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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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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T3 F( |0 |3 d/ m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3 s1 T( x. ~7 j&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s! J1 X) Y; v& j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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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 }+ o* J* n: k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L! N+ U' ~0 i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2 m) Z( R1 A( |& |! s! p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 C& O- M: u5 I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7 ~0 K* A( @) `& W# f: A& Y2 E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 [, {: f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8 G4 ]; A$ M3 Q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Y5 E: r* q3 ?7 u3 i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p6 f0 L% @8 Z; J: R6 _6 L) x1 |+ v# H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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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3 l- i: f+ n* `6 }" u6 i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7 v6 a' G$ i3 g7 E/ D7 H4 Y2 G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i* ^- P' m# {2 T$ p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w( u2 z1 P; Y* G
所 內 。
1 |/ e9 m) C5 g6 O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1 y* v, V* p" y) `9 ]) k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 R4 }% M- Z# g5 h! k5 ~/ [, C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n# r/ h3 ?7 h6 @* b: K7 {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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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T& I( X! R6 w8 ^, r7 r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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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j( S9 z" E! X, D" k6 y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P+ S# w/ f$ [5 k0 ], \! M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r7 l# G' ^) A% K. b
日 再 提 訊 。
- x& m8 B7 p. @' v8 `) `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6 q6 {# _ Z3 t4 v" d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4 _' v' e' g, O' j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Y' h _7 e! }0 E( Q) u: R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w' s$ ]( w6 n; i8 u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9 i& k" w m7 }& H8 l+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o; D5 @, {* A: U" q/ }2 c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2 P2 ^, R: m: \, f3 c: P1 ]4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A5 C6 W [: Z2 N( g& I$ W6 b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Y# r/ M% o" W2 e& I2 s. t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m0 h' h: z- c3 ]$ m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0 c1 f$ F( f" q N1 Z手 調 查 。
+ a4 a d: r5 z' V$ F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u( _1 Q* V) x1 R& B- j7 w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u8 @* i/ Q, r1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F' _# h% J$ S: M [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k$ g h7 L2 g: h0 O' X; Q- P% T-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u; H1 {6 m4 d4 C6 A- Z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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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B( U+ E$ z6 U0 [, m/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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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 p, U. D6 o2 k/ T5 @7 {# C) h7 v4 j2 e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E. c7 S) S* b! \9 T& x5 r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5 ?1 {' v; R7 D7 t( Q# ?0 U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w2 y' T9 A5 W8 L* A/ L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D2 _4 [- ]" J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z8 ^4 k, {- b# k, m4 P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E7 ]2 j2 [1 M* @! x/ W W1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X' @) {8 Y0 L0 O$ J. L( o1 u, d0 c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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