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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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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D( n* G4 S  s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8 y+ z& e. t+ N* Z, k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h8 S- B) M2 Z* S+ O- o
# B: i) Y+ f7 i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1 P! p) c! n% l4 m6 W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v0 A9 n. a4 z( D. X9 v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3 e. z. Z+ F2 u4 o' e' U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9 Q1 n9 J. s2 v5 C" ^: u, n/ K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s( i; O2 o5 `* U) u

. O$ w* u: n% K2 `( D5 y0 o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q  f. b0 b) J8 z; r: d4 ~/ H9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1 e# M3 r+ _& o$ o. S( [' k7 L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9 A1 ]" j- M8 M% |0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9 T) u' I9 b% ]3 V* t#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7 O. n3 H7 G9 K; {" l: S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0 l, X; \: Y) }: _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0 H' N+ k7 a9 i: D1 U! r
係呀!!!
5 p* ]7 z# b# T多謝你記得在下!!! 2 l( H; @* ]8 t/ H0 ]# O8 I  X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3 [! o& e2 E% x  E1 M! V
& _& E& n7 [& j5 _0 [9 n4 N( v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0 g( X, s* D) w$ }  L: d- c0 [
7 u3 a! U" b' S; l% T: v( S1 h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0 M8 w5 [; `+ k+ i6 y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1 w8 C$ t; S+ l# l! l% A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t  Q, t6 @3 @8 Y2 ~, \0 z  u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1 ^) \( L- s1 L$ |! m& \8 x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s, M0 O- z; N6 ?9 {  o

3 m+ w+ f! v; ^$ [3 X% ]# w6 U+ B! T' m9 s4 F0 f3 N9 x6 N9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0 t7 v5 [& m! j" i( L0 l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_% h3 V0 l/ i/ a& k; l6 j" ?6 j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4 Q7 o( A" s9 Q. d. {0 H) t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r5 x* r$ ~- Y. ~: L6 ^: N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F1 [7 ~2 p7 B2 _/ F7 l.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 |; T( m# {; _6 H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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