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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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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3 _  n2 w+ ^" Y0 A* V! y" M! a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U, D4 d7 ~+ T3 y9 q9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9 H- t- r, K) k# m
* X' i  W; c$ \3 X0 R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8 E; K- u4 ?3 b8 I# U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8 _7 A" Z5 Z# P0 c- D: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w: B8 t4 P8 n1 Y5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Y6 y' X$ @9 b2 T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6 g# T9 i$ o9 S, g% O5 \1 {% @# w$ d% c5 }" w3 K* i5 m; _' V; L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E: V7 o  q+ U7 x" D6 N1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5 K  h, B# _6 C+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3 D$ g& {) P& E- Z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1 y: D! ^8 Q0 [/ N5 X6 {2 K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E% k" V8 P  N8 g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0 q1 H0 K. J! S/ |9 O, O$ L! B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U- X0 [* @. T8 _; _1 G3 V
係呀!!!
# M+ p  o4 R% n' w: o; c- j# m" u2 d, [多謝你記得在下!!! + \$ J6 ~& [9 y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  [8 o6 ]- V5 U' p

; a) @8 y# b' t% c( p7 s! C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n& v; Z! W# Y8 O5 W
, T  o4 Q: G, k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Y  \4 z* t: E4 q* j; S; U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5 T  h6 Z. E  o7 I% p3 d( \8 s: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3 F0 b. s3 M; a9 q8 b( |5 H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 A9 Z1 w1 d; n/ d( u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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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k9 w% ~# x6 D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8 g  O; a% b% F6 x6 {6 o9 M) z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5 Z$ q! n, G0 X7 W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B! p. Q: o4 H; @6 e) E$ g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l" G& J4 [: ^4 ]5 Z& T-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R% C) T" e6 R4 D" u* T3 _3 g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X% i7 w/ [0 W! P* a4 ]0 @5 t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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