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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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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7 h! V8 U/ {% o$ G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V4 k% w2 P! d5 b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q6 h _; R# ?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7 u4 }4 s+ k" F/ {7 I
. |1 d# ?/ O+ u" r3 n+ z$ }+ S
! K/ T% W y6 t' q O, Y3 W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n2 i1 C5 [2 q: W6 T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K: ~, B+ A( x+ l2 c/ A* T8 t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4 g) Y. [- w" ]8 Z; d* C( S) y1 W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z7 G! \7 E& ]% @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6 l# X2 q& K& ~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T7 V/ U, y" j( S' G! M) @7 j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1 {" c" F5 u; Y4 j. B3 ['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3 y) [# v- G, t( Q2 P. H詠 詩
, i0 I. R) m$ o* p, _3 g
8 D, c# l' P/ C E6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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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2 I- S$ u! n! z; n9 \) V8 d6 u. ^5 |' a0 h- F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1 ~& \ ]7 E7 D. \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j- `7 Z( P1 I: A3 \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F' i# a! z% o" O+ i0 i: y# p" s( c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u% I$ q' i2 Q所 內 。
4 b1 x% O8 L) m Q5 s' U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P/ B8 \: A0 O(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Z; U: W2 I0 S, d7 M9 c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H1 b* s4 x7 }0 b, W ~ R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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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 N! g9 Y- s- D }/ P) l" Z. Q/ c. G! M) m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w: z: x7 v f. J
, A4 \' s; V+ D+ F2 I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V! z+ |) \) r3 q' `1 G3 @* n5 Y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r6 t: b* G* I0 y8 r2 D6 S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I4 w" n5 y3 y3 }1 A- @日 再 提 訊 。
$ E* l6 ^6 ?# B2 k" ]& W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4 d# b z6 e+ Q3 m5 w) N( @9 F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7 ]6 _, a4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9 c( q1 L3 p7 n6 d. M5 K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 k% N3 u& B: ?! R, B, O+ J U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2 K# Z, K$ T; ]3 \0 x R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k. t. e; z1 {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C- O( E2 C+ ~) F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 Z" M; g/ W' v ~* [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U- A' j+ ^1 Y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3 a6 X3 I5 r& a1 X$ n5 R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7 O8 x: w. K/ X' [/ e; a手 調 查 。) d8 `6 h1 m+ T. e9 L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Y% X2 o$ M6 Q: n( Q# j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s7 |- t7 ^* D! x; l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S7 }3 Y. X+ l& [4 K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b0 o, S5 p3 u$ q, n7 g D1 M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N9 g1 Y- ]6 v* Y; @3 Q, b' x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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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0 Q; o8 q7 n# A- }" I: F
6 \4 @1 d; p" E/ I: @3 C' q' k# t3 _; _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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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B: y, S& o1 E
3 P) d9 @0 Z1 o; c N5 W
+ t: h$ c! t7 V. e# ^; m' U1 \; X+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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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D. x1 B7 A5 L/ ^+ z/ x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5 G$ w- y* u0 d% r9 ['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0 G6 c. a8 q3 i* Z3 ^# ~: R/ Y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9 c7 o! \' p9 o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C) U+ r- t6 y& e4 {3 U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_/ L7 _3 z8 x0 w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u$ J, c! [ R' k6 _" m! Z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6 V! E1 c/ _2 C" E7 a5 X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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