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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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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8 h( S. g) P4 M7 x5 V(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j  e4 ]# D2 q6 i  K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p" P6 U: T9 p+ K% j: @" R/ r

  v$ F# T* k( L8 j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7 O2 c# }" @2 E1 N3 x4 u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3 \$ R0 ~- P7 s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I5 ?% i0 u7 O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7 r. j+ Y' W. [! [  n9 h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J8 G8 x3 X  _% u
% W8 s5 h2 Z$ ]4 f: Z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3 N6 d, Z4 R, K$ V+ T(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 n5 S- c9 i5 G8 V7 r2 H4 Z5 x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z% N2 ^4 |, t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 _+ {) m'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n; N' W2 K3 x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o" A% d" w" [1 L$ Z; y5 A1 p" U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L; s4 s. g4 Y; k- `) d
係呀!!!
/ A) ?4 e$ A- b* k8 X, B/ h$ `5 E多謝你記得在下!!! ) K0 d- S# F6 _: v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h$ B) b$ u( x7 Z' B3 ~9 l1 o, H5 A
# h& d' E: R$ v% a4 I& g' c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4 o1 s1 s+ v9 b& p
* o! f8 ]& J+ K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k# x. j; \; X' T- ?. ~7 o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1 k, C; z" W# O& s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7 i' n/ d4 w( d& z# d: P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5 _+ t1 G3 |! w, p  C/ i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0 y0 \& C* e" t$ Q  M7 h! ^  @% X- L/ x1 g8 y' X0 m) }9 p9 A4 m. o
/ [0 e2 u. u0 b  ]. a( n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V! E) ?. Y" b4 b. T' l  }: j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I% W( z' g& h4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f" X+ B. Q8 w1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b+ n7 J% Y" j9 n; g4 E+ A8 ?/ S# k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7 D$ r! `7 i: Z2 k9 Y1 H' R6 k0 p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6 T! Q* s( H8 e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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