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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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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1 w( r! _" [-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j! u2 D* R  b; m3 h8 q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2 U6 e( e. s6 t( o- e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x9 K: t1 V: |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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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K2 E" D7 P+ {( [3 N7 F, R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p+ h9 o6 `, ]4 E2 K"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N$ D" J9 S( _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F% k4 X; u' {1 N5 |4 P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R; N# c/ w) }% `  {% [9 @3 g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k1 b7 n; @% k2 V4 j7 b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F& \! b- {& D: Y1 s& r8 p' K3 f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Q2 d1 g$ P7 F3 W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2 f8 l' U1 W/ d- f7 D
 詠 詩* h) U' [* g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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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E3 ?  p; ~$ ~" t* i( m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E8 z' ~' @( K/ K5 X0 c/ E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1 b, P: D% R$ m4 v' T) q5 S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E1 e* N  E1 a
 所 內 。
 ; s0 D9 y" w% M: o  b6 k% r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5 t- b  ^, R/ U& o3 Z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X- _3 O2 Q0 L$ v8 h% k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v% e! R) F9 Q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H1 {9 `- l! Y- H7 p1 |"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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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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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i5 Q, F: y4 N0 g4 Q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b! k' |- r4 g# J' |9 `" k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0 m3 S3 X! }8 P日 再 提 訊 。
 e7 E# k1 X, z& ?) o# g: D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7 U$ [  Q8 m/ Z7 F) q. O% y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n2 o. W. e+ B1 G1 B1 L, r1 s, \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N- ?$ E! y7 A9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H* c) D7 _1 Y" d9 c* k! i' A) d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8 E/ B0 U3 R9 w5 C3 s'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5 r0 d( d& }4 U6 Z1 m7 R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6 c2 u3 k* @3 I3 P3 P% Y: f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b; o  @% f) U& U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f6 A; ~$ w3 R8 G5 t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1 N- z* {9 D$ ^. g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5 g4 p% O: p- B' f* y0 b手 調 查 。- j( m. H, |% ^, j- m2 z" l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_5 Z( [1 S! @$ @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9 S$ x& Q- V/ o1 T9 _" z3 }2 i; S" K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Y+ _( d( {( X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M5 U  _6 }: [1 U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e4 e( c  ]: c'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5 N% Z. h: `' l5 Y% {  ~4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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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5 |8 n7 ~7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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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I0 u5 T6 Y3 ]1 l/ Y%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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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w* a' S0 E2 t/ `5 O2 p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q# E' q0 v- _0 L* M-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i9 X$ U5 N6 F/ L1 L/ v+ G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 y' d/ t" \2 C! s3 _# u3 w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2 t6 ]1 X- C% T) O. g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w' K/ @8 N4 s, t$ N4 M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X! H7 X6 }. M. x) O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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