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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寵物區】 » 寵物(貓)被屠慘痛實錄~內附驚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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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見過以前東門賣野味。當年我見到一隻活生生既大黃〔馬京〕,由於很大隻。我見一個香港人只肯買其中一條後腿。個小販就活生生砍了這動物的左腿下來。跟住就找來一條鐵線將正在流血的腿,用鐵線環圈扭實。這隻黃〔馬京〕還是在地上痛苦呻吟,到有第二個香港人又買多一條後腿後。才有個有血性的香港人出來過問。但小販的答覆,就令我至令難忘,他的回答如下:

『如果我先一早將這動物打死,你們香港又嫌這動物不夠新鮮,死的動物你們又怕有病不肯買。你們香港人要叫野味,不但要新鮮,又偏偏只挑後腿,但又不肯花錢把這動物全買下。我只是應你們香港人購買動物方法,去處理這種動物。是誰個對動物更殘忍?』

之後多年,我就已經拒絕食野味,包抱在香港食蛇羹。最近更響應港大校長呼籲吾食翅。
昨天陶杰對野豬被殺也有他個人觀點,就係山貝河的鱷魚就花費大半年人力物力生擒。幾天前的幾隻小野豬,就不給予任何機會鑑殺。到底兩個事故是按甚麼標準。
真係愛護動物既人,請以後都愛護世界上所有動物啦!
nil
Originally posted by michaelwong71 at 2006-1-19 03:16 PM:
屠宰任何動物都係咁殘忍, 視乎你見到了沒有. 咁善心不如全部轉為食齋吧.
首先要分開必需品,同非必需品既分別先。
另外我們日常食品,要經大形屠宰場做,牲口死得比較快。但活野味除了被人捕捉前,會被補獸陷阱弄斷手腳外,被殺之前,還會受到好多不必要痛苦。兩者有好大分別。
最後就係,除了食用外,好像提及幾隻小野豬,是否已經到了非殺牠們不可地步呢?還是可以先捕捉起來,這些動物,給人捉過後,以後都會怕人啦,只會避開人類。然後再在鄉效野放就最好啦!
nil
pigcat
〔#11,首先要分開必需品,同非必需品既分別先。〕早已經答了你。
就算我需要食肉食,但吾代表我食佢地之前重要用殘忍既辦法去對待佢地。至於他朝有日可以用基回種出有動物蛋白既食物,到時可能連家禽都不用死添。

如果為討論,這問題可能已經討論上百年添,美國現今既牛隻幾百萬,但其實當年美洲有過千萬野生毛牛生長。但當時人類不喜歡當地牛種肉質,就將當地千萬毛牛屠殺只淨小數。再改養現今肉牛品種。又當年美洲無馬,從西班班牙運過美洲大量繁殖,到現今交通發達,匹再無價值。當地野放馬匹後代,一樣係每兩三年就會大量被屠殺來控制牠們數量。講對動物殘忍,中外都有。近年最出名既當然係英國〔好似係威廉王子啦〕佢春天係英國射雀;夏天澳洲殺蜥;秋天又回英國獵狐;冬天又非洲射殺其特動物。這些就絕對係弒殺既人類啦。
如果你話要為討論而討論,幾十天都講吾完。都係用自已既善心行事啦!

[ Last edited by 金魚佬 on 2006-1-21 at 01:45 PM ]
nil
〔咁一分...就已經唔係「所有動物」啦!〕

無錯,你講得絕對o岩。我無補充!
n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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