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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日記的壞處 ... 在此勸下b佬唔好寫日記

有一名已婚的美語女教師,結婚後5年內劈腿4男,原本被蒙在鼓裡的先生,因為翻閱太太的日記發現太太偷情,先生氣的告上法庭,然而檢方認為,日記屬於法律所保障的隱私先生非法取得,因此將太太依妨害婚姻和家庭罪嫌,以簡易判決處刑,而4名婦人劈腿男子因為證據不足,檢方不起訴。

一家四口出遊的全家福照片看似和樂,卻因為擔任美語補習班教師的太太紅杏出牆,一女劈4男,對象從20歲的大學生到50歲的歐吉桑,老少通吃,這讓做先生的戴了綠帽子。先生手機:「嘟,轉接到語音信箱,嘟聲後請留言。」

事情之所以會東窗事發,原來太太將所有出軌的風流史,全都一五一十的寫在日記本裡,一共8大本,被先生給翻到了。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培根:「吳女士自91年開始,就跟4個男生有所交往,交往過程的情節,都寫在日記上面。」

被蒙在鼓裡的先生,因為翻閱太太的日記,讓太太劈腿事件曝光,氣的告上法庭。洪培根:「日記是不是完全屬實,或是她自己有些編撰的過程,我想檢察官還是要去了解,了解結果認為說,除了吳女士的自白之外,其他的3位男士也都否認。」

檢方認為,吳姓太太的日記屬於法律所保障的隱私,即使裡面提到偷情的情節,但絕對不能拿來論定偷情事實,因此將她依妨害婚姻和家庭罪嫌,以簡易判決處刑,至於4名吳姓太太劈腿的關係男子,不是否認通姦就是強調不知道吳女已婚的身分,在沒有直接證據的強況下,檢方決定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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