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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自殺手冊The Complete Manual of Suicide(節錄)(18禁)(不喜勿入)

這本書的內容看久了會極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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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文字中還有類似催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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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H, V: |" y9 F) M& b. d再此節錄其中比較正常的一段......! K3 j8 {; ]5 \, `+ _&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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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如果看了不舒服的話就別往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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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 l$ u1 k$ \# C/ l; T, R(1) Taking Medicines 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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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 ----- & l: B. v; ]3 f. F. R
麻煩 ▼▼▼▼▼
. ^- [( a+ G8 P4 q- t! G1 ?9 ^死狀 ▼▽▽▽▽
+ ^& K+ ]+ P/ x4 V$ p# }" M0 V牽連 ▼▽▽▽▽
2 L8 Q$ |( i9 N1 p衝擊 ▼▽▽▽▽ / d# h- o! X& S3 R/ p) `
致死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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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T8 P: D% _" j$ |1 H如果能成功的話,吃藥是最佳的自殺手段。不過自殺未遂的情況很多,及準備時間過度費時是一大問題,痛苦的程度因藥物不同而異。
  G9 p# I! x- Z0 G8 f6 b  b; f1 @桌上散放著紅、黃、藍等各種顏色漂亮的膠囊和藥片,或是一小堆雪白的粉末。當把這些吞服下去的時候會慢慢地睡著了,而且再也不會醒過來。這是在平靜睡眠延長線上的死亡,也是最理想的自殺手段,而且是只有透過藥物才有可能實現的手段。 2 q+ Z8 C/ K; L3 g4 X7 J. m. }
某種藥物會控制頭腦。腦部是擔負人體之自我組織性的系統控制裝置。不論是呼吸功能或心臟跳動等,凡是維持系統用的功能全部都是由大腦控制的。在此要說明的是,透過藥物使這一控制裝置逐漸失去協調,而用來破壞整個「自我」體系的技術。這也可以說是一種自己動手進行的腦葉切除手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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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致命的藥不算是藥
9 T+ A- V3 a( l2 F; o5 O* R不論什麼藥物,基本上都有「會產生作用的量」和「中毒量」及「致死量」。也有專家說,「不會致死的藥不算是藥。」不管什麼藥都有致死的可能。只不過是作用量和致死量之間的差距較大,要達到致死量就必須吞服相當大的量,比較難掌握罷了。現在的藥物,這種差距都放寬了,換句話說是安全藥物。這裡要介紹的,是差距較小的。
1 s( N' W7 v* F* r! X# ?+ Z不過,此問題就在於「致死量」。本書所述藥物服用量的標準,是各種文獻所載不同藥物的致死量,但也因文獻而各有不同,幅度相差也很大。同時,致死量又因個人的體質以及是否經常服藥而大有差異,因此,也有雖大大超量服用卻被救活,而服用少量的卻死亡的例子。
3 z% U/ M. J) j本來應決定生與死界限的「致死量」,卻有因劑量不同、幅度參差、因人而異而未能致死的情況。於是有的研究工作者就說,真的想死的話就服用致死量的三倍吧。這樣一來,致死量已經不是表示「致死的量」了。本書暫且將最少量與最大量之間作為「致死服用量」(未特別註明的均為成人服用量),這也只是大體的標準。這種致死量的含糊不清不但表明了生與死的模糊界限,也是使藥物自殺產生困難的最大原因。 * h- t& ]) \9 \  o7 t% k2 W
不過,這裡還要再囉嗦幾句。僅僅把手腕割開一道口子是絕不會死去的,但這裡所舉出的藥物,服用了就真的會死去。如果只是想體驗一下自殺的滋味(這也並不是壞事),還是在手腕上割開一道口子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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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k! t- \$ v; a$ U- d[注意] 加強消化器官的吸收以避免反胃
+ L0 l; g- M& P) _9 A最應該避免的是將服下的藥物吐出來。服用藥物而死,換句話說就是急性藥物中毒。只要設想一下喝酒的情景就行了。當然,酒精也不是不能致死。常常就有大學生因酒精中毒而死亡。可是,一般情況是當身體無法再承受時就會吐出來。這只是將酒精換成藥物而已。由於大幅地超量服用,嘔吐出來也是很自然的事。所以,掌握適量是非常困難的。
. P) |/ c  Z) ?) q" h! w8 m$ L阻止嘔吐當然也有方法,只是加強消化器官的吸收,就像對症療法那樣。對因生理的拒絕反應而嘔吐出來的,則無方法對應。總之,只有朝「致死量」努力服用,哪怕只是再多吃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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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G' x& A8 |" t9 X服用是不會死的 " L( @: R! Y, R  g! B4 o- U8 F& R
其他應注意的,就是瞭解「致死量」之後再服用藥物。可以致死的藥物有很。譬如,當今成為話題的安眠藥--。睡意來得快,服用後會喪失記憶力,所以看起來非常危險,但卻是很安全的藥。一位喝酒同時吞服了八十片的二十七歲女性,睡著後又像夢遊症患者似的爬了起來,向雙親說了句「到羅森去」就倒了下去。被送到醫院的第二天恢復知覺,經檢查的結果一切正常。僅僅看上去危險是不會死人的。
6 ^! K$ U! ]0 o' q8 e$ l8 I本書對不明瞭致死量的藥物一律不加以介紹。沒有計劃的行動,不但會失敗而且還要嘗到不必要的痛苦。一位吞服氰酸鉀的家庭主婦,整個晚上都抓撓胸,被發現時胸部一片血肉模糊。
: o+ _  m' D- l( N順便提一下,有關藥物自殺的傳聞,有很多都是虛假不實的。常有人說,會對內臟或腦子留下終生不治的嚴重後遺症,但僅從本書所舉對神經系統產生作用的藥物來看,有的醫生說幾乎都是沒有這種副作用的。 2 D! `3 O/ Z1 m& ]& K
也有「反自殺論者」宣揚說,健康保險不承擔自殺的治療費,所以要花費鉅大的金錢,但這也是不真實的。一位二十六歲的女子吞服了雖然我們不知道成分的劑量,但在「醫院裡也認為藥性最強的藥」的鎮靜劑二○片片劑和二十包粉末,而被送進醫院整整昏迷了兩天,但她卻使用保險卡支付了醫療費。所以,不被謊言所欺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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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w( \3 l; J- |3 c[準備] 靜脈注射 0 U. ?/ D1 x! A- E) u1 [
首先,防止嘔吐有各式各樣的對策。最簡便的方法是,將藥物放在鋁類的東西上用火烘烤使其融化,或用熱水溶解變成水溶液,然後用針筒向靜脈注射。這樣的話,當然不會嘔吐,而比腸胃吸收的作用更大,需要量也少得多。如果針筒內混入空氣,腦血管會發生空氣栓塞而死亡。還有因血管內混入血液以外的異物,引起休克而死亡的。由於異物的混入,血管會有相當程度的疼痛。多次注射的情況,疼痛得很厲害,可對手臂進行冷敷,總之,需要想些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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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U1 q! g6 u5 h$ ^; X/ t, K注意最後的晚餐 " U  ^4 n& E7 d
不想注射而想服用藥物去死的人,就有必要事先調整一下胃的狀態了。為了更快地吸收藥物,有效地引起急性中毒,胃裏就不應留有食物。但如果過於空腹,會產生反應過敏而嘔吐,掌握它的分寸是很難的。 . ^# U2 @/ a1 I7 @) V! k7 L
在決定自殺前的一小時左右應該喝杯紅茶吃一片吐司,服用一點防醉藥亦可。片劑應事前碾碎,放入粉碎機使其成粉末。膠囊則應去掉,留下粉末,或者放入熱水裡使其溶成液狀。 1 i- z6 `2 l. _# W3 o
然後將藥物混在布丁或酸奶裡,加些蜂蜜,迅速吞服。但也有專家說,將藥物混在布丁或酸奶裡並不會加快吸收。或許將它認作是幫助吞服的一種方法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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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9 K$ i& n. i$ X; i同時喝點酒
* w) p2 \0 {4 Q3 ~) l, z同時喝點酒是必要的條件。據說,酒對中樞神經產生作用的藥物具有相輔相乘的效果,對任何藥物都可加速溶解速度,併用時的效果可提高百分之五十。飲料除了酒之外,最好再多準備一點。 , H; Y* G) X/ _, _  m8 Z* P% ]
再者就是一定要選擇別人找不到的地方,至少要保證八小時之內能單獨停留的地方,例如旅館就是最合適的。如果在數小時以內被人發現,就成為自殺未,要嘗到反覆灌腸的痛苦。一位二十五歲的女子因企圖自殺而被灌腸,她說「早知那麼痛苦的話就不自殺了。」(不過她還說了一句「或許會再自殺一。」)
人如果不作出犧牲,就什麼也得不到,為了得到某些東西就必須付出同等的代價,那就是煉金術的等價交換原則。
thanks for sharing, any more.....
                 
寫e本書o既人好明顯係一個唔負責任o既人
- C% v9 B; r) }1.佢寫得書,就即係未死la,未成功地死,又有d乜野資格去出書教人自殺呢?
' E! S; o) E, L, I9 s2.如果話佢曾經自殺過有經驗,咁點解e家仲未死得去,咁係唔係即係經驗不足或者失敗呢?7 \2 @4 x9 P; S  a3 n
3.利用e種手法去出書搵錢,佢真係一個x弟=.=
呢本書係香港好似已經禁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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