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頑童俱樂部2005](保存愛藏版)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清揚 at 2005-11-20 00:29:

O~F U C K

[ Last edited by 清揚 on 2005-11-20 at 12:30 AM ]
乜來!阿伯唔明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咁有d野我想boy兄都答到我,boy介意答答我嗎?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Originally posted by BOYDWAN at 2005-11-20 00:36:




當然唔介意~ 不過驚唔識答咋.........
謝。 無,你應該知的,在影音數碼講 有個post是D兄叫我留給他的,他已set到10000先入到的。 當然有秘秘野講啦,其實又非太秘密,但你知,我變身都是為乜? 廢事個真身死,講真邊個唔知化身是邊個呀

同時我只想講番d意見同感受俾d兄知而已。

正題:
1.  其他所長入到的嗎? 如果可以,我另用方法聯絡d兄

2.  想知你覺得我份人是否無明放矢嗎? 如果係的話,我就索性今次在此講清楚我的感受

D兄係度? 咁你都答啦

[ Last edited by 機密 on 2005-11-20 at 12:44 AM ]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5-11-20 00:49:
正題:
1.  其他所長入到的嗎? 如果...
咁呀,都多謝你先。 咁關於高達兄的事,其實有些回應。你想我如何回給你,還是有否興趣知? 若無我不說亦無妨。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5-11-20 00:56:

有興趣的,
咁兩位請給小弟些少時間,因為打字須時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兩位所長,

相信不是小弟自以為是,而事實上都是在這裡都有不少人認識小弟。  而在小弟到這裡後都是守規矩的人,從未攪過麻煩的人! 我估至被ban前都是如此,無人會反對,同意嗎?

亦因為大家都對小弟有印象,文章的風格清楚,若化身出來亦有人認得,但為何我會如此? 有認得小弟的人問到,我亦清楚暗示那人就是小弟。 為何,因為小弟性格不喜歡騙朋友,但為何又要變身? 因為小弟珍惜這份網上友情。 真身被ban,便很難找回你們而又不被所長追捕。  但除你們兩個之外,小弟發現其他的比較無咁說道理(又不能說全不講理,這不公道)! 若不,真身也早被ban。 但奈何說實話就會死,故只能用化身說實話。

就昨天情況,明明說不能到版務說私事,但竟然有人擦鞋就不被ban。 我奇怪,想問也只敢用化身!  果然,死得很快!

至於d兄以下的見解我不同意:
對棃玩既人, [你果亭] 係唔駛版規既
對棃搞事既人, 就唔駛同佢講版規
無端端為咗d搞事既人, 定d版規, 去管住d棃玩既人, 合唔合理先?
小弟先聲明,雖然我尊敬d兄你,但小弟幫理不幫親,對事不對人。所以有怪莫怪,但我知你不會介意。

雖然今次EF開了這個結界是很大進步,亦有了清楚的版規。我很欣賞! 但以下回你的是針對當日你回高遂達兄的內容。 現以小弟的少少管理及法律知識與你討論。

版規如法律,法治的好處是給人一種清楚的expectation。 知道做乜會有什麼結果,做乜不會有惡果。  香港的成功就是因為法律清晰,外國人知道香港有法律禁止的就不能做,沒講的就可以做。  管理網站就如管理幾萬人的私人團體,要有清晰的條文給人知道什麼不能做。 有什麼不滿要向誰投訴。沒說的如何處理(例如說明沒有講的最後決定由誰處理)。  有法則就有公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不是對付誰。 我留意到很多爭議都是因為沒有說明的版規。所以多次提議要立版規!

法例作用是告知規矩、行為的結果,並非規管。 香港的法例也如此,不作惡,沒人管到你。對嗎? 所以,立版規不是去『去管住d棃玩既人』,而是給大家知道做什麼會如何,到真的要用權力時,只會引起最小的風波。 這就是法治的好處。

註:不好意思,小弟打字慢,見諒

[ Last edited by 機密 on 2005-11-20 at 01:33 AM ]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Originally posted by AWU at 2005-11-20 01:04:


C仔今日o係西九出o左o野啦

無火...
你教的,c=cut,佢叫c,仲唔係已cut? 點有火?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ala2005 at 2005-11-20 01:33:


機密兄, 忠言者也!!!
多謝兩位支持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ala2005 at 2005-11-20 01:46:


有心照算喇.
無他,學boy兄話頭,不吐不快是小弟性格!
所以我老婆話我長氣佬!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5-11-20 01:52:

如果被ban的人, 個個同機兄一樣, 就冇人被ban啦.....

大家請將 機密兄#1467既內容, 語氣, 與被ban人士既相比, 試試看.

機兄所見係高, 但未盡.

26fun同香港根本難以比較, ef係網上世界,各人身份地位絕無分別, 的消閑場所, 入梨歡迎, 離去亦自由, 唔啱可以唔玩.

好似去旅行, 你啱咪去攞, 唔啱就唔去, 你可唔可以因為你唔啱, 就叫人地國家改?
星星化身語氣也大同小異,但直頭不知掉到那個星呀
另外,我提議的多數是從管理者的角度出發,因為會少很多麻煩。 你想想你想到發展中國家住還是先進國家住就明法治為何可以改善經驗。 在此,即是客量。
不過算啦,都有進步,有頭由昨天罵到依家都死唔去的地方,應該可以解決了前陣子的問題了。

[ Last edited by 機密 on 2005-11-20 at 02:00 AM ]
網上身份誰不『機密』?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頑童俱樂部2005](保存愛藏版)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