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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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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E( B1 F* O" g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y8 w3 r6 I6 c  F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1 T4 O$ ^  d6 I% T: P* b) T
$ t; }6 n2 A- V, Q2 P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2 X* O6 ^  {1 b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r; h0 M5 x. V9 q3 ]/ |5 R8 n9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5 B8 ?$ L' B7 F4 w2 q; h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y. W1 j# Q: W# l. a# D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v' g8 `' H  Y# i! S

; h& J% p- D2 ^* Z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e2 `$ E6 R; I. f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1 c- v& j) B) @9 z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u! B3 N( w) Z  k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 S: i. H% k( k$ }- }6 _1 a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b3 V8 q. K$ I' i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8 b& m# u6 L% V' w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8 o/ p8 o. C" z$ z* H% c& r係呀!!!
3 s% H, B, i4 o5 b8 ~( `多謝你記得在下!!!
' o& @6 a) v$ w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R/ i, R4 P' O8 H" A4 s4 {. \% Q' K$ ]# G5 y' q$ V( J! L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H3 d/ D! ^$ J- {, u
$ e8 M9 {' ~+ t3 d3 U/ M1 n: Y3 A; K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X" M/ e1 r/ B4 ^! M. W- z'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5 v3 x+ E8 \5 g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h( {: D/ g" c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2 x. W- i2 |9 l( z) j. d9 n1 J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m8 k$ s- s1 X2 {) @# _# p2 C2 ]
6 z* b" i! I( A
: I  c& F- u. v- C3 ]  S0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d& L* \; P/ @9 x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4 b8 r, U" ?% O: l7 d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1 R: z% u6 S&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r: F" ~& j+ ?2 M  H1 W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3 I$ E2 i& r  }1 [. o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3 e4 a1 A" w: k0 U% ~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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