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完全自殺手冊The Complete Manual of Suicide(節錄)(18禁)(不喜勿入) [打印本頁]

作者: kingtong    時間: 2005-7-24 09:11 AM     標題: 完全自殺手冊The Complete Manual of Suicide(節錄)(18禁)(不喜勿入)

這本書的內容看久了會極不舒服.....! K2 A0 l0 m0 S
8 Y2 R) }/ w* |) e
而且文字中還有類似催眠的效果.....
' r* g4 y( x, d* R
0 Y- f- u$ ^5 u: d再此節錄其中比較正常的一段......  v$ z& t% K* U# Z3 }4 V
5 W! c( q& b; W" q: M8 f: o
各位如果看了不舒服的話就別往下看了) Z% T+ e) }$ W- U# o
) B; G3 D% ]: B( n

" ]0 r) v6 ]8 U6 @(1) Taking Medicines 藥物; s! h- _6 p; F- W  |3 W  J  W

# r8 ^9 Z4 {0 m痛苦 ----- 6 Y; }8 ^8 `2 G
麻煩 ▼▼▼▼▼ 0 O+ O, U% b3 T9 e: S. _: E: r; K
死狀 ▼▽▽▽▽
4 h' U3 Y  D/ D* D( g: |# Y1 G8 b9 U牽連 ▼▽▽▽▽ : T2 Q  W* s$ o4 N
衝擊 ▼▽▽▽▽
; T4 S% s# z0 ?; k; O3 b, n致死度 ▼▽▽▽▽ / t7 u9 e- w. Q& W% T+ @
) _/ f. e8 K  U+ |
如果能成功的話,吃藥是最佳的自殺手段。不過自殺未遂的情況很多,及準備時間過度費時是一大問題,痛苦的程度因藥物不同而異。 ( {5 A" b+ r( W% u. G  F. g! K- B' F
桌上散放著紅、黃、藍等各種顏色漂亮的膠囊和藥片,或是一小堆雪白的粉末。當把這些吞服下去的時候會慢慢地睡著了,而且再也不會醒過來。這是在平靜睡眠延長線上的死亡,也是最理想的自殺手段,而且是只有透過藥物才有可能實現的手段。
2 @0 H8 w" g: v# S1 U+ o某種藥物會控制頭腦。腦部是擔負人體之自我組織性的系統控制裝置。不論是呼吸功能或心臟跳動等,凡是維持系統用的功能全部都是由大腦控制的。在此要說明的是,透過藥物使這一控制裝置逐漸失去協調,而用來破壞整個「自我」體系的技術。這也可以說是一種自己動手進行的腦葉切除手術的方法。 ! v0 G# M4 c" x: q9 w6 @
0 H2 m2 {. M5 L# a
不會致命的藥不算是藥
* e# s: Z( ^' I6 z% C8 f1 k5 l, f5 _不論什麼藥物,基本上都有「會產生作用的量」和「中毒量」及「致死量」。也有專家說,「不會致死的藥不算是藥。」不管什麼藥都有致死的可能。只不過是作用量和致死量之間的差距較大,要達到致死量就必須吞服相當大的量,比較難掌握罷了。現在的藥物,這種差距都放寬了,換句話說是安全藥物。這裡要介紹的,是差距較小的。 , q2 j  D# ]- H8 {8 N
不過,此問題就在於「致死量」。本書所述藥物服用量的標準,是各種文獻所載不同藥物的致死量,但也因文獻而各有不同,幅度相差也很大。同時,致死量又因個人的體質以及是否經常服藥而大有差異,因此,也有雖大大超量服用卻被救活,而服用少量的卻死亡的例子。
  Q& b! d" D' B, y8 o; G7 t本來應決定生與死界限的「致死量」,卻有因劑量不同、幅度參差、因人而異而未能致死的情況。於是有的研究工作者就說,真的想死的話就服用致死量的三倍吧。這樣一來,致死量已經不是表示「致死的量」了。本書暫且將最少量與最大量之間作為「致死服用量」(未特別註明的均為成人服用量),這也只是大體的標準。這種致死量的含糊不清不但表明了生與死的模糊界限,也是使藥物自殺產生困難的最大原因。
& l* q+ Q* u1 J不過,這裡還要再囉嗦幾句。僅僅把手腕割開一道口子是絕不會死去的,但這裡所舉出的藥物,服用了就真的會死去。如果只是想體驗一下自殺的滋味(這也並不是壞事),還是在手腕上割開一道口子較好。
3 |( H& v0 s* D+ X* Y4 X! s
6 c5 E1 D7 h6 p# w4 {6 H2 D% o[注意] 加強消化器官的吸收以避免反胃 0 \1 b; s# B: V) i6 k# Y, L1 H
最應該避免的是將服下的藥物吐出來。服用藥物而死,換句話說就是急性藥物中毒。只要設想一下喝酒的情景就行了。當然,酒精也不是不能致死。常常就有大學生因酒精中毒而死亡。可是,一般情況是當身體無法再承受時就會吐出來。這只是將酒精換成藥物而已。由於大幅地超量服用,嘔吐出來也是很自然的事。所以,掌握適量是非常困難的。 6 ]) O! J5 Z. @0 l7 ~. V% g
阻止嘔吐當然也有方法,只是加強消化器官的吸收,就像對症療法那樣。對因生理的拒絕反應而嘔吐出來的,則無方法對應。總之,只有朝「致死量」努力服用,哪怕只是再多吃一片。
$ |9 S0 K/ p! K7 N3 N1 D  \: L" b5 j( g
服用是不會死的 ! K) ~  m, f$ I: Q$ ]3 [+ A  n
其他應注意的,就是瞭解「致死量」之後再服用藥物。可以致死的藥物有很。譬如,當今成為話題的安眠藥--。睡意來得快,服用後會喪失記憶力,所以看起來非常危險,但卻是很安全的藥。一位喝酒同時吞服了八十片的二十七歲女性,睡著後又像夢遊症患者似的爬了起來,向雙親說了句「到羅森去」就倒了下去。被送到醫院的第二天恢復知覺,經檢查的結果一切正常。僅僅看上去危險是不會死人的。
" W5 q! u. z8 M' b) ~本書對不明瞭致死量的藥物一律不加以介紹。沒有計劃的行動,不但會失敗而且還要嘗到不必要的痛苦。一位吞服氰酸鉀的家庭主婦,整個晚上都抓撓胸,被發現時胸部一片血肉模糊。 " m8 ~% ?; t) S8 H6 z& e
順便提一下,有關藥物自殺的傳聞,有很多都是虛假不實的。常有人說,會對內臟或腦子留下終生不治的嚴重後遺症,但僅從本書所舉對神經系統產生作用的藥物來看,有的醫生說幾乎都是沒有這種副作用的。
5 P/ d/ V: v. V7 x+ v/ ]也有「反自殺論者」宣揚說,健康保險不承擔自殺的治療費,所以要花費鉅大的金錢,但這也是不真實的。一位二十六歲的女子吞服了雖然我們不知道成分的劑量,但在「醫院裡也認為藥性最強的藥」的鎮靜劑二○片片劑和二十包粉末,而被送進醫院整整昏迷了兩天,但她卻使用保險卡支付了醫療費。所以,不被謊言所欺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點。 $ ?1 _' ]  l4 a, b) ^& {
8 e0 _( v; j% l! X3 [" p0 z
[準備] 靜脈注射
$ M: D# v% P* Y* @首先,防止嘔吐有各式各樣的對策。最簡便的方法是,將藥物放在鋁類的東西上用火烘烤使其融化,或用熱水溶解變成水溶液,然後用針筒向靜脈注射。這樣的話,當然不會嘔吐,而比腸胃吸收的作用更大,需要量也少得多。如果針筒內混入空氣,腦血管會發生空氣栓塞而死亡。還有因血管內混入血液以外的異物,引起休克而死亡的。由於異物的混入,血管會有相當程度的疼痛。多次注射的情況,疼痛得很厲害,可對手臂進行冷敷,總之,需要想些辦法。
* Y' f9 z/ C' O  x4 Z3 G5 @& E" j3 M5 \' ^( e, t. }& L
注意最後的晚餐
) A& J" o& @) x! F- z不想注射而想服用藥物去死的人,就有必要事先調整一下胃的狀態了。為了更快地吸收藥物,有效地引起急性中毒,胃裏就不應留有食物。但如果過於空腹,會產生反應過敏而嘔吐,掌握它的分寸是很難的。
' h. N  @0 E# k% u; w在決定自殺前的一小時左右應該喝杯紅茶吃一片吐司,服用一點防醉藥亦可。片劑應事前碾碎,放入粉碎機使其成粉末。膠囊則應去掉,留下粉末,或者放入熱水裡使其溶成液狀。
% C3 J' U( p, _7 ]6 D! a  h* ~7 |$ C0 [" }* D然後將藥物混在布丁或酸奶裡,加些蜂蜜,迅速吞服。但也有專家說,將藥物混在布丁或酸奶裡並不會加快吸收。或許將它認作是幫助吞服的一種方法較好。 6 C9 B; D4 m; \% [% _# L  h

: W; O0 u4 j- A' m2 p5 h同時喝點酒
& c; t) i  }$ r9 I% N' s. \同時喝點酒是必要的條件。據說,酒對中樞神經產生作用的藥物具有相輔相乘的效果,對任何藥物都可加速溶解速度,併用時的效果可提高百分之五十。飲料除了酒之外,最好再多準備一點。 . u/ ^. p% ^1 J" k' Q) n; Y
再者就是一定要選擇別人找不到的地方,至少要保證八小時之內能單獨停留的地方,例如旅館就是最合適的。如果在數小時以內被人發現,就成為自殺未,要嘗到反覆灌腸的痛苦。一位二十五歲的女子因企圖自殺而被灌腸,她說「早知那麼痛苦的話就不自殺了。」(不過她還說了一句「或許會再自殺一。」)
作者: garycheung    時間: 2005-7-24 02:44 PM

thanks for sharing, any more.....
作者: wailam0032    時間: 2005-7-24 08:26 PM

寫e本書o既人好明顯係一個唔負責任o既人
* [  N% a" P0 \" n0 d& B1.佢寫得書,就即係未死la,未成功地死,又有d乜野資格去出書教人自殺呢?
  n) k9 Z" x5 o! {# g2 J2.如果話佢曾經自殺過有經驗,咁點解e家仲未死得去,咁係唔係即係經驗不足或者失敗呢?
1 v( h4 \: B9 U  ?9 e8 H- S; P) G3.利用e種手法去出書搵錢,佢真係一個x弟=.=
作者: baatkung    時間: 2005-7-24 11:39 PM

呢本書係香港好似已經禁左!!!




歡迎光臨 娛樂滿紛 26FUN (http://26fun.com/bbs7/)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