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d! ]1 O; O: J4 {, D& G' _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l4 S- ]: F# u5 |9 g0 [0 r( w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r7 ]3 s7 r4 n. O  I+ Q4 h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q+ q1 }/ A$ `  G$ k3 v% ^
% q; C5 ]. u, G" ^# B

. N4 c) _9 A9 \: f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 ~7 ?, m* L% p, T& W4 E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7 j! `" d  V5 `5 F5 M# Y' n5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L8 ~; }/ z" ?$ L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2 v0 S6 [2 Z( \. B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8 M7 a8 l% u8 c6 t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8 i' ?& j* j. i; N) e1 c) i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a3 W; P. d% i* u. p+ G9 p& a; e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8 W7 ]$ T! k! u$ w" ?
詠 詩
2 W; g0 Q- y" m2 a; ~- x; v' U8 \7 J7 t- \! B# ?' }
9 [9 Q  E! [. T5 p' M$ i

+ x# h! u% J& H: X% B+ W( U5 G
+ s% b% G. B- c- Z( a9 s# M, g7 G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5 a( N4 l6 k( g! M! _! U6 }( F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6 `" ]  I/ J* E" {  u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o5 O1 Z5 I7 P  C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q  D4 Q- p& q7 g1 G; c+ i! D
所 內 。
/ T. t1 w, s0 ~' e5 V) `" J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V' J& i- K5 ^: Q3 }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Y9 F& V9 G& l& c' H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P4 ]0 `* ^6 b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W3 y! X( A, w6 @1 L
9 ?8 N. K5 U) [( w0 J
# y6 b. b/ ?0 `& ~6 k7 j

) W; ?4 T* n2 Z+ a" f" G6 n# M+ y8 `7 X8 X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2 k1 L3 }: m4 C
, T0 h; y3 o, G. G7 h$ k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y9 w7 ]$ ]2 }: V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3 ]8 ?- A/ h2 W+ [' W6 }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h; q0 J' t5 R( V2 K* L3 c
日 再 提 訊 。
: b' c7 ?7 M5 P- f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6 H$ u7 x, `1 x2 H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o5 v! x* l* ?( |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6 @; k5 ^' {. k- c3 [- ]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J1 ^2 O8 U/ D6 Y5 K: V# X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c; H8 l( G# h9 \- l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_7 e, j( C5 l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h: p( P$ t' \8 s" W& ~$ S: n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2 z6 y; ]" p1 L: d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E( _$ G4 B. H"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F" z, `0 f. h4 c% K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8 V# f' P1 B) m. n$ ^; d* _
手 調 查 。, d7 G3 F( f. ~( K4 c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T0 Y0 g/ A1 i* `: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t5 n# n# B7 ]0 [- h# N) C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P4 F# s! l; o+ a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Z, f5 }; ?/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7 F& o. r) N. `* s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1 a8 z* ]8 J' f1 [" ^4 m) Q
4 f: U3 t( q3 t7 R, t. a! }, j6 J* i

$ ?9 E$ p% E# B2 D; D% g$ `( T1 A% ~9 g) e

/ l0 G! `  l) j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7 M% i: B( m/ d  ]% [
! E/ {! U0 _$ ]& A+ }& W* j- Y, A- A9 H. _$ ^+ h
+ f; s6 [0 u- s

' Q) S  m" d  ?" ?/ g6 c
7 Z! R1 R4 O9 t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t1 _7 b( ~" V8 i; ^! G8 L5 i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9 B4 j* P; W  d& E# z! B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9 H  @% t. e. A3 w) Y& Q& i$ s! s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1 e5 f  @: L8 e) }  m" K8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7 `5 e, }  ~% ?  y2 j4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4 R2 J" `2 Y  V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0 k6 V" G. [7 N1 y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lee d 人唔死都無用 ar!!!!!!!! 人渣....................................
呀!!!!!!!!!!!!# @7 ^! s* Q* k$ i8 d! q
點解香港會有d咁ge人渣呀!!!!!!!!!!!!!!!!!!!!!!!!!!!!!!!!!!!!!!!!!!!!!!!!!!!!!!!!!!!
完全被性e樣野控制住理性
唔好諗la...送佢返大陸打靶la !!!!!!!!!!!!!!!!!!!! _: O3 Z* c! l/ t: L
最多粒子彈錢我俾 !!!!!!!!!!!!!!!!!!!!!!!!!
男又搞女又搞,變態架呢條又> <唔死都冇用呀呢D人!!!!!!!!!人地細路仔就要面對D咁ge事,好慘呀
人渣~~~~~~~~~~`
咁鍾意肛交,不如叫甘肛推下佢. I8 [& H$ X: P

, \7 R- ?, i" T( H8 w4 W! o; _; p條友連做人既資格都無,建議送到鴨寨學做鴨,做得好再俾機會佢學做人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h; d- P5 a7 {4 V, V
>>>兩個都咁細個, 佢係咪人呀
我聽到尼單新聞,第一個反應就係好想打實果個死賤人囉,真係禽獸都不如,畜牲黎架佢,佢真係好可惡呀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