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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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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Q7 T6 ?3 `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t0 ~3 t9 T1 \) o/ d-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7 r r) T; Y* }2 N* N. m3 e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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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0 q- y9 t' A Z- r- b k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7 ^+ O8 e& [8 P7 r0 \1 \, y z; R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n0 V7 _8 @) [/ J' u9 C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p! c# L5 B6 j2 [/ X. L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v1 d$ w- e6 t. o2 v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V: p1 G9 R% y, g4 T- b. B% i( r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N& k- k3 l+ O* J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 e. o; k1 V' Z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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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P5 C! q$ O- x0 D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0 O0 n7 S, q" D5 p( x% x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B+ R( T4 Q3 ^7 P4 b+ r* w5 z9 J)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U2 F% r% V9 p. C G
所 內 。6 s N* q; K) L0 N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q* u- D8 U/ ~$ Q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5 ^% i4 `/ r) U4 o,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n! |$ h( D% [. x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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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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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i1 p! G; s/ |( |+ \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 W# P7 X1 Q7 E2 b' N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6 z9 H; @* Q) N1 M, b
日 再 提 訊 。 T. `1 A- T) P1 E& K* Y5 g! p; H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4 x9 ]! c' H- `; Y r* e( N l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A( k/ G% P+ h3 c/ f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5 M8 Y9 s1 }4 r1 o& H- @1 P/ ?& B+ K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 O2 c1 Q% H( x2 U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Z+ }0 n8 d. C7 ?& y8 \' M*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 r, P% w; p: o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9 s; A8 X# K; s2 Q! f) O2 z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D4 J3 m% S) T5 m- d8 I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7 U4 i' G: P G9 w- o- T+ m% w5 O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Y; g1 e! p7 {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p$ D) m# i; P& Y8 W/ d手 調 查 。9 b0 s8 C) N$ N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1 x$ F9 D0 c4 r3 |7 i5 Q( H9 k Y0 H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O; v! M# ~+ S5 J, B7 {1 V, y, B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 A5 a# |) e8 s5 |, Z) }5 [( j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h" F2 ~: n0 l8 @" }3 q5 u: ?! [: H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6 j% ^% z% H" k. v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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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W1 | }+ Q( m$ L& n6 m- Y4 r6 N; Y6 T: U. j8 Q! }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9 I$ r4 l5 j7 c% U' K5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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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6 y2 D. a1 c& Y$ u8 J6 V' [1 f9 V* a/ _$ e, V j3 T0 p/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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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s" B* o$ U, ]! H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r% n' W5 i3 m; x" U) {9 C* X" N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U3 g ?$ U! ]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n0 r( G9 {0 @, ?- ~( O( s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_: g' [5 g# Q+ a. n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0 I$ g" B d$ o$ y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2 x" f% z% `2 E0 I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Y% X7 B* I! q; x9 U; \( t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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