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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融既行動, 好明顯違反私隱條例

Quote from hkgolden => Crimea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email protected]
《明報》報料電郵:[email protected]
《星島日報》港聞版報料電郵:[email protected]
《蘋果日報》報料網站:http://i-reporter.apple.nextmedia.com
《東方日報》報料網站:http://ireport1.filter-170/p/b5/web/SubmitPage.jsp

懷疑「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非法收集未成年人士個人資料


敬啟者:

  本人從2014年9月8日之香港電台即時新聞報道(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news.htm?expressnews&;20140908&55&1035715)
及星島日報之網上新聞報道(https://hk.news.yahoo.com/大聯盟設-舉報-熱線防學生罷課-083300306.html)中得悉「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設立熱線電話,
讓市民提供個別學生策動和招攬人士罷課或佔中的資料」,其組織發言人周融更表示「會考慮公開相關學校的名字,目的是為保護未成年人士」。
本人懷疑「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此舉涉嫌違反香港法例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故特此致函要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立即展開調查,以保障香港市民之私隱。

  根據上述報道,周融表示「熱線供市民匯報個別學生策動和招攬罷課,或『佔中』後公布有關學校的名稱」。本人特就此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查詢,
現行本港法例是否容許「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以報道中所述方式收集及處理市民之個人資料?例如,「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可否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
收集所謂「舉報人」提供之第三者個人資料?「舉報人」又需否為此負上刑事或民事責任?倘若此指控屬實,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將採取甚麼行動,
以確保市民(尤其是未成年之中、小學生)之個人資料不會被不法分子濫用?

  鑑於此事件或涉及大批未成年人士之私隱外洩,實屬事態嚴重,本人謹要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立即嚴正處理此事,並於兩個工作天內向公眾作出回應。

  此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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