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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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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 Y+ K) a' B+ r: l( b$ j; ?7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0 t, d. T1 D+ O# g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U6 G; a$ h& Q. O" `7 i3 e; X2 H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1 p# A5 P( i% e%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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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8 K% b1 ?. p+ `# L& G9 ^+ z! b; L O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 X9 Y1 ?# A; n4 Z# i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 j2 X7 f7 b3 D- g2 ?: N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J8 N) h8 o! ~4 f" ]; N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2 B8 H# r( K! z+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8 n% s" L7 ]2 A; W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H3 z0 m1 J/ C' a7 W8 v9 n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x" H; K% \+ D* p' x* j5 V+ F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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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X& {3 b. z7 S/ n- ?" C! T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 e+ i, {" Q1 l0 v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4 O, H. H3 b% S0 _2 ?& _1 `8 R2 l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0 ^8 g2 `" T" A: w1 e, h" m9 M所 內 。
$ j4 G5 s ]1 L8 ]! t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B P. o( k0 |0 p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v( O W7 u- Y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O. C' ?9 z% c' [& b9 z) q( U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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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3 V* \: n" {0 d* l; d( E7 w! f
' h1 i, {+ T1 K6 K! e7 M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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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 B: a7 C3 A3 k0 W& j4 i! e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P9 T- J9 c3 w5 r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S/ W$ z1 t: l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U7 y/ e7 \) K2 Z; ~
日 再 提 訊 。' @/ i. [+ h& G6 k4 I; C% Z0 c9 V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l& q0 V* P3 P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1 _3 s$ f; ~7 j4 N: [7 l! b* }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 k# f% |# ^$ q: V0 ~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O n" ?) Y$ y4 V3 v$ Z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8 Y( U# E. Y0 S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x0 b* V7 Q9 h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3 D- k6 S: t4 e1 E3 r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w, T" i% C8 L9 M8 V) h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Q$ b7 Z9 H7 b( z, d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q" H$ Q2 Y, H; g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0 Z. b# g" P" T. w! b$ C* D
手 調 查 。
2 F3 ~# T: ~ s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 C3 W+ R6 F: [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m& z9 G3 {5 a& T% a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3 |. I H0 r% z. |* A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0 @+ h1 l7 C! X$ h! E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6 \' p* L6 B f" I# w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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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7 Z+ L- B( B; D( D0 A%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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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f; M2 p X) a4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Y/ Q' r0 Q* w2 S, h. Q6 C4 \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h! H* Y d/ |, ^2 r. C$ k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4 ?/ N0 K z" L9 }& M( R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1 x5 B: d9 J+ n( M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l# x2 H# I% y+ y/ W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1 ?8 a( a7 r) j9 P( d/ n4 I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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