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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荒謬判刑︰蝗蟲始祖拖君龍縱火殺人案,元老點評?

燒死兩人竟可以當誤殺     



【本報訊】今次非首次有人到政府部門縱火或企圖縱火,其中18年前發生的入境處縱火案釀成2死44傷更轟動全城,案中主腦施君龍被判謀殺罪成,後改判誤殺,服刑5年便出獄,更於2011年獲批單程證來港。
2000年8月,24歲的施君龍與一批爭取居港權的內地人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1301室示威,當時施曾對入境處職員指「出年今日係你哋死忌」,並揚言要將入境處職員「變燒豬」,其間有人淋天拿水及點火,由於起火地點接近房門,加上房間狹小,40多人擠在房內無法逃生,42歲高級入境主任梁錦光及26歲示威者林小星被燒死。
■一批爭取居港權內地人2000年於入境事務大樓縱火釀成兩死,現場留有熏黑痕迹。
2011年獲批單程證警方拘捕施及另外6人,施被控以兩項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另外6名被告則因誤殺及縱火罪成,被判監12至13年。7人其後上訴,施被改判誤殺罪,獲減刑至8年,於2005年底出獄,被遣返內地後,2011年獲批單程證來港,在本港開設投資公司及擔任家庭團聚互助會新界分會董事,被揭發生活富貴。2014年,司法界大遊行促中央撤回白皮書,施到場辱罵在場法律人士為「走狗、漢奸」。對於縱火案主謀成本港永久居民,梁錦光兒子曾向傳媒發電郵,批評此舉會增加社會危險及不安,促政府檢視單程證審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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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都可以批單程證來港 = 多謝阿爺厚禮
香港 = 專收支那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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