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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我地要合力趕走{顛王.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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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一介平民做到的只有------零, 請問點合力趕走佢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sfxc0000 at 2008-5-22 23:50:
# Q! L$ A5 R: Q" e7 C: a; m2 N, Q! m" g2 y

5 V. N9 D7 q+ k9 p8 A九哥你搵我呀
' H! A3 b8 \3 {* m+ I3 o四零..............
Originally posted by QuiGonJinn at 2008-5-23 00:04:
+ F; a) o/ N; w! Q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7 }* E( j7 ]9 i, K
徐自摸............
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8-5-23 14:12:# b" W( G1 y& g8 ]/ ]

3 y5 B* u% k; n% f0 U
9 L1 h' P7 `; c; A  A. b喺論壇, 口水就係力量, 鍵盤就係武器, 狗哥做到的只有------零, 就係令佢地變成 ------零.
2 f4 Y4 _  m) w+ W( L
請問癲王癲后誰界定? 以我的立場, 「牛華事件」的發起人只是一個追捧偶像失控者, 而且事件不涉及大是大非, 她所敘述的就是不滿「劉德華只捐10萬賑災」而已, 沒甚麼大不了;5 n  Y; l  A# @, G* m* ^
反而一些人, 曾說過「64死難者是抵死」的言論, 請問與「冷血論四川災民」的港女有何分別? 為何發表這些言論的人不被ban? 就是因為64事件涉及政治原因, 所以就可以因政見不同而侮辱死難者, 請問天理何在? 儘管政見可以不同, 但死者已矣, 連中共也沒有說過他們是抵死, 他憑甚麼說他們是抵死? 為什麼EF的版主們會縱容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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