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漢姦16歲剛生產少婦,Thomp 有乜感受?
變態佬
【filter-170東網專訊】16歲新婚並剛生產完的少婦,透過網上群組找兼職期間認識一名男子,對方以介紹工作為名,開始跟她短訊溝通,約一個月後二人初次見面,她陪男方去打麻雀,翌日第二次見面,她被帶到對方家中,雖正值月事仍被強姦。涉案41歲無業男子被控強姦罪,案件今日(14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洪岩松,被控於去年5月19日於砵蘭街一單位內強姦X。控方開案詞指,事發時X年僅16歲,事發4個月前才結婚,3個月前產子。
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庭上先播放她跟警方的會面錄影,錄影中X表示她於去年4月左右在Facebook群組「炒散易」找兼職,被告因此與她聯絡,雙方以WhatsApp溝通,但被告只問她「你靚唔靚㗎」,又不時約她見面,但她都沒正面回應。
同年5月18日被告叫X去打麻雀,她曾推搪,但後來應約,當晚她到太子一間聯誼會,看着被告打牌到凌晨便返家。被告隨後又約她見面,她赴約到被告砵蘭街的寓所,被告藉詞介紹電腦相關工作,叫她入房用電腦示範給他看。期間被告突然攬着她,叫她做其女友,並將她推到床上,脫去她的衫褲。
X推說正值月事,又不斷掙扎抗拒,但都遭被告壓在床上硬來,她因為生產完不久感劇痛大叫,想推開被告但不成功。事後二人離開單位,被告要拖她手,她借故鬆開。當晚她與友人唱K至清晨回家,晚上被丈夫抱着時她「打冷震」,丈夫追問下她和盤托出,丈夫即時帶她報警。
X向女警形容事後很不開心,「我唔想我老公掂我,一掂我就諗起個男人,我覺得好核突」。她強調跟被告「朋友都唔係」,亦不知道他的名字。
控方開案詞提到,警方接報後曾用X的電話約被告見面但不得要領,而即使他所住的砵蘭街劏房租約未完,在事發後3天他便以妹妹名義另租青山道一單位,警方要在案發後一星期,在其青山道寓所外將他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