你他媽的怎么啦?”他說。“我都睡著啦,老天爺!”
  “听著。進寺院有什么條件?”我問他。我忽然起了進寺院的念頭。“是不是非當天主教徒不可?”
  “當然得先當天主教徒。你這雜种,你叫醒我難道就是為了問我這种混帳的問--”“啊,睡你的覺吧,我反正不會進寺院的。象我這樣的運气,進去以后,大概遇到的僧侶全不會對頭。全都是傻雜种。或者光是雜种。”
  我一說這話,老阿克萊就他媽的一下于在床上坐了起來。“听著,”他說,“我不在乎你說我什么,或者關于別的什么,可你要是拿我他媽的宗教取笑,老天爺--”“請放心,”我說。“誰也不會拿你他媽的宗教取笑。”我從愛利的床上起來,向門邊走去,我不想再在那种混帳气氛里逗留了。可我在半路上停住腳步,抓起阿克萊的手,裝腔作勢地跟他大握特握。他抽回手去。“這是什么意思?”他說。
  “沒什么意思。你是那么個混帳的王子,我只是想向你表示謝意,就是這么回事,”我說。說的時候聲音還极其誠懇。“你是個了不起的人物,阿克萊孩子,”我說。“你知道嗎?”
  “乖孩子。總有一天會有人揍得你--”我甚至沒心思听他說完。我關上了那混賬的門,走進了廊子。
  宿舍里的人不是已經睡著,就是已經外出或者回家度周末了,所以走廊里十分、十分靜,十分、十分寂寞。李希和霍夫曼的門外放著一只考里諾斯牙膏空盒,我一邊往樓梯邊走,一邊用那只穿羊皮拖鞋的腳不住地踢那空盒。我本來想到樓下去看看老馬爾.勃里薩德在干什么,可是剎那間我改變了主意。剎那間,我打定了主意怎么辦,我要他媽的馬上离開潘西--就在當天晚上。我是說不再等到星期三什么的。我實在不想在這儿呆下去了。我覺得太寂寞太苦悶,因此我打定主意,決計到紐約的旅館里開一個房間--找一家最便宜的旅館--一直逍遙到星期三。到了星期三,我休息夠了,心情好轉,就動身回家。我盤算我父母大概總要在星期二、三才會接到老綏摩的情,通知我被開除的事。
  我不愿早回家,我要等他們得到通知、對這事完全消化以后才回去。我不愿在他們剛接到通知時就在他們身邊。我母親非常歇斯底里。可是不管什么事她只要完全消化之后,倒也不難對付。再說,我也需要有個小小的假期。我的神經過于緊張了。确實過于緊張。
  嗯,這就是我打定主意要做的。我于是回到屋里,開亮燈,開始收拾東西。有不少東西我都已收拾好了。老斯特拉德萊塔甚至都沒醒來。我點了支香煙,穿好衣服,動手整理我的兩只手提皮箱。我只花了兩分鐘。我收拾起東西來速度快得惊人。
  收拾行李時,有一件事有點儿叫我難過。我得把我母親剛在几天前寄給我的那雙嶄新的冰鞋裝起來;這使我心里難過。我想象得出我母親怎樣到期保爾丁商店里,向售貨員問了百万個傻里傻气的問題--可我這下又給開除了。這使我覺得很傷心。
  她把冰鞋買錯了--我要的是跑刀,她給我買了花樣刀--可我照樣覺得傷心。几几乎每次都是這樣,每逢有人送我什么禮物,到頭來都會讓我覺得傷心。
  我收拾停當以后,又數了數錢。我已記不起到底有多少錢,反正數目很不小。我祖母在約莫一個星期前剛給我匯來一筆錢。我的這個祖母使起錢來手頭很闊。她已經老糊涂了--老得不能再老--一年內總要寄給我四次錢,作為生日禮物。可是,盡管我現有的錢數目已經不小,我還怕不夠,生怕有什么不時之需。所以我走下樓去,喊醒了法萊德里克.伍德魯夫,就是借我打字机的家伙。我問他肯出多少錢把我的打字机買下來。這家伙相當有錢,他說他不知道,還說他不怎么想買。可他最后還是買下來了。這架打字机約莫值九十塊錢,可他只給我二十塊就買下了。他很沒好气,因為我叫醒了他。
  我拿了手提箱什么的准備動身,還在樓梯口站了一會儿,順著那條混帳走廊望了最后一眼。不知怎的,我几乎哭了出來。我戴上我那頂紅色獵人帽,照我喜歡的樣子將鴨舌轉到腦后,然后使出了我的全身力气大聲喊道:“好好睡吧,你們這些窩囊廢!”我敢打賭我把這一層樓的所有雜种全都喊醒了。隨后我就离開了那地方,不知哪個混蛋在樓梯上扔了一地花生皮,我他媽的差點儿摔斷了我的混帳脖子。

第08節

時間太晚,巳叫不到出租汽車,所以我就一直步行到車站。路并不遠,可是天冷得要命,一路上的積雪很不好走,那兩只手提箱還他媽的不住磕碰著我的大腿。不過我倒很欣賞外面的新鮮空气。唯一不好受的是,冷風吹得我鼻子疼痛,還有我上嘴唇底下也疼,那是斯特拉德萊塔打我一拳的地方。
  他打得我的嘴唇撞在牙齒上,所以那地方疼得厲害。我的耳朵倒挺暖和。我買的那頂帽子上面有耳罩,我把它放下了--我他媽的才不在乎好看不好看哩。可是路上沒一個人。誰都上床啦。
  到了車站,我發現自己的運气還不錯,因為只消等約莫十分鐘就有火車。我等著的時候,就捧起一掬雪洗了下我的臉。我臉上還有不少血呢。
  通常我很喜歡坐火車,尤其是在夜里,車里點著燈,窗外一片漆黑,過道上不時有人賣咖啡、夾餡面包和雜志。我一般總是買一份火腿面包和四本雜志。我要是在晚上乘火車,通常還能看完雜志里某個無聊的故事而不至于作嘔。你知道那故事。有一大堆叫大衛的瘦下巴的假惺惺人物,還有一大堆叫林達或瑪莎的假惺惺姑娘,老是給大衛們點混帳的煙斗。我晚上乘火車,通常都能把這類混帳故事看完一個。可這一次情況不同了。我沒那心情。我光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我光是脫下我那頂獵人帽,放在我的衣袋里。
  一霎時,有位太太從特蘭敦上來,坐在我身旁。几乎整個車廂都空著,因為時間已經很晚,可她不去獨坐個空位置,卻一徑坐到我身旁,原因是她帶著一只大旅行袋,我又正好占著前面座位。她把那只旅行袋往過道中央一放,也不管列車員或者什么人走過都可能絆一交。她身上戴著蘭花,好象剛赴了什么重大宴會出來。她年紀約在四十到四十五左右,我揣摩,可她長得十分漂亮。女人能要我的命。她們的确能。我并不是說我這人有色情狂之類的毛病--雖然我倒是十分好色。我只是喜歡女人,我是說。她們老是把她們的混帳旅行袋放在過道中央。
  嗯,我們這么坐著,忽然她對我說:“對不起,這不是一張潘西中學的簽條嗎?”她正拿眼望著上面行李架上我的兩只手提箱。
  “不錯,”我說。她說得不錯。我有一只手提箱上面的确貼著潘西的簽條。看上去十分粗俗,我承認。
  “哦,你在潘西念書嗎?”她說。她的聲音十分好听,很象電話里的好听聲音。她身上大概帶著一架混帳電話机呢。
  “晤,不錯,”我說。
  “哦,多好!你也許認得我儿子吧。歐納斯特.摩羅?他也在潘西念書。”
  “晤,我認識他。他跟我同班。”
  他儿子無疑是潘西有它那段混帳歷史以來所招收到的最最混帳的學生。他洗完淋浴以后,老是在走廊上拿他的濕毛巾獨別人的屁股。他完全是那樣一种人。
  “哦,多好啊!”那太太說。并不粗俗,而是和藹可親。“我一定要告訴歐納斯特我遇見了你,”她說。“可以告訴我你的名字嗎,親愛的?”
  “魯道爾夫.席密德,”我告訴她說。我并不想把我的一生經歷都講給她听。魯道爾夫.席密德是我們宿舍看門人的名字。
  “你喜歡潘西嗎?”她問我。
  “潘西?不算太坏。不是什么天堂,可也不比大多數的學校坏。有些教職人員倒是很正直。”
  “歐納斯特簡直崇拜它。”
  “我知道他崇拜,”我說。接著我又信口開河了。“他很能适應環境。他真的能。我是說他真知道怎樣适應環境。”
  “你這樣想嗎?”她問我。听她的口气好象感興趣极了。
  “歐納斯特?當然啦,”我說。接著我看著她脫手套。嘿,她戴著一手的寶石哩。
  “我打出租汽車里出來,不小心弄斷了一個指甲,”她說。她抬頭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她笑得漂亮极了。的确非常漂亮。有許多人簡直不會笑,或者笑得很不雅觀。“歐納斯特的父親和我有時很為他擔心,”她說。“我們有時候覺得他不是個很好的交際家。”
  “你這話什么意思?”
  “呃,這孩子十分敏感。他真的不會跟別的孩子相處。也許他看問題太嚴肅,不适于他的年齡。”
  敏感。簡直笑死了我。摩羅那家伙敏感得就跟一只混帳馬桶差不离。
  我仔細打量她一下。她看去不象是個傻瓜。看她樣子,似乎應該知道她自己儿于是什么樣的雜种。可是也很難說--我是說拿那些當母親的來說。那些當母親的全都有點儿神經病。不過,我倒是挺喜歡老摩羅的母親。她看去挺不錯。“你要抽支煙嗎?”我問她。
  她往四下里望了望。“我不信這是節吸煙車廂,魯道爾夫,”她說。魯道爾夫。真笑死了我。
  “沒關系。我們可以抽到他們開始向咱們嚷起來,”我說。她就從我手里拿了支香煙,我給她點了火。
  她抽煙的樣子很美。她把煙吸進去,可并不象她那年紀的大多數女人那樣咽下去。她有不少迷人之處。她還有不少富于性感的地方,你要是真想知道的話。
  她用一种异樣的眼光看著我。“也許我眼花了可我相信你的鼻子在流血呢,親愛的,”她突然說。
  我點了點頭,掏出了我的手絹。“我中了個雪球,”我說。“一個硬得象冰一樣的雪球。”要不是說來話長,我也許會把真情實況全告訴她。不過我确實很喜歡她。我開始有點儿后悔不該告訴她我的名字叫魯道爾夫.席密德。“老歐尼,”我說。
  “他是潘西最有人緣的學生之一。你知道嗎?”
  “不,我不知道。”
  我點了點頭。“不管是誰,的确要過很久才了解。他是個怪人。許多方面都很怪--懂得我的意思嗎?就象我剛遇到他那樣。我剛遇到他的時候,還當他是個勢利小人哩。我當時是這樣想的。他其實不是。只是他的個性很特別,你得跟他相處久了才能了解他。”
  摩羅太大什么話也沒說,可是,嘿,你真該見一下她當時的情景。我都把她膠住在位置上了。不管是誰家母親,她們想要知道的,總是自己的儿子是個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接著,我真正瞎扯起來。“他把選舉的事告訴你了沒有?”我問她。“班會選舉?”
  她搖了搖頭。我已經使她神魂顛倒了,好象是。她真有點神魂顛倒了。
  “呃,我們一大堆人全推選老歐尼當班長。我是說他是大家一致推選出來的。我是說只有他一個人才能真正擔任這個工作。”我說--嘿,我真是越說越遠啦。“可是另外那個學生--哈利.范里--當選了。他當選的原因是,那顯而易見的原因是,歐尼怎么也不肯讓我們給他提名。他真是靦腆謙虛得要命。他拒絕了……嘿,他真是靦腆。你應該幫助他克服這個缺點。”我瞅著她。“他告訴你這事沒有?”
  “不,他沒有。”
  我點了點頭。“這就是歐尼的為人。他不肯告訴人。他就是有這么個缺點--他太靦腆、也太謙虛了。你真應該讓他隨便點儿才是。”
  就在這當儿,列車員過來查看摩羅太太的票,我趁机不再往下吹了。不過我很高興自己瞎吹了一通。象摩羅這樣老是用毛巾獨人屁股的家伙--他這樣做,是真要打疼別人--他們不僅在孩提時候下作。他們一輩子都會下作。可我敢打賭,經我那么信口一吹,摩羅太太就會老以為他是個十分靦腆、十分謙虛的孩子,連我們提名選他做班長他都不肯。她大概會這樣想的。那很難說。那些當母親的對這類事情感覺都是不太靈敏的。
  “你想喝杯雞尾酒嗎?”我問她。我自己心血來潮,很想喝一杯。“我們可以上餐車去。好不好?”
  “親愛的,你可以要酒喝嗎?”她問我,不過問得并不卑鄙。她的一切都太迷人了,簡直很難用上卑鄙二字。
  “呃,不,嚴格說來不可以,可我因為長得高,一般總可以要到,”我說。“再說我還有不少白頭發呢。”我把頭側向一邊,露出我的白頭發她看。她看了真樂得不可開交。“去吧,跟我一塊儿去,成不成?”我說。我真希望有她陪我去。
  “我真的不想喝。可我還是非常感謝你,親愛的,”她說。“再說,餐車這會儿大概已停止營業。
  時間已經很晚了,你知道。”她說得不錯。我完全忘記這會儿已是什么時候啦。
  接著她看著我,問了我一個我一直怕她問的問題。“歐納斯特信上說他將在屋期三回家,圣誕假期從星期三開始,”她說。“我希望你不是家里人生病,把你突然叫回去的吧。”她看去真的很擔心。她不象是好管閒事,你看得出來。
  “不,家里人都很好,”我說。“是我自己。
  我得去動一下手術。”
  “哦!我真替你難受,”她說。她也确實如此。我也馬上后悔不該說這話,不過為時已經太晚。
  “情況不算嚴重。我腦子里長了個小小的瘤子。”
  “哦,不會吧!”她舉起一只手來捂住了嘴。
  “哦,沒什么危險!長得很靠外,而且非常小。要不了兩分鐘就能取出來。”
  然后我從袋里掏出火車時刻表觀看。光是為了不讓自己再繼續撒謊。我一開口,只要情緒對頭,就能一連胡扯几個小時。不開玩笑。几個小時。
  此后我們就不再怎么談話。她開始閱讀自己帶來的那本《時尚》雜志,我往窗外眺望一會儿。她在紐瓦克下了車。她祝我手術進行得順利。她不住地叫我魯道爾夫。接著她請我明年夏天到馬薩諸塞州的格洛斯特去看望歐尼。她說他們的別墅就在海濱,他們自己還有個网球場什么的,可我謝絕了,說我要跟我的祖母一塊儿到南美去。這實在是彌天大謊,因為我祖母簡直很少出屋子,除非出去看一場混帳日戲什么的。可是即使把全世界的錢都給我,我也不愿去看望那個婊子養的摩羅--哪怕是在我窮极潦倒的時候。

第10節

時間還挺早。我記不清楚已經几點鐘了,不過還不算太晚。我最討厭做的一件事就是我還不覺得困的時候上床睡覺。因此我打開手提箱,取出一件干淨襯衫,隨后走進浴室,擦洗一下,換了襯衫。
  我想做的,是下樓去看看“紫丁香廳”里到底他媽的在干什么。他們這個旅館里有個夜總會,叫作紫丁香廳。
  我在換襯衫的時候,差點儿給我小妹妹菲芘挂了個電話。我倒是真想跟她在電話上談談。跟一個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險打電話給她,因為她還只是個小孩子,這會儿准不會不上床,更不用說不會在電話旁邊接電話了。我曾想到万一是我父母來接電話,是不是馬上就把電話接了,可這也不是辦法。他們會知道是我。我母親總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應該見見她。你這一輩子再也不會見過那么漂亮、那么聰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聰明。我是說從上學到現在,門門功課都是优。說實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個作家什么的,我弟弟艾里,就是我前面跟你談到過的已經死去的那個,簡直是個鬼精靈。惟有我是個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應該見見老菲芘。她也是那种紅頭發,跟艾里的有點儿相象,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總把頭發一古腦儿扎在耳朵后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頭發蓄得挺長,有時我母親給她梳成辮子,有時不梳。可那頭發的确漂亮得很。她還只十歲。她個儿很瘦,象我一樣,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內溜冰的那种瘦。有一次我從窗口望著她穿過五馬路向公園走去,她的确是那模樣儿,室內溜冰的那种瘦。你見了准會喜歡她。我是說你不管跟老菲芘講些什么話,她總知道你他媽的講的什么。
  我是說你簡直哪儿都可以帶她去。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蹩腳電影,比方說,她就會知道這電影蹩腳。
  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好電影,她也會知道這電影好。DB跟我曾帶她去看法國電影《面包師的妻子》,由萊紹主演。這電影簡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愛看的是《三十九步》,羅伯特.唐納主演。她把那電影都背熟了,因為我帶她去看了約莫十次。
  當老唐納到了蘇格蘭農場的時候,比方說,當他逃避警察的時候,菲芘就會在電影院大聲說--就在影片里那個蘇格蘭人開口說話的時候--“你吃不吃青魚?”她背得出所有的對話。影片里的那位教授,其實是個德國間諜,還沒伸出那個小指頭給羅伯特.唐納看,指頭的中間關節還缺了一塊,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頭伸了過來,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錯。你見了准會喜歡她。唯一的缺點是,她有時候有點儿過于親熱。她感情非常容易沖動,就她那個年紀的孩子來說。她的确是。她干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寫書。只是這些書沒有一本是寫完的。寫的全都是關于一個叫作海澤爾.威塞菲爾的孩子--只是老菲芘這把名字寫成了“海士爾”。老海士爾.威塞菲爾是個女偵探。她本來應該是個孤儿,可她的老子卻經常出現。她的老子總是個“高個子的漂亮紳士,年紀在二十上下”。簡直笑死了我。這個老菲芘。
  我可以對天發督,你見了她准會喜歡。她還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很聰明。她還是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我跟艾里常常帶她上公園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里總愛帶著他的那只帆船上公園玩,我們總是帶著老菲芘一塊儿去。她戴著白手套,走在我們中間,就象個貴夫人似的。遇到艾里跟我談論起什么事情來,老菲芘總是在一旁听著。有時候你會忘掉有她在身邊,因為她還是個那么小的孩子,可她總會提醒你。她會不住地打斷你。她會推我成者艾里一下,說道:“誰?誰說的?是鮑比還是那位小姐?”我們就告訴她是誰說的,她就會“哦”一聲,依舊听下去。她也簡直要了艾里的命;我是說他也喜歡她。她現在十歲了,不再是那么個小孩子了,可她依舊惹每個人喜愛--每個有頭腦的人,嗯。
  嗯,象她這樣的人,你沒事總想跟她在電話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來接電話,那樣他們就會發現我在紐約,已給潘西開除了出來,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襯衫,收拾好一切,然后乘電梯下去到休息室里看看。
  除了少數几個王八樣的男子,几個婊子樣的女人,休息室里簡直沒什么人,可你听得見樂隊在紫丁香廳奏樂,所以我就定了進去。里面并不十分擁擠,可他們依舊給我找了個极不好的桌位--在盡后面。其實我早應該拿出一塊錢來舉到侍者頭儿的鼻子底下的。在紐約,嘿,錢真能通神--我不開玩笑。
  樂隊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樂隊。全是管樂,可不是那种高雅的管樂,而是粗俗的管樂。此外,廳里极少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事實上,沒一個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他們大多數都是上了年紀的、裝腔作勢的家伙約了他們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几個。在我隔壁桌上坐著三個年約三十的姑娘。三個全都難看得要命,三個全都戴著那么一种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們不是真正住在紐約的,可是其中有一個金頭發的,看上去還可以。她象是那种愛賣俏的女人,那個金頭發的,所以我就開始服她做起媚眼來,可就在這時,那個侍者過來了,問我喝些什么。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叫他不要摻和在一起--我說得快的要命,因為你只要稍一結巴,他們就會怀疑你不到二十一歲,不肯賣給你含有酒精的飲料。可是盡管這樣,他還是給了我麻煩。“對不起,先生,”他說,“您有什么證明您年齡的證件嗎?您的司机執照,比方說?”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給了我极大的侮辱似的,隨后問他說:“我的樣子象不到二十一歲嗎?”
  “對不起,先生,可我們有我們的--”“得啦,得啦,”我說。我早就琢磨好了。
  “給我來杯可口可樂。”他剛轉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來。“你能摻點儿甜酒什么的嗎?”我問他,問得极其客气。“我可不能坐在這樣庸俗的地方連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摻點儿甜酒什么的嗎?”
  “非常對不起,先生……”他說著,就走開了。我倒不怎么怪他。要是有人發現他們賣酒給年輕人喝,他們就要丟掉飯碗。而我又年輕得要命。
  我又開始跟鄰桌上的三個巫婆做起媚眼來。主要當然是對那個金頭發的,對其他兩個完全是出于無奈。可我也沒做得太過火。我只是不時地朝她們三個冷冷地那么瞅一眼。可她們三個見我這樣,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來。她們也許以為我太年輕,不該這樣跟女人做媚眼,這使我火得要命--她們也許以為我要跟她們結婚什么的哩。她們這樣做后,我本應該給她們潑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當時真想跳舞。有時候我非常想跳舞,當時湊巧正是這樣的時候。因此突然間,我朝她們彎過身去說:“你們哪位姑娘想跳舞?”我問的時候口气并不冒失,事實上還十分溫柔。可是真他媽的,她們把這也看成是一個惊人的舉動。她們又開始格格笑起來。我不說玩話,她們是三個真正的痴子。“請吧,”我說。“我請你們三位輪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嗎?請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后,那個金頭發的站起來跟我跳舞了,因為誰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講話,我們兩個于是進入舞池。我們一定,那兩個傻瓜差點儿犯起歇斯底里來。我當然是實在沒有辦法,才跟她們這樣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樣做卻很值得,這位金發女郎很會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過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開玩笑,有些极傻极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聰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時間想在舞池上帶著你跳,就是壓根儿不會跳舞,你最好的辦法是干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飲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對金發女郎說。“你真該去當個舞蹈家。我說的是心里話。我跟舞蹈家一起跳過舞,她還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听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什么?”她說。她甚至都沒在听我說話。她一直在東張西望。
  “我問你听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們是舞蹈家,尤其是那個女的。可她跳得并不太好。她把該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并不怎么好。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樣的?”
  “你說什么?”她說。她甚至都沒在听我說話。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別的地方。
  “我問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樣的?”
  “啊--啊。”
  “呃--關鍵就在于我搭在你背上的那只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么也感覺不到--沒有腦袋,沒有腿,沒有腳,什么也沒有--那么這姑娘才是真正會跳舞的。”
  可她并沒在听。因此我有好一會儿工夫沒搭理她。我們光是跳著舞。天哪,這個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樂隊正在演奏《就是這么回事》,可是連他們也沒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們跳舞的時候,我沒想玩什么花樣--我最討厭一個人在舞池上耍花樣顯本領--可我老帶著她轉來轉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來還以為她也在欣賞跳舞呢,可突然間她說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話。“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見了彼得.勞爾,”她說。“那個電影演員。他本人。正在買報紙。他真神气。”
  “你運气好,”我對她說。“你運气真好。你知道嗎?”她真是個痴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腦瓜頂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個笨地方。我吻了以后,她十分生气。
  “嗨!怎么回事?”
  “不。沒什么。你真能跳舞,”我說。“我有個小妹妹,還在他媽的念小學四年級。你跳得簡直跟她一樣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個活著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說話留神點儿,你要是不介意的話。”
  倒真是個貴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爺。
  “你們几位是打哪儿來的?”我問她。
  可她并沒回答我。她正忙著東張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勞爾有沒有在場,我揣摩。
  “你們几位是打哪儿來的?”我又問了一遍。
  “什么?”她說。
  “你們几位是打哪儿來的?你要是不高興回答,就別回答。我不愿讓你太緊張。”
  “西雅圖,華盛頓州,”她說。她告訴我這話,象是給了我什么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談,”我對她說。“你知道嗎?”
  “什么?”
  我沒再說下去。反正說了她也不懂。“要是他們演奏一個快步舞曲,你想跳會儿搖擺舞嗎?不是那种粗俗的搖擺舞,不是那种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种輕松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會坐下,咱們的地方就寬敞啦。成不成?”
  “對我說來都無所謂。”她說。“嗨--你到底几歲啦?”
  不知什么緣故,這話使得我很惱火。“哦,天哪。
  別煞風景,”我說。“我才十二歲呢,老天爺。我的個儿長的特別高大。”
  “听著。我已跟你說了。我不愛听那樣說話,”她說。“你要是再那樣說話,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塊儿坐著,你知道。”
  我象個瘋子似的不住道歉,因為樂隊已在奏一個快步舞曲了。她開始跟我一起跳起搖擺舞來--但只是輕松愉快的那种,不是粗俗的那种。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著她就成。她讓我神魂顛倒了.我說的是心里話。我們一起坐下的時候,我有一半愛上她了。女人就是這樣。只要她們做出什么漂亮的舉動,盡管她們長的不漂亮,盡管她們有點儿愚蠢,你也會有一半愛上她們,接著你就會不知道自己他媽的身在何處。女人。老天爺,她們真能讓你發瘋。她們真的能。
  她們沒請我過去坐到她們桌上--多半是因為她們太沒知識--可我還是坐過去了。那個跟我一起跳舞的金發女郎叫作蓓尼絲什么的--我記不清是姓克拉伯斯還是克萊伯斯了。那兩個特別丑的叫作馬蒂和拉凡恩。我告訴她們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當然是他媽的隨口胡謅的。接著我想服她們談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簡直辦不到。你于什么都得扯她們的胳膊。你也很難說她們三個中間到底那一個最傻。她們三個全都在這個混帳房間里不住地東張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帳電影明星隨時闖進來似的。她們大概以為那些電惑明星一到紐約,都不去白鸛俱樂部或者愛爾.摩洛哥那類地方,反倒全都來到紫丁香廳。嗯,我差不多費了半個鐘頭,才打听出她們三個都在西雅圖什么地方干活。
  她們全都在一家保險公司里工作。我問她們喜不喜歡那工作,可你以為能從這三個傻瓜嘴里听到什么聰明的回答嗎?我本以為那兩個丑的,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倆,可我這么一問,卻把她們兩個都气坏啦。你看得出她們倆誰也不愿自己長的象對方,當然這也不能怪她們,不過仔細想來,倒也十分有趣。
  我輪流著跟她們三個全都跳了舞。那個叫拉凡思的丑姑娘跳的還不太坏,可另外那個叫馬蒂的簡直可怕极了。跟老馬蒂跳舞,就好象抱著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來拖去。我這樣拖著她轉來轉去的時候,唯一讓自己作樂的辦法是拿她取個笑儿。因此我告訴她說我剛在舞池那頭看見了電影明星加萊.庫拍。
  “哪儿?”她問我--興奮得要命。“哪儿?”
  “唷,你正好錯過了他。他剛出去。我剛才跟你說的時候,你干嗎不馬上回過頭去呢?”
  她几乎停止跳舞,拼命從大家的頭頂上望過去,想最后看他一眼。“唉!唉!”她說。我差點儿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點儿。我真后悔自己不該跟她開這個玩笑。有些人是不能開玩笑的,盡管他們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還在后面。我們回到桌上以后,老馬蒂就告訴其他兩個說,加萊.庫柏剛剛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絲听了這話,差點儿都趨自殺。她們全都興奮得要命,問馬蒂看見了沒有。
  老馬蒂說他只隱約見了他一眼。我听了差點儿笑死。
  酒吧馬上就要停止營業,所以我給她們每人要了兩杯飲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兩杯可口可樂,這張混帳桌子上擺滿了杯子。那個叫拉凡恩的丑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為我光喝可口可樂。她倒真富于幽默感。她和老馬蒂只喝湯姆.柯林斯--還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們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么別的。那個金發女郎老德尼絲光喝摻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個人老是在尋找電影明星。她們很少講話--甚至在她們彼此之間。老馬蒂比起其余兩個來,講的話還算多些.她老是說著那种粗俗的、叫人腦煩的話,比如管廁所叫“小姑娘的房間”,看見布迪.辛格樂隊里那個又老又糟的吹木簫的站起來嗚嗚吹了几下,就認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還管那根木簫叫“甘草棒”。
  你說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個叫拉凡恩的丑姑娘白以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電話給我父親,問問他今晚上在干什么。她還老問我父親約了女朋友沒有。這話整整問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個金發女郎老蓓尼絲簡直一句話也不說。每次我問她什么,她總是說“什么?”這樣要不多久,會使你的神經受不了。
  突然間,她們喝完自己的酒,三個全都站起來沖著我說她們要去睡了。她們說明天一早還要到無線電城的音樂廳去看早場電影。我還想留她們多呆一會儿,可她們不肯,因此我們互相說了聲再見。
  我對她們說我要是有机會到西雅圖,一定去拜望她們,可我很怀疑自己說的話。我是說怀疑我自己會不會真的去拜望她們。
  加上香煙什么的,賬單上共約十三元。我想,她們至少應該提出來付一部分帳款,就是在我坐到她們桌上去之前她們自己叫的那些飲料帳--我自然不會讓她們付,可她們至少應該提一下。不過我并不在乎。她們實在太沒知識了,她們還戴著那种又難看又花哨的帽子哩。還有,她們一早起來要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早場電影一事也讓我十分懊喪。
  假如有人,比如說一個戴著极難看帽子的姑娘,老遠來到紐約--還是從華盛頓州的西瞄圖來的,老夫爺--結果卻是一早起來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一場混帳的早場電影,那就會讓我懊喪得受不了。只要她們不告訴我這一點,我宁肯請她們喝一百杯酒哩。
  她們一定,我也就离開了紫丁香廳。他們反正也快關門了,樂隊已經离開很久了。首先,這類地方簡直沒法呆,除非有個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著你跳舞,或者除非那里的侍者讓你買的不光是可口可樂,而是一些真正的飲料。世界上沒有一個夜總會可以讓你長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買點儿酒痛飲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個讓你神魂顛倒的姑娘在一起。

[ Last edited by crap on 2005-6-11 at 01:23 AM ]
作者: BeeDee    時間: 2005-6-10 01:32 PM

第11節

一霎時,在我出去到休息室的半路上,我腦子里忽然又想起老琴.迦拉格來。她進了我的腦子,卻再也不肯出去。所以我就在那令人作嘔的休息室椅子上坐下,又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萊塔一塊儿坐在埃德.班基那輛混帳汽車里的事來,雖然我他媽的十分肯定老斯特拉德萊塔沒法儿跟她干那事儿--。
  我對琴理解得象一本書那么透--可我仍不能把琴從我的腦子里打發走。我對琴理解得象一本書那么透。這的确不假。我是說,除了下棋,她還挺喜愛一切体育運動,我自從跟她認識以后,整個夏天我們差不多天天早晨在一起打网球,天天下午在一起打高爾夫球。我跟她的關系的确十分密切。我說的并不是什么肉体關系之類--的确不是--可我們确實老在一起。你不一定非得通過猥褻關系才能理解一個姑娘。
  我認識她的經過是因為她家的那只德國种獵狗老在我家草地上拉屎。我母親為這事十分生气。她去找了琴的媽,鬧得很不愉快。過了一兩天,我在俱樂部里遇見了琴,看見她合扑著臥在游泳池旁邊,就跟她打了個招呼。我知道她就住在我家隔壁,可我以前從來沒跟她說過話。那天我跟她打招呼的時候,她對我冷得象塊冰。我真他媽的費了不少工夫踞她解釋,說我他媽的才不管她的狗在哪儿拉屎哩。
  對我來說,它就是到我家的客廳里來拉屎都成。
  嗯,這以后,琴就跟我做了朋友。那天下午我就跟她一塊儿去打高爾夫球。她失了八個球,我記得。八個。我費了很大工夫,才教會她在開球的時候至少張開跟睛。她在我的幫助下球藝進步得很快。我自己高爾夫球打得极好。要是我告訴你經過情形,你大概不會相信。我有一次差點儿給拍進了電影,是那种体育短片,可我最后一分鐘改變了主意。我揣摩象我這樣一個痛恨電影的人,要是讓他們把我拍成短片,豈不成了真正的偽君子了?
  她是個可笑的姑娘,那個琴。我并不打算把她說成地道的美人。可她的确讓我神魂顛倒。她可以說是個花嘴姑娘。我的意思是說她只要一講話,加上心里激動,她的嘴和嘴唇就會向五十個方向動。
  這簡直要了我的命。而她也從來不把嘴閉得緊緊的。那張嘴總是微微張開一點,尤其是她擺好姿勢要打高爾夫球或者是她在看書的時候。她老是在看書,看的都是些非常好的書。她還讀過不少詩。艾里那只寫著詩的壘球手套除了我家里的人以外,我只給她一個人看過。她從來沒見過艾里,因為她還是第一次到緬因來度暑假--以前的暑假,她都到鮸魚角去--可我把他的事情跟她講了許多。她對這類事儿很感興趣。
  我母親不怎么喜歡琴。我是說琴和她媽媽見了我母親老是不跟她打招呼,我母親就以為她的是故意怠慢她。我母親經常在村里遇見她們,因為琴常常開著她們那輛拉薩爾敞篷汽車跟她母親一起上市場。我母親甚至都不以為琴長得漂亮。我呢,當然認為她漂亮。我就喜歡她長的那個模樣儿,就是那么回事。
  我記得有一天下午的事。那是唯一的一次琴跟我兩人接近于摟摟抱抱地胡搞。那天是星期六,外面正下著瓢潑大雨,我恰好在她家里的廊子上一一他們有那种裝著紗窗的大廊子。我們倆在一塊儿下棋。我偶爾也拿她取笑,因為她總不肯把那些國王從后排拿出來使用。可我也并不把她取笑得太厲害。你是決不會想把琴取笑得太厲害的。我覺得我自己确實很喜歡一有机會,就把一個姑娘取笑得面紅耳赤,可好笑的是,那些我最最喜歡的姑娘,我卻不想拿她們取笑。有時候我覺得你拿她們取笑以后,她們反倒高興--事實上,我知道她們是會高興的--可你一旦跟她們相處久了,平時從來沒拿她們取笑過,那簡直很難開始。
  嗯,我打算告訴你的,是那天下午琴跟我怎樣接近于摟摟抱抱地胡搞。天正下著傾盆大雨,我們都在外面的廊子上,剎那間跟她母親結婚的那個酒鬼出來到廊子上,問琴家里還有香煙沒有。我跟他不很熟,不過從外表看,他很象那种不太愛理人的家伙,除非是他有求于你。他有种极討厭的個性。
  嗯,他問琴知不知道哪儿有香煙,琴卻不回答他。
  因此那家伙又問了她一遍,她依舊不回答他。她甚至都沒從棋盤上抬起頭來。最后那家伙走進屋去了。他進去后,我就問琴他媽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當時她甚至都不肯回答我。她假裝著好象在集中注意思考下一步棋應該怎么走。接著突然間,那顆淚珠儿啪的一下掉到棋盤上了。正好掉在一個紅方格上--嘿,我這會儿還看得見哩。她只是用手一擦,把那顆淚珠儿擦進了棋盤。我不知怎的,覺得心里极不對勁儿。我于是走過去讓她在她坐的那把長椅上挪出些位置,好讓我坐在她身旁--事實上我簡直就坐在她怀里。接著她真的哭了起來,我呢,只知道在她臉上狂吻--一切地方--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前額,她的眉毛,她的耳朵,--她整個的臉,除了她嘴上一帶。她仿佛不讓我吻她的嘴。不管怎樣,這是我們倆最接近于摟摟抱抱地胡搞的一次。過一會儿,她起身進去,換上件紅白兩色的運動衫,就是我見了最神魂顛倒的那一件,于是我們倆一塊儿去看混帳電影了。在路上,我問她古達罕先生--就是那酒鬼的名字--可曾對她不規矩過。她年紀還很輕,可她有那种极好的身段,所以換了我,就決不會讓她呆在古達罕那雜种的身旁。不過她說他沒有。我怎么也弄不明白這他媽的是怎么回事。有些女孩子你簡直怎么也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希望你不要僅僅因為我們不在一起摟摟抱抱地胡搞,就把她看成是他媽的冰棍什么的。她才不蠢呢。我就老跟她握手,比如說。這听起來好象沒什么,我知道,可你跟她握起手來卻是滋昧無窮。大多數的姑娘你要是握住她們的手,她們那只混帳的手就會死在你的手里,要不然她們就覺得非把自己的手動個不停不可,好象生怕讓你覺得膩煩似的。琴可不一樣。我們進了一個混帳電影院什么的,就馬上握起手來,直到電影演完才放開,既不改變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會擔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已很快樂。你的确很快樂。
  我剛想起另一件事。有一次,在電影院里,琴干了一件事,差點儿讓我的靈魂儿都出了竅。好象還是在放映新聞片的時候,我突然覺得有只手搭在我脖子后面,那是琴的手。干這樣的事說來确實是很可笑。就是說她還那么年輕,而你瞧見的那些把手搭在別人脖子后面的姑娘,多半都是在二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而且對方不是她們的丈夫便是她們的孩子--比如說,我自己就偶爾把手搭在我小妹妹菲芘的脖子后面。可是遇到一個年輕的姑娘干這樣的事,那真是別有滋味,簡直叫你銷魂。
  嗯,這就是我坐在休息室里那把令人作嘔的椅子上想的心事。想的是琴。我只要一想起她跟斯特拉德萊塔一起出去坐在埃德.班基那輛混帳汽車里的那部分,就會難過得差點儿發瘋。我知道她決不會讓他攻入一壘,可我心里照樣難過得要命。我甚至都不高興談這好多,如果你一定要我說老實話。
  休息室里已經沒有人。連所有那些婊子樣的女人也都不在了,忽然間我覺得自己非他媽的离開這地方不可了。這地方實在太叫人泄气了。不過我還一點不覺得困。因此我上樓回到自己房里,穿上大衣。我還往窗外眺望了一下,看看所有那些心理變態的人是不是還在行動,卻見對面房里全都熄燈了。我又乘電梯下去,叫了輛出租汽車,要司机送我去“歐尼”。“歐尼”是格林威治村里的一個夜總會,我哥哥DB還沒到好萊塢去當婊子之前常去那地方,他偶爾也帶我去過几次。開夜總會的歐尼是個又高又胖的黑人,會彈鋼琴。這家伙勢利得要命,見了人甚至都不肯理睬,除非你是個大人物或者名人或者別的什么。可他的鋼琴确實彈得好,事實上好得都有點流于粗俗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說這話是什么意思,可我說的是心里話。我确實喜歡听他演奏。不過有時候你真想把他那架混帳鋼琴翻個個儿。我想那是因為他有時候彈起鋼琴來,听去就象那种勢利鬼,除非你是大人物就不肯理睬你。

第12節

我坐的那輛出租汽車是輛真正的舊汽車,里面的气味就好象有人剛剛嘔吐過似的。我只要深夜出去,總會坐到這類令人作嘔的汽車。更糟糕的是,外面又是那么靜寂那么孤獨,雖說是在星期六晚上。街上我几乎沒看見什么人。偶爾只見一男一女穿過街心,彼此摟著腰;或者一幫阿飛模樣的家伙路他們的女朋友在一起,全都象惡魔似的哈哈大笑著,至于引起他們發笑的東西,你可以打賭根本不好笑。遇到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紐約确是個可怕因地方。你在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見這笑聲。你會覺得那么孤獨,那么沮喪。我真希望自己能回家去,跟我妹妹菲芘瞎扯一會儿。可是最后,等到我在車里坐了一會儿以后,那司机就跟我聊起天來。他的名字叫霍維茲。他比我早先遇見的那個司机要好多了。嗯,我忽然想起他或許知道那些鴨子的事。
  “嗨,霍維茲,”我說。“你到中央公園淺水溯一帶去過沒有?就在中央公園南頭?”
  “去過哪儿?”
  “淺水湖。那個小湖。里邊有鴨子。你知道。”
  “不錯,怎么回事?”
  “呃,你知道在湖里游著的那些鴨子嗎?在春天和別的時候?可是到了冬天,你知道它們都到哪儿去了?”
  “誰到哪儿去了?”
  “那些鴨子,你知道嗎?我問你。我是說到底是有人開來卡車把它們運走了呢,還是它們自己飛走了--飛到南方或者什么地方去了?”
  老霍細茲把整個的身子都轉了過來,直望著我。他是那种沉不住气的家伙。可他為人倒不坏。
  “他媽的我怎么知道?”他說。“他媽的我怎么知道象這樣的傻事?”
  “呃,別為這個生气,”我說。看樣子他好象有點儿生气了。
  “誰生气了?沒人生气。”
  我看他為一點小事他媽的那么容易生气,就不再跟他說話。可他自己又跟我搭訕了。他又把整個身子轉過來,說道:“那些魚哪儿都不去,它們就呆在原來的地方,那些魚。就呆在那個混帳湖里。”
  “那些魚--那不一樣。那些魚不一樣。我講的是鴨子,”我說。
  “那有什么不一樣?沒什么不一樣,”霍維茲說。他不管說什么話,總好象憋著一肚子气似的。
  “在冬天,魚比雞子還要難過呢,老天爺。用你的腦子吧,老天爺。”
  約莫一分鐘工夫,我什么話也沒說。接著我說:“好吧。要是那個小湖整個儿結成一塊嚴實的冰,人們都在上面溜冰什么的,那么那些魚什么的,它們怎么辦呢?”
  老霍維茲又轉過身來。“它們怎么辦呢,你他媽的這話是什么意思?”他向我晚喝說。“它們就呆在原來的地方,老天爺。”
  “它們可不能不管冰。它們可不能不管。”
  “誰不管冰?沒有人不管!”霍維茲說。他變得他媽的那么激動,我真怕他會把汽車撞到電線杆或者別的什么東西上去。“它們就住在混帳的冰里面。這是它們的本性,老天爺。它們就那么一動不動整整凍住一個冬天。”
  “是嗎?那么它們吃什么呢?我是說,它們要是凍嚴實了,就不可能游來游去尋找食物什么的。”
  “它們的身体,老天爺--你這是怎么啦?它們的身体能吸收養料,就從冰里混帳的水草之類玩藝儿里吸收,整個時間它們的毛孔全都張著。這是它們的本性,老天爺。懂得我的意思嗎?”他又他媽的把整個身子轉過來看著我。
  “哦,”我說。我不再往下說了。我生怕他會把這輛混帳汽車撞得粉碎。再說,他又是那么個容易為小事生气的家伙,跟他討論什么事情可不是件愉快事儿。“你能不能在哪儿停一下,跟我喝一杯?”我說。
  他并沒回答我。我揣摩他還在思索。我又問了他一遍。他是個挺不錯的家伙。十分有趣。
  “我沒時間喝酒,老弟,”他說。“你他媽的到底几歲啦?干嗎不在家睡覺呢?”
  “我不困。”
  我在歐尼夜總會門口下了車,付了車錢,老霍維茲忽然又提起了魚的問題。他确是在思考這問題呢。“听著,”他說。“你要是魚,大自然母親就會照顧你,對不對?你總不會認為到了冬天,那些魚都會死去吧?”
  “不,可是--”“你他媽的說得對,它們不會死去,”霍維茲說著,就象只飛出地獄的蝙蝠似的,開著車一溜煙走了。他可以說是我一輩子遇到的最容易為一點小事生气的家伙。不管你說什么,都會惹他生气。
  盡管時間已經這么晚了,老“歐尼”還是擁擠不堪。絕大多數是大學預料和大學里一些粗俗不堪的家伙。几乎世界上的每一個混帳學校都比我進的那些學校放假早。這地方擠得差點儿連大衣都沒法存。可是倒靜得很,因為歐尼正在彈鋼琴。只要他在鋼琴邊坐下,便被看成是件神圣的事,其實老天爺,誰也不可能好得那樣。除我之外,約莫還有三對男女在等桌子,他們全都推推搡搡的,踮起腳尖,想看一眼歐尼彈鋼琴時的樣子。他的鋼琴前面放著一面混帳大鏡子,他身上照著极亮的聚光燈,因此在他演奏的時候,人人都能看著他的臉。他演奏的時候你看不見他的指頭--只看見他那張寬闊的老臉。真是了不起。我不太記得我進去的時候他正在演奏什么曲子,不過不管是什么曲子,他卻真的把它糟蹋得一塌糊涂。他賣弄本領,傻里傻气的把那些高音符彈得象流水一樣,還有其他許多油腔滑調的鬼把戲,我听了真是厭惡极了。可是,你真該听听他彈完時听眾的那陣聲音。你听了准會作嘔。
  他們全都瘋了。他們完全象電影院里的那些痴子,見了一些并不可笑的東西卻笑得象魔鬼一樣。我可以對天發誓,換了我當鋼琴家或是演員或是其他什么,這般傻瓜如果把我看成极了不起,我反而會不高興。我甚至不愿他們給我鼓掌。他們總是為不該鼓掌的東西鼓掌。換了我當鋼琴家,我宁可在混帳壁櫥里演奏。嗯,他一彈完,當每個人都在不要命地鼓掌的時候,老歐尼就從他坐著的凳子上轉過身來,鞠了一個十分假、十分謙虛的躬。象煞他不僅是個杰出的鋼琴家,而且還是個謙虛得要命的仁人君子。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是說他原是那么個大勢利鬼。可是說來可笑,他演奏完畢時,我倒真有點儿替他難受。我甚至都認為他已不再知道他自己彈得好不好了。這也不能完全怪他。我倒有點儿怪所有那些不要命地鼓掌的傻瓜--你只要給他們一個机會,他們會把任何人寵坏。嗯,這又讓我心里沮喪和煩悶起來,我他媽的差點儿都想取回我的大衣回旅館去了,只是時間太早,我不太想回去獨自呆看。
  最后他們給我找了一個糟得不能再糟的桌位,靠著牆壁,前面還擋著一根混帳往子,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見。桌子又小,鄰桌上的人要是不站起來讓路--他們當然從來不站起來,這班雜种--你簡直得爬進你的椅子。我要了杯威士忌酒和蘇打水,這是我最愛喝的飲料,除了代基里酒以外。你哪怕只有六歲,都能在歐尼夜總會要到酒,這地方是那么暗,再說誰也不管你有多大年紀。哪怕你是個有吸毒癮的,也沒人管。
  我周圍全是些粗俗不堪的人。我不開玩笑。在我左邊另一張小桌上,簡直就在我頭上坐著一個怪摸怪樣的男子和一個怪模怪樣的妨娘。他們跟我差不多年紀,或者也許稍稍比我大一點儿。說來真是好笑。你看得出他們都小心得要命,用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喝著少得不能再少的酒。我听了一會儿他們的談話,因為我沒有別的事可做,他正在講給她听當天下午他看的一場職業選手的橄攬球比賽。他把整場比賽里的每一個混帳動作都給她講了--我不開玩笑。我從來沒听見過講話比他更膩煩的。你也看得出他的女朋友對這場混帳球賽甚至都不感興趣,可她的模樣儿長得甚至比他還要丑,所以我揣摩她也就非听不可。真正的丑姑娘說來也真可怜。
  有時我真替她們難受。有時候我甚至連看都不敢看她們,特別是她們跟那种碟碟不休地大談一場混帳的橄攬球賽的家伙在一塊儿的時候。可是在我右邊,所進行的談話甚至還要糟糕。我右邊是一個非常象耶魯學生模樣的家伙,穿著一套法蘭絨衣裝,里面是件輕飄飄的塔特薩爾牌內衣。所有這些名牌大學里的雜种外表都一模一樣。我父親要我上耶魯,或者布林斯敦,可我發誓決不進常青藤聯合會里的任何一個學院,哪怕是要我的命,老天爺。不管怎樣,這個耶魯模樣的家伙卻跟一個漂亮极了的姑娘在一起,嘿,她長的真是漂亮。可你真該听听他們正在進行的那場談話。首先,他們兩個都有了醉意。那個男的一邊在桌子底下撫摸她,一邊卻跟她講著他宿舍里某個家伙怎樣吃了整整一瓶阿斯匹林自殺,差點儿死了。他的女朋友不住地對他說:“多可怕哪……別這樣,親愛的。請別這樣。這儿不成。”想一想,一邊撫摸女人,一邊講給她听怎樣有人自殺!我听了差點儿笑死。
  我這樣獨自個儿坐著,的的确确開始感覺到自己很象是一匹得了獎的馬的屁股。我除了抽煙喝酒之外,別無其他事情可做。我于是叫侍者去問問老歐尼是不是肯來跟我一塊儿喝一杯。我叫他去告訴他說我是DB的弟弟。可是我認為他甚至都不會把信送到。這些雜种是決不會代你向任何人送信的。
  一霎時,有個姑娘過來對我說:“霍爾頓.考爾菲德!”她的名字叫莉莉恩.西蒙斯。我哥哥DB過去有一時期曾跟她在一起過。她的胸脯非常飽滿。
  “嗨,”我說。我自然想站起來,可是在這樣的地方,要站起來頗費一番工夫。跟她在一塊儿的是一個海軍軍官,他那樣子就象屁股后面藏著根通條似的。
  “見到你多高興!”老莉莉恩.西蒙斯說,完全是假模假式。“你哥哥好嗎?”其實她想知道的,還不就是這個。
  “他挺好。他到好萊塢去了。”
  “到好萊塢去了!多了不起!他在干什么呢?”
  “我不知道。寫作吧,”我說。我不想細談這件事,你看得出她認為進好萊塢十分了不起。差不多每個人都這樣認為。他們多半都沒看過他寫的小說,這种事情可真叫我發瘋。
  “多讓人高興,”老莉莉恩說。接著她把我介紹給那海軍軍官。他的名字叫鮑洛甫隊長什么。他就是那种人,跟你握起手來要是不把你的指頭捏斷那么四十根,就會以為自己是娘儿腔。天哪,我痛恨這類事儿。“你只一個人嗎,小伙子?”老莉莉恩問我。她把過道上整個儿的混帳交通都堵塞住了。
  你看得出她很喜歡堵住交通。有個侍者等著她讓路,可她甚至就當沒有他這個人似的。真是好笑。
  你看出那侍者并不喜歡她,你看得出甚至連那個海軍也不喜歡她,雖說他把她約了出來。而我也不喜歡她。誰也不喜歡她。說來你倒真有點儿替她難受呢。“你沒約女朋友嗎?小伙子?”她問我。我這時已站了起來,她甚至都不叫我坐下。她就是那种人,喜歡讓你一站几個小時。“他長得漂亮不漂亮?”她對那個海軍說。“霍爾頓,你确是越長越漂亮了。”那海軍叫她往前走,告訴她說他們把整個過道都堵住了。“霍爾頓,來跟我們坐在一起吧,”老莉莉恩說。“把你的酒搬過來。”
  “我馬上就要走了,”我對她說。“我還有個約會。”你看得出她是想向我討好。好讓我將來告訴老DB。
  “呃,你這個漂亮小伙子。你倒是挺不錯。可你見到你哥哥的時候,請告訴他說我很他。”
  她說完走了。那海軍跟我互相說了聲“見到你真高興”。這類事情老讓我笑疼肚皮,我老是在跟人說“見到你真高興”,其實我見到他可一點也不高興。你要是想在這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說這類話。
  我既然跟她說了另有約會,就只好离開這地方,此外別無他媽的其他選擇。我甚至都不能多呆會儿,听听老歐尼彈一曲比較象樣的曲子。不過我當然不會搬過去,跟老莉莉恩.西蒙斯和那海軍坐在一桌,去自討苦咆,讓自己膩煩死。所以我离開了。可我取大衣的時候,心里恨得要命。這些人就是會掃你的興。

第13節

我徒步定回旅館。整個儿穿過第四十一條大街。
  我這樣做,倒不是因為我想散步什么的,主要還是因為我不想再在另一輛出租汽車里進進出出。有時候你會突然討厭乘出租汽車,就象你會突然討厭乘電梯一樣。你于是就得靠兩只腳走,不管路有多遠,樓有多高。我小時候,就常常靠兩只腳走上我們的公寓房間,足足爬了十二層樓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經下過雪了。人行道上連雪的影儿都沒有。可天气冷得要命,我就從衣袋里取出我那頂紅色獵人帽戴在頭上--我才他媽的不管我打扮成什么鬼樣儿哩。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來。我真想知道是誰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為我的兩只手都快凍僵了。其實我即使知道了,也不會采取什么行動。我是那种膽小鬼。我盡可能不表現出來,可我骨子里真的是個膽小鬼。比方說,我要是在潘西發現了是誰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許會走到小偷的房里說:“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來怎么樣?”那小偷听了或許會裝出十分天真的樣子說:“什么手套?”我會怎么辦呢,我或許會到他的壁櫥里把那副手套找出來,是藏在他那雙混帳的高統橡皮套鞋或者別的什么東西里的,比如說。我會把手套拿出來,給那家伙看,說道:“我揣摩這是你的混帳手套?”于是那小偷大概會裝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樣,說道:“我這一輩子從來沒見過這副手套。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這种混帳東西。”我于是大概會直挺挺地在那儿站那么五分鐘,手里拿著那副混帳手套,心里想著應該在那家伙的下巴額儿上揍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賬下巴額儿。只是我沒那勇气。我只會站在那儿,裝出很凶狠的樣子。我會怎么做呢,我只會說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話,來激怒他--卻不敢揮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說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話,那家伙大概會起身向我走來,說道:“听著,考爾菲德。你是不是在罵我小偷?”我听了都不敢說:“你他媽的說得一點不錯,你這個偷東西的下流雜种!”我大概只會說:“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帳手套在你的混帳套鞋里。”那家伙听了,大概會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動手揍他,所以他會說:“听著。咱們打開天窗說亮話。你剛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來著?”我大概會這樣回答:“誰也沒管誰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帳套鞋里。”就這樣能翻來覆去講几個小時。可我最后离開的時候,甚至都不會碰他一下。我大概會到盥洗室里,偷偷袖一支煙,在鏡子里看著自己裝出凶狠的樣子。嗯,這就是我回旅館時一路上想的心事。當個膽小鬼決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也許我并不完完全全是個膽小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許我只是一半出于膽小,一半出于丟了副手套什么的并不他媽的在乎。我有這么個缺點,就是不管丟了什么東西都不在乎--我小時候我母親就常常為這事气得發瘋。有些人要是丟了東西,不借花几天工夫到處尋找。我好象從來就不曾有過什么好東西丟了以后會著急得要命。或許這就是我一半膽小的原因。不過這不是給自己開脫的理由。的确不是。一個人壓根儿就不應該膽小。你要是應該往誰的下巴額儿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應該動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個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頭砍下他的腦瓜儿,也不愿拿拳頭揍他的下巴額儿。我最恨跟人動拳頭。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盡管我并不樂于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頭打架的時候我最害怕對方的臉。我的問題是,我不忍看對方的臉。要是雙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還可以。你要是仔細一想,這确是种可笑的膽小,不過照樣是膽小,一點不假。我決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膽小,我的心里就越煩悶,最后我決計停下來上哪儿喝一杯。
  我在歐尼夜總會里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都沒喝完。我有一個長處,就是酒量特別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飲,都不動一點聲色。有-次,在胡敦中學,我跟另一個叫雷蒙德.高爾德法伯的家伙買了一品脫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里喝,那儿沒人會瞧見我們。他已爛醉如泥,我卻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一點。我只是變得十分冷靜,對什么都無動于衷。我在睡覺之前嘔吐了一陣,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讓自己硬吐出來的。
  嗯,在我回旅館之前,我還想到一家門面簡陋的小酒吧里去喝一杯,忽然有兩個酩酊大醉的家伙走出來,問我地鐵在哪儿。有一個家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訴他怎么走的時候,不住地把他嘴里的臭气往我臉上噴。結果我連那個混帳酒吧的門都沒進,就一徑回到旅館里。
  休息室里空蕩蕩的,發出一股象五千万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气味。的确是這樣一股气味。我依舊不覺得困,只是心里很不痛快。煩悶得很。我簡直不想活了。
  接著,突然間,我遇到了那么件倒霉事。
  我才一進電梯,那個開電梯的家伙就跟我說:“有興趣玩玩嗎,朋友?還是時間太晚了?”
  “你說的什么?”我說。我真不知道他說的是什么意思。
  “今儿晚上要個小姑娘玩玩嗎?”
  “我?”這么回答當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當地問你這么個問題,一時的确很難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開電梯的說。
  “怎么?”我說。“二十二。”
  “嗯--哼。呃,怎么樣?你有興趣嗎?五塊錢一次。十五塊一個通宵。”他看了看手表。“到中午。五塊錢一次,十五塊錢到中午。”
  “好吧,”我說。這違背我的原則,可我心里煩悶得要命,甚至都沒加思索。糟就糟在這里。你要是心里太煩悶,甚至都沒法思索。
  “要什么?要一次,還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几號房間?”
  我看了看我鑰匙上面那個寫著號碼的紅玩藝儿。“1220,”我說。我已經有點儿后悔不該這么著,不過已經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鐘內送個姑娘上來。”他打開電梯的門,我走了出去。
  “嗨,她長得漂亮嗎?”我問他。“我可不要什么老太婆。”
  “沒有老太婆。別擔心這個,先生。”
  “我怎么給錢?”
  “給她,”他說。“就這樣吧,先生。”他簡直沖著我劈臉把門關上了。
  我回到房里往頭發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頭上實在梳不出什么名堂來。接著我想起在歐尼夜總會里抽了那么些煙,又喝了威士忌和蘇打水,就試了試自己的嘴里有沒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對准鼻孔呼气,就聞得出自己嘴里有沒有臭味。我嘴里的味儿倒不大,可我還是刷了刷牙。接著我又換了件干淨襯衫。我知道自己用不著為了個妓女把身上打扮得象個布娃娃似的,不過這樣我總算有事可做了。我有點儿緊張。我的欲念開始上來了,可我也有點儿緊張。我老實跟你說,我原來還是個童男哩。我真的是個童男。我倒有几次机會可以失去我的童貞,可我始終沒失去。總是有什么事情發生。比方說,你要是在女朋友的家里,她的父母總會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們會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別人汽車里的后座上,那么前座上總有什么人--或是說有什么姑娘--老想知道整個混帳汽車里在干些什么。我是說前座上總有個始娘老回過頭來看看后面在他媽的干些什么。不管怎樣,反正總有什么事發生。有一兩次,我只差一點儿就上手了。特別是有一次,我記得。可后來出了什么事--我都記不得到底出什么事了。問題是,每當你要跟一個姑娘行事的時候--我是說不是個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九次她總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問題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數男人都不這樣。我卻由不得自己。你總拿不准她們是真正要你住手呢,還是她們害怕得要命,還是她們故意要你住手,万一你真的干了那事,那么過錯就都在你身上,她們可以脫掉干系。不管怎樣,每次我都住手了。問題是,我心里真有點儿替她們難受。我是說大多數姑娘都那么傻。你只要跟她們摟摟抱抱一會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們全都失去了頭腦。一個姑娘只要真正熱情上來,就不再有頭腦。
  我不知道。她們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們回家以后,總后悔自己不該住手,可到時候又總是老毛病發作。
  嗯,我在穿另一件干淨襯衫的時候,心里暗忖,這倒是我最好的一個机會。我揣摩她既是個妓女,我可以從她那儿取得一些經驗,在我結婚后也許用得著。有時候我可真擔心這玩藝儿。在胡敦中學的時候,我有一次看到一本書,里面講一個非常世故、非常和藹可親、非常好色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我還記得。這是一本坏書,可勃朗夏德這個人物倒是寫得不錯。他在歐洲里維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空閒時他總是拿根棍子把一些女人打跑。他是個真正的浪子,可很使女人著迷。
  他在書的某一章里說女人的身体很象個小提琴,需要一個大音樂家才能演奏出好音樂。這是本粗俗不堪的書--我知道這一點--可我怎么也忘不掉那個小提琴的比喻。我之所以想取得些經驗,以備結婚后應用,說來也是如此。考爾菲德和他的魔提琴,嘿。這有點粗俗,我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
  我不在乎自己在這玩藝儿上成為老手。如果你真要我說老實話,我可以告訴你說當我跟一個女人一起胡搞的時候,有多半時間我都他媽的找不到我所尋找的東西,要是你懂得我意思的話。就拿剛才我說的那個差點儿跟我發生關系的姑娘來說吧。我差不多花了一個小時才把她的奶罩脫掉。到了我真正把它脫掉的時候,她都准備往我的臉上吐唾沫了。
  嗯,我不住地在房間里踱來踱去,等那妓女來。我真希望她長得漂亮。不過我對這個也不十分在乎。我很愿意這事能快點儿過去。最后,有人敲門了,我去開門的時候,在手提箱上絆了一交,差點儿摔坏了我的膝蓋。我總是選擇這种緊要時刻絆倒在手提箱之類的東西上。
  我開了門,看見那妓女正站在門外。她穿了件駝毛絨大衣,沒戴帽子。她有一頭金發,不過你看得出是染過的。可她倒不是個老太婆。“您好,”我說。溫柔得要命,嘿。
  “你就是毛里斯說的那位?”她問我,看樣子并不太他媽的客气。
  “毛里斯是不是那個開電梯的?”
  “是的,”她說。
  “晤,是我。請進來,好不好?”我說。說著說著我變得越來越涼了。一點不假。
  她進房后馬上脫下大衣,往床上一扔。她里面穿著件綠衣服。她斜坐在那把跟房間里的書桌配成一套的椅子上,開始顛動她的一只腳。她把一條腿擱在另一條腿上,開始顛動擱在上面的那只腳。對一個妓女來說,她的舉止似乎過于緊張。她确實緊張。我想那是因為她年輕得要命的緣故。她跟我差不多年紀。我在她旁邊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遞給她一支香煙。“我不抽煙,”她說。她說起話來哼哼卿卿的,聲音很小。你甚至都听不見她說的什么。你請她抽煙什么的,她也從來不說聲謝謝。她完全是出于無知。
  “讓我來自我介紹吧。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我說。’“你有手表嗎?”她說。她并不在乎我他媽的叫什么名字,自然啦。“嗨,你到底多大啦?”
  “我?二十二。”
  “別逗人啦。”
  這話的确可笑。听去真象個孩子。你總以為一個妓女會說“別見鬼啦”或者“別胡扯啦”,不會說“別逗人啦”這類話。
  “你多大啦?”我問她。
  “反正比你更懂事,”她說。她倒是真鬼。
  “你有手表嗎?”她又問了我一遍,隨即站起來,從頭頂上脫下衣服。
  她脫衣服的時候,我的确有一种奇特的感覺。
  我是說她脫得那么突然。我想,你要是看見過女人站起來從頭頂上脫衣服,總難免要動情,可我當時并沒有。情欲我倒是真的沒有。我并沒動情,只覺得十分沮喪。
  “你有手表嗎,嗨?”
  “不。不,我沒有,”我說,嘿,我倒真有一种奇特的感覺。“你叫什么名字?”我問她。她現在只穿著一件粉紅色套裙,看了真讓人窘得很。一點不假。
  “孫妮,”她說。“咱們來吧,嗨。”
  “你想不想再談一會儿?”我問她。這話說得很孩子气,可我當時的心境真是他媽的奇特。“你是不是有什么非常要緊的事?”
  她望著我,好象我是個瘋子似的。“你有什么話要跟我談的?”她說。
  “我不知道。沒什么特別的話,我只是想,你或許愿意聊一會儿天。”
  她又在書桌邊的椅子上坐下。可她心里并不高興,你看得出來。她又開始顛動她的一只腳--嘿,她真是個容易緊張的姑娘。
  “你想抽支煙嗎?”我說。我忘了她不抽煙。
  “我不抽煙。听著,你要是想聊天,就聊吧。
  我還有事呢。”
  可我想不出有什么話可聊。我本想問問她怎么會當妓女的,可我又怕問她。看樣子她也不會告訴我。
  “你不是打紐約來的吧,是不是?”我最后說。我只想出了這么句話。
  “好萊塢,”她說著,起身走到床上她放衣服的地方。“你有衣架嗎?我不想把我這件衣服弄皺。還是嶄新的呢。”
  “當然有,”我馬上說。我能站起來做點儿什么事,真是太高興了。我把她的衣服拿到壁櫥里挂好。說來好笑,我接的時候,心里竟有點難過。我想起她怎樣到舖子里去買衣服,舖子里的人誰也不知道她是妓女。售貨員賣給她衣服的時候,大概還以為她是個普通的姑娘哩。這使我心里難過得要命--我也說不出到底是什么道理。
  我又坐下來,想繼續跟她聊天。她真他媽的不會聊天。“你每天晚上都工作嗎?”我問她--這話說出口后,听上去似乎很不象話。
  “是的。”她在房里到處轉悠。她從書桌上拿起菜單來看,“你白天干什么?”
  她端了端肩膀。她的個子很瘦。“睡覺。看電影。”她放下菜單朝我看著。“咱們來吧,嗨。我可沒那么多--”“瞧,”我說。“我今天晚上精神不好。我這一夜過的很糟糕。一點不假。我照樣付你錢,可我們要是不干那事儿,你不會在意吧?你不會很在意吧?”糟糕的是,我真的不想干那事儿。我沒有沖動,只覺得沮喪,我老實告訴你說。她本人很叫人泄气。還有那挂在壁櫥里的綠衣服什么的。再說,我覺得自己真不能跟一個整天坐在混帳電影院里的姑娘干那事儿。我覺得真的不能。
  她走到我身邊,臉上帶著那种可笑的神情,好象并不相信我的話。“怎么回事?”她說。
  “沒什么。”嘿,我怎么會那么緊張呢!“問題是,我最近剛動過一次手術。”
  “是嗎?哪儿?”
  “在我那--怎么說呢--我的鎖骨上。”
  “是嗎?那玩藝儿是在他媽的什么地方?”
  “鎖骨!”我說。“呃,真正說來,是在脊椎骨里。我是說在脊椎骨的盡里邊。”
  “是嗎?”她說。“真糟糕。”說著她就坐到我他媽的怀里來了。“你真漂亮。”
  她真讓我緊張极了,我只好拚命撒謊。“我還沒完全恢复健康呢,”我對她說。
  “你很象電影里的一個家伙。你知道象哪一個。你知道我說的是誰。他叫什么名字來著?”
  “我不知道,”我說。她不肯從我他媽的怀里下來。
  “你當然知道。他就在那張曼爾一溫.道格拉斯主演的片子里。是不是曼爾一溫.道格拉斯的弟弟?就是打船上掉下來的那個?你知道我說的是推?”
  “不,我不知道。我很少看電影。”
  接著她開始逗起我來。粗野得很。
  “不干那玩藝儿你不會在意吧?”我說。“我精神不好,我剛才已跟你說了。我剛動過手術。”
  她依舊沒從我怀里下來,可是极其鄙夷地望了我一眼。“听著,”她說。“混帳的毛里斯叫醒我的時候,我睡的真香呢。你要是以為我是--”“我說過照樣付你錢。我說了算數。我有的是錢。唯一的原因是我動了一次大手術,差不多剛剛复--”“那你于嗎告訴混帳的毛里斯說你要個姑娘!
  要是你剛剛在你的什么混帳地方動了一次混帳手術,哼?”
  “我當時以為自己的精神還不錯。我對自己估計過高了。不開玩笑。很抱歉。要是你能起來那么一會儿,我就馬上拿錢給你。我不騙你。”
  她火冒得要命,不過她終于從我的混帳怀里下來了,好讓我過去到五屜柜上取我的皮夾子。我拿出一張五塊的鈔票遞給她。“謝謝,”我對她說。
  “非常謝謝。”
  “這是五塊。要十塊呢。”
  她這是在捉弄我了,我看得出來。我最怕這類事儿--一點不假。
  “毛里斯說五塊,”我告訴她。“他說十五塊到中午,五塊一次。”
  “十塊一次。”
  “他說的是五塊。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可我只能給這么些錢。”
  她端了端肩膀,就象剛才那樣。接著她冷冷地說:“勞駕給我拿一下衣服好嗎?是不是太麻煩您了?”她是個十分可怕的小鬼。盡管她說話的聲音那么細小,她卻能嚇得你心惊肉跳。要是她是個經驗丰富的老娼婦,臉上滿是脂粉,就不會那么嚇人了。
  我過去給她拿了衣服。她穿好衣服,又從床上拿起她的駝毛絨大衣。“再見,癟三,”她說。
  “再見,”我說。我并沒謝她。我很高興我沒謝她。

第14節

老孫妮走了以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會儿,抽了兩支煙。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里很難過,我那時心里有多沮喪,你簡直沒法想象。我當時干了些什么呢,我開始大聲跟艾里講起話來。有時候我心情實在沮喪得厲害,就會這么辦,我口口聲聲叫他回家取自行車去,到鮑比.法隆家門口來找我。我們在緬因的時候,就住在鮑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這么回事,有一天鮑比和我想騎自行車到塞德比哥湖去。我們自帶午飯,還帶著支汽槍--我們還都很小,以為用我們的汽槍可以打獵。嗯,艾里听見我們談論這事,也要跟著去,我不肯答應。我告訴他說他還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喪,就會口口聲聲跟他說:“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車去,我在鮑比家門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時候總不帶他一起去。我是帶的。可是那一天我沒帶他去。他倒沒生气--他從來不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喪,就老會想起這件事。
  最后,我脫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后,我倒是想禱告什么的,可我禱告不出來。我真想禱告的時候,卻往往禱告不出來。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歡耶酥什么的,可我對《圣經》里其他那些玩藝儿多半不感興趣。就拿十二門徒來說吧,他們都叫我膩煩得要命,我老實告訴你說。耶穌死后,他們倒是挺不錯,可耶穌活著的時候,他們起的作用,簡直等于是在他的腦袋里打了個窟窿眼儿。他們只會泄他的气。在我看來《圣經》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門徒強。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圣經》里除了耶穌以外,我最最喜歡的要數那個瘋子,就是住在墳墓里不斷地拿石頭砍自己的那個。這個可怜的雜种,我喜歡他要胜過那些門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學的時候,常常為這事跟住在走廊盡頭那個叫作亞瑟.查爾茲的家伙爭論個沒完。老查爾茲是個教友會信徒,一天到晚在讀《圣經》。他是個很不錯的孩子,我很喜歡他,不過關于《圣經》里的許多事物,我始終沒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門徒。他口口聲聲跟我說,我要是不喜歡那些門徒,也就是不喜歡耶穌本人。他說,既然是耶穌選擇了那些門徒,你就應該喜歡他們。我說,我也知道是他選擇了他們,不過他只是隨便挑選的。我說,他沒時間對每個人作仔細分析。我說,我毫無責備耶穌的意思。他之所以沒時間,那也不能怪他。我記得我還問過老查爾茲,那個出賣耶酥的猶大自殺以后是不是進了地獄。查爾茲說當然啦。我就是在這一點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見。我說,我可以跟他賭一千塊錢,耶穌并沒有將猶大打入地獄。我現在依舊愿意跟人打這個賭,只要我有一千塊錢。我覺得任何一個門徒都會把猶大打入地獄--而且打得极快--不過我可以拿隨便什么東西打賭,耶穌決不會這樣做。老查爾茲說,我的問題在于從來不上教堂。他這話說的倒是有些對。我的确從來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里的孩子也就什么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說實話,我可以老實告訴你說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師。就拿我念書的那些學校里的牧師來說吧,他們布道的時候,總裝出那么一副神圣的嗓音。天哪,我真討厭這個。我真他媽的看不出他們為什么不能用原來的嗓音講道。
  她們一講起道來,听去總是那么假。
  嗯,我上床以后,卻怎么也禱告不出來。我只要一開始禱告,就會想起老孫妮怎樣管我叫癟三。
  最后,我在床上坐起來,又抽了支煙。那煙抽在嘴里一點味道都沒有。我自從离開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兩包煙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煙,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門。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門,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門。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會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誰在敲門。我末卜先知。
  “誰敲門?”我說。我心里很害怕。我對這類事情一向很膽小。
  他們光是一個勁儿地敲門。越敲越響。
  最后我從床上起來,穿著睡衣褲去開門。我甚至都用不著開房間里的燈,因為天已經亮了。老孫妮和開電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門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說。嘿,我的聲音怎么抖得這樣厲害。
  “沒什么事,”老毛里斯說。“只要五塊錢。”
  兩個人里面只他一個人講話。老孫妮只是張大了嘴站在他旁邊。
  “我已經給她了。我給了她五塊錢。你問她,”我說。嘿,我的聲音直發抖。
  “要十塊,先生。我跟你說好的。十塊一次,十五塊到中午。我跟你說好的。”
  “你不是跟我這么說的。你說五塊一次。你說十五塊到中午,不錯,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說--”“把門開大點儿,先生。”
  “干嗎?”我說。天哪,我的那顆心差點儿從我嗓子眼里跳出來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這樣的事,光穿著睡衣褲真是可怕。
  “咱們進去說,先生,”老毛里斯說著,用他的那只髒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媽的差點儿倒栽了個跟斗--他是個魁偉的婊子養的。一轉眼,他跟老孫妮兩個都在房里了。瞧他們模樣,就象這混帳地方是屬于他們的。老孫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開了衣服領子--他還穿著那套開電梯的制服。嘿,我當時緊張极了。
  “好吧,先生,拿錢來吧。我還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經跟你說過十遍啦,我不欠你一個子儿。我已經給了她五--”“別說廢話啦,噯。拿錢來吧。”
  “我嘛,干嗎還要給她五塊錢?”我說。我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你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鈕扣全都解開了。里面只有個襯衫假領,沒穿襯衫什么的。他有個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誰也不向誰勒索,”他說。“拿錢來吧,先生。”
  “沒有。”
  他听了這話,就從椅子上起身向我走來。看他的樣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膩煩。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兩臂交叉在胸前,我記得。我想,我當時要不是光穿著混帳的睡衣褲,情況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錢來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著的地方。他只會說這么句話。“拿錢來吧,先生。”他真是個窩囊廢。
  “沒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給你點儿厲害看呢。我不愿那樣做,不道看樣子非那樣做不成了。”
  他說。“你欠我們五塊錢。”
  “我并不欠你們五塊錢。”我說。“你要是動我一根汗毛,我就會大聲叫喊。我會把旅館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聲音抖得象個雜种。
  “嚷吧。把你的混帳喉嚨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說。“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個妓女在外面過夜嗎?象你這樣上等人?”他說話雖然下流,卻很鋒利。一點不假。
  “別搗亂啦。你要是當時說十塊,情況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給錢不給?”他把我直頂在那扇混帳門上。他簡直是站在我上面,挺著他那個毛茸茸的髒肚子。
  “別搗亂啦。快給我滾出去,”我說。我依舊交叉著兩臂。天哪,我真是個傻瓜蛋。
  這時孫妮頭一次開口說話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夾子拿來?”她說。“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來吧。”
  “別動我的皮夾子!”
  “我已拿到了,”孫妮說著,拿了五塊錢在我面前一揚。“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塊。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來。我真希望自己當時沒哭,可我的确哭了起來。“不,你不是小偷,”我說。
  “你只是偷走了五塊--”“住嘴,”老毛里斯說著,推了我一把。
  “別理他,隨,”孫妮說。“走吧,□。咱們拿到了他欠我的錢。咱們走吧,嗨。”
  “我來啦,”老毛里斯說,可他沒動窩儿。
  “我要你來,毛里斯,嗨。別理他。”
  “是誰在出口傷人?”他說,裝出极天真的樣子,接著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褲上彈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對他說他是個混帳下流的窩囊廢。
  “你說什么?”他說。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個聾子似的。“你說什么?我是什么?”
  我還在哭。我是他媽的那么生气,那么緊張。
  “你是個下流的窩囊廢,”我說。“你是個向人勒索的混帳窩囊廢,再過兩年,你就會成一個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討一毛錢喝咖啡。你那件肮髒破爛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還要--”我話沒說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沒想躲避。我只覺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沒給打昏過去,因為我還記得自己怎樣從地板上目送他們兩個一起走出房間,還隨手把門帶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會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萊塔打架時那樣。只是,這一次我以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這樣以為。我覺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問題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難。最后我好容易站起來,得彎著腰捧著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是瘋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開始幻想自己心窩里中了一顆子彈。老毛里斯開槍打了我。我現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讓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著自己從混帳的浴室里出來,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著一支自動手槍,走起路來還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電梯,而是步行下樓。我用手扶住欄杆,嘴角里斷斷續續淌出一點血來。我就這樣走下几層樓--用手捂著心窩,流得到處是血--隨后我就按鈴叫電梯。老毛里斯一打開電梯的門,看見我手里握著一支自動手槍,就會害怕得朝著我高聲尖叫起來,叫我別拿槍打他。可我還是開了槍。一連六槍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槍扔下電梯道--當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淨了。隨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電話叫琴來給我包扎心窩上的傷口。我想象自己怎樣渾身淌著血,由琴拿著一支煙讓我抽。
  那些混帳電影。它們真能害人。我不說瞎話。
  我在浴室里呆了約莫一個小時,洗了一個澡。
  隨后我回到床上。我過了好一會儿才睡著--我甚至不覺得困--可我終于睡著了。我當時倒是真想自殺。我很想從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會那樣做,要是我确實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馬上就會有人拿布把我蓋起來。我不希望自己渾身是血的時候有一嘟嚕傻瓜蛋伸長脖子看著我。

第15節

我沒睡多久,因為我記得自己醒來時候還只十點光景。我抽了支煙,立刻覺得肚子餓得厲害。我最后一次吃東西,還是跟勃羅薩德和阿克萊一起到埃杰斯鎮看電影時吃的兩容漢堡牛排。那已很久很久了,好象在五十年以前似的。電話就在我旁邊,我本想打電話叫他們送早點上來,可我又怕他們會派老毛里斯送來早餐。你要是以為我急于再見他一面,那你才有神經病呢。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會儿,又抽了支煙。我本想打個電話給琴,看看她有沒有回家,可我沒那心情。
  我于是給老薩麗.海斯打了個電話。她在瑪麗.伍德魯夫念書,我知道她已放假回家,因為兩星期之前我曾接到過她的信。我對她并不怎么傾心,可我認識她已有好几年了。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為她十分聰明。我之所以這樣想,是因為她對戲劇文學之類的玩藝儿懂得很多。要是一個人對這類玩藝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工夫才能發現這人是不是真正愚蠢。拿老薩麗來說,我花了几年工夫才發現。我想如果我們不老是在一起摟摟抱抱的,我也許能發現得更早一些。我的一個大問題是,只要是跟我在一起摟摟抱抱的姑娘,我總以為她們很聰明。其實這兩件事沒一點儿混帳關系,可我總要那么想。
  嗯,我打了個電話給她。先是女佣人接電話。
  接著是她爸爸。接著她來了。“薩麗?”我說。
  “不錯--你是誰?”她說。她是個假模假式的姑娘。我早巳告訴她父親我是誰了。
  “霍爾頓.考爾菲德。你好?”
  “霍爾頓!我很好!你好嗎?”
  “好极了。听著。你好嗎,嗯?我是說學校里?”
  “很好,”她說。“我是說--你懂得我的意思。”
  “好极了。呃,听著。我不知道你今天有空沒空,今天是星期天,可是星期天也總有一兩場日戲演出。什么義演之類的玩藝儿。你想不想去?”
  “我很想去。再好沒有了。”
  再好沒有。我最討厭的就是這句話,再好沒有。它听去那么假模假式。一時間,我真想叫她忘了看日戲這回事吧。可我們又聊了一會儿天。那是說,她一個人聊了起來。你簡直插不進一個宇。她先告訴我說有個哈佛學生--大概是一年級生,可她沒說出來,自然啦--怎樣在拚命追她。日日夜夜打電話繪她。日日夜夜--我听了差點儿笑死。
  接著她又告訴我另外一個家伙,是什么西點軍校的,也為她要尋死覓活。真了不起。我告訴她兩點鐘在比爾特摩的鐘底下跟我見面,千万別遲到,因為戲大概在兩點半開演。她平常總是遲到。隨后我把電話挂了。她有點儿讓我膩煩,不過長得倒是真漂亮。
  我跟老薩麗訂好約會以后,就從床上起來,穿好衣服,然后整理行裝。我离開房間之前又往窗外望了望,看看所有那些心理變態的家伙都在干什么,可他們全把窗帘拉上了;到了早晨,他們都成了謙虛謹慎的君子淑女。我于是乘電梯下樓,結清了賬。我哪儿也沒看見老毛里斯。那個狗雜种,我不會為尋找他扭斷自己脖子的,自然啦。
  我在旅館外面叫了輛出租汽車,可我一時想不起他媽的上哪儿去好。我沒地方可去。今天才星期日,我要到星期三才能回家--最早也要到星期二。我當然不想再去住旅館,讓人把自己的腦漿打出來。最后我叫司机送我到中央大車站。那儿离比爾特摩很近,便于過會儿跟薩麗會面。我當時打算做的,是把我的兩只手提箱存到車站的存物處,然后去吃早飯。我肚子真有點儿餓了。我在汽車里的時候,拿出我的皮夾來數了數錢。我記不得皮夾里還剩多少錢,反正已經不多。我在約莫兩個混帳星期里已經花掉了一個國王的收入。一點不假。我天生是個敗家子。有了錢不是花掉,就是丟掉。有多半時間我甚至都會在飯館里或夜總會里忘記拿找給我的錢。我父母為這事惱火得要命,那也怪不得他們。我父親倒是很有錢。我不知道他有多少收入--他從來不跟我談這种事情--可我覺得他掙的很不少。他在一家公司里當法律顧問。干這一行的人都很能賺錢。我知道他有錢的另一個原因,是他老在百老匯的演出事業上投資。可他總是蝕掉老本,气得我母親差點儿發瘋。自從我弟弟艾里死后,她身体一直不很好。她的神經很衰弱。也就是為了這個緣故,我真他媽的不愿讓她知道我給開除的事。
  我在車站的存物處存好我的手提箱以后,就到一家賣夾餡面包的小飯館里去吃早飯。我吃了一頓對我來說是很飽的早飯--桔子汁、咸肉蛋、烤面包片和咖啡。平常我只賜一點桔子汁。我的食量非常小。一點不假。正因為這個緣故,我才他媽的那么瘦。照醫生囑咐,我本來應該多吃些淀粉之類玩藝儿,好增加体重,可我從來不吃。我在外面吃飯的時候,往往只吃一份夾干酪的面包和一杯麥乳精。吃的不算多,可你在麥乳精里可以得到不少維生素。霍.維.考爾菲德。霍爾頓.維生素.考爾菲德。
  我正吃著蛋,忽然來了兩個拿著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們大概是要搬到另外一個修道院去,正在等候火車--挨著我在吃飯的柜台旁邊坐下。她們好象不知道拿她們的手提箱往哪儿擱好,因此我幫了她們一手。這兩只手提箱看上去很不值錢--不是真皮的。這原是無關緊要的小事,我知道,可我最討厭人家用不值錢的手提箱。這話听起來的确很可怕,可我只要瞧著不值錢的手提箱,甚至都會討厭拿手提箱的人。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念書的時候,有一時期跟一個名叫狄克.斯萊格爾的家伙同住一個房間,他就用那种极不值錢的手提箱。他并不把這些箱子放在架子上,而是放在床底下,這樣人家就看不見他的箱子跟我的箱子并列在一起。我為這件事心里煩得要命,真想把我自己的手提箱從窗口扔出去,或者甚至跟他的交換一下。我的箱子是馬克.克羅斯制造的,完全是真牛皮,看樣子很值几個錢。可是后來發生了一件好笑的事。事情是這樣的,我最后也把我的手提箱從架子上取下來,擱到了我的床底下,好不讓老斯萊格爾因此產生他媽的自卑感。
  可是奇怪的事發生了,我把我的箱子擱到床底下之后,過了一天他卻把它們取了出來,重新擱回到架子上。他這樣做的原因,我過了很久才找出來,原來他是要人家把我的手提箱看作是他的。他真是這個意思。在這方面他這人的确十分好笑。比如說,他老是對我的手提箱說著難听的話。他口口聲聲說它們太新,太資產階級。“資產階級”是他最愛說的混帳口頭禪。他不知是從哪儿談到的或是听來的。我所有的一切全都他媽的太資產階級。連我的自來水筆也太資產階級。他一天到晚向我借著使,可它照樣太資產階級。我們同屋住了約莫兩個月后,雙方都要求換房。好笑的是,我們分開以后,我倒很有點想念他,因為他這個人非常富于幽默感,我們在一起有時也很快樂。如果他也同樣在想念我,我決不會惊奇。最初他說我的東西太資產階級,他只是說著玩儿,我听了一點也不在乎--事實上,還覺得有點好笑。可是過了些時候,你看得出他不是在說著玩了。問題是,如果你的手提箱比別人的值錢,你就很難跟他同住一屋--如果你的手提箱真的好,他們的真的不好。或許你看見對方為人聰明,富于幽默感,就會以為他們不在乎誰的手提箱好,那你就錯了。他們可在乎呢。他們的确在乎。后來我去跟斯特拉德萊塔這樣的傻雜种同住一屋,這也是原因之一。至少他的手提箱跟我的一樣好。
  嗯,那兩個修女坐在我旁邊,我們就閒聊起來。我身旁的那個修女還帶著一只草籃子,修女們和救世軍姑娘們在圣誕節前就是用這种籃子向人募捐的。你常常看見她們拿著籃子站在角落里--尤其是在五馬路上,在那些大百貨公司門口。嗯,我身旁的那個修女把她的籃子掉在地上了,我就彎下腰去替她拾起來。我問她是不是出來募捐的。她說不是。她說她收拾行李的時候這只籃子裝不進箱子,所以就提在手里。她望著你的時候,臉上的笑容很可愛。她的鼻子很大,戴的那副眼鏡鑲著鐵邊,不怎么好看,可她的臉卻非常和藹可親。“我本來想,你們要是出來募捐,”我對她說,“我也許可以捐几個錢。其實你們不妨把錢留下,等到你們將來募捐的時候算是我捐的。”
  “哦,你真好,”她說。另外一個,她的朋友,也拍起頭來看我。另外那個修女一邊喝咖啡,一邊在看一本黑皮的小書。那書的樣子很象《圣經》,可是比《圣經》要薄得多。不過那是本屬于《圣經》一類的書。她們兩個都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當早點。我一見,心里就沮喪起來。我最討厭我自己吃著咸肉蛋什么的,別人卻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
  她們同意我捐給她們十塊錢,還不住地問我要不要緊。我對她們說我身邊有不少錢,她們听了似乎不信。可她們終于把錢收下了。她們兩個都不住口地向我道謝,倒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于是改換話題,問她們要到哪儿去。她們說她們都是教書的,剛從芝加哥來到這儿,要到第一六八條街或是第一八六條街或是其他任何一條遠离市中心的小街上某個修道院里去教書。坐在我旁邊那個戴眼鏡的修女說她教英文,她朋友教歷史和美國政府。我听了立刻胡思亂想起來,心想坐在我旁邊那個教英文的院是個修女,在她閱讀某些書備課的時候,不知有何感想。倒不一定是那种有許多色情描寫的淫書,而是那种描寫情人之類的作品。就拿托馬斯。哈代的《還鄉》里的游苔莎.裴伊來說,她并不太淫蕩,可你仍不免要暗忖一個修女閱讀老游苔莎這樣的人物,心里不知會有何感想。我嘴里什么也沒說,自然啦,我只說英文是我最好的一門功課。
  “哦,真的嗎?哦,我听了真高興1”那個戴眼鏡教英文的說。“你今年念了些什么?我很想知道。”她的确和藹可親。
  “呃,我們多一半時間念盎格魯.撤克遜文學。貝沃爾夫,還有格蘭代爾,還有《蘭德爾,我的儿子》,都是這一類的玩藝儿。可我們偶爾也得看些課外讀物。我看過托馬斯.哈代寫的《還鄉》還有《羅密歐与朱麗葉》和《襲力斯--》。”
  “哦,《羅密歐与朱麗葉》!太好啦!你愛看嗎?”听她的口气,的确不太象修女。
  “是的。我愛看。我很愛看。里面有些東西我不太喜歡,不過整個說來寫得很動人。”
  “有哪些地方你不喜歡?你還記得嗎?”
  說老實話,跟她討論《羅密歐与未麗葉》,真有點不好意思。我是說這個劇本有些地方寫得很肉麻,她呢,又是個修女什么的。可是她問了我,我也只好跟她討論一會儿。“呃,我對羅密歐和朱麗葉并不太感興趣,”我說。“我是說我喜歡倒是喜歡他們,不過---我不知道怎么說好。他們有時候很讓人心里不安。我是說老茂丘西奧死的時候,倒是比羅密歐和朱麗葉死的時候更讓我傷心。問題是,自從茂丘西奧死后,我就一直不太喜歡羅密歐了。那個刺死茂丘西奧的家伙--朱麗葉的堂兄--他叫什么名字?”
  “提伯爾特。”
  “不錯。提伯爾特,”我說--我老忘掉那家伙的名字。“那全得怪羅密歐。我是說整個劇本里我最喜歡的是老茂丘西奧,我說不出什么道理。所有這些蒙太古和凱普萊特,他們都不錯--特別是朱麗葉--可是茂丘西奧,他真是--簡直很難解釋。他這人十分大方,十分有趣。問題是,只要有人給人殺死,我心里總會難過得要命--特別是死的是個十分大方、十分有趣的人--況且不是他自己不好而是別人不好。至于羅密歐和朱麗葉,他們至少是自己不好。”
  “你在哪個學校念書?”她問我。她大概不想跟我繼續討論羅密歐和朱麗葉,所以改換話題。
  我告訴她說是潘西,她听說過這學校。她說這是間非常好的學校。我听了沒吭聲。隨后另外一個,那個教歷史和美國政府的,說她們該走了。我搶過她們的賬單,可她們不肯讓我付。那個戴眼鏡的又從我手里要了回去。
  “你真是太慷概了,”她說。“你真是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她這人真是和藹可親。她有點儿讓我想起老歐納斯特.摩羅的母親,就是我在火車上遇見的那位。尤其是她笑的時候。“我們剛才跟你一塊儿聊天,真是愉快极了。”她說。
  我說我跟她們一塊儿聊天,也很愉快。我說的也真是心里話。其實我倒是還能愉快些,我想,要不是在談話中間我老有點儿擔心,生怕她們突然問我是不是天主教徒。那些天主教徒老愛打听別人是不是天主教徒。我老是遇到這樣的事,那是因為,我知道,我的姓是個愛爾蘭姓,而那些愛爾蘭后裔又多半是天主教徒。事實上,我父親過去也的确入過天主教,但跟我母親結婚后就离開了。不過那般天主教徒老愛打听你是不是天主教徒,哪怕他連你的姓都不知道。我在胡敦中學的時候,就認識一個天主教學生叫路易.夏尼的,他是我在胡敦時候最先結識的學生。他和我兩個在開學那天同坐在混帳校醫室外面最前頭的兩把椅子上,等候体格檢查,我們兩個開始談起网球來。他對网球非常感興趣,我也一樣。他告訴我說他每年夏天都到森林山去參加聯賽,我告訴他說我也去,于是我們一同聊了會儿某几個网球健將。他年紀不大,關于网球倒是知道的不少。一點不假。后來,就在他媽的談話中間,他突然問:“我問你,你可曾注意到鎮上的天主教堂在哪儿?”問題是,你可以從他問話的口气里听出,他實在是想要打听你是不是個天主教徒。
  他真的是在打听。倒不是他有什么偏見,而是他很想知道。他跟我一起聊著网球聊得挺高興,可你看得出他要是知道我也是個天主教徒什么的,他心里一定會更高興。這類的事儿讓我難受得要命。我不是說會破坏我們談話什么的--那倒不會--可也決不會給談話帶來什么好處,這一點是他媽的千真万确的。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很高興那兩個修女沒問我是不是天主教徒。她們要是問了,倒也不一定會給談話帶來不快,不過整個情況大概會不一樣了。我倒并不是在責怪那般天主教徒。一點也不。
  我自己要是個天主教徒,大概也會這樣做。說起來,倒有點儿跟我剛才講的手提箱情況相同。我只是說它不會給一次愉快的談話帶來好處。這就是我要說的。
  這兩個修女站起來要走的時候,我做了件非常傻、非常不好意思的事情。我正在抽煙,當我站起來跟她們說再見的時候,不知怎的把一些煙吹到她們臉上了。我并不是故意的,可我卻這樣做了。我象個瘋子似的直向她們道歉,她們倒是很和气很有禮貌,可我卻覺得非常不好意思。
  她們走后,我開始后悔自己只捐給她們十塊錢。不過問題是,我跟老薩麗.海斯約好了要去看日戲,我需要留點儿錢買戲票什么的。可我心里總覺得很不安。他媽的金錢。到頭來它總會讓你難過得要命。

第16節

我吃完早飯,時間還只中午,可我要到兩點才去跟老薩麗.海斯相會,所以我開始了一次漫長的散步。我心里老是想著那兩個修女。我想著她們在不教書的時候怎樣拿了那只破舊的草籃到處募捐。我努力想象我母親或者別的什么人,或者我姑母,或者薩麗.海斯的那個混帳母親,怎樣站在百貨公司門口拿了只破舊的草籃替窮人募捐。這幅圖景簡直很難想象。我母親倒還好,可另外那兩個就不成了。
  我姑母倒是很樂善好施--她做過不少紅十字會工作--可她非常愛打扮,不管她做什么慈善工作,總是打扮得漂漂亮亮,擦著口紅什么的。她要是只穿一套黑衣服,不擦口紅,我簡直沒法想象她怎么還能做慈善工作。至于老薩麗.海斯的母親。老天爺。只有一种情況下她才可能拿著籃子出去募捐,那就是人們捐錢給她的時候個個拍她馬屁。如果他們光是把錢扔進她的籃子,對她不瞅不睬,連話也不跟她說一句就走開了,那么要不了一個鐘頭她自己也會走開。她會覺得膩煩。她會送還那只籃子,然后到一家時髦飯店里去吃午飯。我喜歡那些修女就在這一點上。你看得出她們至少不到時髦地方去吃午飯。我想到這里,不由得難過得要命,她們為什么不到時髦地方去吃午飯什么的呢。我知道這事無關緊要,可我心里很難過。
  我開始向百老匯走去,沒有任何混帳目的,只是因為我有好几年沒上那一帶去了。再說,我也想找一家在星期天營業的唱片舖子。我想給菲芘買一張叫什么《小舍麗.賓斯》的唱片。這是張很難買到的唱片,唱的是一個小女孩因為兩顆門牙掉了,覺得害羞,不肯走出屋去。我曾在潘西听到過。住在我底下一層樓的一個學生有這張唱片,我知道這唱片會讓老菲芘著迷,很想把它買下來,可那學生不肯賣。這是張非常了不起的舊唱片,是黑人姑娘艾絲戴爾.弗萊契在約莫二十年前唱的。她唱的時候完全是狄克西蘭和妓院的味道,可是听上去一點也不下流。要換了個白人姑娘唱起來,就會做作得要命,可老艾絲戴爾.弗萊契知道怎么唱。這确是一張很少听到的好唱片。我揣摩我也許能在哪家星期天營業的舖于里買到,然后帶著它到公園去。今天是星期天,每到星期天菲移常常到公園溜冰。
  我知道她的一般行蹤。
  天气己不象昨天那么冷,可是太陽依舊沒有出來,散起步來并不怎么愉快。可是有一件事很不錯。
  有一家子人就在我面前走著,你看得出他們剛從哪一個教堂里出來。他們一共三人--父親、母親,帶著一個約莫六歲的小孩子--看去好象很窮。那父親戴著一頂銀灰色帽子;一般窮人想要打扮得漂亮,通常都戴這种帽子。他和他妻子一邊講話一邊走,一點也不注意他們的孩子。那孩子卻很有意思。
  他不是在人行道上走,而是緊靠著界沿石在馬路上走。他象一般孩子那樣在走著直線玩,一邊走一邊還哼著歌儿。我走近去听他唱些什么。他正在唱那支歌:“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他的小嗓子還挺不錯。他只是隨便唱著玩,你听得出來。汽車來去飛馳,剎車聲響成一片,他的父母卻一點也不注意他,他呢,只顧緊靠著界沿石走,嘴里唱著“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這使我心情舒暢了不少。我心里不象先前那么沮喪了。
  百老匯熙來攘往,到處是人。今天是星期天,還只十二點左右,可已到處是人。人人在走向電影院--派拉蒙或者阿斯特或者斯特蘭德或者凱比托爾或者任何一個這類混帳地方。人人都穿得很齊整,因為今天是星期天,這就使情況更加糟糕。可最糟糕的是你看得出他們全都想要到電影院去。我沒法拿眼看他們,這叫我心里受不了。我可以理解有些人因為沒事可做而到電影院去,可是如果有人真正想要到電影院去、甚至還加快腳步以便早些到達,我見了就會沮喪得要命。特別是我看見千百万人排成可怕的長隊站了整整一條街,顯出极大的耐性等候著座位。嘿,我真恨不得插翅飛過這個混帳百老匯。我的運气很好。我進去的第一家唱片店就有張《小舍麗.賓斯》。他們要我五塊錢,因為這种唱片很難買到,可我不在乎。嘿,我一時變得高興极了。我恨不得馬上赶到公園里,看看老菲芘是不是在,好把唱片給她。
  我從唱片店出來,經過一家藥房,就走了進去。
  我想打一個電話給琴,看看她有沒有放假回家。因此我進了電話間,打了個電話給她,討厭的是,接電話的是她母親,所以我不得不把電話挂了。我不想在電話里跟她進行一次長談。一句話,我不愛在電話里跟女朋友的母親談話。可我至少應該問問她琴回家沒有。那也要不了我的命。不過我當時沒那心情。干這种事,你真得心情對頭才成。
  我還得去買兩張混帳戲票,所以我買了份報紙,看看有些什么戲在上演。今天是星期天,只演出三場日戲。我于是買了兩張《我知道我的愛》的正廳前排票。這是場義演什么的,我自己并不怎么想看,可我知道老薩麗是天底下最最假摸假式的女子,她一听說我買了這戲票,由倫特夫婦主演,就會高興得要命。她就喜歡看這种戲,既枯燥又俗气,由倫特夫婦什么的主演。我跟她不一樣。我根本不喜歡看戲,如果你要我說老實話。它們不象電影那么糟糕,可是當然也沒什么可夸獎的。主要是,我討厭那些演員。他們從來不象真人那樣行動。他們只是自以為演得象真人。有几個好演員演得倒是有點儿象真人,不過并不值得一看。一個演員要是真正演得好,你總是看得出他知道自己演得好,這就糟蹋了一切。拿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來說吧。我看過他主演的《哈姆萊特》,是DB去年帶了菲芘和我一起去看的。他先請我們吃了頓午飯,然后請我們去看戲。他自己已經看過了,吃午飯時他把戲說得那么好,連我也根不得馬上就去看。可我看了卻不覺得怎么好。我實在看不出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好在哪里。他有很好的嗓子,是個挺漂亮的家伙,他走路或是斗劍時候很值得一看,可他一點不象DB所說的哈姆萊特。他太象個混帳的將軍,而不家個憂郁的、不如意的倒楣蛋。整個戲里演得最好的部分是老奧菲莉姬的哥哥--就是最后跟哈姆萊特斗劍的那個--要動身,他父親給了他許許多多忠告。父親一個勁儿給他許許多多忠告,老奧菲莉姬卻不住地在逗她哥哥玩,把他的匕首從鞘里拔出來,用各种方法逗他,他呢,卻一本正經,假裝對他父親的胡說八道很感興趣。這的确演得不錯,我看了非常高興,可是象這樣的玩藝儿戲里并不多。
  老菲芘喜歡的只有一個地方,就是哈姆萊特拍拍那只狗的腦袋的時候。她覺得這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實上也确是這樣。可我非做不可的是,我不得不把那劇本讀一遍。我的問題是,遇到這類玩藝儿我總是非自己讀一遍不可。要是由演員演出,我總不肯好好听。我老是擔心他下一分鐘會不會做出假模假式的事來。
  我買了倫特夫婦主演的戲票,就乘出租汽車到公園。我本應該乘地鐵什么的,因為我的錢已經不多了,不過我實在想离開那個混帳百老匯,越快越好。
  公園里也很糟糕。天气倒不太冷,可是太陽依舊沒出來,整個公園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煙頭以外,好象什么都沒有,那些長椅看去也濕漉漉的,簡直沒法坐下。這幅景象實在很叫人泄气,而且你走著走著,不知怎的隔一會儿就會起雞皮疙瘩。這儿一點沒有快要過圣誕節的跡象。這儿簡直什么跡象都沒有。可我還是一直向林蔭路走去,因為菲芘來到公園,總是在這一帶玩。她喜歡在音樂台附近溜冰。說來好笑,我小時候,也總喜歡在這一帶溜冰。
  可我到了那里,連她的影儿也沒見。有几個小孩子在那儿溜冰,還有兩個大男孩拿了個壘球在玩“空中飛球”,只是不見菲芘。后來我看見有個跟她差不多年紀的小女孩獨自坐在長椅上緊她的溜冰鞋。我想她也許認得菲芘,能告訴我她在什么地方,所以我走過去在她身旁坐下,問她說:“我問你,你認得菲芘.考爾菲德嗎?”
  “誰?”她說,她只穿了條運動褲和約莫二十件運動衫。衣服上好象全都是疙瘩,你看得出准是她母親自己做的。
  “菲芘.考爾菲德。住在第七十一條街,念四年級,就在--”“你認得菲芘?”
  “不錯,我是她哥哥。你知道她在哪儿嗎?”
  “她是不是凱隆小姐班上的?”小女孩問。
  “我不知道。不錯,我想她是那班上的。”
  “那么說來,她大概在博物館里。我們上星期六去過了,”小女孩說。
  “哪個博物館?”我問她。
  她好象端了端肩膀。“我不知道,”她說。“在博物館里。”
  “我知道,不道是那個有圖片的呢,還是那個有印第安人的?”
  “那個有印第安人的。”
  “謝謝,”我說。我站起來要走,可突然記起今天是星期天。“今天是星期天呢,”我對小女孩說。
  她抬起頭來看看我。“哦,那她就不在那儿了。”
  她費了很大的勁儿在緊她的四輪榴冰鞋。她沒戴手套什么的,兩只小手凍得又紅又冷。我就幫了她一下。嘿,我有多少年沒摸過溜冰鞋鑰匙啦,可我拿在手里一點也不覺得陌生。哪怕是五十年以后,在漆一樣黑的暗地里,你拿一把溜冰鞋鑰匙塞在我手里,我都知道這是溜冰鞋鑰匙。我把她的溜冰輕收緊以后,她就向我道謝。她是一個很好、很懂禮貌的小姑娘。老天爺,我就喜歡那樣的孩子,你給他們緊了溜冰鞋什么的,他們很懂禮貌,會向你道謝。大多數孩子都這樣。一點不假。我問她是不是愿意跟我一塊儿去喝杯熱巧克力什么的,可她說不,謝謝你。她說她得去找她的朋友。孩子們老是要去找他們的朋友。真讓我笑疼肚皮。
  盡管是星期天,菲芘和她的全班同學都不會在那儿;盡管外面的天气是那么潮濕、那么糟糕,我還是穿過公園一路向綜合博物館走去。我知道這就是那個緊溜冰鞋的小姑娘所說的博物館。我對整個搏物館里的一切熟悉得就象背一本書一樣。菲芘進的學校也是我小時候進的學校,我們那時候老是到博物館去。我們那個名叫艾格萊丁格小姐的老師差不多每星期六都帶我們去。有時候我們去看動物,有時候看古代印第安人做的一些玩藝儿。陶器、草藍以及類似的玩藝儿。我只要一想起這事,心里就非常高興。連現在也這樣。我還記得我們看完所有這些印第安玩藝儿以后,常常到大禮堂去看電影。
  哥倫布。他們老是放映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電影,先是費了很大勁儿向老裴迪南和伊薩伯拉借錢買船,后來又是水手們打算背叛他。對老哥倫布誰也沒多大興趣,可你身上總是帶著不少糖果和口香糖之類的玩藝儿,再說大禮堂里面也有一股很好聞的气味。盡管外面天气挺好,你進了里面總聞到一股好象外面在下大雨的气味,好象全世界就是這個地方最好、最干燥、最舒适。我很喜歡那個混帳博物館。我記得到大禮堂去的時候得經過印第安館,那是個极長、极長的房間,進了里面不准大聲說話。
  而且總是老師走在頭里,全班的學生跟在后頭。孩子們排成雙行,每人都有個伴儿。极大多數時間跟我作伴儿的總是個叫作杰特魯德.萊文的小姑娘。
  她老愛拉著你的手,而她的手又老是汗律律、粘糊糊的。地板是一色的石頭地,你要是有几顆玻璃彈子在手里,隨便往地上一扔,它們就會在地上到處亂蹦,發出一片響聲,老師就會叫全班同學都停下來,自己走回來查看出了什么事。可是這位艾格萊丁格小姐從來不發脾气。接著你經過那艘挺長、挺長的印第安獨木戰艇,約莫有三輛混帳凱迪拉克排在一溜那么長,里面約莫有二十個印第安人,有几個在打槳,有几個只是神气活現地站在那儿,每人的臉上都繪著武士的花紋。在獨木船的后部有個非常可怕的家伙,臉上戴著面具。他是個巫醫。他讓我起雞皮疙瘩,可我還是挺喜歡他。另一件事,你走過時候要是碰了下木漿什么的,其中一個看守就會跟你說:“別碰東西,孩子們。”可他說話的聲音總是挺和气,并不象個混帳警察什么的。接著你經過那只太玻璃柜,里面有几個印第安人在擦木棒取火,還有個印第安女人在織毯子。這個織毯子的印第安女人彎著腰,我們都看得見她的乳房,我們經過的時候,總要偷偷瞧一眼,連姑娘們也那樣,因為她們還都是小孩子,跟我們一樣沒什么乳房。接著,就在進大禮堂之前,靠近大門旁邊,你還經過那個愛斯基摩人。他正坐在一個冰湖里面的窟窿上面,往窟窿里釣魚。窟窿旁邊還有兩條魚,是他已經捉得的。嘿,這個博物館里,玻璃柜子可真不少。樓上甚至還要多,里面有鹿在水洞邊喝水,有鳥儿飛往南方過冬。离你最近的那些鳥全都是剝制的,挂.在一些鋼絲上,后面的那些鳥都畫在牆上,可你一眼看去,全都象真正往南飛,你要是低下腦袋倒著看,它們甚至顯得更快地在往南飛。不過博物館里最好的一點是一切東西總呆在原來的地方不動。誰也不挪移一下位置。你哪怕去十万次,那個愛斯基摩人依舊剛捉到兩條魚;那些鳥依舊在往南飛;鹿依舊在水洞邊喝水,它們的角依舊那么美麗,它們的腿依舊那么又細又好看;還有那個裸露著乳房的印策安女人依舊在織同一條毯子。誰也不會改變樣儿。唯一變樣的東西只是你自己。倒不一定是變老了什么的。嚴格說來,倒不一定是這個。不過你反正改了些樣儿,就是這么回事。比如說這一次你穿了件大衣。或者上次跟你排在一起的那個孩子患了猩紅熱,另換了個人排在你旁邊。或者帶領學生的已不是艾格萊丁格小姐,另換了別的什么人。或者你听見你媽媽和爸爸在浴室里打了一次架,打得很凶。或者你剛在街上經過一汪子一汪子的水,水上的汽油泛出虹一般的色彩。我是說你反正總有些地方不一樣了--我說不清楚我的意思。即使我說得清楚,我怕自己也不一定想說。
  我走著走著,就從口袋里掏出那頂獵人帽,戴到頭上。我知道不會遇到什么熟人,再說外面的天气又潮濕得那么厲害。我一邊走,一邊想著老菲芘怎樣在每星期六象我一樣上博物館。我想著她怎樣觀看我過去常常看的同一些玩藝儿,怎樣每次看的時候她這個人總會有所不同。我這樣想著,心里雖然說不上沮喪,卻也不會快活得要命。有些事物應該老保持著老樣子。你應該把它們擱進那种大玻璃柜里,別去動它們。我知道這是不可能辦到的,不過這照樣是件很糟糕的事。嗯,我一邊走,一邊就想著這一類事。
  我經過体育場,就停住腳步看兩個很小的小孩子玩蹺蹺板。有一個孩子比較胖,我就把手擱在瘦孩子那一頭,幫他們平衡,可你看得出他們不喜歡我在他們旁邊,我也只好走了。
  接著發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走到博物館門口,忽然不想進去了,哪怕白給我一百万塊錢我也不想進去。我這會儿就是沒那個心情--可我剛才還眼巴巴地穿過整個混帳公園來到博物館,恨不得盡快進去呢。要是菲芘在里面,我或許會進去,可她不在里面。因此我就在博物館門口叫了輛出租汽車上比爾特摩了。我心里并不怎么想去,可我已他媽的跟薩麗約好啦。

第17節

我到那儿的時候還很早,所以我就在休息室鐘旁的皮椅上坐下,看那些姑娘。許多學校都已放假,這儿總有一百万個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們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著腿,有的姑娘并不交叉著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難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去為人很不錯,有的姑娘看去很可能是只母狗,如果你對她有進一步了解的話。
  這委實是一片絕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話。可是說起來,這景色看了也有點叫人泄气,因為你老會嘀咕著所有這些姑娘將來會有他媽的什么遭遇。我是說在她們离開中學或大學以后。你可以料到她們絕大多數都會嫁給無聊的男人。這類男人有的老是談著他們的混帳汽車一加侖汽油可以行駛多少英里。有的要是打高爾夫球輸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類的無聊球賽中輸了,就會難過得要命,變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從來不看書。
  有的很討人厭--不過在這一點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說在說別人討人厭這一點上。我不了解討人厭的家伙。我真的不了解。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的時候,跟一個叫哈里斯.梅克林的家伙同屋住了兩個月。他這人非常聰明,可又是我所遇到的最最討人厭的家伙。他說話的聲音极其刺耳,可又一天到晚講個不停,簡直沒完沒了。更可怕的是,他從來不講任何你听得入耳的話。可他有一個長處。
  這個婊子養的吹起口哨來,可比誰都好。他一邊舖床,或是一邊往壁櫥里挂著什么--他老是往壁櫥里挂著什么--真叫我受不了--他一邊干著這類玩藝儿,一邊就吹著口哨,只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聲音講話。他連古典歌曲都能吹,可他絕大部分時間只吹著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象《白鐵屋頂憂傷曲》之類,而且吹得那么好听,那么輕松愉快--就在他往壁櫥里挂什么東西的時候--你听了都會靈魂儿出竅。自然啦,我從來沒告訴他我認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說你決不會走到什么人身邊直截了當地說:“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還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兩個月,盡管我把他討厭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极了,是我听到過的最最好的。所以說我不了解討人厭的家伙。也許你瞧見哪個挺不錯的姑娘嫁給他們的時候心里不應該太難受。他們中間絕大多數并不害人,再說他們私下里也許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么的。他媽的誰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最后,老薩麗上樓來了,我就立刻下樓迎接她,她看去真是漂亮极了。一點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頭戴一頂黑色法國帽。她平時很少戴帽子,可這頂法國帽戴在她頭上的确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見她,簡直想跟她結婚了。我真是瘋了。我甚至都不怎么喜歡她,可突然間我竟覺得自己愛上了她,想跟她結婚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的确瘋了。我承認這一點。
  “霍爾頓!”她說。“見到你真是高興!咱們好象有几世紀沒見面啦!”你跟她在外面相見,她說話的聲音總是那么響,很叫人不好意思。她因為長得他媽的實在漂亮,所以誰都會原諒她,可我心里總有點儿作嘔。
  “見到你也真高興,”我說。我說的也是心里話。“你好嗎?”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來遲了沒有?”
  我對她說沒有,可事實上她來遲了約莫十分鐘。我倒是一點也不介意。《星期六晚報》上所登的那些漫畫,一些在街頭等著的男人因為女朋友來起了,都气得要命--這是騙人的玩藝儿。要是一個姑娘跟你見面的時候看去极漂亮,誰還他媽的在乎她來得是不是遲了?誰也不會在乎。“咱們最好快走,”我說。“戲在二點四十開演。”我們于是下樓向停出租汽車的地方走去。
  “咱們今天看什么戲?”她說。
  “我不知道。倫特夫婦演的。我只買到這個票。”
  “倫特夫婦!哦,真太好了!”
  我已經跟你說過,她只要听見是倫特夫婦演的,就會高興得連命都不要。
  在去戲院的路上,我們在汽車里胡搞了一會儿。最初她不肯,因為她搽著口紅什么的,可我真是他媽的猴急得要命,她簡直拿我沒辦法。有兩次,汽車在紅燈前突然停住,我都他媽的差點儿從座上摔了下來。這些混帳司机從來不注意自己的汽車在往哪儿開,我敢發誓他們從來不注意。現在,我再來告訴你我究竟瘋狂到了什么地步,當我們在這次熱烈的擁抱中清醒過來的時候,我競對她說我愛她。
  這當然是撤謊,不過問題是,我說的時候,倒真是說的心里話。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瘋了。
  “哦,親愛的,我也愛你,”她說。接著她還一口气往下說:“答應我把你的頭發留起來。水手式的平頭已經不時興了。再說你的頭發又那么可愛。”
  可愛個屁。
  這戲倒不象我過去看過的某些戲那么糟。可也不怎么好。故事講的是一對夫婦一生中約莫五十万年里的事。開始時候他們都很年輕,姑娘的父母不答應她跟那個小伙子結婚,可她最后還是跟他結婚了。接著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丈夫出征了,妻子有個弟弟是個醉鬼。我看了實在不感興趣。我是說我對他們家里有人死了什么的毫不關心。他們不過是一嘟嚕演員罷了。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對挺不錯的夫婦--很有點儿鬼聰明--可我對他們并不太感興趣。特別是,他們在整場戲里老是在喝著茶或者其他混帳玩藝儿。你每次看見他們,總有個佣人拿茶端到他們面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給什么人喝。
  還有戲里不住有人進進出出--你光是看著人們坐下站起都會看得頭昏眼花。阿爾法萊德.倫特和琳.封丹演那對夫婦,他們演得非常好,可我不怎么喜歡他們。不過憑良心說,他們确是与眾不同。
  他們演得不象真人,也不象演員。簡直很難解釋.他們演的時候,很象他們知道自己是名演員什么的。我是說他們演得很好,不過他們演得太好了。
  比如說,他們一個剛說完話,另一個馬上接口很快地說了什么。這是在學真實生活中人們說話時彼此打斷對方說話的情形。他們的表演藝術很有點儿象格林威治村的老歐尼彈鋼琴。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會在無意中賣弄起來.那樣的話,你就不再那么好了。可是不管怎樣,戲里就只他們兩個--我是說倫特夫婦--看去象是真正有頭腦的人。我得承認這一點。
  演完第一幕,我們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煙。這真是個盛舉。你這一輩子從未見過有這么多的偽君子聚在一起,每個人都拼命袖煙,大聲談論戲,讓別人都能听見他們的聲音,知道他們有多么了不起。有個傻里傻气的電影演員站在我們附近抽煙。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可他老是在戰爭片里擔任膽小鬼的角色。他跟一個极漂亮的金發姑娘在一起,他們兩個都裝出很厭倦的樣子,好象甚至都不知道周圍有人在看他們似的。真是謙虛得要命。我看了倒是十分開心。老薩麗除了夸獎倫特夫婦外,簡宣很少說話,因為她正忙著伸長脖子東張西望,裝出一副迷人的樣子。接著她突然看見休息室的另一頭有一個她認識的傻瓜蛋。那家伙穿了套深灰色的法蘭絨衣服,一件格子襯衫,是個地道的名牌大學生。真了不起。他靠牆站著,只顧沒命地抽煙,一副膩煩极了的樣子。老薩麗不住地說:“我認識那小伙子。”不管你帶她去什么地方,她總認識什么人,或者她自以為認識什么人。她說了又說,后來我膩煩透了,就對她說:“你既然認識他,干嗎不過去親親熱熱地吻他一下呢?他准會高興。”
  她听了這話很生气。最后,那傻瓜蛋終于看見了她,就過來跟她打招呼。你真該看見他們打招呼時的樣子。你准以為他們有二十年沒見面了。你還會以為他們小時候都在一個澡盆里洗澡什么的。是一對老得不能再老的朋友。真正叫人作嘔。好笑的是,他們也許只見過一面,在某個假模假式的舞會里。最后,他們假客气完了,老薩麗就給我們兩個介紹。
  他的名字叫喬治什么的--我都記不得了--是安多佛大學的學生。真--真了不起。可惜你沒看見老薩麗問他喜不喜歡這戲時他的那副樣子。他正是那种假得不能再假的偽君子,回答別人問題的時候,還得給自己騰出地方來。他往后退了一步,正好腳踩在一位站在他后面的太太的腳上。他大概把她的那几個腳趾全都踩斷了。他說加戲本身不怎么樣,可是倫特夫婦,當然啦,完完全全是天仙下凡。
  天仙下凡。老天爺,天仙下凡。我听了差點儿笑死。
  接著他和老薩麗開始聊起他們兩個都認識的許多熟人來。這是你一輩子從來沒听到過的最假模假式的談話。他們以最快的速度不斷想出一些地方來,然后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說出他們的名字。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時候,我都快要嘔出來了。-點不假。接著,等到下一幕戲演完的時候,他們之繼續了他們那令人厭煩的混帳談話,他們不斷想出更多的地方,說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种假极了的名牌大學聲音,就是那种換其疲倦、极其勢利的聲音。那聲音听去簡直象個女人。他竟毫不猶豫地來夾三,那雜种。戲演完后,我一時還以為他要坐進混帳的出租汽車跟我們一起走呢,因為他都跟著我們穿過了約莫兩條街,不過他還得跟一嘟嚕偽君子碰頭喝雞尾酒去,他說。我都想象得出他們怎樣全都坐在一個酒吧里,穿著格子襯衫,用那种疲倦的、勢利的聲音批評著戲、書和女人。他們真讓我差點儿笑死,那班家伙。
  我听那個假模假式的安多佛雜种講了約莫十個鐘頭的話,最后跟老薩麗一塊儿坐進出租汽車的時候,簡直恨死她了。我已准備好要送她回家--我的确准備好了--可是她說:“我想起了個妙极了的主意!”她老是想起什么妙极了的主意。“听著,”她說。“你得什么時候回家吃晚飯?我是說你是不是急于回家?你是不是得限定時間回家?”
  “我?不。不限定時間,”我說,這話真是再老實也沒有了,嘿。“干嗎?”
  “咱們到無線電城冰場溜冰去吧!”
  她出的總是這一類的主意。
  “到無線電城冰場上去溜冰?你是說馬上就去?”
  “去溜那么個把鐘頭。你想不想去?你要是不想去的話--”“我沒說我不想去,”我說。“我當然去。要是你想去的話。”
  “你真是這個意思嗎?要不是這個意思就別這么說。我是說去也好不去也好,我都無所謂。”
  她會無所謂才怪哩。
  “你可以租到那种可愛的小溜冰裙,”老薩麗說。“琴妮特.古爾茲上星期就租了一條。”
  這就是她急于要去溜冰的原因。她想看看自己穿著那种只遮住屁股的短裙時的樣子。
  我們于是去了,他們給了我們冰鞋以后,還給了薩麗一條只遮住屁股的藍色短裙。她穿上以后,倒是真他媽的好看。我得承認這一點。你也別以為她自己不知道。她老是走在我前頭,好讓我看看她的小屁股有多漂亮。那屁股看去也的确漂亮。我得承認這一點。
  可是好笑的是,整個混帳冰場上就數我們兩個溜得最糟。我是說最槽。而冰場上也有几個溜得真正棒的。老薩麗的腳脖子一個勁儿往里彎,差點儿都碰到了冰上。這不僅看上去難看得要命,恐怕也疼得要命。我自己很有這個体會。我的腳脖子疼得都要了我的命。我們的樣子大概很值得一看。更糟糕的是,至少有那么一兩百人沒事可做,都站在那儿伸長了脖子看熱鬧,看每個人摔倒了又爬起來。
  “你想不想進去找張桌子,喝點儿什么?”我最后對她說。
  “你今天一天就是這個主意想得最妙,”她說。
  她簡直是在跟自己拼命。真是太殘忍了。我倒真有點儿替她難受。
  我們脫下了我們的混帳冰鞋,進了那家酒吧,你可以光穿著襪子在里面喝點儿什么,看別人溜冰。我們剛一坐下,老薩麗就脫下了她的手套,我就送給她一支煙。看她的樣子并不快活。侍者過來了,我給她要了杯可口可樂--她不喝酒--給我自己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可那婊子養的不肯賣酒給我,所以我也只好要了杯可口可樂。接著我開始划起火柴來。我在某种心情下老愛玩這個。我讓火柴一直燒到手握不住為止,隨后扔進了煙灰缸。
  這是种神經質的習慣。
  一霎時,在光天化日之下,老薩麗竟說:“瞧。
  我得知道一下。在圣誕前夕你到底來不來我家幫我修剪圣誕樹?我得知道一下。”她大概是溜冰的時候弄疼了腳脖子,那股子气還沒消下去。
  “我已經寫信告訴你說我要來。你問過我總有二十遍了。我當然來。”
  “我意思是我得事先知道一下,”她說完,又開始在這個混帳房間里東張西望起來。
  一霎時,我停止划火柴,從桌上探過身去离她更近些。我腦子里倒有不少話題。“嗨,薩麗,”我說。
  “什么?”她說。她正在看房間那頭的一個姑娘。
  “你可曾覺得膩煩透頂?”我說。“我是說你可曾覺得心里打鼓,生怕一切事情會越來越糟,除非你錫出什么辦法來加以補救?我是說你喜不喜歡學校,以及所有這一類的玩藝儿?”
  “學校簡直叫人膩煩透了。”
  “我是說你是不是痛恨它?我知道它膩煩透了,可你是不是痛恨它?我要問的是這個。”
  “呃,我倒說不上痛恨它。你總得--”“呃,我可痛恨它。嘿,我才痛恨它哩,”我說。“不過不僅僅是學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紐約這地方。出租汽車,梅迪遜路上的公共汽車,那些司机什么的老是沖著你大聲呦喝,要你打后門下車;還有被人介紹給一些假模假式的家伙,說什么倫特夫婦是天仙下凡;還有出門的時候得上上下下乘電梯;還有一天到晚得上布魯克斯讓人給你量褲子;還有人們老是--”“別嚷嚷,勞駕啦,”老薩麗說。這話實在好笑,因為我根本沒嚷。
  “拿汽車說吧,”我說,說的時候聲音极其平靜。“拿絕大多數人說吧,他們都把汽車當寶貝看待。
  要是車上划了道痕跡,就心疼得要命;他們老是談一加侖汽油可以行駛多少英里;要是他們已經有了一輛嶄新的汽車,就馬上想到怎樣去換一輛更新的。我甚至都不喜歡汽車這玩藝儿。我是說我對汽車甚至都不感興趣。我宁可買一匹混帳的馬。馬至少是動物,老天爺.對馬你至少能--”“我甚至都不知道你在說些什么,”老薩麗說。
  “你一會儿談這,一會儿--”“你知不知道?”我說。“我這會儿還在紐約或是紐約附近,大概完全是為了你。要不是你在這儿,我大概不知道到他媽的什么地方去了。在山林里,或者在什么混帳地方。我這會儿還在這里,簡直完全是為你。”
  “你真好,”她說.可你看得出她很希望換個混帳話題。
  “你几時最好到男校去念書試試。你几時去試試,”我說。“里面全是些偽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讀書,求學問,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遇到橄攬球隊比賽輸了的時候,你還得裝出挺在乎的樣子,你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談女人、酒和性;再說人人還在搞下流的小集團,打籃球的抱成一團,天主教徒抱成一團,那般混帳的書呆子抱成一團,打橋牌的抱成一團。連那些參加他媽的什么混帳讀書會的家伙也抱成一團。你要是聰明點--”“噯,听我說,”老薩麗說.“有不少小伙子在學校里學到更多的東西。”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學到更多的東西!可我就只能學到這一些。明白不?我說的就是他媽的這個意思,”我說。“我簡直學什么都學不成。我不是什么好料。我是塊朽木。”
  “你當然是。”
  接著我突然想起了這么個主意。
  “瞧,”我說。“我想起了這么個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個熟人,咱們可以借他的汽車用一兩個星期。他過去跟我在一個學校念書,到現在還欠我十塊錢沒還。咱們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車到馬薩諾塞和見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風景美麗极了。一點不假。”我越想越興奮,不由得伸手過去,握住了老薩麗一只混賬的手。我真是個混帳傻瓜蛋。“不開玩笑,”我說。“我約莫有一百八十塊錢存在銀行里。早晨銀行一開門,我就可以把錢取出來,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車。不開玩笑。咱們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們的錢用完為止。等到錢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個工作做,咱們可以在溪邊什么地方住著。過些日子咱們還可以結婚。
  到冬天我可以親自出去打柴。老天爺,我們能過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說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塊儿去?勞駕啦!”
  “你怎么可以干這樣的事呢,”老薩麗說,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著一肚子气。
  “干嗎不可以?他媽的干嗎不可以?”
  “別沖著我呦喝,勞駕啦,”她說。她這當然是胡說八道,因為我壓根儿沒沖著她呦喝。
  “你說干嗎不可以?干嗎不?”
  “因為你不可以,就是這么回事。第一,咱們兩個簡直還都是孩子。再說,你可曾想過,万一你把錢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時你怎么辦?咱們都會話話餓死。這簡直是异想天開,連一點--“一點不是异想天開,我能找到工作。別為這擔心。你不必為這擔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塊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說出來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問題。完全不是這個問題,”老薩麗說。我開始有點儿恨她了,嗯。“咱們有的是時間干這一類事--所有這一類事。我是說在你進大學以后,以及咱倆真打算結婚的話。咱們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還只是--”“不,不會的。不會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說。我心里又沮喪得要命了。
  “什么?”她說。“我听不清你的話。一會儿你朝著我呦喝,一會儿又--”“我說不,在我進大學以后,就不會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細听著。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們得拿著手提箱之類的玩藝儿乘電梯下樓。我們得打電話給每個人,跟他們道別,還得從旅館里寄明信片給他們。我得去坐辦公室,掙許許多多錢,乘出租汽車或者梅迪遜路上的公共汽車去上班,看報紙,天天打橋牌,上電影院,看許許多多混帳的短片、廣告和新聞片。新聞片,我的老天爺。老是什么混帳的賽馬啦,哪個太大小姐給一健船行下水禮啦,還有一只黑猩猩穿著褲子騎混帳的自行車啦。到那時候情況就根本不會一樣了。你只是一點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許我不明白!也許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薩麗說。這時我們都成了冤家對頭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談會儿心簡直是浪費時間。我真他媽的懊悔自己不該跟她談起心來。
  “喂,咱們走吧,”我說。“你真是討人厭极了,我老實告訴你說。”
  嘿,我一說這話,她蹦得都碰著屋頂了。我知道我本不應該說這話,換了平常時候我大概也不會說這話,可當時她實在惹得我心里煩极了。平常我從來不跟姑娘們說這种粗話。嘿,她真蹦得碰著屋頂了。我象瘋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她不肯接受。
  她甚至都气得哭了。我見了倒是有點儿害怕,因為我有點儿怕她回家告訴她父親,說我罵她討人厭。
  她父親是那种沉默寡言的大雜种,對我可沒什么好感。他曾經告訴老薩麗說我有點儿他媽的太胡鬧。
  “我不騙你。我很抱歉,”我不住地對她說。
  “你很抱歉。你很抱歉。真是笑話,”她說。
  她還在那儿哭,一時間我真有點儿懊悔自己不該跟她說這話。
  “喂,我送你回家吧。不騙你。”
  “我可以自己回家,謝謝你。你要是以為我會讓位送我回家,那你准是瘋啦。我活到這么大,從來沒有一個男人跟我說過這樣的話。”
  你要是仔細想來,就會覺得整個事情确實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樁我很不應該做的事情。我放聲大笑起來,我的笑聲又響又傻。我是說我要是坐在自己背后看電影什么的,我大概會彎過腰去跟我自己說,請勞駕別笑啦。我這一笑,可更把老薩麗气瘋啦。
  我逗留了一會儿,一個勁儿向她道歉,請她原諒我,可她不肯。她口口聲聲叫我走開,別打扰她。所以我最后也就照著她的話做了。我進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別的東西,就离開她獨自走了。我本來不應該這樣做的,可我當時對一切的一切實在他媽的厭倦透了。
  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那我可以告訴你說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為什么要跟她來這一套。我是說一塊儿到馬薩諾塞和凡蒙特去什么的。即便她答應同我去,我大概也不會帶她去。她不是那种值得帶著去的人。不過可怕的是,我要求帶她去的時候卻真有這個意思。就是這一點可怕。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個瘋子。

第18節

我從溜冰場出來,覺得有點儿餓,就到咖啡館里吃了一客干酪夾餡面包,喝了杯麥乳精,然后走進電話間。我本來想再打個電話給琴,問問她有沒有回家。我是說我整個晚上沒事,所以想打個電話給她,她要是已經回家了,就約她出來跳舞什么的。我認識她已有那么長時間,可是從來沒跟她一塊儿跳過舞。我倒是看見她跳過一次舞,好象跳得很好。那次是在俱樂部里舉行的慶祝七月四日的舞會,我當時跟她還不熟,覺得自己不應該過去夾三。約她跳舞的是那個在喬埃特念書的可怕家伙亞爾.派克。我對他不怎么了解,可他整天泡在游泳池里。他穿了件永久脾之類的白色游泳褲,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种鱉腳的倒栽蔥姿勢。他就只能跳這一种姿勢,可他自以為非常了不起。他這人全是肌肉,沒有腦子。嗯,那天晚上約琴出來的就是這么個人。我實在沒法理解,我發誓我沒法理解。我跟琴比較熟了以后,就問她怎么會跟亞爾.派克這种喜歡賣弄的雜种約會。琴說他并不喜歡賣弄。她說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樣子好象有點儿同情他,而她也決不是在裝模作樣。她真是這個意思。女孩子就是這點好笑。遇到那种地地道道的雜种--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只要一跟姑娘們提起,她們就會說他有自卑感。也許他确有自卑感,可在我看來這也不能构成他不成為雜种的理由。那种姑娘,你真不知道她們心里是什么想法。有一次我介紹羅蓓塔.華爾西的同房間姑娘跟我的一個朋友約會。他的名字叫鮑伯.魯濱孫,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為自己的父母難為情,因為他們說話土里士气,而且并不怎么有錢。可他不是個雜种。他是個挺不錯的家伙。不過跟羅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點也不喜歡他。她對羅德塔說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認為他自高自大腦理由,卻是他偶爾跟她提起自已是辯論會的負責人,就是那么件小事,可她就認為他自高自大!姑娘們的問題是,她們要是喜歡什么人,不管他是個多下流的雜种,她們總要說他有自卑感;要是她們不喜歡他,那么不管他是個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們都會說他自高自大。連聰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嗯,我又給琴打了個電話,可沒人來接,我只好把電話挂了。接著我不得不拿出筆記本來翻閱地址,看看他媽的今天晚上能找到什么人。不過問題是,我的筆記本里總共只有三個人的地址。一個是琴,一個是安多里尼先生,是我在愛爾克敦念書時教我的老師,還有個我父親辦公室的電話號碼。我老是忘掉把人們的名字記下,所以我最后只好打電話給老卡爾.路斯。他是胡敦中學的畢業生,是在我离開之后畢業的。他的年紀比我約莫大三歲,我不很喜歡他,可他為人十分聰明--是胡敦全校學生中智力商數最高的一個--我想他也許能跟我一塊儿在外面吃晚飯,談一些比較有意思的話.他有時候极能啟發人。因此我給他打了個電話。他現在進了哥倫比亞大學,可他住在第六十五條街,我知道這會儿他大概在家。我跟他通話的時候,他說他不能跟我一塊儿吃晚飯,可他要我十點鐘在第五十四條街的維格酒吧間等他,一同喝一杯。我揣摩他听-見我打電話給他大概很吃惊。我過去曾罵過他是胖屁股的偽君子。
  在十點以前還有不少時間要消磨,所以我就到無線電城去看電影。這大概是我當時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時又想不出有別的什么事可做。
  我進去的時候,正在表演混帳舞台節目。羅凱特姐妹們正在擠命地跳,她們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摟著腰。觀眾們象瘋子似的鼓著掌,我背后有個家伙不住地對他妻子說:“你知道這是什么嗎?這是精确。”我听了差點儿笑死。繼羅凱特姐妹之后,是一個穿著無尾禮服和一雙四輪溜冰鞋的家伙出來表演,他在一嘟嚕小桌子底下鑽來鑽去、一邊還說著笑話。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并不怎么欣賞,因為我腦子里老是想象著他怎樣日夜苦練,為了將來在舞台上表演。這在我看來簡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當時的心情确實不對頭。他之后,是無線電城每年上演的圣誕節目。所有那些天使開始從包廂和其他各處出來,手里拿著十字架什么的,那么整整一大嘟嚕--有好几千個--全都象瘋子似的唱著“你們這些信徒,全都來吧!”真是了不起。干這玩藝儿的本來意思大概算是虔誠得要命,我知道,同時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實在看不出有什么虔誠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爺,象這樣讓一嘟嚕演員拿著十字架滿舞台轉。等他們表演完畢重新走出包廂的時候,你都看得出他們已等不及回去抽煙了。去年我跟老薩麗.海斯也來看過一次,她不住口地稱贊,說服裝什么的都美极了。我說老耶酥要是能親眼看見,准會作嘔--見了所有這些時髦服裝什么的。薩麗說我是褻瀆神明的無神論者。我大概是這么個人。耶穌可能真正喜歡的恐怕是樂隊里那個敲銅鼓的家伙。我從約莫八歲開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里和我要是跟我們父母一塊儿出來,我們兩個往往特地換了座位,到前面去看他敲鋼鼓。他是我生平見到過的最好的鼓手。整個演出中他只有机會敲一兩次鼓,可他沒事做的時候從來不露出膩煩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時候,他敲得那么好,那么動听,臉上還露出緊張的表情。有一次我們跟父親一起到華盛頓去的時候,艾里還寄給他一張明信片,可我敢打賭他一直沒收到。我們那時都還不知道怎樣寫地址呢。
  圣誕節目演完后,混帳電影開始了。那電影混帳到了那种程度,我倒真是舍不得不看。故事講的是個英國佬,叫艾力克什么的,參加了戰爭,在醫院里喪失了記憶力。他從醫院里出來,拄著根拐棍,一瘸一拐地在倫敦到處跑,不知道他媽的他自已是誰。他其實是個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來他遇到那個可愛、溫柔、真摯的姑娘上公共汽車。
  她那頂混帳帽子給風吹掉了,他去給她拾來,他們于是一塊儿到汽車頂層上坐下,談起查爾斯.狄更斯來。他們兩個都喜歡這個作家。他身邊帶著本《奧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帶著一本。我差點儿都嘔了出來。嗯,他們倆就這樣一見鐘情了,就因為彼此都是熱愛查爾斯.狄更斯作品的瘋子。他還幫著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個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并不怎么興隆,因為她哥哥是個酒鬼,把她掙的錢全給花了。他心里窩著一肚子火,她那個哥哥;因為戰時他是個軍醫,給震坏了神經,不能再開刀動手術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為人倒是十分恢諧有趣。嗯,后來老艾力克寫了一本書,那姑娘把它出版了,兩個都嫌了不少錢。他們都准備好要結婚了,那另一個姑娘,叫什么瑪霞的,突然出現了。瑪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記憶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書舖里往他書上親筆簽名的時候給她看見了。她認出了他,就跟他說他原是個公爵什么的,可他不信她的話,也不愿跟著她回去看他母親什么的。他母親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個始娘,那個可愛溫柔的姑娘,卻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于是回去了。可是盡管他的那只丹麥种大狗沖著他又跳又蹦,他母親用指頭在他臉上到處撫摸,還拿出他小時候愛玩的玩具熊給他看,可他仍舊沒恢复記憶。后來有一天几個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腦袋上。他立刻恢复了他的混帳記憶,進去吻他母親的前額什么的。他于是依舊當起公爵來,把那個做出版生意的溫柔姑娘完全扔到腦后了。我倒愿意把底下的故事說完,可這樣一來我非真正嘔出來不可。倒不是我會給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沒什么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爺。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個溫柔的姑娘結婚了,接著那酒鬼哥哥的神經恢复了正常,給艾力克的母親動了手術,使她依舊看得見東西,接著那個酒鬼哥哥和老瑪霞成了眷屬。最后一幕是大家坐在長長的晚飯桌上,看見那只大丹麥狗帶著一嘟嚕小狗進來,個個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許大家都以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儿。我能說的只有一句話: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腸子嘔出來,就別去看這電影。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旁邊還坐著位太太,在整個混帳電影放映時哭個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許會以為她這樣做是因為她心腸軟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邊,看出她并不是軟心腸。她帶著個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電影,一定要上廁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規規矩短坐著。她的心腸軟得就跟他媽的狼差不离。那些在電影里看到什么假模假式的玩藝儿會把他們的混帳眼珠儿哭出來的人,他們十有九個在心底里都是卑鄙的雜种。我不開玩笑。
  看完電影,我就徒步向維格酒吧間走去,我跟老卡爾.路斯約好了在那儿會面。我一邊走,一邊卻想起戰爭來。那些戰爭片老引起我胡思亂想。我覺得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恐怕會受不了。我真的會受不了。要是他們光是讓你去送死什么的,那倒也不太坏,問題是你得在軍隊里呆他媽的那么久。
  這是最大的問題。我哥哥DB在軍隊里呆了他媽的四年。他也參加了戰爭--還參加了進攻歐洲大陸什么的--可我真覺得他痛恨軍隊比痛恨戰爭還厲害。我那時年紀還很小,可我記得他每次休假回來,簡直是躺在床上不起來。他甚至連客廳都不進去。后來他到海外參加戰爭,身上沒受過什么傷,也不用開槍打人。他光是駕駛著一輛指揮車載著一個牛仔將軍整天轉游。他有一次跟艾里和我說,他要是得開槍打人,都不知道應該朝哪個方向打。他說他呆的軍隊簡直跟納粹軍隊一樣,全都是些雜种。
  我記得艾里有一次問他參加戰爭對他有沒有好處,因為他是個作家,戰爭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里去把那只壘球手套拿來,隨后他問艾里,誰是最好的戰爭詩人,是魯帕特.勃洛克還是艾米莉.狄更生?艾里說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讀詩不多,不太懂得他們的意思,可我卻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嚕象阿克萊、斯特拉德萊塔和老毛里斯之類的家伙一塊儿廝混,跟他們一塊儿行軍什么的,那我非發瘋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軍里呆了那么一個星期,我甚至都沒法老望著我前面那個家伙的后腦勺。他們老是叫你望著你前面那個家伙的后腦勺,我實在受不了。
  我發誓如果再發生一次戰爭,他們不如干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隊跟前槍決算了。我決不反對。我對DB有一點不很了解,他那么痛恨戰爭,卻在今年夏天讓我閱讀《永別了,武器》這樣的小說。他說這本書寫得好极了。就是這一點我不能理解。小說里有個叫作亨利少尉的家伙,大概算是個好人吧。
  我實在不了解DB一方面那么痛恨軍隊和戰爭,一方面卻能喜歡這樣一個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說,我不了解他怎么能一方面喜歡這樣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說,一方面卻又能喜歡林.拉德納的那本小說,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歡的小說--《偉大的蓋茨比》。我這么一說,DB听了很生气,說我年紀太小,還欣賞不了那樣的書,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訴他說我喜歡林.拉德納和《偉大的蓋茨比》這類書。我的确喜歡。我最最喜歡的是《偉大的蓋茨比》。老蓋茨比。可愛的家伙。我喜歡他极了。嗯,不管怎樣,我們發明了原子彈這事倒讓我挺高興。要是再發生一次戰爭,我打算他媽的干脆坐在原子彈頂上。我愿意第一個報名,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愿意這樣做。

第19節

你或許不住在紐約,所以我來說給你听,維格酒吧間是在那個叫作薩敦飯店的高級旅館里。我過去經常去,現在不去了。我慢慢地改掉了這習慣。
  這是個十分浮華的場所,那班偽君子之流的假摸假式人物擠得簡直都從窗口往里跳。他們一向雇著兩個法國姑娘,提娜和琴妮,一個晚上出來彈鋼琴歌唱三次,她們兩個一個彈鋼琴--彈得真是糟糕透頂--另一個唱歌,唱的不是下流歌曲就是法國歌曲。那個唱歌的老琴妮在唱歌之前老是在擴音器里小聲說一通。她會這樣說:“我們現在唱一支《你要法國姑娘嗎?》唱的是一個法國小姑娘來到了一個象紐約這樣的大城市,愛上了一個來自布魯克林的小伙子。我們希望你們喜歡這支歌。”說完,她就裝腔作勢,唱起一支混帳歌來,一半用英文一半用法文,听得所有那些在場的假模假式男女高興得都快瘋了。你要是在那儿多坐會儿,老听著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么的,你准會痛恨起世界上的每一個人來,我發誓你一定會。酒吧里那個掌柜的也下流得很。他是個勢利鬼。他簡直很少理睬人,除非你是個大亨或者名人或者類似的人物。可你万一真是個大亨或者名人或者類似的人物,那么他的所作所為還要更令人作嘔。他會滿臉堆著可愛的笑容走過來跟你說話,象煞他是個他媽的挺討人喜歡的人物似的。“嗯!康涅狄格的情況怎樣啦?”或者“佛羅里達的情況怎么樣啦?”這真是個可怕的場所,我不說瞎話。我慢慢儿少去,后來壓根儿不去了。
  我到那儿時間還早,就在酒柜邊坐下--酒吧里擠得很--在老路斯沒來之前先喝兩杯摻蘇打水的威士忌。我要酒的時候,還特地站起來,讓他們看看我的身材有多高,免得他們怀疑我是個未成年的混帳娃娃。這以后,我就觀察一會儿那些假模假式的男女。我旁邊的一個家伙正在用甜言蜜語一個勁儿哄騙跟他在一起的姑娘。他口口聲聲說她的那雙手很象貴族。差點儿笑死我了。酒柜的另一頭坐的全是些搞同性愛的性變態者。看他們的樣子倒不太象那樣的人--我是說他們的頭發并不過于長,也沒有其它怪相--可你總看得出他們是搞同性愛的。最后老路斯來了。
  老路斯,了不起的家伙。我在胡敦念書的時候,他本應該是我的輔導員。可他只做一件事,就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在他的房間里糾集一幫人大談其性問題。他對性問題頗有研究,特別是性變態者之類。他老講給我們听有些可怕的家伙怎樣胡來,以及怎樣把女人的褲子當作襯里縫在自己的帽子上。還有搞同性愛的男男女女。老路斯知道在美國搞同性愛的每一個男女。只要你提出一個人的名字--任何一個人的名字--老路斯就會告訴你他是不是搞同性愛的。有時候你簡直很難相信,他把那些電影明星之流的男女都說成是搞同性愛的。有几個据他說是搞同性愛的男人甚至都結了婚,我的老天爺。你這么問他:“你說喬.勃羅是個搞同性愛的?喬.勃羅?那個老在電影里演流氓和牛仔的又魁偉又神气的家伙?”老路斯就會說:“當然啦。”他老是說“當然啦”。他說在這件事上結婚不結婚無關緊要。他說世界上有一半結了婚的男子都是搞同性愛的,可他們自己不知道。他還說只要你有那跡象,簡直一夜之間就可以變成一個搞同性愛的。他常常把我們嚇得魂不附体。我就一直等著自己突然變成一個搞同性愛的。說起老路斯來,有一點倒是很好笑,我心里老怀疑他本人就搞同性愛。
  他老是說,“這件事你可以實地干一下拭試。”你走到走廊上的時候,他還會在你后面拼命呵痒。……
  這類玩藝儿就有搞同性愛的跡象。一點不假。我在學校里認識一些搞同性愛的家伙,他們就老是搞這一套玩藝儿,所以我不免要疑心起老路斯來。不過他為人的确很聰明。一點儿不假。
  他跟你見面的時候從來不跟你打招呼。他來了以后剛一坐下,頭一句話就說他只能跟我一起呆几分鐘。他說約好了一個女朋友。隨后他要了不帶甜味的馬提尼雞尾酒。他跟掌柜的說要一點都不帶甜味,也不要橄欖。
  “嗨,我給你找到了個搞同性愛的,”我對他說,“就坐在酒柜那頭。現在先別看。我是特地保留著讓你好好欣賞的。”
  “滑稽极了,”他說。“還是同一個老考爾菲德。你什么時候才能長大?”
  我惹得他十分膩煩。我真的惹得他十分膩煩。
  不過他也引得我很開心。他這种人的确能引得我十分開心。
  “你的性生活怎樣?”我問他。他最恨你問他這一類問題。
  “別著急,”他說。“你先靠在椅子上歇一會儿,老天爺。”
  “我早就歇過來了,”我說。“哥倫比亞怎樣?你喜歡嗎?”
  “我當然喜歡。我要是不喜歡,就不會進去,”他說。他這人有時候也很能讓人膩煩。
  “你主修什么?”我問他。“性變態嗎?”我是成心逗他玩。
  “你這算什么--滑稽?”
  “不,我跟你逗著玩呢,”我說。“听著,嗨,路斯。你是個聰明人。我需要你的忠告。我目前遇到了可怕的--”他沖著我重重地呻喚了一聲。“听著,考爾菲德。你要是能坐在這儿好好喝會儿酒,好好談會儿--”“好吧,好吧,”我說。“別著急。”你看得出他不想跟我討論任何嚴肅的問題。那般聰明人就是這個毛病。他們從來不肯跟你討論任何嚴肅的問題,除非是他們自己想談。因此我就只跟他討論些一般性問題。“不跟你開玩笑,你的性生活怎樣?”
  我問他。“你是不是仍舊跟你在胡敦念書時候的那個姑娘在一起?那個极可愛的--”“老天爺,不啦,”他說。
  “怎么啦?她出了什么事啦?”
  “我一點儿也不知道。你既然問起,我想她這會儿大概在新漢普夏當婊子啦。”
  “這樣說不好。要是她過去待你挺不錯,老讓你跟她發生最親密的關系,你至少不應該這么說她。”
  “哦,天哪!”老路斯說。“難道這是一次標准的考爾菲德談話嗎?我馬上要知道。”
  “不,”我說,“不過你這樣說總不太好。要是她過去待你挺不錯,老讓你--”“難道我們非照著這個可怕的題目談下去不成?”
  我不再說下去了。我有點儿怕他站起來离開我,要是我不住嘴的話。所以我當時什么話也沒說,只是又要了一杯酒,我很想喝個爛醉。
  “你現在跟誰在一起?”我問他。“你愿意告訴我嗎?”
  “你不認識。”
  “是嗎,不過到底是誰呢?我也許認得她。”
  “一個位在格林威治村的姑娘。女雕刻家。你要是非知道不可的話。”
  “是嗎?不開玩笑?她多大啦?”
  “我從來沒問過她,老天爺。”
  “嗯,大概有多大啦?”
  “我想她都快四十了,”老路斯說。
  “都快四十了?嗯?你喜歡?”我問他。“你喜歡這么大年紀的女人?”我之所以這樣問他,是因為他的性知識的确非常丰富。我認識的真正有性知識的人并不多,可他确是其中的一個。他早在十四歲的時候就破了身,在南塔基特。一點不假。
  “我喜歡成熟的女人,要是你問的是這個意思的話。當然啦。”
  “你喜歡?為什么?不開玩笑,她們在性方面是不是更好一些?”
  “听著。咱們把話說清楚。今天晚上我拒絕回答任何一個標准的考爾菲德問題。你他媽的到底什么時候才能長大?”
  我有一會儿沒再說話。我讓我們的談話中斷了一會儿。接著老路斯又要了杯馬提尼,還叫掌柜的再去掉點儿甜味。
  “听著,你跟她在一起有多久啦,這個會雕刻的姑娘?”我問他。我真是感興趣极了。“你在胡敦的時候認識她嗎?”
  “不認識。她到這個國家還只几個月哩。”
  “真的嗎?她是打哪儿來的?”
  “好象是打上海來的。”
  “別開玩笑!她是中國人,老天爺?”
  “當然。”
  “別開玩笑!你喜歡嗎?象她這樣的中國女人?”
  “當然。”
  “為什么?我很想知道--我的确想知道。”
  “我只是偶然發現東方哲學比西方哲學更有道理。你既然問了。”
  “真的嗎?你是說‘哲學’?你的意思是不是包括性一類問題?你是說中國的更好?你是這個意思嗎?”
  “不一定是中國,老天爺。我剛才說的東方。
  咱們難道非這么瘋瘋癲癲談下去不可嗎?”
  “听著,我是跟你談正經呢,”我說。“不開玩笑。為什么東方的更好?”
  “說來話長,老天爺,”老路斯說。“他們只是把性關系看成是肉体和精神的雙重關系。你要是以為我--”“我也一樣!我也把它看成--你怎么說的--是肉体和精神的關系。我的确是這樣看的。可是關鍵在于跟我發生關系的是他媽的什么人。要是跟我發生關系的是那种我甚至都不--”“別這么大聲,老天爺,考爾菲德。你要是不能把你的聲音放低些,那我們干脆就別--”“好吧,可是听我說,”我說。我越說越興奮,聲音就未免太大了一點。有時候我心里一興奮,講話的聲音就大了。“可我說的是這個意思,”我說。“我知道那种關系應該是肉体和精神的,而且也應該是藝術的。可我的意思是,你不能跟人人都這樣--跟每一個和你摟摟抱抱的姑娘--跟她們全都來這一手。你說對嗎?”
  “咱們別談了吧,”老路斯說。“好不好?”
  “好吧,可是听我說。就拿你和那個中國女人來說,你們倆的關系好在什么地方?”
  “別談了,我已經說過啦。”
  我問的都有點儿涉及私人隱事了。我明白這一點。可老路斯就是這些地方讓你覺得不痛快。我在胡敦的時候,他會叫你把你自己最最隱秘的事情形容給他听,可你只要一問起有關他自己的事情,他就會生起气來。這般聰明人就是這樣,如果不是他們自己在發號施令,就不高興跟你進行一場有意思的談話。他們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們一回到他們自己的房間,也就要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間。我在胡敦的時候,老路斯一向痛恨這樣的事--那就是他在他自己的房間里向我們一伙人談完性問題后,我們還聚集在一起繼續聊一會儿天。我是說另外那些家伙跟我自己。在別人的房間里。老路斯痛恨這類事情。他只喜歡自己一個人當大亨,等他把話說完,就希望每個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間里不再言語。他最害怕的,就是怕有人說出來的話比他高明。他的确引得我很開心。
  “我也許要到中國去。我的性生活糟糕得很呢,”我說。
  “自然啦,你的頭腦還沒成熟。”
  “不錯。一點不錯。我自己也知道,”我說。
  “你知道我的毛病在哪儿?跟一個我并不太喜歡的姑娘在一起,我始終沒有真正的性欲--我是說真正的性欲。我是說我得先喜歡她。要是不喜歡,我簡直對她連一點點混帳的欲望都沒有。嘿,我的性生活真是糟糕得可怕,我的性生活真是一塌糊涂。”
  “這是最自然不過的啦,老天爺。我上次跟你見面的時候就跟你說了,你該怎么辦。”
  “你是說去找精神分析家?”我說。他上次告訴我該做的是這個。他父親就是個精神分析家。
  “那完全由你自己決定,老天爺。你怎樣處理你自己的私生活,那完全不是我他媽的事儿。”
  我一時沒吭聲,我在思索。
  “我要是去找你父親用精神分析法治療,”我說。“他會拿我怎么辦呢?我是說他會拿我怎么辦呢?”
  “他不會拿你他媽的怎么辦。他只是跟你談話,你也跟他談話,老天爺。有一點他會幫你做到,他會讓你認識自己的思想方式。”
  “我自己的什么?”
  “你自己的思想方式。你的思想按照--听著。我不是在教精神分析學的基礎課。你要是有興趣,打電話跟他約個時間。要是沒有興趣,就別打電話。我一點也不在乎,老實說。”
  我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嘿,他真讓我開心。
  “你真是個夠朋友的雜种,”我對他說。“你知道嗎?”
  他正在看手表。“我得定了,”他說著,站了起來。“見了你真高興。”他叫來了掌柜的,要他開帳單。
  “嗨,”我在他离開之前說。“你父親對你作過精神分析沒有?”
  “我?你問這干什么?”
  “沒什么。他作了沒有?有沒有?”
  “說不上分析。他幫助我糾正某些地方,可是沒必要作一次全面的精神分析。你問這于什么?”
  “沒什么。只是一時想起。”
  “呃。別為這种事傷腦筋,”他說。他把小帳留下,准備走了。
  “再喝一杯吧。”我跟他說。“勞駕啦。我寂寞得要命。不開玩笑。”
  他說沒法再喝一杯。他說他已經遲了,說完他就走了。
  老路斯。他确實非常討人厭,可他的語匯确實丰富。我在胡敦的時候,全校學生就數他的語匯最丰富。他們測驗過我們一次。

第20節

我坐在那儿越喝越醉,等著老提娜和琴妮出來表演節目,可她們不在。一個梳著波浪式頭發,樣子象搞同性愛的家伙出來彈鋼琴,接著是一個叫凡倫西姬的新來姑娘出來唱歌。她唱得并不好,可是比老提娜和琴妮要好些,至少她唱的都是好歌曲。
  鋼琴就放在我坐的酒柜旁邊,老凡倫西姬簡直就站在我身旁。我不斷跟她做媚眼,可她假裝連看都沒看見我。在乎時我大概不會這么做,可我當時已喝得非常醉了。她唱完歌,馬上就走出房間,我甚至都來不及邀請她跟我一塊儿喝一杯,所以我只好把侍者頭儿叫來。我叫他去問問凡倫西姬,是不是愿意來跟我一塊儿喝一杯。他答應了,可他大概連信都不會給她捎去。這些家伙是從來不給人捎口信的。
  嘿,我在那個混帳酒吧間里一直坐到一點鐘光景,醉得很厲害。我連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不過有件事我很注意,我小心得要命,一點沒讓自己發酒瘋什么的。我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讓人問起我的年紀。可是,嘿,我連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會重新幻想起自己心窩里中了顆子彈的傻事來。酒吧間里就我一個人心窩里中了顆子彈。我不住伸手到上裝里面,捂著肚皮,不讓血流得滿地都是,我不愿意讓人知道我已受了傷。我在努力掩飾,不讓人知道我是個受了傷的婊子養的。最后我忽然靈机一動,想打個電話給琴,看看她是不是回家了。因此我付了帳,走出酒吧間去打電話。我老是伸手到上裝里邊,不讓血流出來。嘿,我真是醉啦。
  可我一走進電話間,就沒有心情打電話給琴。
  我實在醉得太厲害了,我揣摩。因此我只是給老薩麗.海斯打了個電話。
  我得撥那么二十次才撥對號碼。嘿,我的眼睛真是瞎啦。
  “哈羅,”有人來接混帳電話的時候我就這樣說。我几乎是在大聲呦喝,我醉得多厲害啊。
  “誰呀?”一位太大非常冷淡的聲音說。
  “是我。霍爾頓.考爾菲德。請叫薩麗來接電話,勞您駕。”
  “薩麗睡啦。我是薩麗的奶奶。你干嘛這么晚打電話來,霍爾頓?你知道現在是几點鐘啦?”
  “知道。我有話跟薩麗說。十分要緊的事。請她來接一下電話。”
  “薩麗睡啦,小伙子。明天再來電話吧。再見。”
  “叫醒她!叫醒她,嗨。勞駕。”
  接著是另一個聲音說話。“霍爾頓,是我。”
  正是老薩麗。“怎么回事?”
  “薩麗?是你嗎?”
  “是的--別呦喝。你喝醉了嗎?”
  “是的。听著。听著,嗨。我在圣誕前夕上你家來。成嗎?幫你修剪混帳的圣誕樹。成嗎?成嗎,嗨,薩麗?”
  “成。你喝醉了。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誰跟你在一起?”
  “薩麗!我上你家來幫你修剪圣誕樹,成嗎?
  成嗎,嗨?”
  “成。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誰跟你在一起?”
  “沒有人。我,我跟我自己。”嘿,我真是醉啦!我依舊用一只手捂著我的心窩。“他們拿槍打了我。洛基的那幫人拿槍打了我。你知道嗎?薩麗,你知道不知道?”
  “我听不清你的話。快去睡吧。我得走了。明天再給我來電話吧。”
  “嗨,薩麗!你要我來幫你修剪圣誕樹嗎?你要我來嗎?嘿?”
  “好的。再見吧。快回家睡覺去。”
  她把電話挂了。
  “再見。再見,薩麗好孩子。薩麗心肝寶貝,”我說。你能想象我醉得有多厲害嗎?跟著我也把電話挂了。我揣摩她大概跟人約會了剛回家。我想象她跟倫特夫婦一塊儿出去了,還有那個安多佛的傻瓜蛋。他們全在一壺混帳的茶里游泳,彼此說著一些裝腔作勢的話,做出一副假模假式的可愛樣子。
  我真希望剛才沒打電話給她。我只要一喝醉酒,簡直是個瘋子,我在那個混帳電話間里呆了好一會儿。我使勁握住電話机,不讓自己醉倒在地。說實話,我當時并不怎么好過。可是最后,我終于象個白痴似的跌跌撞撞地走了出來,進了男廁所,在一個盥洗盆里放滿了涼水。隨后我把頭浸在水里,一直浸到耳朵旁邊。我甚至沒把頭發擦干,听憑這個婊子養的去直淌水。隨后我走到窗邊電爐旁,一屁股坐在上面。這地方真是又暖又舒服。我坐著特別覺得舒服,因為我這時已經冷得索索亂抖。說來好笑,我只要一喝醉酒,就會冷得索索亂抖。
  我沒事可做,就老在電爐上坐著,數地板上那些白色的小方塊。我身上額漸都濕透了。約莫有一加侖水從我脖子上流下來,流到我的領于和領帶上,可我毫不在乎。我醉得太厲害了,對什么都毫不在乎。接著過不一會儿,那個給老凡倫西姬彈鋼琴的,就是那個梳著波浪式頭發、樣子非常象搞同性愛的家伙,進來梳他的金頭發了。他搞頭的時候,我們兩個就閒聊起來,只是他這家伙并不他媽的太友好,“嗨。你回到酒吧間去的時候,會見到那個凡倫西婭姑娘嗎?”我問他。
  “非常可能,”他說。俏皮的雜种。我遇到的,全是些俏皮的雜种。
  “听著,代我向她問好。問她一聲,那個混帳侍者有沒有把我的口信捎給她,成不成?”
  “你干嗎不回家去,孩子?你到底多大啦,嗯?”
  “八十六歲。听著。代我向她問好。成嗎?”
  “你干嗎不回家去呢,孩子?”
  “我才不呢。嘿,你的鋼琴彈得他媽的真叫好,”我對他說。我只是拍拍他馬屁。其實他的鋼琴彈得糟糕透了,我老實跟你說。“你真應該到電台上廣播,”我說。“象你長得那么漂亮。還有一頭混帳金頭發。你需要個后台老板嗎?”
  “回家吧,孩子,好好回家睡去。”
  “無家可歸啦,不開玩笑--你需要個后台老板嗎?”
  他沒有回答我。他自顧自走了出去。他把頭發梳了又梳,拍了又拍,梳好以后就自顧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萊塔一樣。所有這些漂亮家伙全都一個樣儿。他們只要一梳完他們混帳的頭發,就理都不理你,自顧自走了。
  我最后從電爐上下來,向外面衣帽間走去,我那時都哭出來了。我不知道為什么哭,可我的确哭出來了。我揣摩那是因為我覺得他媽的那么沮喪,那么寂寞。接著我到了衣帽間,卻怎么也找不著我那存衣帽的混帳牌儿了。可那個管衣帽的姑娘十分和气。她照樣把我的大衣給了我。還有那張《小舍麗.賓斯》唱片--我依舊帶在身邊。我見她那么和气,就給了她一塊錢,可她不肯收。她口口聲聲叫我回家睡覺去。我想等她工作完畢后約她出去玩,可她不答應。她說她的年紀大得都可以做我的媽媽了。我把我混帳的白頭發給她看,對他說我已經四十二歲啦--我只是逗她玩,自然啦。她倒是挺和气。我把我那頂混帳的紅色獵人帽拿出來給她看,她見了很喜歡。她還叫我出去之前把帽子戴上,因為我的頭發還濕得厲害。她這人真是不錯。
  我出去到了外邊,酒就醒了好些,可是外邊的天气冷得厲害,我的牙齒開始上下打起戰來,怎么也止不住。我一直走到梅迪遜路,在那儿等公共汽車,因為我剩下的錢已經不多。我得開始節約,少乘出租汽車什么的。可我實在不想乘混帳公共汽車。再說,我也不知道往哪儿去好。所以我信步往中央公園那儿走去。我揣摩我也許可以到那個小湖邊去看看那些鴨子到底在于什么,看看它們到底還在不在湖里。我依舊拿不准它們在不在湖里。公園相距不遠,我也沒有什么別的地方可去--我甚至都不知道去哪儿睡覺哩。我一點也不覺得困或者累。我只覺得懊喪得要命。
  接著在我進公園的時候,發生了一樁可怕的事。我把老菲芘的唱片掉在地下了,碎成了約莫五十片。那唱片包在一個大封套里,可照樣跌得粉碎。
  我心里真是難過得要命,真他媽的差點哭出來了,可我當時所做的,卻是把碎片從封套里取出來,放進我的大衣口袋。這些碎片一點用處都沒有了,可我并不想把它們隨便扔掉。接著我進了公園。嘿,公園里可真黑。
  我在紐約住了整整一輩子,小時候一直在中央公園溜冰,騎自行車,所以我對中央公園熟悉得就象自己的手背一樣。可那天晚上我費了非常非常大的勁才把那淺水湖找到。我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就在中央公園南頭--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當時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厲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圍也越黑、越陰森可怕。我在公園的整個時間,一直沒見一個人影。這倒讓我很高興,要是我遇到了什么人,准會嚇得我跳到一英里以外。可是最后,我終于找到了那淺水湖。那湖有一部分凍了,一部分沒凍。不過我哪儿也看不見一只鴨子。我圍著這個混張的湖繞了他媽的整整一周--事實上,我還險些儿掉進湖里--可我連一只鴨子也沒看見。我心想,湖里要是有鴨子,它們或許在水草里睡覺什么的,因此我都差點儿掉在水里。可我一只鴨子也找不著。
  最后我在一把長椅上坐下,那儿倒不他媽的太暗。嘿,我依舊冷得渾身發抖,我頭上盡管戴著那須獵人帽,可我后腦勺上的頭發都結成一塊塊的冰了。這件事倒讓我有點儿擔心。我想我自己大概會染上肺炎死去。我開始想象怎樣有几百万個傻瓜蛋來參加我的葬禮。我爺爺從底特律來,他這人有個習慣,你只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車,他就會把每條街的號碼嚷給你听;還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約莫五十個姑母、姨母--還有我所有那些混帳的堂兄弟、表兄弟。簡直是一群暴民。艾里死的時候,這整整一嘟嚕混帳傻瓜蛋全都來了。我的某一個有极厲害口臭的姑母還不住地說,他躺在那儿看去多安靜哪,DB告訴我說。我當時沒在場。我還在醫院里。我弄傷了自己的手以后,就不得不住進醫院。嗯,我心里一直嘀咕著自己頭發上結了那么些冰,准會染上肺炎死去。我為我母親、父親難過得要命。特別是我母親,她對我弟弟艾里的哀傷都還沒過去呢。我想象著她怎樣看著我所有那些衣服和体育用品,不知怎么辦好。只有一件事還好,我知道她不會讓老菲芘來參加我的混帳葬禮,因為她年紀太小,還只是個小孩子。就是這一點還算好。
  接著我又想起他們整整一嘟嚕人怎樣把我送進一個混帳公墓。墓碑上刻著我的名字,四周圍全都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去,他們倒是真把你安頓得好好的。我自己万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媽的希望有那么個聰明人干脆把我的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辦都成,就是別把我送進混帳公墓里。人們在星期天來看你,把一束花擱在你肚皮上,以及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儿。人死后誰還要花?誰也不會要。
  只要天气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擱在老艾里的墳墓上。我跟著他們去了一兩次,以后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興看見他躺在那個混帳公墓里。
  四周圍全是死人和墓碑什么的。有太陽的日子那地方倒還馬馬虎虎,可是有兩次--确确實實兩次--我們在墓地的時候忽然下起雨來。那真是可怕。雨點打在他的混帳墓碑上,雨點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到處都是雨。所有到公墓里來憑吊的人都急急奔向他們的汽車。就是這一點,差點儿讓我發瘋。所有那些來憑吊的人都能躲進自己的汽車,听收音机,然后到什么安樂窩里去吃晚飯--人人都這樣做,除了艾里。我實在受不了這個。我知道在墓地里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靈魂已經進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樣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里。
  可惜你不認識艾里。你要是認識他,就會懂得我說這話的意思。有太陽的日子倒還馬馬虎虎,可太陽只是在它想出來的時候才出來。
  后來,為了不讓我腦子去想肺炎什么的,我就拿出錢來,映著街燈的那點儿混帳光線數了一下。
  統共只剩了三張一塊的鈔票,五個兩毛五的和一個一毛的銀幣--嘿,我离開潘西以后,真正花掉了一大筆錢。接著我就走到淺水湖畔,找個湖水沒凍冰的地方,把那几個兩毛五和一毛的銀幣掠著水面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干嗎要這樣做,不過我當時的确是這樣做了。我揣摩我當時准以為這么一來,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實哪有這樣便宜的事。
  我開始想起万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里會有什么樣的感覺。想這類事情當然很孩子气,可我禁不住要這樣想。万一這樣的事果真發生了,她心里一定很難受。她非常喜歡我。我是說她跟我很要好。一點不假。嗯,我怎么也擺脫不掉這念頭,所以最后我打定主意,決計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万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臨死訣別。我身邊帶著房門鑰匙,所以我決意偷偷地溜進公寓,悄悄儿地去跟她聊一會儿天。我最擔心的是我家的前門。那門嘰嘰嘎嘎地響得要命。這所公寓房子已經很舊,管公寓的是個再懶也沒有的雜种,里面的一切東西全都嘰嘰嘎嘎地直響。我很擔心我父母會听見我溜進房去。可是不管怎樣,我決定試一試。
  因此我就他媽的走出公園回家了。我一路步行回家。路并不遠,我也并不覺得累,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了。只是天冷得厲害,四周圍沒有一個人。
作者: BeeDee    時間: 2005-6-10 01:34 PM

第21節

我這几年來最好的運气,就是在我回家的時候平時那個值夜班開電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個我從未見過的新手在開電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見我父母,或許可以跟老菲菇見一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我回家來過。這真是個好得了不得的運气。更幸運的是,這個新來的家伙有點儿傻里傻气。我用一种非常隨便的聲音告訴他說,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們住同一層樓。我這時已脫掉那頂獵人帽,不讓自己有任何形跡可疑的地方。我裝作非常匆忙的樣子走進電梯。
  他已把電梯的門關上了,准備送我上去,接著他忽然轉過身來對我說:“他們不在家。他們在十四層樓參加舞會。”
  “沒關系,”我說。“我可以等他們會儿。我是他們的侄儿。”
  他帶著怀疑的、傻里傻气的神气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說。
  “很好--那很好,”我說。“可我的一條腿有毛病。我得讓它保持某种固定的姿勢。我想我最好還是坐在他們房門口的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我他媽的在說些什么,所以只是“哦”了一聲,就送我上樓。那倒挺不錯,嘿。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說些誰也听不懂的話,他們就會俯首听命,耍他們干什么他們就干什么。
  我在我們那層樓走出電梯--一瘸一拐地活象個跛子--開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等到我听見電梯的門一關上,我就轉身向我們家的方向走去。我干得很不錯。我甚至連一點酒意都沒有了。
  接著我取出房門鑰匙,悄悄把門開了,輕得一點聲音都沒有,隨后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進房間,又把門關了。我真應該去當小偷才是。
  門廳里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沒法開燈。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著什么東西,發出響聲來。我确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們的門廳有种奇怪的气味,跟任何別的地方都不一樣。我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么气味。既不是花的气味,也不是香水的气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么气味--可我确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我脫掉大衣,想挂在門廳的壁櫥里,可壁櫥里全是衣架,一開櫥門就卡塔卡嗒響個不停,嚇得我都不敢往里挂衣服了。接著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間走去,走得极慢极慢。我知道那個女佣人听不見我的聲音,因為她只有一個耳鼓。她的哥哥在她小時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里邊,她有一次告訴我說。她簡直是個聾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親,耳朵尖得就象只混帳獵狗。因此我經過他們房門的時候,走得非常非常輕。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爺。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親的腦袋上,他都不會醒來,可我母親就不一樣,你哪怕在西伯利亞咳嗽一聲,她都听得見你的聲音。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整個晚上她有一半時間起來抽煙。
  最后,過了那么一個鐘頭以后,我終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間。可她不在。我把這事給忘了。我忘了在DB到好萊塢或者什么別的地方去的時候,菲芘總是睡在他的房間里。她喜歡這房間,因為家里就數這房間最大。還因為房間里有一張瘋子用的特大書桌,是DB向費拉特費亞的某個酒鬼太太買來的,還有那張其大無比的床,總有十英里長十英里寬。我不知道這張床他是從哪里買來的。不管怎樣,老菲芘就喜歡趁DB不在家的時候睡在他的房間里,他也讓她睡。你真該瞧瞧她在那張混賬書桌上做功課時的情景。那書桌簡直就跟那張床一樣大。她做功課的時候你簡直連看都看不見她。可她就是喜歡這類玩藝儿。她不喜歡自己的房間,因為那房間太小,她說。她說她喜歡舖張。我听了差點儿笑死。老菲芘有什么可舖張的?什么也沒有。
  嗯,我就這樣輕手輕腳走進DB的房間,開亮了書桌上的燈。老菲芘甚至都沒醒。燈亮后,我還看了她一會儿。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臉側向枕頭的一邊。她的嘴還張的挺大。說來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著了把嘴張得挺大,那簡直難看极了,可孩子就不一樣。孩子張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錯。他們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頭,可他們的樣儿看上去仍挺不錯。
  我在房間里繞了一圈,走得极輕极輕,觀看房里的一切。我的心情改變了,心里覺得挺舒服。我甚至都不再怕自己會染上肺炎什么的了。我只覺得心里挺好過。老菲芘的衣服擱在緊靠著床的一把椅子上。她是個挺愛干淨的孩子。我是說她并不跟別的孩子一樣把自己的東西到處亂扔。她不是那种邋遢鬼。她穿的那套黃褐色衣服是我母親給她在加拿大買的,她就把上裝挂在椅背上。她的襯衫什么的全都放在椅子上。她的鞋子和襪子都放在地板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齊齊地并排放在一起。這雙鞋我過去從未見過,是一雙嶄新的深褐色鹿皮鞋,就跟我自己穿的這雙一樣,跟我母親在加拿大給她買的那套衣服配在一起,真是漂亮极了。我母親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點不假。我母親對某些東四很有鑒賞能力。她買冰鞋之類的玩藝儿不成,可是在衣飾方面,她真是個行家。我是說菲芘身上穿的衣服老是能讓你吐舌。拿一般的小孩子來說,盡管他們的父母非常有錢,他們身上的衣服卻往往難看得沒法形容。我真希望你能看見老菲芘穿著我母親在加拿大給她買的那套衣服時的樣子。我不騙你。
  我坐在老DB的書桌上,看了看桌上的那些玩藝儿。它們多半是菲芘的學習用具。极大部分是書。最上面的一本叫做《算術真好玩!》我打開頭一頁一看,只見老菲芘在上面寫著: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4B--1我見了差點儿笑死。她中間的那個名字本來叫約瑟芬,老天爺,并不是威塞菲爾。可她不喜歡那名字。我每次看見她,總見她給自己找了個新的名字。
  算術書下面是地理書,地理書下面是拼法書。
  她的拼法好极了。她的每門功課都极好,可她的拼法特別好。在拼法書下面是一大堆筆記本。她總有五千本筆記本。你再也沒有見過一個小孩子會有那么多筆記本。我把最上面的那本打開一看,只見頭一頁上寫著:貝妮絲,請你在休息時候來找我,我有一些极重要、极重要的話要跟你說那一頁上就寫著這些。下一頁上寫著:阿拉斯加東南部為什么會有那么多罐頭厂?
  因為那儿有那么多的薩門魚。
  那儿怎么會有寶貴的森林?
  因為那儿的气候合适。
  為了改善阿拉斯加的愛斯基摩人的生活,我們政府做了些什么?
  好好查一下應付明天的功課!!!
  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菲芘.威.考爾菲德菲芘.威塞菲爾.考爾菲德女士請你傳給舍麗舍麗你說你是人馬星座可是你唯一的金牛星座在你到我家來的時候給你送冰鞋來了我就坐在DB的書桌上把那本筆記本全看完了。我沒費多大功夫,再說我也愛看這類玩藝儿--孩子的筆記本,不管是菲芘的還是別的孩子的--我可以整天整夜地看下去。孩子的筆記本我真是百看不厭。隨后我又點了一支煙--這是我最后一支煙了。那一天我約莫抽了整整三條煙。最后我把她叫醒了。我是說我不能就在那書桌上坐那么一輩子,再說我也害怕我父母會突然撞進來,我至少要在他們進來之前跟她說聲哈羅。因此我把她叫醒了。
  她很警醒。我是說你用不著向她大聲嚷嚷什么的。你簡直只要往她床上一坐,說聲:“醒來吧,菲芘,”她就醒來了。
  “霍爾頓,”她立刻說,她還用兩臂摟住我的脖子。她十分熱情。我是說就她那么個年齡的孩子來說,算是熱情的了。有時候她簡直是太熱情了。
  我吻了她一下,她就說:“你什么時候回家的?”
  她見了我真是高興得要命。你看得出來。
  “別說得這么響。你好嗎?”
  “我挺好。你收到了我的信沒有?我給你寫了封五頁的--”“不錯--別這么響。謝謝。”
  她給我寫了封信。我卻來不及回复她。信里談的全是她要在學校里演戲的事。她叫我別在星期五那天跟人訂約會,好讓我去看她演出。
  “你的戲怎樣了?”我問她。“你說那戲叫什么名字來著?”
  “《給美國人演出的一場圣誕節好戲》。那劇本真是糟透了,可我演班納迪克特.阿諾德。我演的簡直是最重要的角色,”她說。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跟你談這類玩藝儿的時候總是十分興奮。“戲開始的時候,我已經快死了。那鬼魂在圣誕前夕進來問我心里是不是覺得慚傀。你知道。為了我出賣自己的國家什么的。你來不來看?”她都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了。“我寫信給你就是為了這個。
  你來不來?”
  “我當然來。我一定來。”
  “爸爸不能來。他要乘飛机到加利福尼亞去,”她說。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只要兩秒鐘工夫就能完全清醒過來。她坐在--也可以說是跪在--床上,握住了我一只手。“听著。母親說你要在星期三才回家。”她說。“她說的是星期三。”
  “我提前离校了。別說得這么響。你該把每個人都吵醒啦。”
  “現在几點鐘啦?他們要到很晚才回來,母親說的。他們到康涅狄格州的諾沃克參加舞會去了,”老菲芘說。“猜猜我今天中午干了什么啦!看了什么電影!猜猜看!”
  “我不知道--听著。他們可曾說他們打算在什么時候--”“《大夫》,”老菲芘說。“這是里斯特基金會放映的特別電影。他們只放映一天--只是今天一天。講的是肯塔基州的一個大夫,在一個不能走路的瘸子的臉上蓋了條毯子什么的。后來他們就把他關進了監牢。那電影真是好极了。”
  “听我一秒鐘。他們可曾說他們打算在什么時候--”“他很替那孩子難受,那個大夫。就是為了這個緣故,他才在她臉上蓋了條毯子,把她悶死。后來他們把他關進了監牢,判了他無期徒刑,可那個被他悶死的孩子者來看他,為他所做的事向他道謝。他原是出于好心才殺人的。不過他知道自己應該坐牢。因為一個當大夫的沒有資格奪走上帝創造的東西。是我同班的一個同學的母親帶我們去看這電影的。她叫愛麗絲.霍爾姆保,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整個班上就她一個人--”“等一秒鐘,好不好?”我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他們可曾說過他們打算在什么時候回來?”
  “沒有,不過要在很晚才回來。爸爸把汽車開走了,說這樣可以用不著為火車的班次擔心。我們這會儿在汽車里裝了收音机啦!只是母親說汽車在路上行駛的時候,誰也沒法听收音机。”
  我開始放下心來。我是說我終于不再擔心他們會在家里撞見我什么的。我已經打定主意。万一真被他們撞見,那就撞見好了。
  你真應該看見老菲芘當時的樣儿。她穿著那套藍色睡衣褲,衣領上還繡著紅色大象。她是個大象迷,“那么說來這電影挺不錯,是不是?”我說。
  “好极了,只是愛麗絲感冒了,她母親老問她身上好不好過。就在電影演到一半的時候。每次總是演到節骨眼上,她母親就彎過腰來伏在她身上,問她好過不好過。真讓我受不了。”
  接著我把那唱片的事告訴了她。“听著,我給你買了張唱片,”我對她說。“只是我在回家的路上把它跌碎了。”我把那些碎片從我的大衣袋里拿出來給她看。“我喝醉啦,”我說。
  “把碎片給我,”她說。“我在收集碎唱片呢。”她就從我手里接過那些碎片,放進床頭柜的抽屜里。她真是討人喜歡。
  “DB回家來過圣誕節嗎?”我問她。
  “他也許來,也許不來,母親說。得看當時的情形決定。他也許得呆在好萊塢寫一個關于安納波利斯的電影劇本。”
  “安納波利斯,老天爺!”
  “寫的是個戀愛故事什么的。猜猜看,這個電影將由誰主演?哪一個電影明星?猜猜看!”
  “我對這不感興趣。安納波利斯,老天爺。
  DB對安納波利斯知道些什么,老天爺?那跟他要寫的故事又有什么關系?”我說。嘿,那玩藝儿真讓我發瘋。那個混帳好萊塢。“你的胳膊怎么啦?”
  我問她。我注意到她的一個胳膊肘上貼著一大塊膠布。我之所以注意到,是因為她的睡衣沒有袖子。
  “我班上那個叫寇鐵斯.溫特勞伯的男孩子在我走下公園樓梯的時候推了我一把,”她說。“你要看看嗎?”她開始撕起胳膊上的那塊混帳膠布來。
  “別去撕它。他干嗎要推你?”
  “我不知道。我揣摩他恨我,”老菲芘說。
  “我跟另外一個叫西爾瑪.阿特伯雷的姑娘在他的皮上衣上涂滿了墨水什么的。”
  “那可不好。你這是怎么啦--成了個小孩子啦,老天爺?”
  “不,可每次我到公園里,我走到哪儿他總是跟到哪儿。他老是跟著我。他真讓我受不了。”
  “也許他喜歡你。你不能因此就把墨水什么的--”“我不要他喜歡我,”她說。接著她開始用一种异樣的目光瞅著我。“霍爾頓,”她說,“你怎么不等到星期三就回家了?”
  “什么?”
  嘿,你得時刻留心她。你要是不把她看成机靈鬼,那你准是個瘋子。
  “你怎么不等到星期三就回家了?”她問我。
  “你不要是給開除了吧,是不是呢?”
  “我剛才已經跟你說啦。學校提前放假,他們讓全体--”“你真的給開除了!真的!”老菲芘說著,還在我的腿上打了一拳。她只要一時高興,就會拿拳頭打人。“你真的給開除了!哦,霍爾頓!”她用一只手捂住了嘴。她的感情非常容易激動,我可以對天發誓。
  “誰說我給開除了?誰也沒說我--”“你真的給開除了。真的,”她說。接著又打了我一拳。你要是認為這一拳打著不疼,那你准是瘋子。“爸爸會要你的命!”她說著,就啪的一下子合扑著躺在床上,還把那個混帳枕頭蓋在頭上。
  她常常愛這樣做。有時候,她确确實實是個瘋子。
  “別鬧啦,喂,”我說。“誰也不會要我的命。
  誰也不會--好啦,菲芘,把那混帳玩藝儿打你頭上拿掉。誰也不會要我的命。”
  可她不肯把枕頭拿掉。你沒法讓她做一件她自己不愿做的事。她只是口口聲聲說:“爸爸會要你的命。”她頭上蓋了那么個混帳枕頭,你簡直听不出她說的什么。
  “誰也不會要我的命。你好好想想吧。尤其是,我就要走了。我也許先在農場之類的地方找個工作。我認識個家伙,他爺爺在科羅拉多有一個農場。我也許就在那儿找個工作,”我說。“我要是真的走,那我走了以后會跟你們聯系的。好啦。把那玩藝儿打你頭上拿掉。好啦,嗨,菲芘。勞駕啦。
  勞駕啦,成不成?”
  可她怎么也不肯拿掉。我想把枕頭拉掉,可她的勁儿大得要命。你簡直沒法跟她打架。嘿,她要是想把一個枕頭蓋在頭上,那她死也不肯松手。
  “菲芘,勞駕啦。好啦,松手吧,”我不住地說。
  “好啦,嗨……嗨,威塞菲爾。松手吧。”
  她怎么也不肯松手。有時候她簡直不可理喻。
  最后,我起身出去到客廳里;從桌上的煙盒里拿了些香煙放進我的衣袋。我的煙一支也不剩了。

第22節

我回來的時候,她倒是把枕頭從頭上拿掉了--我知道她會的--可她盡管仰臥著,卻依舊不肯拿眼看我。等我走到床邊坐下的時候,她竟把她的混帳臉儿轉到另一邊去了。她真跟我他媽的絕交了。就象潘西擊劍隊那樣對待我,在我把所有那些混帳圓頭劍丟在地鐵上以后。
  “老海士爾.威塞菲爾怎樣啦?”我說。“你寫了什么關于她的新故事沒有?你上次寄給我的那個就放在我的手提箱里。手提箱寄存在車站里。那故事寫的挺不錯。”
  “爸爸會要你的命。”
  嘿,她有了什么念頭,真是念念不忘。
  “不,他不會的。他至多再痛罵我一頓,然后把我送到那個混帳的軍事學校里去。他至多這樣對付我。可是首先,我甚至都不會在家。我早就到外地去了。我會到--我大概到科羅拉多的農場上去了。”
  “別讓我笑你了。你連馬都不會騎。”
  “誰不會?我當然會騎。我确實會騎。他們在約莫兩分鐘之內就可以把你教會,”我說。“別去揭它了。”她還在搞她胳膊上的膠布。“誰給你理的發?”我問她。我剛注意到她理的頭發式樣混帳极了。短得要命。
  “不要你管,”她說。她有時候很能慪人。她的确很能慪人。“我揣摩你又是哪門功課都不及格,”她說--非常慪人。說起來還真有點儿好笑。她有時候說起話來很象個混帳教師,而她還只是個很小的孩子哩。
  “不,不是的,”我說。“我的英文及格了。”
  接著,我一時高興,就用手在她的屁股上戳了一下。她側身躺著,正好把屁股撅得老高。她的屁股還小得很哩。我戳的并不重,可她想要打我的手,只是沒打著。
  接著她突然說:“哦,你干嗎要這樣呢?”她是說我怎么又給開除了。她這么一說,又讓我心里難過起來。
  “哦,天哪,菲芘,別問我了。人人都問我這問題,真讓我煩死啦,”我說。“有一百万個原因。這是個最最糟糕的學校,里面全是偽君子。還有卑鄙的家伙。你這一輩子再也沒見過那么多卑鄙的家伙。比方說,你要是跟几個人在誰的房間里聊天,要是又有別的什么人要進來,而來的又是個傻里傻气的、王八樣的家伙,那就誰也不會給他開門。人人都把自己的房門鎖起來,不讓別人進來。
  他們還有他媽的那种混帳的秘密團体,我自己也是膽子太小,不敢不加入。有個王八樣的討人厭的家伙,名叫羅伯特.阿克萊的,很想加入。他一直想加入,可他們不讓。只是因為他象個王八,討人厭。
  我甚至都不想談它。那真是個糟糕透頂的學校。你相信我的話好了。”
  老菲芘一聲不響,可她在仔細听。我一看她的后腦勺就知道她是在仔細听。只要你跟她說些什么,她總是仔細听著。好笑的是,有一半時間她都懂得你他媽的在說些什么。她的确懂得。
  我繼續談老潘西里的事。我不知怎的興致上來了。
  “教職員里雖有那么一兩個好教師,可連他們也都是假模假式的偽君子,”我說。“就拿那個老家伙斯賓塞先生說吧。他太大者請你喝熱巧克力什么的,他們為人的确挺不錯。可他上歷史課的時候,只要校長老綏摩進來在教室后面一坐下,你再瞧瞧他的那副模樣儿。老綏摩總是在上課的時候進來,在教室后面坐那么半個小時左右。他大概算是微行察訪什么的。過了一會儿,他就會坐在那儿打斷者斯賓塞的話,說一些粗俗的笑話。老斯賓塞簡直連命都不要了,馬上露出滿面笑容,吃吃地笑個不停,就好象綏摩是個混帳王子什么的。”
  “別老是咒罵啦。”
  “你見了准會嘔出來,我發誓你一定會,”我說。“還有,在“返校日”那天。他們有那么個日子,叫‘返校日’,那天所有在一七七六年左右打潘西畢業出去的傻瓜蛋全都回到學校來了,在學校里到處走,還帶著自己的老婆孩子什么的。可惜你沒看見那個約莫五十歲的老家伙。你猜他干了什么,他一徑來到我們房間里敲我們的門,問我們是不是能讓他用一下浴室。浴室是在走廊的盡頭--我真他媽的不知道他干嗎要來問我們。你知道他說了些什么?他說他想看看他自己名字的縮寫是不是還在一扇廁所門上。他約莫在九十年前把他媽的那個混賬傻名字的縮寫刻在一扇廁所門上,現在他想看看那縮寫是不是還在那儿。因此我跟我的同房間的那位一起陪著他走到浴室里,他就在一扇扇廁所門上找他名字的縮寫,我們不得不站在那儿陪著他。在整個時間里他還滔滔不絕地跟我們講著話,告訴我們說在潘西念書的那段時間怎樣是他一輩子中最快樂的日子,他還給我們許許多多有關未來的忠告。嘿,他真讓我心里煩极了!我倒不是說他是個坏人--他不是坏人。可是不一定是坏人才能讓人心煩--你可以是個好人,卻同時讓人心煩。要人心煩很容易,你只要在哪扇門上找自己名字的縮寫,同時給人許許多多假模假式的忠告--你只要這樣做就成。我不知道。說不定他要不是那么呼嚕呼嚕直喘气,情形也許會好些。他剛走上樓梯,累得呼嚕呼嚕直喘气,他一邊在門上找自己名字的縮寫,一邊直喘气,鼻孔那么一張一合的十分可笑,一邊卻還要跟我和斯特拉德萊塔講話,要我們在潘西學到盡可能多的東西。天哪,菲芘!我解釋不清楚。我就是不喜歡在潘西發生的一切。我解釋不清楚。”
  老菲芘這時說了句什么話,可我听不清。她把一個嘴角整個儿壓在枕頭上,所以我听不清她說的話。
  “什么?”我說。“把你的嘴拿開。你這樣把嘴壓在被頭上,我听不清你說的話。”
  “你不喜歡正在發生的任何事情。”
  她這么一說,我心里不由得更煩了。
  “我喜歡。我喜歡。我當然喜歡。別說這种話。你干嗎要說這种話呢?”
  “因為你不喜歡。你不喜歡任何學校。你不喜歡千百万樣東西。你不喜歡。”
  “我喜歡!你錯就錯在這里--你完完全全錯在這里!你他媽的為什么非要說這种話不可?”我說。嘿,她真讓我心里煩极了。
  “因為你不喜歡,”她說。“說一樣東西讓我听听。”
  “說一樣東西?一樣我喜歡的東西?”我說。
  “好吧。”
  問題是,我沒法集中思想。有時候簡直很難集中思想。
  “一樣我非常喜歡的東西,你是說?”我問她。
  可她沒回答我。她躺在床的另一邊,斜著眼看我。她离開我總有那么一千英里。“喂,回答我,”我說。“是一樣我非常喜歡的東西呢,還光是我喜歡的東西?”
  “你非常喜歡的。”
  “好吧,”我說。不過問題是,我沒法集中思想。我能想起的只是那兩個拿著破籃子到處募捐的修女。尤其是戴著鐵邊眼鏡的那個。還有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念書時認識的那個學生。愛爾克敦.希爾斯的那個學生名叫詹姆士.凱瑟爾,他說了另外一個十分自高自大的、名叫菲爾.斯戴比爾的學生一句不好听的話,卻不肯收回他的話。詹姆士.凱瑟爾說他這人太自高自大,給斯戴比爾的一個混帳朋友听見了,就到斯戴比爾跟前去搬弄是非。于是斯戴比爾帶了另外六個下流的雜种,走進詹姆士.凱瑟爾的房間,鎖上那扇混帳房門,想叫他收回他自己所說的話,可他不肯收回。因此他們跟他動起手來。我甚至都不愿告訴你他們怎么對待他的--說出來實在太惡心了--可他依舊不肯收回他的話,那個老詹姆士.凱瑟爾。可惜你沒見過他這個人,他長得又瘦又小,十分衰弱,手腕就跟筆管那么細。最后,他不但不肯收回他的話,反而打窗口跳出去了。我正在洗淋浴什么的,連我也听見他摔在外面地上的聲音。可我還以為是什么東西掉在窗外了,一架收音机或者一張書桌什么的,沒想到是人。接著我听見大伙儿全都涌進走廊奔下樓梯,因此我穿好浴衣也奔下樓去,看見老詹姆士.凱瑟爾直挺挺地躺在石級上面。他已經死了,到處都是牙齒和血,沒有一個人甚至敢走近他。他身上還穿著我借給他的那件窄領運動衫。那些到他房間里迫害他的家伙只是繪開除出學校。他們甚至沒進監牢。
  我當時能想到的就是這一些。那兩個跟我一塊儿吃早飯的修女,還有那個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念書時認識的學生詹姆士.凱瑟爾。好笑的是,我跟詹姆士.凱瑟爾甚至都不熟,我老實告訴你說。
  他是那种极沉默的人。他跟我一起上數學課,可他坐在教室的另一頭,平時從來不站起來背書,或者到黑板上去做習題。學校里有些人簡直從來不站起來背書或者到黑板上去做習題。我想我跟他唯一的一次談話,就是他來向我借那件窄領運動衫。他向我開口的時候,我吃惊得差點儿倒在地板上死了。
  我記得我當時正在盥洗室里刷牙,他過來向我開口了。他說他的堂兄要來找他,開汽車帶他出去。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知道我有一件窄領運動衫。我只知道點名時候他的名字就在我前面。凱伯爾,羅;凱伯爾,威;凱瑟爾;考爾菲德一-我還記得很清楚。我老實跟你說,我當時差點儿沒肯把我的運動衫借給他。原因是我跟他不太熟。
  “什么?”我跟老菲芘說。她跟我說了些什么,可我沒听清楚。
  “你連一樣東西都想不出來。”
  “嗯,我想得出來。嗯,我想得出來。”
  “呃,那你說出來。”
  “我喜歡艾里,”我說。“我也喜歡我現在所做的事。跟你一起坐在這儿,聊聊天,想著一些玩藝儿--”“艾里已經死啦--你老這么說的!要是一個人死了,進了天堂,那就很難說--”“我知道他已經死啦!你以為我連這個也不知道?可我依舊可以喜歡他,對不對?不可能因為一個人死了,你就從此不再喜歡他,老天爺--尤其是那人比你認識的那些活人要好一千倍。”
  老菲芘什么話也沒說。她要是想不起有什么好說的,就他媽的一句話也不說。
  “不管怎樣,我喜歡現在這樣,”我說。“我是說就象現在這樣。跟你坐在一塊儿,聊聊天,逗著--”“這不是什么真正的東西1”“這是真正的東西!當然是的!他媽的為什么不是?人們就是不把真正的東西當東西看待。我他媽的別這都膩煩透啦。”
  “別咒罵啦。好吧,再說些別的。說說你將來喜歡當個什么。喜歡當一個科學家呢,還是一個律師什么的。”
  “我當不了科學家。我不懂科學。”
  “呃,當個律師---跟爸爸一樣。”
  “律師倒是不錯,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我說。“我是說他們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錯,可你一當了律師,就不干那樣的事了。你只是掙許許多多錢,打高爾夫球,打橋牌,買汽車,喝馬提尼酒,擺臭架子。再說,即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這樣做到底是因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還是因為你真正的動机是想當一個紅律師,只等審判一結束,那些記者什么的就會全向你涌來,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貿,就象那些下流電影里演出的那樣?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個偽君子?問題是,你不知道。”
  我說的那些話老菲芘到底听懂了沒有,我不敢十分肯定。我是說她畢竟還是個小孩子。不過她至少在好好听著。只要對方至少在好好听著,那就不錯了。
  “爸爸會要你的命。他會要你的命,”她說。
  可我沒在听她說話。我在想一些別的事一--一些异想天開的事。“你知道我將來喜歡當什么嗎?”
  我說。“你知道我將來喜歡當什么嗎?我是說將來要是能他媽的讓我自由選擇的話?”
  “什么?別咒罵啦。”
  “你可知道那首歌嗎,‘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我將來喜歡--”“是‘你要是在麥因里遇到了我’!”老菲芘說。“是一首詩。羅伯特.彭斯寫的。”
  “我知道那是羅伯特.彭斯寫的一首濤。”
  她說的對。那的确是“你要是在麥田里遇到了我”。可我當時并不知道。
  “我還以為是‘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說。“不管怎樣,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里做游戲。几千几万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從什么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干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這有點异想天開,可我真正喜歡干的就是這個。我知道這不象話。”
  老菲芘有好一會儿沒吭聲。后來她開口了,可她只說了句:“爸爸會要你的命。”
  “他要我的命就讓他要好了,我才他媽的不在乎呢,”我說著,就從床上起來,因為我想打個電話給我的老師安多里尼先生,他是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時候的英文教師,現在已經离開了愛爾克敦.希爾斯,住在紐約,在紐約大學教英文。“我要去打個電話,”我對菲芘說,“馬上就回來。你可別睡著。”我不愿意她在我去客廳的時候睡著。
  我知道她不會,可我還是叮囑了一番,好更放心些。
  我正朝著門邊走去,忽听得老菲芘喊了聲“霍爾頓!”我馬上轉過身去。
  她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看去漂亮极了。“我正在跟那個叫菲麗絲.瑪格里斯的姑娘學打嗝儿,”她說。“听著。”
  我仔細听著,好象听見了什么,可是听不出什么名堂來。“好,”我說。接著我出去到客廳里,打了個電話給我的老師安多里尼先生。

第23節

我三言兩語就把電話打完,因為我很怕電話剛打到一半,我父母就撞了進來。不過他們并沒有撞進來。安多里尼先生非常和气。他說我要是高興,可以馬上就去。我揣摩我大概把他和他妻子都吵醒了,因為他們過了好半天才來接電話。他第一句話就問我出了什么事沒有,我回答說沒有。我說我倒是給潘西開除了。我覺得還是告訴他好。我說后,他只說了聲“我的天”。他這人很有幽默感。他跟我說我要是愿意,可以馬上就去。
  安多里尼先生可以說是我這輩子有過的最好老師。他很年輕,比我哥哥DB大不了多少,你可以跟他一起開玩笑,卻不致于失去對他的尊敬。我前面說過的那個叫詹姆士.凱瑟爾的孩子從窗口跳出來以后,最后就是他把孩子抱起來的。老安多里尼先生摸了摸他的脈搏,隨后脫掉自己的大衣蓋在詹姆士.凱瑟爾身上,把他一直抱到校醫室。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的大衣上染滿了血。
  我回到DB房里的時候,發現老菲芘已經把收音机開了,正播送舞曲。她把聲音開得很低,免得被女佣人听見。你真該看見她當時的樣子。她直挺挺地坐在床中央,在被褥外面,象印度的修行僧那樣盤著雙腿。她正在欣賞音樂。我見了真把她愛煞。
  “喂,”我說。“你想跳舞嗎?”她還是個很小很小的毛孩子的時候,我就教會了她跳舞什么的。
  她是個了不起的舞蹈家。我是說我只教了她一些基本動作。她主要靠自學。舞要真正跳得好,光靠人教可不成。
  “你穿著鞋呢,”她說。
  “我可以脫掉。來吧。”
  她簡直是從床上跳下來的,然后她等著我把鞋子脫掉,我們就一起跳了會儿舞。她的舞跳得真是好极了。我不喜歡人們跟小孩子一塊儿跳舞,因為十有九次那樣子總是十分難看。我是說,在外面的餐廳里你總看見那么個老家伙帶著自己的小孩子在舞池里跳舞。他們總是牛頭不對馬嘴,老攥住孩子背上的衣服一個勁儿往上拉,那孩子呢,簡直他媽的不會跳舞,所以那樣子真是難看极了,可我從來不帶菲芘或別的孩子在公共場所跳舞。我們只是在家里跳著玩儿。不過話說回來,她畢竟与別的孩子不同,因為她會跳舞。不管你怎么跳她都跟得上。
  我是說位只要把她摟得緊緊的,那樣一來不管你的腿比她長多少,也就不礙事了。她會緊跟著你。你可以轉身,可以跳些粗俗的花步,甚至還可以跳會儿搖擺舞,她始終緊跟著你。你甚至還可以跳探戈呢,老天爺。
  我們跳了約莫四個曲子。在每個曲子的間歇時間,她的樣子好笑得要命。她擺好了跳舞的姿勢。
  她甚至連話都不說。你得跟她一起擺好姿勢等樂隊再一次開始演奏。我見了差點儿笑死。可你還不准笑哩。
  嗯,我們跳了約莫四個曲子,隨后我把收音机關了。老菲芘一下跳回床上,鑽進了被窩。“我進步了些,是不是?”她問我。
  “怎么進步的?”我說。我又挨著她在床上坐下了。我有點儿喘不過气來。我抽煙抽得他媽的太凶了,呼吸短得要命。她卻連气都沒喘一下。
  “你摸摸我的額角看,”她突然說。
  “干嗎?”
  “摸摸看。光是摸一摸。”
  我摸了一下,卻什么也沒感覺到。
  “是不是燒得厲害?”她說。
  “不,你覺得燒嗎?”
  “是的--是我有意搞出來的。再摸摸看。”
  我又摸了一下,仍沒感覺到什么,可我說:“這回好了,我覺得有點儿燒了。”我可不愿意她產生他媽的自卑感。
  她點點頭。“我可以搞得燒到比体溫表還高。”
  “体溫表。誰說的?”
  “是愛麗絲.霍爾姆保教我的。你只要夾緊兩腿,屏住呼吸,想一些非常非常熱的東西。一個電爐什么的。隨后你整個腦門就會熱得把人的手燒掉。”
  我差點儿笑死。我立刻把我的手從她腦門上縮回,象是遇到什么可怕的危險似的。“謝謝你警告了我,”我說。
  “哦,我不會把你的手燒掉的。我不等它熱得太厲害,就會止住--噓!”說著,她閃電似的一下子從床上坐了起來。
  她這么一來,可嚇得我命都沒了。“怎么啦?”
  我說。
  “前門!”她用清晰的耳語說。“他們回來啦!”
  我一下子跳起來,奔過去把台燈關了。隨后我把香煙在鞋底上擦滅,放到衣袋里藏好。隨后我一個勁儿扇動空气,想讓煙散開--我真不應該抽煙,我的天。隨后我抓起自己的鞋子,躲進了壁櫥,把門關上。嘿,我的心都快從我嘴里跳出來了。
  我听見我母親走進房來。
  “菲芘!”她說。“喲,別來這一套啦。我早看見燈光了,好小姐。”
  “哈羅!”我听見菲芘說。“我睡不著。你們玩得痛快嗎?”
  “痛快极了,”我母親說,可你听得出她這話是言不由衷。她每次出去,總不能盡興。“我問你,你怎么還不睡覺?房間里暖和不暖和?”
  “暖和倒暖和,我就是睡不著。”
  “菲芘,你是不是在房里抽煙了?老實告訴我,勞您駕,好小姐。”
  “什么?”老菲芘說。
  “要我再說一遍?”
  “我只點了一秒鐘。我只抽了一口煙。隨后把煙從窗口扔出去了。”
  “為什么,請問?”
  “我睡不著。”
  “我不喜歡你這樣,菲芘。我一點儿也不喜歡,”我母親說。“你不再要條毯子嗎?”
  “不要了,謝謝。祝您晚上好!”老菲芘說。
  她是想盡快把她打發走,你听得出來。
  “那電影好看嗎?”我母親說。
  “好看极啦。除了愛麗絲的媽媽。她不住地彎過腰來,問她感冒好點儿沒有,在整個放映期間簡直沒有停過。后來我們乘出租汽車回家了。”
  “讓我來摸摸你的額角看。”
  “我沒有感染到什么。她根本沒病。毛病就在她媽媽身上。”
  “呃,快睡吧。晚飯怎么樣?”
  “糟糕透啦。”
  “什么糟糕不糟糕的,你沒听見你爸爸怎么教你用文雅的字眼儿嗎?有什么地方糟糕?你吃的是极好的羊排。我都把萊克辛登路走遍啦,就是為了--”“羊排倒挺不錯,可查麗娜不管往桌上放什么東西,總是沖著我呼气。她也沖著所有的食物呼气。她沖著一切的一切呼气。”
  “呃,快睡吧。吻媽媽一下。你禱告了沒有?”
  “我是在浴室里禱告的。晚上好!”
  “晚上好。現在快給我睡昭。我的頭疼得都快裂開來啦,”我母親說。她常常頭疼。一點不假。
  “吃几顆阿斯匹林吧,”老菲芘說。“霍爾頓是在星期三回家,對不對?”
  “据我所知是這樣。快躺下去。再下去一點儿。”
  我听見我母親走出房間,帶上了門。我等了一兩分鐘。跟著我就出了壁櫥。我剛一出來;就跟老菲芘撞了個滿怀,因為房里漆黑一團,她已從床上起來,想過來告訴我。“我碰疼你了沒有?”我說。現在得悄沒聲儿說話了,因為他們兩個都在家。“我得馬上就走,”我說。我摸著黑找到了床沿,一屁股坐了下去,開始穿起鞋子來。我心里很緊張。我承認這一點。
  “這會儿別走,”菲芘小聲說。“等他們睡著了再說!”
  “不。這會儿就走。現在是最好的時刻,”我說。“她正在浴室里,爸爸在收听新聞什么的。觀在是最好的時刻。”我連鞋帶都系不上了,我真是他媽的緊張得要命。倒不是万一他們發現我在家,就會把我殺了什么的,不過反正是件很不愉快的事。“你他媽的在哪儿呢?”我跟老菲芘說。房間里那么黑,我一點也看不見她。
  “在這儿。”她就站在我身邊。我卻一點也看不見她。
  “我的兩只混帳手提箱還在車站上呢,”我說。
  “听著。你身邊有錢沒有,菲芘?我簡直成了個窮光蛋啦。”
  “只有過圣誕節的錢。買禮物什么的,我可什么也不曾買哩。”
  “哦。”我不愿拿她過圣誕節的錢。
  “你要用嗎?”她問。
  “我不想用你過圣誕節的錢。”
  “我可以借你一點儿,”她說。接著我听見她向DB的書桌那儿走去,打開了千百万只抽屜,在里面摸索著。房間里黑得要命,真是伸手不見五指。“你要是离家出走,就看不見我演那場戲了,”她說,說的時候,聲音有點儿异樣。
  “不,我看得見。我不會在你演戲之前走的。
  你以為我會不看你演的戲?”我說“我大概在安多里尼先生家里住到星期二晚上。隨后我就回家。我要是有机會,就打電話給你。”
  “錢在這儿,”老菲芘說。她想把錢給我,可是找不到我的手。
  “在哪儿?”
  她把錢放在我手里了。
  “嗨,我不要那么多,”我說。“只要給我兩塊錢就夠了。不跟你開玩笑--拿去。”我想把錢還給他,可她不肯收。
  “你全都拿去好了。你以后可以還我。看戲的時候給我帶來好了。”
  “有多少,老天爺?”
  “八塊八毛五。六毛五。我花掉了一些。”
  一霎時,我哭了起來。我實在是情不自禁。我盡量不哭出聲,可我的确哭了。我一哭,可把老菲芘嚇坏了,她走過來想勸住我,可你只要一哭開,就沒法看在區區一毛錢份上止住。我哭的時候仍坐在床沿上,她伸過一只胳膊來摟住我的脖子,我也伸出一只胳膊摟住她,可我依舊哭了好久,沒法止住。我覺得自己哽咽得都快憋死了。嘿,我把可怜的老菲芘嚇坏了。那扇混帳窗子正開著,我感覺得出她正在哆嗦,因為她身上只穿著一套睡衣褲。我想叫她回到床上去,可她不肯。最后我終于止住了。不過的的确确費了我很大很大工夫。接著我扣好大衣上的鈕扣。我告訴她說我會跟她保持聯系的。她對我說,要是我愿意的話,可以跟她一起睡,可我說不啦,我還是走的好,安多里尼先生正等著我哩。隨后我從大衣袋里掏出我那頂獵人帽送給她。她喜愛這一類混帳帽子。她不肯接受,可我讓她收下了。我敢打賭她准是戴著這頂帽子睡覺的。她的确喜愛這一類帽子。隨后我又告訴她說,我一有机會就打電話給她,說完我就走了出來。
  不知什么原因,從屋里出來要比進去他媽的容易多了。主要是,我已經不怕他們發現我了。我真的不怕了。我心想,他們要是發現,就發現吧。說起來,我還真有點儿希望他們發現呢。
  我一直走下樓去,沒乘電梯。我走的是后樓梯,一路上絆著了總有一千万只垃圾桶,差點儿把我的脖子都摔斷了,可我終于走了出來。那個開電梯的連看都沒看見我。他也許仍舊以為我在樓上狄克斯坦家里呢。

第24節

安多里尼夫婦住在蘇敦廣場一個十分闊气的公寓里,進客廳得下兩個梯級,還有個酒吧間。我到那儿去過好几次,因為我离開愛爾克敦.希爾斯以后,安多里尼先生常常到我們家里來吃晚飯,打听我的情況。那時候他還沒結婚。等他結婚以后,我常常在長島森林山的“西區网球懼樂部”里跟他和安多里尼太太一起打网球。安多里尼太大是俱樂部的會員。她有的是錢。她比安多里尼先生約莫大六十歲,可他們在一起似乎過得挺不錯。主要是,他們兩個都很有學問,尤其是安多里尼先生,只是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的小聰明往往胜過他的學問,有點儿象DB。安多里尼太太一般很嚴肅。
  她患著很嚴重的哮喘病。他們兩個都看過DB寫的所有短篇小說--安多里尼太太也看過--DB要到好萊塢去的時候,安多里尼先生還特地打電話給他,叫他別去。可他還是去了。安多里尼先生說象DB這樣有才能的作家,不應該到好萊塢去。這話簡直就跟我說的一樣,一字不差。
  我本來想步行到他們家去,因為我想盡可能不花菲芘過圣誕節的錢,可我到了外邊,覺得頭暈目眩,很不好過,就叫了輛出租汽車。我實在不想叫汽車,可我終于叫了。我費了不知他媽的多少工夫才找到了一輛出租汽車。
  開電梯的好容易最后才放我上去,那個雜种。
  我按門鈴后,安多里尼先生出來開門。他穿著浴衣,趿著拖鞋,手里拿著一杯摻蘇打水的冰威土忌。他是個很懂人情世故的人,也是個酒癮很大的人。“霍爾頓,我的孩子!”他說。“天哪,你又長高了二十英寸。見到你很高興。”
  “您好,安多里尼先生?安多里尼太太好?”
  “我們兩個都挺好。把大衣給我。”他從我手里接過大衣接好。“我還以為你怀里會抱著個剛出生的娃娃哩。沒地方可去。眼睫毛上還沾著雪花。”
  他有時候說話非常俏皮。他轉身朝著廚房嚷道:“莉莉!咖啡煮好沒有?”莉莉是安多里尼太太的小名。
  “馬上好啦,”她嚷著回答。“是霍爾頓嗎?
  哈羅,霍爾頓!”
  “哈羅,安多里尼太大!”
  你到了他們家里,就得大聲嚷嚷。原因是他們兩個從來不同時在一間房里。說出來真有點儿好笑。
  “請坐,雹爾頓,”安多里尼先生說。你看得出他有點儿醉了。房間里的情景好象剛舉行過晚會似的。只見杯盤狼藉,碟子里還有吃剩的花生。
  “請原諒房間亂得不象樣,”他說,“我們在招待安多里尼太太的几個打水牛港來的朋友……事實上,也真是几只水牛。”
  我笑了出來,安多里尼太太在廚房里嚷著不知跟我說了句什么話,可我沒听清楚。“她說的什么?”我問安多里尼先生。
  “她說她進來的時候你別看她,她剛從床上起來。抽支煙吧。你現在抽煙了嗎?”
  “謝謝,”我說。我在他遞給我的煙匣里取了支煙。“只是偶爾抽一支。抽得不凶。”
  “我相信你抽得不凶,”他說著,從桌上拿起大打火机給我點火。“那么說來,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他說。他老用這方式說話。我有時候听了很感興趣,有時候并不。他說的次數未免太多了點儿。我并不是說他的話不夠俏皮--那倒不--可是遇到一個人老說著“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這類話,有時候你會覺得神經上受不了。DB有時候也說的太多。
  “問題出在哪儿?”安多里尼先生問我。“你的英文考得怎樣?要是你這個作文好手連英文都考不及格,那我可要馬上開門請你出去了。”
  “哦,我英文倒及格了,雖說考的主要是文學。整個學期我只寫過兩篇作文,”我說。“不過‘口頭表達’我沒及格。他們開了一門叫作‘口頭表達’的課程。這我沒及格。”
  “為什么?”
  “哦,我不知道。”我實在不想細說。我還有點儿頭暈目眩,同時我的頭也突然痛得要命。一點不假。可你看得出他對這問題很感興趣,因此我只好約略告訴他些。“在這門功課里,每個學生都得在課堂里站起來演講。你知道。而且是自發的。要是演講的學生扯到了題外,你就得盡快地沖著他喊‘离題啦!’這玩藝儿都快把我逼瘋啦。我考了個‘F’。”
  “為什么?”
  “哦,我不知道。那個离題的玩藝儿真叫我受不了。我不知道。我的問題是,我喜歡人家离題,离了題倒是更加有趣。”
  “要是有人跟你說什么,你難道不喜歡他話不离題?”
  “哦,當然啦!我當然喜歡他話不离題。可我不喜歡他太不离題。我不知道怎么說好。我揣摩我不喜歡人家始終話不离題。‘口頭表達’里得分最高的全是那些始終話不离題的學生--這一點我承認。可是有個名叫理查.金斯拉的學生,演講的時候若是离題,他們老沖著他喊‘离題啦!’這种做法實在可怕,因為第一,他是個神經非常容易緊張的家伙--我是說他的神經的确非常容易緊張一一每次輪到他講話,他的嘴唇總是哆嗦著,而且你要是坐在課堂后排,連他講的什么都听不清楚。可是等到他嘴唇哆嗦得不那么厲害的時候,我倒覺得他講的比別人好。不過他差點儿也沒及格。他得了個'D',因為他們老沖著他喊‘离題啦!’舉例說,有一次他演講的題目是他父親在弗蒙特買下的農庄。在他演講的時候大家一個勁儿地沖著他喊‘离題啦!’教這門課的老師文孫先生那一次給了他一個F,因為他沒有說出農庄上种的什么蔬菜,養的什么家畜。理查.金斯拉講了些什么呢?他開始講的是農庄--接著他突然講起他媽媽收到他舅舅寄來的一封信,講到他舅舅怎樣在四十二歲患了脊髓炎,他怎樣不愿別人到醫院去看他,因為他不愿有人看見他身上綁著支架。這跟農庄沒有多大關系--我承認--可是很有意思。只要有人跟你談起自己的舅舅,這就很有意思,尤其是他開始談的是他父親的農庄,跟著突然對自己的舅舅更感興趣。我是說要是他講得很有意思,也很興奮,那么再沖著他一個勁儿喊‘离題啦’,實在有點近于下流……我不知道怎么說好。實在很難解釋。”事實上我也不太想解釋。尤其是,我突然頭痛得厲害。我真希望老安多里尼太太快透咖啡進來。這類事情最最讓我惱火--我是說有人跟你說咖啡已經煮好,其實卻沒有煮好。
  “霍爾頓……再問你一個很簡短的、稍稍有點儿沉悶、還帶點儿學究气的問題。你是不是認為每樣東西都該有一定的時間和地點?你是不是認為要是有人跟你談起他父親的農庄,他應該先把這問題談完,隨后再改換話題,談他舅舅的支架?或者,他舅舅的支架既然是他那么感興趣的題目,那么他一開頭就應該選它作講題,不應該選他父親的農庄?”
  我實在懶得動腦筋和回答。我的頭痛得厲害,心里也很不好過。甚至我的胃都還有點儿疼了,我老實告訴你說。
  “嗯--我不知道。我想他應該這樣。我是說我想他應該選他舅舅作演講題目,不應該選他父親的農庄,要是他最感興趣的是他舅舅的話,不過我的意思是,很多時候你簡直不知道自己對什么最感興趣,除非你先談起一些你并不太感興趣的事情”我是說有時候你自己簡直作不了主。我的想法是,演講的人要是講得很有趣,很激動,那你就不應該給他打岔。我很喜歡人家講話激動。這很有意思,可惜你不熟悉那位老師,文孫先生。他有時真能逼得你發瘋,他跟他那個混帳的班。我是說他老教你統一和簡化。有些東西根本就沒法統一和簡化。我是說你總不能光是因為人家要你統一和簡化,你就能做到統一和簡化。可借你不熟悉文孫先生的為人。我是說他學問倒真是有,可你看得出他沒多少腦子。”
  “咖啡,諸位,終于煮好啦,”安多里尼太太說。她用托盤端了咖啡和糕點進來。“霍爾頓,不許你偷看我一眼。我簡直是一團糟。”
  “哈羅,安多里尼太太。”我說著,開始站起來,可安多里尼先生一把攥住了我的上裝,把我拉回到原處。老安多里尼太太的頭發上全是那种卷頭發的鐵夾子,也沒搽口紅什么的,看上去可不太漂亮。她顯得很老。
  “我就擱在這儿啦。快吃吧,你們兩個,”她說著,把托盤放在茶几上,將原先放著的一些空杯子推到一旁。“你母親好嗎,霍爾頓?”
  “很好,謝謝。最近我沒見到她,不過我最后一次--”“親愛的,霍爾頓要是需要什么,就在那個擱被單的壁櫥里找好了。最高一層的架子上。我去睡啦。我真累坏啦,”安多里尼太太說。看她的樣子也确實是累坏啦。“你們兩個自己舖一下長蹋成嗎?”
  “我們可以照顧自己。你快去睡吧,”安多里尼先生說。他吻了安多里尼太太一下,她跟我說了聲再見,就到臥室里去了。他們兩個老是當著人接吻。
  我倒了半杯咖啡,吃了約莫半塊硬得象石頭一樣的餅。可是老安多里尼先生只是另外給自己調了杯加蘇打水的冰威士忌。他還把水摻得很少,你看得出來。他要是再不檢點,很可能變成個酒鬼的。
  “兩個星期前我跟你爸爸在一起吃午飯,”他突然說。“你知道不知道?”
  “不,我不知道。”
  “你心里明白,當然啦,他對你非常關切。”
  “這我知道。我知道他對我非常關切,”我說。
  “他在打電話給我之前,顯然剛接到你最近的這位校長寫給他的一封頗讓他傷心的長信,信里說你一點不肯用功。老是曠課。每次上課從來不准備功課。一句話,由于你各方面。--”“我并沒曠課,學校里是不准曠課的。我只是偶爾有一兩課沒上,例如我剛才跟你談起的那個‘口頭表達’課,可是我并不曠課。”
  我實在不想討論下去。喝了咖啡我的胃倒是好過了些,不過我的頭還是疼得厲害。
  安多里尼先生又點了支香煙。他抽得凶极了。
  接著他說:“坦白說,我簡直不知道跟你說什么好,霍爾頓。”
  “我知道。很少有人跟我談得來。我自己心里有數。”
  “我仿佛覺得你是騎在馬上瞎跑,總有一天會摔下來,摔得非常厲害。說老實話,我不知道你到底會摔成什么樣子……你在听我說嗎?”
  “在听。”
  你看得出他正在那里用心思索哩。
  “或許到了三十歲年紀,你坐在某個酒吧間里,痛恨每個看上去象是在大學里打過橄欖球的人進來。或者,或許你受到的教育只夠你痛恨一些說‘這是我与他之間的秘密’的人。或者,你最后可能坐在哪家商號的辦公室里,把一些文件夾朝离你最近的速記員扔去。我真不知道。可你懂不懂我說的意思呢?”
  “懂。我當然懂,”我說。我确實懂。“可你說的關于痛恨的那番話并不正确。我是說關于痛恨那些橄欖球運動員什么的。你真的說得不正确。我痛恨的人并不多。有些人我也許能痛恨那么一會儿,象我在潘西認識的那個家伙斯特拉德萊塔,還有另外那個家伙羅伯特.阿克萊。我偶爾也痛恨他們--這點我承認---可我的意思是說我痛恨的時候并不太長。我要是有一陣子不見他們,要是他們不到我房里來,或者我要是在飯廳里吃飯時候有一兩次沒碰到他們,我反倒有點儿想念他們。我是說我反倒有點儿想念他們。”
  安多里尼先生有一會儿工夫沒說話。他起身又拿了塊冰擱在酒杯里,重新坐了下來。你看得出他正在那里思索。不過我真希望他這會儿別說下去了,有話明天再談,可他正在興頭上。通常都是這樣,你越是不想說話,對方卻越是有興頭,越是想跟你展開討論。
  “好吧。再听我說一分鐘的話……我的措辭也許不夠理想,可我會在一兩天內就這個問題寫信給你的。那進修你就可以徹底理解了。可現在先听我說吧。”他又開始用心思索起來。接著他說:“我想象你這樣騎馬瞎跑。將來要是摔下來,可不是玩儿的--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摔下來的人,都感覺不到也听不見自己著地。只是一個勁儿往下摔。這整個安排是為哪种人作出的呢?只是為某一類人,他們在一生中這一時期或那一時期,想要尋找某种他們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或者尋找只是他們認為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于是他們停止尋找。他們甚至在還未真正開始尋找之前就已停止尋找。你在听我說嗎?”
  “在听,先生。”
  “真的嗎?”
  “真的。”
  他站起來,又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些威士忌,重又坐下。他有好一會儿工夫沒說話。
  “我不是成心嚇唬你,”他說,“不過我可以非常清楚地預見到,你將會通過這樣或那樣方式,為了某种微不足道的事業英勇死去。”他用异樣的目光望了我一眼。“我要是給你寫下什么,你肯仔細看嗎?肯給我好好保存嗎?”
  “好的。當然啦,”我說。我也的确做到了。
  他給我的那張紙,我到現在還保存著呢。
  他走到房間另一頭的書桌邊,也不坐下,在一張紙上寫了些什么。隨后他拿著那張紙回來坐下。
  “奇怪的是,寫下這話的不是個職業詩人,而是個名叫威爾罕姆.斯塔克爾的精神分析學家。他寫的--你是不是在听我說話?”
  “是的,當然在听。”
  “他說的是:‘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愿意為某种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愿意為某种事業卑賤地活著。’”他探過身來,把紙遞給了我。我接過來當場讀了,謝了他,就把紙放進衣袋。他為我這樣操心,真是難得。的的确确難得。可問題是,我當時實在不想用心思索。嘿,我突然覺得他媽的疲倦极了。
  可你看得出他一點也不疲倦。主要是,他已經很醉了。“我想總有一天,”他說,“你得找出你想要去的地方。隨后你非開步走去不可。不過你最好馬上開步走。你決不能再浪費一分鐘時間了。尤其是你。”
  我點了點頭,因為他正目不轉睛地看著我,我可不太清楚他在講些什么。我倒是挺有把握懂得他的意思,不過我當時并不太清楚他在講些什么。我實在他媽的太疲倦了。
  “我不愿意跟你說這話,”他說,“可我想,你一旦弄清楚了自己要往哪儿走,你的第一步就應該是在學校里用功。你非這樣做不可。你是個學生--不管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你應該愛上學問。而且我想,你一旦經受了所有的維納斯先生和他們的‘口頭表達’課的考驗,你就會發現--”“是文孫先生,”我說。他要說的是所有的文孫先生,并不是所有的維納斯先生。可我不該打斷他的話。
  “好吧--所有的文孫先生。你一旦經受了所有的文孫先生的考驗,你就可以學到越來越多的知識--那是說,只要你想學,肯學,有耐心學--你就可以學到一些你最最心愛的知識。其中的一門知識就是,你將發現對人類的行為感到惶惑、恐懼、甚至惡心的,你并不是第一個。在這方面你倒是一點也不孤獨,你知道后一定會覺得興奮,一定會受到鼓勵。歷史上有許許多多人都象你現在這樣,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過訪捏的時期。幸而,他們中間有几個將自己彷徨的經過記錄下來了。你可以向他們學習--只要你愿意。正如你有朝一日如果有什么貢獻,別人也可以向你學習。這真是個极妙的輪回安排。而且這不是教育。這是歷史。這是詩。”
  說到這里他停住了,從酒杯里喝了一大口酒,接著又往下說。嘿,他确确實實在興頭上。我很高興自己沒打算攔住他什么的。“我并不是想告訴你,”他說,“只有受過教育的和有學問的人才能夠對這世界作出偉大的貢獻。這樣說當然不對。不過我的确要說,受過教育的和有學問的人如果有聰明才智和創造能力--不幸的是,這樣的情況并不多--他們留給后世的記錄比起那般光有聰明才智和創造能力的人來,确實要寶貴得多。他們表達自己的思想更清楚,他們通常還有熱情把自己的思想貫徹到底。而且--最最重要的一點--他們十有九個要比那种沒有學問的思想家謙恭得多。你是不是在听我的話哪?”
  “在听,先生。”
  他有好一會儿沒再吭聲。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過這經歷,不過坐在那里等別人說話,眼看著他一個勁儿思索,實在很不好受。的确很不好受。我盡力不讓自己打呵欠。倒不是我心里覺得膩煩--那倒不是--可我突然困得要命。
  “學校教育還能給你帶來別的好處。你受這种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會發現自己腦子的尺寸,以及什么對它合适,什么對它不合适。過了一個時期,你就會心里有數,知道象你這樣尺寸的頭腦應該具有什么類型的思想。主要是,這可以讓你節省不少時間,免得你去瞎試一些對你不合适、不貼切的思想。你惺僵就會知道你自己的正确尺寸,恰如其分地把你的頭腦武裝起來。”
  接著突然間,我打了個呵欠,真是個無禮的雜种、可我實在是身不由己!
  不過安多里尼先生只是笑了一笑。“來吧,”他說著就站了起來。“咱們去把長蹋收拾一下。”
  我跟著他走到壁櫥那里,他想從最高一層的架子上拿下些被單和毯子什么的,可他一手拿著酒杯,沒法拿那些東西。所以他先把酒喝干,隨后把杯子擱到地板上,隨后把那些玩藝儿搬了下來。我幫著他把東西搬到長榻上。我們兩個-起舖床。他干這個并不起勁。他把被單什么的都沒塞好。可我不在乎。我實在累了,就是站著都能睡覺。
  “你的那些女朋友都好?”
  “她們都不錯。”我的談吐真是糟糕透了,可我當時實在沒那心情。
  “薩麗好嗎?”他認識老薩麗.海斯。我曾向他介紹過。
  “她挺好。今天下午我跟她約會了。”嘿,那好象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們兩個的共同之點并不多。”
  “漂亮极了的姑娘。還有另外那個姑娘呢?從前你跟我講起過的那個,在緬因的?”
  “哦--琴.迦拉格。她挺好。我明天大概要跟她通個電話。”
  這時我們已把長蹋舖好。“就當是在自己家里一樣,”安多里尼先生說。“我真不知道你的兩條腿往哪擱。”
  “沒關系。我睡慣了短小的床舖。”我說。
  “感謝你极了,先生。你和安多里尼太大今晚上真是救了我的命。”
  “你知道浴室在哪儿,你要是需要什么,只顧喊好了。我還要到廚房去一會儿--你怕不怕燈光?”
  “不--一點儿也不。太謝謝啦。”
  “好吧。明天見,漂亮小伙子。”
  “明天見,先生。謝謝您。”
  他出去到廚房里,我就走進浴室,把衣服脫了。我沒法刷牙,因為我身上沒帶牙刷。我也沒睡衣褲,安多里尼先生忘了借我一套,所以我只好回到客廳,把長榻邊的小燈關了,光穿著褲衩鑽進了被窩。那長榻我睡起來确實太短,可我真的站著都能睡覺,連眼皮都不眨一下。我醒著躺了只几秒鐘,想著安多里尼先生剛才告訴我的那些玩藝儿。
  關于找出你自己頭腦的尺寸什么的。他的的确确是個挺聰明的家伙。可我的那兩只混帳眼睛實在張不開了,所以我就睡著了。
  接著發生了一件事。我甚至連談都不愿談。
  我一下子醒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時候,可我一下子醒了。我感覺到頭上有什么東西,象是一個人的手。嘿,這真把我嚇坏了。那是什么呢,原來是安多里尼先生的手。他在干什么呢,他正坐在長榻旁邊的地板上,在黑暗中撫摸著或者輕輕拍著我的混帳腦袋。嘿,我敢打賭我跳得足足有一千英尺高。
  “你這是他媽的干什么?”我說。
  “沒什么!我只是坐在這儿,欣賞--”“你到底在干什么,嗯?”我又說了一遍。我真他媽的不知說什么好--我是說我當時窘得要命。
  “你把聲音放低些好不好?我只是坐在這儿--”“我要走了,嗯,”我說--嘿,我心里可緊張极了;我開始在黑暗中穿我的那條混帳褲子。我真他媽的緊張到了极點,連褲子都穿不上了。我在學校之類的地方遇到過的性變態者要比誰都多,他們總是看見我在的時候毛病發作。
  “你要上哪儿去?”安多里尼先生說。他想裝出他媽的很隨便、很冷靜的樣子,可他并不他媽的太冷靜。相信我的話好了。
  “我的手提箱什么的全都在車站上。我想我最好去一趟把它們取出來。我的東西全在里面呢。”
  “到早晨也能取。現在快睡吧。我也要去睡了。你這是怎么啦?”
  “沒什么,就是有一只手提箱放著我所有的錢什么的。我馬上回來。我會叫輛出租汽車,馬上回來,”我說。嘿,我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簡直站不穩腳。“問題是,那錢不是我的。它是我母親的,我--”“別胡扯啦,霍爾頓。快睡吧。我也要去睡了。錢不會少的,你可以到早晨--”“不,我不是說著玩的。我非去不可。我真的非去不可。”我他媽的都已穿好衣服,只是找不著領帶。我再也記不起把領帶放在什么地方了。我就不打領帶,穿好上裝。老安多里尼先生這會儿正坐在离我不遠的一把大椅子上,拿眼望著我。房里漆黑一團,我看不太清楚他的動作,可我照樣知道他正拿眼望著我。而且他還在那儿喝酒呢。我都看得見他手里拿著那只盛有冰威士忌的酒杯。
  “你是個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
  “這我知道,”我說。我甚至沒仔細尋找我的領帶。所以我不打領帶就走了。“再見吧,先生,”我說。“非常感謝您。一點不假。”
  我往前門走去的時候,他一直跟在我后邊;當我按電梯的鈴的時候,他就站在那個混帳的門道里。他什么也沒說,只是重复了一遍剛才的話,說我是個“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奇怪個屁!隨后他就站在門道里等著,直等到混帳電梯上來。我這混帳一輩子里等電梯再也沒等過這么久的,我能對天發誓。
  我在那儿等電梯,他也一直站著不動窩儿,我真不知道他媽的跟他說些什么好,所以我就說:“我要開始讀几本好書了。真的。”我是說你總得講些什么才好。那情況真是尷尬极了。
  “你拿了手提箱,馬上就回這儿來。我不把門門上。”
  “非常感謝,”我說。“再見!”電梯終于上來了,我就進了電梯下樓。嘿,我象個瘋子似的索索亂抖。我渾身還在冒汗。每次遇到這類性變態玩藝儿,我就會渾身冒汗。我從孩提時候起,這類的事遇到總有二十次了。我實在受不了。

第25節

到了外邊,天已蒙蒙亮。天气也冷得要命,可我覺得挺舒服,因為我身上正在拚命出汗哩。
  我不知道他媽的往何處去好。我不想再去開旅館,把菲芘的錢花光。因此未了儿我往克萊辛敦走去,從那儿乘地鐵到中央大車站。我的兩只手提籍就存在那儿,那儿的混帳候車室里也有的是長椅,我打算就在椅子上睡一覺。我果真這么做了。有那么一會儿我睡得還不坏,因為候車室里人不多,我可以把兩只腳擱在椅子上。可我不想細談這事。這不是什么好事。你千万別去嘗試。我說的是真話,它會使你泄气。
  我只睡到九點光景,因為那時有千百万人涌進了候車室,我只好把兩只腳放下來。兩只腳一擱到地板上,我就再也睡不好覺,所以我就坐了起來,我的頭痛還沒好,而且更厲害了,我只覺得這一輩子從來沒這么泄气過。
  我心里并不愿意,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安多里尼先生來,我琢磨著安多里尼太大看見我沒睡在那儿,要是問起來,不加安多里尼先生會怎么說。不過這問題我并不太擔心,因為我知道安多里尼先生為人非常聰明,他可以編造什么話來向她搪塞。他可以告訴她我已經回家了什么的。這問題我并不太擔心。真正讓我放不下心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會醒來發現他輕輕拍著我的頭。我是說我在怀疑或許是我自己猜錯了,他并不是在那儿跟我搞同性愛。我怀疑他或許有那么個癬好,愛在別人睡著的時候輕輕拍他的頭。我是說這一類玩藝儿你怎么能斷定呢?你沒法斷定。我甚至開始琢磨著我應不應該取出我的手提箱回到他家去,就象我答應他的那樣,我是說我開始想到即便他是個搞同性愛的,他待我當然非常好。我想到我這么晚打電話給他,他卻一點也不見怪,還叫我馬上就去,要是我想去的話。我又想到他一點不怕麻煩,給了我忠告,要我找出頭腦的尺寸什么的;還有那個我跟你講起過的詹姆士.凱瑟爾,他死的時候就只有他一個人敢定近他。我心里想著這一切,越想越泄气。我是說我開始想到我或許應該回到他家去。或許他只是隨便拍拍我的頭。反正我越想這件事,心里就越泄气,精神也越沮喪。更糟糕的是,我的眼睛疼得要命。
  由于睡眠不足,我的兩眼熱辣辣的,疼得要命。再說,我還有點儿感冒了,可我身上連一塊混帳手絹都沒有。我的手提箱里倒是有几塊,可我并不想把箱子從存物處牢固的鐵箱里取出來,在公共場所當眾把它打開。
  我旁邊的長椅上不知誰丟下本雜志在那里,我就拿了看起來,本想借此轉移思路,至少暫時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万樣其他事情。不過我看了那篇混帳文章,心里反倒更不好過了。文章里全是談的荷爾蒙。它描寫如果你身上的荷爾蒙正常,你的臉色應該怎樣,眼神應該怎樣,可我完全不是那個樣儿。我倒是跟文章里所描寫的那种荷爾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樣。因此我開始為我的荷爾蒙擔起心來。接著我看了另外那篇文章,寫的是怎樣預測自己有沒有得癌。它說你嘴里要是有什么潰瘍,一時好不了,那可能就是癌的症狀。我的哺唇里面正好有個潰瘍,已有兩個星期了。因此我怀疑自己已經得了癌。這雜志倒是一服小小的興奮劑。未了儿我不看雜志了,出去到外面散一會儿步。我揣摩自己大概要在一兩個月內死去,因為我得了癌。我真是這樣想的。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會死去。這當然不是太舒服的感覺。
  天象是要下雨的樣子,可我還是出去散步了。
  主要是,我覺得我應該吃點儿早飯。我肚子并不餓,可我覺得我至少應該吃點儿什么。我是說至少吃點儿有維生素的東西。于是我信步往東走去,那儿有不少廉价餐館,因為我不想花很多的錢。
  我一路走去,看見有兩個家伙在一輛卡車上卸一棵大圣誕樹。一個家伙不住地跟另一個說:“把這婊子養的抬起來!抬起來,老天爺!”管圣誕樹叫婊子養的,确實少見少聞。可是說來可怕,我听在耳朵里,竟還覺得有點儿好笑,所以我不由得笑起來。這實在是我千不該万不該做的最最糟糕的事,因為我剛一笑,就覺得自己要吐。确實是這樣。
  我甚至開始嘔吐起來,可是不久也就好了。我不知道這是怎么回事。我是說我不曾院過任何不衛生的東西,而且我的胃一向很健康。嗯,不管怎樣我慢慢好了,我心想要是去吃些東西,說不定還能更好過一些。因此我走進一家外表看去非常便宜的餐館,要了份油炸餅和咖啡。不過,我沒吃那份油炸餅。我實在咽不下去。問題是,你要是為了某种事情心里懊喪得要命,就會食不下咽。那個侍者例真不錯。他把那份油炸餅拿了回去,沒要我錢。我光是喝了咖啡。隨后我走出餐館,開始向五馬路走去。
  今天是星期一,离圣誕節已經很近,所有的舖子也都開門了。因此在五馬路上散步倒是挺不錯。
  很有圣誕節气象。所有那些瘦瘦的圣誕老人全都站在角落里搖著鈴,還有那班救世軍姑娘--臉上不搽脂粉和口紅什么的--也在那儿搖鈴。我東張西望,尋找昨天吃早飯時候遇見的那兩個修女,可我沒看見她們。我知道我看不見她們,因為她們告訴我說她們是到紐約來當教師的,可我還是一個勁儿找她們。嗯,不管怎樣,一霎時已是一片圣誕節气象。千万個小孩子跟他們的母親一起來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車里上上下下,在舖子里進進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邊。她已經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進儿童玩具部就高興得命都沒有了,不過她倒是喜歡看熱鬧,逗笑取樂。前年圣誕節我曾帶她一起到市中心買東西。我們的确樂了一陣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我們一起進了鞋部,假裝她--老菲芘--要買一雙高統雨靴,那种雨靴總有一百万個穿帶子的眼儿。我們簡直把那個可怜的售貨員折騰死了。老菲芘試了約莫二十雙,每試一雙,那個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帶子全都穿好。這實在是种下流的把戲,可是差點儿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后我們買了雙鹿皮靴,付了錢。那個售貨員倒是十分和气。我想他也知道我們是在逗著玩儿,因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個不停。
  嗯,我就這樣沿著五馬路一直往前走,沒打領帶什么的。接著突然間,一件非常可怕的事發生了。每次我要穿過一條街,我的腳才跨下混帳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馬上有一种感覺,好象我永遠到不了街對面。我覺得自己會永遠往下走、走、走,誰也再見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嚇坏了。你簡直沒法想象。我又渾身冒起汗來--我的襯衫和內衣都整個儿濕透了。接著我想出了一個主意。每次我要穿過一條街,我就假裝跟我的弟弟艾里說話。我這樣跟他說:“艾里,別讓我失蹤。艾里,別讓我失蹤。艾里,別讓我失蹤。勞駕啦,艾里。”等到我走到街對面,發現自己并沒失蹤,我就向他道謝。
  等我要穿行另一條街的時候,我又從頭來一遍。可我一個勁儿往前走著。我大概是怕停下來,我想--我記不太清楚了,說老實話。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條街才停住腳步,都已經走過了動物園什么的。隨后我在一把長椅上坐了下來。我都已喘不過气來了,渾身還在冒汗。我在那儿坐了總有一個鐘頭,我揣摩。最后,我打定主意,決計遠走高飛。我決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個混帳學校里去念書了。我決定再見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別,把她過圣誕節的錢還她,隨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車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蘭隧道不花錢搭一輛車,然后再搭一輛,然后再一輛、再一輛,這樣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達西部,那儿陽光明媚,景色美麗;那儿沒有人認識我,我可以隨便找個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個加油站里找個工作,給人家的汽車加油什么的。不過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樣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個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裝作一個又襲又啞的人。這樣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講任何混帳廢話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說什么,他們就得寫在紙上遞給我。用這种方法交談,過不多久他們就會膩煩得要命,這樣我的下半輩子就再也用不著跟人談話了。人人都會認為我是個可怜的又聾又啞的雜种,誰都不會來打扰我。他們會讓我把汽油灌進他們的混帳汽車,他們會給我一份工資,我用自己掙來的錢造一座小屋,終身住在里面。我准備把小屋造在樹林旁邊,而不是造在樹林里面,因為我喜歡屋里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陽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后我如果想結婚什么的,可以找一個同我一樣又聾又啞的美麗姑娘。我們結婚以后,她就搬來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里,她如果想跟我說什么話,也得寫在一張混帳紙上,象別人一樣。
  我們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們送到什么地方藏起來。我們可以給他們買許許多多書,親自教他們讀書寫字。
  我這樣想著想著,心里興奮得要命。我的确興奮。我知道假裝又聾又啞那一節十分荒唐,可我喜歡這樣想。不過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別。因此突然間,我象個瘋子似的奔過街心--我險些儿連命都送掉了,我老實告訴你說--到一家文具店里買了支鉛筆和一本拍紙簿。我想寫張便條給她,叫她到什么地方來會我,以便向她道別,同時把她過圣誕節用的錢還給她。我打算先寫好便條,然后拿了它到學校里去,叫校長室里的什么人把條儿送去給她。可我只是把拍紙簿和鉛筆塞進農袋,飛快地向她學校走去--我心里實在太興奮,沒法在文具店里寫那張條儿。我走得极快,因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飯之前收到那條儿,但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我知道她學校在什么地方,自然啦,因為我小時候也在那儿上學。我到了那儿以后,卻有一种异樣的感覺。我本來沒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還記得里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里,才發現自己記得很清楚。里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學的時候一模一樣。
  還是那個大操場,光線老是有點儿暗淡,燈泡外面裝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會破。場地上依舊到處是白圈圈,以便賽球什么的。籃球架上依舊沒有网--光是木板和鐵圈。
  場子上一個人也沒有,或許因為休息時間已經過了,吃午飯時間還沒到。我只看見一個黑人小孩子,正向廁所走去。他的屁股口袋里插著塊木頭號牌,那號牌也跟我們過去用的一模一樣,用來證明他已經獲得上廁所的許可。
  我身上還在冒汗,可沒象剛才那么厲害了。我走到樓梯邊,坐在第一個梯級。拿出我剛才買的拍紙簿和鉛筆。那樓梯有一股气味,也跟我過去上學的時候一模一樣。象是剛有人在-全面撤了泡尿似的。學校里的樓梯老有那种气味。不管怎樣,我坐在那儿寫了這么張便條:親愛的菲芘,我沒法等到星期三了,所以我也許要今天下午搭人家的車到西部去。你要是辦得到,請在十二點一刻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來會我。我可以把你過圣誕節用的錢還給你。我沒有花掉多少。
  你的親愛的霍爾頓她的學校簡直就在博物館旁邊,她回家吃午飯時反正要走過,所以我知道她准能前來會我。
  接著我上樓向校長室走去,想找個人送這張條到她課堂里去。我把便條折了總有十來道,不讓人隨便拆開偷看。在一個混帳學校里,你簡直信不過任何人。可我知道他們要是听說我是她哥哥什么的,一定會把便條送給她。
  我上樓的時候,突然覺得自己好象又要吐了。
  只是我沒吐出來。我就地坐了一秒鐘,覺得好過了一些。可我剛坐下去,就看見一樣東西,差點儿都把我气瘋了。有人在牆上寫了“×你”兩個大字。
  我見了真他媽的差點儿气死。我想到菲芘和別的那些小孩子會看到它,不知他媽的是什么意思,最后總有個下流的孩子會解釋給她們听--同時把眼睛那么一斜,自然啦--以后有一兩天工夫,她們會老想著這事,甚至或許會嘀咕著這事。我真希望親手把寫這兩個字的人殺掉。我揣摩大概是哪個性變態的癟三在深夜里偷偷溜進了學校,撤了泡尿什么的,隨后在牆上寫下這兩個宇。我不住地幻想著自己怎樣在他寫字的時候捉住他,怎樣揪住了他的腦袋往石級上撞,直撞得他頭破血流,直挺挺的死在地上。可我也知道自己沒勇气干這事。我知道得很清楚。這就使我心里更加泄气。我甚至都沒勇气用手把這兩個字從牆上擦掉,我老實告訴你說。我生怕哪個教師撞見我在擦,還以為是我寫的。可我最后還是把字擦掉了。隨后我繼續上樓向校長辦公室走去。
  校長好象不在,只有一個約莫一百歲的老太太坐在一架打字机跟前。我跟她說我是4B-l班菲芘,考爾菲德的哥哥,我請她勞駕把這張便條送去給菲芘。我說這事非常重要,因為我母親病了,沒法給菲芘准備午飯,她得到約定的地方跟我會面,一起到咖啡館里去吃飯。這位老太太倒是十分客气。她從我手里接過便條,叫來了隔壁辦公室里的另一位太太,那太太就給菲芘進去了。接著那個約莫一百歲的老太大就跟我聊起天來。她十分和气,我就告訴她說,我,還有我兄弟,過去也都在這學校里念書。她問我這會儿在哪里上學,我告訴她說在潘西,她說潘西是個非常好的學校。即便我想要糾正她的看法,我怕自己也沒這力量。再說,她要是認為潘西是個非常好的學校,就讓她那么認為好了。
  誰都不樂意把新知識灌輸給那些約莫一百歲的老人。他們不愛听。過了一會儿后,我就走了。奇怪的是,她竟也向我大聲嚷著“運气好!”就跟我离開潘西時老斯賓塞嚷的一模一樣。老天,我最恨的就是我离開什么地方的時候有人沖著我嚷“運气好!”我一听心里就煩。
  我從另一邊樓梯下去,又在牆上看見“×你”兩個大宇。我又想用手把字擦掉,可這兩個宇是用刀子什么的刻在上面的,所以怎么擦也擦不掉。
  嗯,反正這是件沒希望的事。哪怕給你一百万年去干這事,世界上那些“×你”的字樣你大概連一半都擦不掉。那是不可能的。
  我望了望操場上的大鐘,還只十一點四十,离跟老菲芘約會的時間還很遠,所以我還有不少時間可以消磨。可我只是向博物館走去。此外我也實在沒有其它地方可去。我心想,在我搭車西去之前要是路過公用電話間,或許跟琴.迦拉格通個電話,可我沒那心情。主要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已放假回家了沒有。因此我一徑走到博物館,在那儿徘徊。
  我正在博物館里等菲芘,就在大門里邊,忽然有兩個小孩走過來,問我可知道木乃伊在哪里。那個問我話的小孩褲子全沒扣鈕扣。我向他指了出來。
  他就在站著跟我說話的地方把鈕扣一一扣上了--他甚至都不找個僻處,象電線杆后面什么的。他真讓我笑痛肚皮。只是我沒笑出聲來,生怕再一次要吐。“木乃伊在哪儿,喂?”那孩子又問了一遍。
  “你知道嗎?”
  我逗了他們一會儿。“木乃伊?那是什么東西?”我問那個孩子。
  “你知道。木乃伊--死了的人。就是葬在粉里的。”
  粉。真笑死人。他說的是墳。
  “你們兩個怎么不上學?”我說。
  “今天不上課,”那孩子說,兩個孩子里面就只他一個說話。我十拿九穩他是在撒謊,這個小雜种。在老菲芘來到之前,我實在沒事可做,因此我領著他們去找放木乃伊的地方。嘿,我一向知道放木乃伊的場所,一找便著,可我有多年沒到博物館來了。
  “你們兩個對木乃伊那么感興趣?”我說。
  “不錯。”
  “你的那個朋友會說話嗎?”我說。
  “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弟弟。”
  “他會說話嗎?”我望著那個一直沒開口的孩子說。“你到底會不會說話?”我問他。
  “會,”他說。“我只是不想說話。”
  最后我們找到了放木乃伊的場所,我們就走了進去。
  “你們知道埃及人是怎樣埋葬死人的嗎?”我問那個講話的孩子。
  “不知道。”
  “呃,你們應該知道。這十分有趣。他們用布把死人的臉包起來,那布都用一种秘密的化學藥水浸過。這樣他們可以在墳里埋葬几千年,他們的臉一點儿也不會腐爛。除了埃及人誰也不知道怎么搞這玩藝儿。連現代科學也不知道。”
  要進入放木乃伊的場所,先得通過一個非常窄的門廳,門廳一壁的石頭全都是從法老的墳上拆下來的。門廳里黑乎乎的,十分陰森可怕,你看得出跟我一塊儿來的這兩個木乃伊愛好者不太欣賞。他們都緊靠著我,那個不講話的孩子簡直拉住我的袖子不放。“咱們走吧,”他對他哥哥說。“我已經看過啦。走吧,嗨。”他轉身走了。
  “他的膽子咪咪小,”另外那個孩子說。“再見!”他也走了。
  于是只剩下我一個人在墳里了。說起來,我倒是有點喜歡這地方。這儿是那么舒服,那么宁靜。
  接著突然間,你決猜不著我在牆上看見了什么。另外兩個大字“×你”。是用紅顏色筆之類的玩藝儿寫的,就寫在石頭底下鑲玻璃的牆下面。
  麻煩就在這里。你永遠找不到一個舒服、宁靜的地方,因為這樣的地方并不存在。你或許以為有這樣的地方,可你到了那儿,只要一不注意,就會有人偷偷地溜進來,就在你的鼻子底下寫了“×你”宇樣。你不信可以試試。我甚至都這樣想,等我死后,他們會把我葬到墓地里,給我立一個墓碑,上面寫著“霍爾頓.考爾菲德”的名字,以及哪年生哪年死,然后就在這下面是“×你”兩宇。
  我有十足的把握,說實在的。
  我從放木乃伊的場所走出來,就急于上廁所。
  我好象是瀉肚子了,我老實告訴你說。我倒不太在乎自己瀉肚子,可是跟著又發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我剛從廁所里出來,就一下暈過去了。我的運气還算不錯。我是說我要是一頭撞在石頭地上,很可能摔死的,可我只是側身倒下去。說來奇怪,我暈過去后醒來。倒是好過了一些,的确這樣。我的一只胳膊摔疼了一點儿,可我暈得不象剛才那么厲害了。
  已經快到十二點十分了,所以我就出去站在門邊,等候菲芘。我心想,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跟她見面了。我的意思是說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見到我的親屬了。我揣摩我以后大概還會跟我的親屬見面,可總得在好些年以后。我想,我可能在三十五歲左右再回家一次,那也只是家里有什么人生病,在死前想見我一面,要不然我說什么也不會离開我的小屋回家。我甚至開始想象我回家以后會是什么樣子。我知道我母親會歇斯底里發作,哭哭啼啼的求我留在家里,叫我別再回到我的小屋里去,可我還是要走。我會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先讓我母親平靜下來,隨后走到客廳的另一頭,取出煙盒來點一支煙,冷靜得要命。我請他們大伙儿有空到我那儿去玩,可我并不強求他們去。我倒是打算這么做,我打算讓老菲芘在夏天、圣誕節和复活節到我那里來度假期。DB要是想找一個舒服、宁靜的地方寫作,我出可以讓他到我那儿來往,只是他不能在我的小屋里寫什么電影劇本,只能寫短篇小說和其它著作。我要定出這么個規則,凡是來看我的人,都不准在我家里做任何假模假式的事。誰要是想在我家里作假,就馬上請他上路。
  突然,我抬頭一看衣帽間里的鐘,已經十二點三十五了,我開始擔起心來,生怕學校里的那個老太太已經偷偷地囑咐另外那位太大,叫她別給老菲芘送信。我擔心她或許叫那位太大把那張便條燒了什么的。這么一想,我心里真是害怕极了。我在上路之前,倒真想見老菲芘一面,我是說我還拿了她過圣誕節的錢哩。
  最后,我看見她了。我從門上的玻璃里望見了她。我之所以老遠就望見她,是因為她戴著我的那頂混帳獵人帽--這頂帽子你在十英里外都望得見。
  我走出大門跨下石級迎上前去。叫我不明白的是,她隨身還帶著一只大手提箱。她正在穿行五馬路,一路拖著那只混帳大手提箱。她簡直連拖都拖不動。等我走近一看,她拿的原來是我的一只舊箱子,是我在胡敦念書的時候用的。我猜不出她拿了它來究竟他媽的是要干什么。“嘿,”她走近我的時候這么嘿了一聲,她被那只混帳手提箱累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我說。“那只箱子里裝的什么?我什么也不需要。我就這樣動身,連我寄存在車站里的那兩只手提箱我都不准備帶走。箱子里到底他媽的裝了些什么?”
  她把手提箱放下了。“我的衣服,”她說。
  “我要跟你一塊儿走。可以嗎?成不成?”
  “什么?”我說。她一說這話,我差點儿摔倒在地上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這樣。我覺得一陣昏眩,心想我大概又要暈過去了。
  “我拿著箱子乘后面電梯下來的,所以查麗娜沒看見我。箱子不重。我只帶了兩件衣服,我的鹿皮靴,我的內衣和襪子,還有其它一些零碎東西。
  你拿著試試。一點不重。你試試看……我能跟你去嗎?霍爾頓?我能嗎?勞駕啦。”
  “不成。給我住嘴。”
  我覺得自己馬上要暈過去了。我是說我本來不想跟她說住嘴什么的,可我覺得自己又要暈過去了。
  “我干嗎不可以?勞駕啦,霍爾頓;我決不麻煩你--我只是跟你一塊儿走,光是跟你走!我甚至連衣服也不帶,要是你不叫我帶的話--我只帶我的--”“你什么也不能帶。因為你不能去。我只一個人去,所以快給我住嘴。”
  “勞駕啦,霍爾額。請讓我去吧。我可以十分、十分、十分--你甚至都不會--”“你不能去。快絡我住嘴!把那箱子給我,”我說著,從她手里奪過箱子。我几乎要動手揍她。
  我真想給她一巴掌。一點不假,她哭了起來。
  “我還以為你要在學校里演戲呢。我還以為你耍演班納迪克特.阿諾德呢,”我說。我說得難听极了。“你這是要干什么?不想演戲啦,老天爺?”
  她听了哭得更凶了。我倒是很高興。一霎時,我很希望她把眼珠子都哭出來。我几乎都有點儿恨她了。我想我恨她最厲害的一點是因為她跟我走了以后,就不能演那戲了。
  “走吧,”我說。我又跨上石級向博物館走去。我當時想要做的,是想把她帶來的那只混帳手提箱存到衣帽間里,等她三點鐘放學的時候再來取。我知道她沒法拎著箱子去上學。“喂,來吧,”我說,可她不肯跟我一起走上石級。她不肯跟我一起走。于是我一個人上去,把手提箱送到衣帽間里存好,又走了回來。她依舊站在那儿人行道上,可她一看見我向她走去,就一轉身背對著我。她做得出來。她只要想轉背,就可以轉過背去不理你。“我哪儿也不去了。我已經改變了主意。所以別再哭了,”我說。好笑的是,我說這話的時候她根本不在哭。可我還是這么說了。“喂,走吧。我送你回學校去。喂,走吧。你要遲到啦。”
  她不肯答理我。我想拉她的手,可她不讓我拉。她不住地轉過身去背對著我。
  “你吃了午飯沒有?你已經吃了午飯沒有?”
  我問她。
  她不肯答理我。她只是脫下我那頂紅色獵人帽--就是我給她的那頂--劈面朝我扔來。接著她又轉身背對著我。我差點儿笑痛肚皮,可我沒吭聲。我只是把帽子拾了起來,塞進我的大衣口袋。
  “走吧,嗨。我送你回學校去,”我說。
  “我不回學校。”
  我听了這話,一時不知怎么說好。我只是在那儿默默站了一兩分鐘。
  “你一定得回學校去。你不是要演戲嗎?你不是要演班納迪克特.阿諾德嗎?”
  “不。”
  “你當然要演,你一定要演。走吧,喂,咱們走吧,”我說。“首先,我哪儿也不去了,我剛才不是說了嗎。我要回家去。你一回學校,我也馬上回家。我先上車站取我的箱子,隨后直接回--”“我說過我不回學校了。你愛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我不回學校,”她說。“所以你給我住嘴。”
  她叫我住嘴,這還是被題儿第一道。听起來實在可怕。老天爺,听起來實在可怕。比咒罵還可怕。她依舊不肯看我一眼,而且每次我把手搭在她肩上什么的,她總是不讓我。
  “听著,你是不是想散一會儿步呢?”我問她。“你是不是想去動物園?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讓你上學去,帶你散一會步,你能不能打消你這种混帳念頭?”
  她不肯答理我,所以我又重复了一遍。“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讓你上學去,帶你散一會儿步,你能不能打消你這种混帳念頭?你明天能不能乖乖儿上學去?”
  “我也許去,也許不去,”她說完,就馬上奔跑著穿過馬路,也不看看有沒有車輛。有時候她簡直是個瘋子。
  可我并沒跟著她去。我知道她會跟著我,因此我就朝動物園走去,走的是靠公園那邊街上。她呢,也朝動物園的方向走去,只是走的是他媽的另一邊街上。她不肯抬起頭來看我,可我看得出她大概從她的混帳眼角里瞟我,看我往哪儿走。嗯,我們就這樣一直走到動物園。我唯一覺得不放心的時候是有輛雙層公共汽車開過,因為那時我望不見街對面,看不到她在他媽的什么地方。可等到我們到了動物園以后,我就大聲向她喊道:“菲芘!我進動物園去了!來吧,喂!”她不肯拿眼看我,可我看得出她听見了我的話。我走下台階進動物園的時候,回頭一望,看見她也穿過馬路跟我來了。
  由于天气不好,動物園里的人不多,可是在海獅的游泳池旁邊倒圍著一些人。我邁步繼續往前走,可老菲芘停住腳步,似乎要看人喂海獅--有個家伙在朝它們扔魚--因此我又走了回去。我揣摩這是跟她和解的好机會,所以我就定去站在她背后,把兩手搭在她肩上,可她一屈膝,從我手中溜出去了--她只要成心,的确很能慪人。她一直站在那儿看喂海獅,我也就一直站在她背后。我沒再把手搭在她肩上什么的,因為我要是再這么做,她當真還會給我難看。孩子們都很可笑。你跟他們打交道的時候可得留神。
  我們從海獅那儿走開的時候,她不肯跟我并排走,可离我也不算太遠。她靠人行道的一邊走,我靠著另一邊走。這當然不算太親熱,可跟剛才那么离我一英里相比,總算好多了。我們走上小山看了會儿熊,可那儿沒什么可看的。只有一頭熊在外面,那頭北极熊。另一頭棕色的躲在它的混帳洞里,不肯出來。你只看得見它的屁股。有個小孩子站在我旁邊,戴了頂牛仔帽,几乎把他的耳朵都蓋住了,他不住地跟他父親說:“讓它出來,爸爸,想法子讓它出來。”我望了老菲芘一眼,可她她不肯笑。
  你知道孩子們生你气的時候是什么樣子。他們連笑都不肯笑。
  我們离開熊以后,就走出動物園,穿過公園里的小馬路,又穿過那條小隧道,隧道里老有一股撒過尿的臭味。從這儿往前去是旋轉木馬轉台。老菲芘依舊不肯跟我說話什么的,不過已在我身旁走了。我一時高興,伸手攥住她大衣后面的帶子,可她不肯讓我攥。
  她說:“請放手,您要是不介意的話。”她依舊在生我的气,不過已不象剛才那么厲害了。嗯,我們离木馬轉台越來越近,己听得見那里演奏的狂熱音樂了。
  當時演奏的是《哦,瑪麗!》,約莫在五十年前我還很小的時候,演奏的也是這曲子。木馬轉台就是這一點好,它們奏來奏去總是那几個老曲子。
  “我還以為木馬轉台在冬天不開放呢,”老菲芘說。她跟我說話這還是頭一次。她大概忘了在生我的气。
  “也許是因為到了圣誕節的緣故,”我說。她听了我的話并沒吭聲。她大概記起了在生我的气。
  “你要不要進去騎一會儿?”我說。我知道她很可能想騎。她還很小的時候,艾里、DB和我常常帶她上公園,她就最喜歡旋轉木馬轉台。你甚至都沒法叫她离開。
  “我太大啦,”她說。我本來以為她不會答理我,可她回答了。
  “不,你不算太大。去吧。我在這儿等你。去吧,”我說。這時我們已經走到了轉台邊。里面有不多几個孩子騎在木馬上,大都是很小的孩子,有几個孩子的父母在外面等著,坐在長椅上什么的。
  我于是走到售票窗口,給老菲芘買了一張票。隨后我把票給了她。她就站在我身旁。“給,”我說。
  “等一秒鐘--把剩下的錢出拿去。”我說著,就把她借給我的錢所有用剩下來的全都拿出來給她。
  “你拿著吧。代我拿著,”她說。接著她馬上加了一句--“勞駕啦。”
  有人跟你說“勞駕啦”之類的話,听了當然很泄气。我是說象菲芘這樣的人。我听了的确非常泄气。不過我又把錢放回了衣袋。
  “你騎不騎?”她問我。她望著我,目光有點儿异樣。你看得出她已不太生我的气了。
  “我也許在下次騎。我先瞧著你騎,”我說。
  “票子拿好了?”
  “晤。”
  “那么快去--我就坐在這儿的長椅上。我瞧看你騎。”我過去坐在長椅上,她也過去上了轉台。她繞看台走了又走。我是說她繞著轉台整整走了一圈。隨后她在那只看去很舊的棕色大木馬上坐下。接看轉台轉了起來,我瞧著她轉了一圈又一圈。騎在木馬上的另外還有五、六個孩子,台上正在演奏的曲子是《煙進了你的眼睛》,調儿完全象爵士音樂,听去很滑稽。所有的孩子都想攥住那只金圈儿,老菲芘也一樣,我很怕她會從那只混帳馬上掉下來,可我什么也沒說,什么也沒做。孩子們的問題是,如果他們想伸手去攥金圈儿,你就得讓他們攥去,最好什么也別說。他們要是摔下來,就讓他們摔下來好了,可別說什么話去攔阻他們,那是不好的。
  等到轉台停止旋轉以后,她下了木馬向我走來。“這次你也騎一下吧,”她說。
  “不,我光是瞧著你騎。我光是想瞧著你騎。”
  我說著,又給了她一些她自己的錢。“給你。再去買几張票。”
  她從我手里接過錢。“我不再生你气了,”她說,“我知道。快去--馬上就要轉啦。”
  接著她突然吻了我一下。隨后她伸出一只手來,說道:“下雨啦。開始下雨啦。”
  “我知道。”
  接著她干了一件事--真他媽的險些儿要了我的命--她伸手到我大衣袋里拿出了我那頂紅色獵人帽,戴在我頭上,“你不要這頂帽子了?”我說。
  “你可以先戴一會儿。”
  “好吧。可你快去吧,再遲就來不及了,就騎不著你的那匹木馬了。”
  可她還是呆著不走。
  “你剛才的話說了算不算數?你真的哪儿也不去了?你真的一會儿就回家?”她問我。
  “是的,”我說,我說了也真算數。我并沒向她撤謊。過后我也的确回家了。“快去吧,”我說。“馬上就要開始啦。”
  她奔去買了票,剛好在轉台開始轉之前入了場。隨后她又繞著台走了一圈,找到了她的那匹木馬。隨后她騎了上去。她向我揮手,我也向她揮手。
  嘿,雨開始下大了。是傾盆大雨,我可以對天發誓。所有做父母的、做母親的和其他人等,全都奔過去躲到轉台的屋檐下,免得被雨淋濕,可我依舊在長椅上坐了好一會儿。我身上都濕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上和褲子上。我那頂獵人帽在某些部分的确給我擋住了不少雨,可我依舊淋得象只落湯雞。不過我并不在乎。突然間我變得他媽的那么快樂,眼看著老菲芘那么一圈圈轉個不停。我險些儿他媽的大叫大嚷起來,我心里實在快樂极了,我老實告訴你說。我不知道什么緣故。她穿著那么件藍大衣,老那么轉個不停,看去真他媽的好看极了。
  老天爺,我真希望你當時也在場。

第26節

我要跟你談的就是這些。我本來也可以告訴你我回家以后干了些什么,我怎么生了一場病,從這里出去以后下學期他們要我上什么學校,等等,可我實在沒那心情。我的确沒有。我這會儿對這一類玩藝儿一點也不感興趣。
  許多人,特別是他們請來的那個精神分析家,不住地問我明年九月我回學校念書的時候是不是打算好好用功了。在我看來,這話問得真是傻透了。
  我是說不到你開始做的時候,你怎么知道自己打算怎樣做?回答是,你沒法知道。我倒是打算用功來著,可我怎么知道呢?我可以發誓說這話問得很傻。
  DB倒不象其他人那么混帳,可他也不住地問我許多問題。他上星期六開了汽車來看我,還帶來一個英國姑娘,是主演他正在寫的那個電影劇本的。她非常矯揉造作,可長的十分漂亮。嗯,有一會儿她出去到遠在走廊另一頭的女盥洗室去了,DB就問我對上述這一切有什么看法。我真他媽的不知怎么說好。老實說,我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看法。我很抱歉我竟跟這許多人談起這事。我只知道我很想念我所談到的每一個人。甚至老斯特拉德萊塔和阿克萊,比方說。我覺得我甚至也想念那個混帳毛里斯哩。說來好笑。你千万別跟任何人談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談起,就會想念起每一個人來。
                 
--完--


《麥田捕手》是沙林傑唯一的一部長篇,雖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卻在美國社會上和文學界產生過巨大影響。1951年,這部小說一問世,立即引起轟動。主人公的經歷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強烈共鳴,受到讀者,特別是大中學生的熱烈歡迎。他們紛紛模仿主人公霍爾頓的裝束打扮,講“霍爾頓式”的語言,因為這部小說道出了他們的心聲,反映了他們的理想、苦悶和愿望。家長們和文學界也對這本書展開厂爭論。有認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對生活的認識,對丑惡的現實提高警惕,促使他們去選擇一條自愛的道路;成年人通過這本書也可增進對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認為這是一本坏書,主人公讀書不用功,還抽煙、酗酒,搞女人,滿口粗活,張口就“他媽的”,因此應該禁止。經過30多年來時間的考驗,證明它不愧為美國當代文學中的“現代經典小說”之一。現在大多數中學和高等學校已把它列為必讀的課外讀物,正如有的評論家說的那樣,它“几乎大大地影響了好几代美國青年”。
  本書以主人公霍爾頓自敘的語气講述自己被學校開除后在紐約城游蕩將近兩晝夜的經歷和心靈感受。它不僅生動細致地描繪了一個不安現狀的中產階級子弟的苦悶仿徨、孤獨憤世的精神世界,一個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會的虛偽和做作。霍爾頓是個性洛复雜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顆純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對那些熱衷于談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對校長的虛偽勢利非常厭惡,看到牆上的下流字眼便憤憤擦去,遇到修女為受難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對妹妹菲芯真誠愛護,百般照顧。為了保護孩子,不讓他們掉下懸崖,他還渴望終生做一個“麥田里的守望者”,發出“救救孩子”般的呼聲。可是,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還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發泄、易沖動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讀書,不求上進,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煙、酗酒、打架、調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覺得老師、父母要他讀書上進,無非是要他“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他認為成人社會里沒有一個人可信,全是“假仁假義的偽君子”,連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師,后來也發現可能是個同性戀者,而且還用“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愿意為某种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愿意為某种事業卑賤地活著”那一套來教導他。他看不慣現實社會中的那种世態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實和真誠,但遇到的全是虛偽和欺騙,而他又無力改變這种現狀,只好苦悶、彷徨、放縱,最后甚至想逃离這個現實世界,到窮鄉僻壤去裝成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二次大戰后,美國在社會异化、政治高壓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壓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來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書主人公霍爾頓實際上也是個“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現的“反英雄”,只是他還沒有放縱和混亂到他們那樣的程度罷了。
  《麥田捕手》之所以能產生如此重大的影響,很重要的一點還由于作者創造了一种新穎的藝術風格。全書通過第一人稱,以一個青少年的口吻敘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見所聞和行為舉止,也以一個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虛偽面目和欺騙行徑。作者以細膩深刻的筆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雜心理,不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現實沖突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緊緊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點來表現主人公的善良純真和荒誕放縱。小說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識流”,兩者得到了巧妙的結合。在語言的運用上,本書也獨創一格。全書用青少年的口吻平舖直敘,不避瑣碎,不諱隱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語和俚語,生動活潑,平易近人,達到了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讀者更能激起共鳴和思索,激起聯想和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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