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同情陳一獄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原帖由 SCM 於 2009-5-4 09:40 PM 發表 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 k! L" b1 b$ v7 ~" y, d雖然我對陳一嶽所講既人好反感, I4 X6 H/ Z2 F
不過如果佢只係發表個人意見 就要罷佢個學生會職位
8 j& p; G& N( U% e. q$ t$ k會唔會有點兒損害香港言論自由
2 x" \5 |/ ?6 O2 ]
2 `+ g8 A# ^4 k( T+ C0 G. n6 W7 s8 U
無錯香港係有言論自由既地方但係有權利必有義務,所以每個人都要對自己既言論負責./ t2 X1 \; Y- x0 ]0 L( s
身為港大學生會會長,可以說是香港八所大學學生會中既馬首是瞻
- F* d% |5 A% I) v佢既一言一行都須要為自己負責外更加要對學生會及所有港大學生負責.
  ], k! ^: r; e+ a2 K' l' B2 e因為佢係代表港大學生同港大形象.
/ d/ U3 C+ W$ Y8 M學生選出陳一諤係代表大部份學生做事,佢既權力係來自學生既選票! a' }4 \2 v5 i6 n* v3 w* o
當陳一諤既言論令大部份選民同港大學生不滿同反感, L$ _" }( C/ q
港大學生當然可以運用選舉基制以一人一票方式罷免一個不合適既人去代表佢地. b8 f6 {5 K+ q) r5 _
罷免既結果係反映大部份港大學生既意見同言論
8 X! @8 U3 n- E& l5 s3 L6 `3 o亦都顯示出香港每一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外更加特顯出港大學生既社會地位!
! B0 \) j( Q. M. ~" x' N4 w何來損害言論自由呢??
3 g- ]* F% ?( s完全體現港大校訓- 格物惟勤 明德惟志
+ e/ s7 a* |# X9 p5 g- m' [) ]6 M$ x
7 I1 O! S' B. t6 u: {+ L$ \, t[ 本帖最後由 ychj 於 2009-5-5 01:54 AM 編輯 ]
11樓講得對,. m* u" L' r8 v; D& K3 o
這無關言論自由,因陳君是現任大學學生會會長,
* i- O( @' P$ R( o! ]卻竟然指鹿為馬,顛倒黑白,說非成是,這絕對有損大學生明辨是非的形象,2 v6 \; b9 ]1 \$ [6 u) `
通過罷免他,這體現民主精神,1 K$ b' W/ Y% t+ L" }
(如果陳君不是說了些港大學生接受不了的言論,理論上也很難夠票罷免他吧?): f: x( D( n- z, y
我覺得這次罷免他,正常不過
學生會成立的宗旨, 大多圍繞爭取民主自由, 假如幹事違背宗旨, 是應該罷免.
和他辯論? 根本政治就冇得辯論, 每人心中已有自己的政治立場, 除了少數中途轉呔之人(如劉江華, 范太等), 根本不可能因辯論輸贏而改變自己的立場; 何況以大壓小是中共的一貫政策, 你為什麼不叫胡溫和別人辯論?
經陳小弟弟一番偉論,今年可能又多咗人紀念六四,阿爺多得佢唔少啦。
陳生講野真係完全唔經過思考
  Q: n8 H2 w7 q9 t. T& L& w佢讀左幾多年書!? 受過咁多教育但係依家係是非不分
$ i; ?6 t# s! y0 ]佢一開始就唔應該讀港大, 令香港7百萬市民蒙羞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同情陳一獄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