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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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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N4 {# B+ A# h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e  p& u5 a/ u5 U) B9 k$ D, t; S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M* W5 \( \2 {  L" \3 u/ z# W, m) S3 C4 r8 K9 `# X6 H8 e( O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X9 z% F: G" U% u  s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9 a( W% K6 s$ f' a( n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r/ m: s: v. W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1 ~, z$ f& s) \7 Z% x( ~! W- x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i. v) b$ ?+ m+ b4 B" [

/ d- n1 O' D/ t, l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t2 F# d, \1 @8 O9 k(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f9 j) x1 d3 b3 I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n5 G' C; q9 Z% u8 \8 Z% y9 J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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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Y; t8 M5 P7 n3 F'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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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w% g/ C* J8 i' ]! F. R2 v, O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B* s$ b4 @* u# u0 f. D
係呀!!! ) R1 L5 M9 u! y; A9 T7 G
多謝你記得在下!!!
5 _! k3 L' P& R5 |/ ^/ Z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K, o- S6 B2 m' a( L7 @1 A( W  c/ [0 r8 j& }* ^- \6 j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6 n1 Z5 |0 }  ]
$ Y  V) e0 Q7 p! d4 @: `" p1 v8 H-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6 q" m& o, U- ~- t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l  [0 W$ P( v8 d.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E; S7 e+ G3 s' C* L+ k. H3 I8 M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g' @7 h2 @$ ~) S+ _% h- L7 k8 u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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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q6 V2 y* |0 p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1 t/ @7 {) K/ C! p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5 t! ?" ]; ^7 a: P/ E9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 Z. X+ C& P& c6 r6 D8 J)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0 `% r4 G. x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j8 s# W6 W4 ~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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