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1 J4 M4 C. ?) h) C2 E% z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K: T, V, [8 a0 c' A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Y* I  e4 h4 @% G/ g0 z6 U
- s% S+ r- r+ h6 J- x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w- h  c0 X* J; A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V  }+ c' Q  [1 ~2 x. S1 }; O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V% C) {7 t7 D8 E: S( l8 j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T0 D4 H* M0 O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5 a8 m( c# a1 J- h! d: P3 l
# U4 X# g( J9 l- ~, ]7 u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T  @* U" O0 a4 V, z6 J0 N9 S; U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x/ B# Q" V- T/ q1 m4 |* V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v8 `! a5 C7 T; _- t9 H-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1 }# `: t6 j' [7 F0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B, M9 v6 o( F) Y/ y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u) u5 K' ~7 X5 z7 x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n7 l  ]0 c  r係呀!!!
) \, N! u, l  t$ [多謝你記得在下!!! " y0 ?' I7 I  x" Y  A* B$ s: H1 y1 M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H% I, g# ~9 B, t! X1 Q' z; r7 i$ C, n/ h6 S% S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G) `2 [4 Z* A; D# W+ I! Z" h

2 W- `$ k* U* S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o# W6 T/ W* i! o/ _0 H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N0 _9 d" b) V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g+ g/ |* q( J6 Z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R, k7 |2 F. Y7 M2 G! S$ P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5 O  F6 p1 X$ _8 W8 C5 C/ q

, |" ^2 l; P3 R$ B
9 V8 |+ k1 ?4 H$ l! c2 N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7 w& J* L9 |9 ]& g' F4 _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_/ Q2 p. ^2 R& r: e3 p' u8 a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O+ P7 K' h" D* S! N4 A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2 |: O' n* s1 r5 z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5 ~! a. j0 X! f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w% U  }7 ]6 I6 W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