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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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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N0 S; p( z* B0 ]. q' l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4 [9 ~2 k* Z( D2 g- d- k" d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u/ }+ {, d) d2 h7 d1 B2 v" G2 }% c4 I3 v% Y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U. K; W3 j( l3 S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x$ ~, K) s1 J; W6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6 p- D# g+ z& x4 I/ u0 b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9 u4 t5 I! a: o5 S  z5 s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b' t4 p+ n- a: y
+ j  F- |+ x8 G* f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u. z. p; q( P' O1 p2 n! ?( F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4 F/ y% }$ \0 U! Z2 B* N- q0 [  b3 g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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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4 T) o7 [1 E, x,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W( f! L/ p" i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c- d; G' K( s# t" w3 S& B5 i8 _  H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j5 S8 x" |7 x% d係呀!!!
) n6 h% |+ }  u- P8 t  Q* V5 t8 B/ p' o多謝你記得在下!!!
, Y( S  ~! \4 I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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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l8 s2 P; G) Y4 @" Z
5 C2 P8 ?3 M, _; z" ]: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9 u; Q& J# L8 l) Q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_# O5 w, l( B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0 V7 Q6 j0 h& ~, q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c" O! U" N/ d( W! d( [0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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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Y3 S! J7 a+ }% C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9 {  a& t' A6 c& b! `4 h9 n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Q" l- W6 h7 i, u  M& ~5 ]# v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w! z% ~' N/ r8 B$ X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Q! Z, l7 f8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N/ v4 s- _# N+ r% B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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