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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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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5 C; ]$ x! j% d. W; b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1 n; l" B2 X/ T) s( h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s7 i" s) T7 G* Z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J3 h2 n9 a8 }: Q
Z7 @0 M K( ]1 Z, X4 b
; c% Z2 B2 a" U; N# r1 U: A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E+ T9 e$ F3 e( g7 x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4 R7 P; c* {# N. q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9 S5 U/ w z3 A) [, L1 q& s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f- R8 q$ j" y/ z B% d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U* b# |& _/ o7 M" e6 D% C8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8 A( i K5 }+ S7 f t# D4 i5 P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B$ _# @9 ~: U' j% K) t+ }( @$ Y Z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e- U" ~% Z' @' f1 Y詠 詩( D4 ~. S7 b4 ?6 A! h ~- y: G+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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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b/ ?" k/ T$ h! r. U8 ^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V: z7 n& V# ? e$ T# Q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7 E. C; E6 y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1 V; v+ _8 v3 Q" w- l B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B$ C3 E7 }1 S, K9 Y) j
所 內 。
# c8 J9 Q% g* o8 T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2 ?3 h1 k2 q; b: U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v* Q9 ?8 a/ I& K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s6 d% |" t& `0 E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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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L+ q0 a ~) }) u7 P" s' q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D9 i4 V+ n1 o$ G! {
) A" J+ v: N6 G, a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t8 S- [. W$ ^) M: R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7 c$ C) [5 P- L3 T'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z1 b& T$ f6 ]& g
日 再 提 訊 。
1 r6 B, R: d2 ~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 @% x, h; r+ j* R# ~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w/ T: k7 A1 U) u$ i+ e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9 f7 S q# E @% e- Y. c1 g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W# r, L, `6 T) Z$ o( K1 U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X4 S4 f# F8 t' i/ a* C1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0 i5 o6 w$ n: I0 e) m+ ?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0 i9 c9 i9 E& J+ q7 u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1 c8 L6 ~/ Z5 U6 C7 @% \/ G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3 C9 i9 M8 r. ^# ]3 ]. w+ [" h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Q8 W) [# v4 B6 N# X4 J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w. l( W, ~& K C/ e手 調 查 。: Z x5 B* Z( U8 Z) Q& \7 I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X7 k6 F" `4 m3 D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5 ~2 j8 V$ ] [/ n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H) y3 T6 M$ Y& V4 q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 _6 g5 n( L; @, N: G6 P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x/ f1 s* \/ H8 l9 }, m: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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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w$ A3 W v0 l1 P' |# e" w7 V0 {5 ]2 i/ P3 t6 ^" K. H) B+ a0 b! q9 p& S/ F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 W& s6 L/ B9 t& q7 ]& l) S
: @/ h. l+ \" r2 g( L/ X' Z8 {$ K
' j1 e6 j: c9 _/ C+ v! X% W3 j. v+ x+ U5 `' w) Y
+ c, H; N; l2 t; T
1 p% [7 M' q+ {* {0 |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9 Y/ y- d+ _! }/ n$ w3 x6 l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1 j5 {5 s( D1 a8 A* h" a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x9 I* ]: V- b2 S3 T; v- n* ?, n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2 }7 ^6 y5 g& D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6 C# }4 R: G2 Y1 z3 K" M/ L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9 h/ a% g2 d2 Q- X/ Y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3 K$ I! w5 j& U0 O, \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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