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R& ?' S# `5 R3 X( h9 p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t+ j2 _8 x+ p/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R9 o9 P0 x' M# b
# G3 W2 `( ]7 G9 n3 k! F6 u' d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2 C) m& S6 K- |  s/ d, l5 ^. e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R+ c5 u% e) E, p9 p8 |: \2 n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8 Q# o; b$ ~8 A&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j( k3 j3 o3 \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3 T2 o$ r# D1 _' ^7 ~0 U! [
. G* _4 a* X  R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3 F4 o7 `2 g(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6 q5 J: e  s4 M/ F8 r* f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9 F- J% R. \4 L0 l. P$ d3 Z(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p, [1 a$ f4 X. K'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2 o( N7 L! f1 P, r2 E0 C0 \$ G0 d: J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E( s& b  M( T% _/ p: R8 C" K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j) \' z% S( N" s% K+ V
係呀!!! & y, V4 `/ A. E: B6 l& i7 T; v
多謝你記得在下!!!
7 d7 v$ i2 l; h0 I) x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5 P+ b* M& e! C( x4 p4 S) W2 q3 R" @0 t% O% N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7 w4 e1 a  B" a5 r0 L! q; ~! ]
0 B% y/ v' g. ~# h  w- q+ T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8 P1 ?; W8 C( n* F. I2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Q6 D6 s3 X( u$ S" {- F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d! j/ e/ T* [5 g3 Y$ h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2 |9 C6 M: [6 r+ A4 @" d6 R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N" H( y8 R; A* g3 x. y2 A" g$ s1 a; Q

! @. A1 E% o1 w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G8 I; A  m7 o/ [, o: J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 L7 G4 r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Q  D/ C( Z) R- Z, k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i+ ]) x2 a1 ^  Z6 g/ o6 b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6 W. a  `% M2 e/ y& H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D  b+ z4 q: x1 s" b6 p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