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乃指任何基於共同的所有、生產、消費、自治,甚至共同的性生活之社會安排。這個名詞同時指涉如此的社會與實踐,以及任何提倡它們的理論。前者的實例如歷史中常見的宗教修道會,以及從存在於十六世紀再洗禮教派到當代“反體制文化”之激進生活共同體;而擁護共產主義最著名的例子應當是柏拉圖《理想國》(Republic)中所提倡的守護者階級共產的政治體制。 ; f! e' B; ]) C ) _0 O; W+ ~' n+ U十九世紀中期,包括馬克思與恩格斯在內之日漸茁壯的社會運動中之激進派系,為了與其他被認為較不一貫的社會主義團體劃清界線,而自稱是共產主義者。因此,指涉的若是那個時期,共產主義通常是由馬、恩二氏所發展之觀念體系的同義詞,雖然他們常將“共產主義”與“社會主義”二詞交換使用。此種意義的共產主義涵蓋了馬克思主義的全體教義;因此它是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與自由主義理論之批判,也是無產階級革命的計畫。雖然有時它特別指這個革命的終極目標在革命後出現的一個構想中的社會,它被模糊地預示為沒有財產、沒有階級或分工、以及沒有強制和支配的機構。馬、恩的著作並未詳細描繪這種社會的明確景象;而且關於未來的共產社會應可預期(如果有)何種程度的殘餘之異化和壓迫現象,馬克思主義者之間也時生爭論。馬、恩二氏所暗示的某些情況,乃從他們宣稱盛行於人類野蠻遠祖之原始共產主義的觀念而來。 0 S3 ]% q1 r# n, W t8 D$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