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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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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W/ F9 O( l) |. h- r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9 T; A6 }; \; ]% w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7 {9 ?' H. J7 ?" } ?9 ~/ `0 z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O. m/ n/ k; k
% w8 z/ P0 \' \0 o. P
( u/ @7 w+ T- w& q: G9 F0 J |3 C: \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U& E A7 @ h1 C0 _1 @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N" T2 H1 M" _& [3 T/ a" t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3 }8 ^2 [5 _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H6 S9 f) W1 w& s+ \8 u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e+ f4 e: V; I: |9 o/ p4 b4 J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 W0 ?: S, D; f. x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5 n, s! O. e+ j3 u/ `. L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4 M+ ~: ^; \; e
詠 詩
: Z- T, ]1 F9 ~% \* n
3 ]$ Q# X* }: L, Z1 r) L7 S
" {. c4 _: j# \! `3 D/ L+ A' i9 ~9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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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p# r/ A9 G: |5 \9 `8 Z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8 o2 W) ?2 a6 L' C/ {, T+ v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1 K9 L4 y. z4 \& c% l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3 `* \5 w% p1 }1 W* c所 內 。
( J) C7 \. [5 Z: U" ^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6 ?" b% h' }2 u2 G4 @( F" T' O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g4 F# Z9 h4 k# l/ ^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o% F$ s) I% v/ z9 x0 P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j( c0 ]8 Q$ d/ T-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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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6 V% }4 i# J; H6 p* l: Q
5 k1 r3 g. X5 X" _; |6 i& G/ Q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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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J9 ?8 U: K$ Q* j1 q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T: o0 s z5 H) S0 R+ @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P& O) a, K! C, ?, k5 a- t7 ^9 F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9 q! n6 @4 U! n( P, m日 再 提 訊 。
# v0 _. f2 E! v2 r7 B+ A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3 [# p% q; v. ~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4 {) K r# q* I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o+ @4 E2 ~$ q. N8 q+ P( L& x' g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7 @7 _% f5 ~' ~* I' ?( Y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D4 i4 G7 j& T5 h& `2 Q9 o7 v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1 C% ~, _& U' x% A9 Q( u6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C9 p' Q m! m0 t8 f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b+ R- b0 O& Q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h$ H! l9 n9 W H; O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H8 _2 S3 N+ L" v+ q. l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3 e5 o9 f; ~) \- C+ O* O手 調 查 。
0 d9 X9 J! g: k K6 s% m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3 a7 }, r/ _* x; t; K! b' Q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v3 D" V5 }/ D* _9 M0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3 j ?$ `7 S& S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l% ?' W3 X; N d" P8 C+ ?0 _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2 W5 T5 S5 I, I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j6 u+ O9 G2 r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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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4 B8 k5 Z' b& `0 U0 ?* `7 V3 c" f$ t% S; g: U6 ^
, D+ S: f! P! u4 ^$ S! V: y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 M t7 y9 I8 }, e, f5 r5 m; D
: N4 ?8 H( [7 x3 x! F- b* }% v
- H k7 E% B6 h, t6 k5 m) q9 C( N) a# j9 H/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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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Y4 B, N' i9 ?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Z: e( N# I+ m5 {4 n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L- m' \7 H0 c, u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J0 r& W6 S9 @/ T* s. X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O' ~* k0 z6 Y$ g% b: m" ?# Q; C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V; \3 l2 b4 c! d: ~: Q! p% A6 N1 }& m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a0 s* ?+ s' t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i* N3 R# U* Y" \3 W; {' k( }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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