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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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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7 q' }$ j. I* B: Q4 Q" l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2 l. D. g5 Q7 k$ P4 m1 O G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0 y5 z4 \( r# |9 ~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n" c0 b3 e8 W! S+ Z#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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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f' }. i4 b0 L& E2 M# W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K# Q8 k4 ~& d- r9 z. Q1 D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L. |4 K7 E/ j/ \# B/ X5 E1 {; h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8 i( G# a, d; z& U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k: E; Y7 }1 L# |: c* ^9 L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i" H: [; _( x9 q" ], J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S/ ]$ j" u8 E, @) B' x( P6 t7 z, u8 _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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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t) C7 z, E7 o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P: _" Z7 c* o7 N+ l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K, |+ R: z# w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Z! s" }/ L1 M/ O; X所 內 。' R) L0 s) g( u9 j& y- {# I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l8 C2 l7 Z1 D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 `1 C U4 p; X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2 {5 K3 f/ f/ g0 b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w& {: m3 V7 C2 o;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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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 H/ Z+ }! l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1 L+ Z' P" V,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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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B6 r8 y) y2 D3 F. T" `4 f$ Y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9 x. p% y# w$ ]- |; p1 a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4 ^- j! z+ C3 @3 N. y日 再 提 訊 。, ~2 n+ N5 _2 \5 d% G; q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O; Y/ V8 G; z# X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w2 C9 L. r+ e' a0 D/ z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8 n5 E; v, n$ A1 p; G9 @+ J7 R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l. A9 y. m& I5 s4 c8 X! Z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L) |# X) t# b( e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e6 K9 r4 \* m" i2 I$ U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2 E* L5 |2 s# P! u$ s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7 c& _2 f, V/ v1 V8 m7 r y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9 w6 o6 D$ b7 [* L6 s+ g* ^* a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u, V7 {8 t# M6 w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 ^4 B' L$ l$ r- w手 調 查 。8 V" I' g: M! O i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C3 v8 e( S4 Z. B Q9 u8 I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k9 v) M1 w8 N" ?5 I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Y; l6 F/ x- q4 E% b, A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P4 y5 [" [! ~% l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9 k: h9 Y( }: w6 _/ x2 [2 R* ]* V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2 V! a! o9 H6 d9 n( e. B* f
; c/ \3 u& v+ b8 m+ Z7 K: i( p: w2 e
7 a4 u1 W4 r* @! v7 J) u
/ Q3 e3 X. |' Z" J0 V+ J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7 `5 c& q* P, f- L
H& g6 L' s" g
; D- Q+ }. Z* S0 c, T3 F/ {) C; E
; Z- r' r5 S# o: Q, I
8 d. F4 K0 M2 a( y ^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e1 U: \: |9 x& x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2 L1 M- L2 }2 Q' d. I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U' D, v3 |+ e3 N- g! \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9 ?' t& D" W- i- q; Z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P- P, Q! n8 r5 P" y1 B U6 @. O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a$ V$ d& O' t/ |6 t+ e+ b# l! V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9 d; E. ~6 z) I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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