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轉運騙財色罪名不成立 設計師反對刪手機內事主裸照
24歲愛玩占卜的女子,聲因相信「性交轉運」,為改善與年長12年男友的關係,多次與自稱懂風水的室內設計師性交並交上「誠意金」、陰毛及裸照。設計師被控虛假藉口非法性交及非禮5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今頒下39頁的判詞,裁定女事主的證供不可信,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被告得知裁決結果後表現鬆一口氣,休庭時眼泛淚光並即與律師握手。
控方及後申請將被告兩部手機中的涉案照片及訊息刪除,惟辯方反對。法官認為有關相片及訊息屬犯罪證據,坦言「其實我唔下令充公電話應該要慶幸」,最終下令要刪除相片及訊息,但同意要在被告及其律師見證下進行。據知有關相片共有180張,當中涉及X的裸照。法官於裁決中指,事主X的證供「存有紕漏、不解和不實之處甚多」,認為X已年逾20兼有社會經驗,在庭上亦表現正常,貌非Yu蠢,為了改善與男友關係,及怕自己與男友相剋而性交轉運的說法令人難以信服。法官又指兩人其中一次性交在12月26日「Boxing Day」進行,認為X明知「Boxing Day」有「扑嘢」的含意,顯出雙方都有尋歡之意,指X與被告性交卻不涉男歡女愛,令人難以信服。法官又提到X傳送給被告的相片,認為不少相片內容猥褻,難以與「法事」扯上關連。至於有一張X穿著衣服伸脷的相片,法官認為看來只覺趣怪,似男女朋友調笑之作。法官最後指控方僅能證明確有「借法」一事發生,但未能證明「借法」是促致X和被告性交的原因,又認為兩人均迷信鬼神之說。被告羅偉略(43歲)一方的說法,是事主X向他透露懷疑男友有外遇,被告遂提議:「既然係咁,你都做番啲對唔住你男朋友嘅事當扯平啦!」X因此答應與被告首次開房,事主未幾多次提出兩人再往開房,並指兩人每次開房都與做法事無關。被告並於自辯時指,是事主主動每天傳送自己的裸照、穿內衣的性感照,甚至性器官大特寫的相片給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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