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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3-9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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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童 院 師 打 院 童 罰 款
2007-03-09 ' ^# {- W3 [# x6 d
【 本 報 訊 】 在 沙 田 男 童 院 任 11 年 的 男 師 , 去 年 9 月 13 日 因 不 滿 一 名 14 歲 院 童 不 按 指 示 排 隊 及 用 腳 撩 同 學 , 向 男 童 拳 打 心 口 及 腳 踢 小 腿 , 案 件 昨 日 在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裁 決 , 裁 判 官 相 信 被 告 屬 有 敵 意 毆 打 院 童 , 裁 定 兩 項 普 通 襲 擊 罪 成 , 判 罰 款 4,000 元 。
" E0 G. ?0 t- l被 告 廖 文 基 , 44 歲 , 男 童 院 師 , 月 薪 29,000 元 。 律 師 求 情 表 示 , 被 告 被 定 罪 後 , 相 信 再 難 執 職 , 並 失 去 長 俸 , 盼 法 庭 輕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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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S$ h3 _& j教師涉男童院內毆學生 2007年3月2日 3 y6 h4 c4 e( y4 m6 h
【明報專訊】教師涉嫌去年在男童院任教期間,因不滿一名14歲男學生排隊不妥當,及騷擾其他同學,而向該名學生揮拳及踢大腿,使他失去平衡,撞向牆壁。後來因事主向院內社工告發,事件被揭發。男教師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1 `! R6 @, j* n疑不滿學生排錯隊
, L$ d. \ o: N( f& s; _被派到沙田男童院任教的廖文基(44歲),是事主的數學科老師。事主昨供稱,去年9月13日,他與同學上畢被告的課堂後,隨即排隊往禮堂。由於當時大批學生未有往正確的方向排隊,被告突從後向事主的左上臂揮拳,事主立即用書包擋架。4 M9 f1 K/ G* {" F# ]
後來事主又用腳「撩」同學腳底,被告見狀遂責罵被告,並大力用左腳踢向事主右小腿內側,以阻止事主,但此舉卻使事主失去平衡撞向石屎牆壁。未幾,被告執起事主衣領,問事主是否「很好打?」,雙方其後更用粗言穢語互罵。
0 h/ L; e! s! G# }事後事主向駐男童院社工周信誼揭發事件,周向院長告發,院方遂報警。
& M5 W- C* h1 p2 Y* \事主的同學作供時表示,雖然當時有很多學生「排錯隊」,但不認為被告特別針對事主才打他。但他補充,「廖sir」(廖文基)當時「唔聲唔聲」,突然向被告揮拳,他也被嚇到「呆了」。6 p& @, R6 |9 u7 K8 I; l& U
而周信誼作供時則表示,院內不容許教師向學生使用體罰,並強調他與被告沒有任何私人因怨。案件今日續審。3 c5 q3 w# Q( p1 Z$ f.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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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T# Y* P# y$ e9 @ {9 ne....入左男童院都唔聽教
, J: J/ d: P$ O6 \7 r做老師既...真係冇佢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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