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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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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n2 v! c2 C: B$ Z# q% ^+ r3 J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3 U7 }4 w( h' q& P4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K1 f5 G6 |
* V3 g2 K! t$ w7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9 G, c) N! `. [: ^/ N7 t* T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_1 L, Y# r( J0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j4 A  f0 n2 a6 S1 W% m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3 P; m: w/ b!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2 n5 }% ^# H1 w- y3 R/ a2 X, ]; f. z3 Q
  J" t; m% `! r/ u! U, a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7 b7 o" B1 I! x; w( e(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3 z3 U7 f: k' H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3 H% D5 r# x1 X# U4 M# k& z, e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p2 z: X7 ?; w4 ?& O$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 H  C$ a+ o4 n( j8 D* x7 _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q6 j  y% E, b( \  d%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W: a* C- s) K, U3 Y% U+ C係呀!!!
$ K0 C' [) W. [* z0 d" J多謝你記得在下!!!
, q+ V  N: {+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n) H- e1 q$ a
4 c9 f* p3 l7 _7 R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E$ p# o' g: D, R. L/ z) s; i2 x- O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0 T: B5 m9 H$ r& l$ ]# ?* B! o.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O4 V; q$ H) P% V1 v+ ?3 w# h8 E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0 ^7 O' r( t% Z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3 s+ T1 S" L) H8 z$ C0 l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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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 o! E; P7 G# `6 |) Y5 }# M% i2 j" ~3 q' _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9 ^1 D; d5 E, N% V& W2 V5 M- C- _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2 W- _& l5 F$ f. x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a5 W/ B5 m! c' Z  y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E4 L1 f5 Y" C/ }' k+ L5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6 d3 N- W3 r# q9 @$ e: f% X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7 @0 q/ J- ~7 W3 I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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