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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的"凶兆"?



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必須點出其實神同時具有無限高靈力、魂、體三個次元的靈格,而天使與魔鬼只擁有有高靈力及魂並沒有體﹐而出奇地.....人是擁有靈、魂、體三個次元的靈格﹐只不過人的靈力是很低的.........而神因為依照混沌因果律(The Low of Causality in The Chaos)來創世,所以祂並不能介入此律之中,否則此律的結構將崩潰,因此神才會一直以代行者來控制或實行神蹟(例如摩西等等大先知),這樣就可以避免律的無效化而產生物質界崩壞﹐換句話說﹐只要神一出手﹐宇宙和世界就要毀滅﹐一切化為烏有。

這個的兩個的道理在之前"撒旦全接觸"曾經提過.......而一切也從這個定律引伸出來。


不可能的"凶兆"?


由以上的文字可推斷出﹐好像在電影"凶兆"中所提到的魔鬼之子轉身為人根本是不合邏輯的﹐魔鬼只可以附身在人身上才合理﹐因為如果魔鬼可以轉身為人(意思是偷了或者製造一副人類的軀殼而給自己)﹐那與神有何分別﹖而且一個擁有極其高靈力﹐魂﹐肉身的"神"一出現在這世界中﹐一切定律都會崩潰......後果可能整個的空間因此而消失。

但你可能為什麼問那與魔鬼附身在人身上會沒事呢﹖

這因為魔鬼附上肉身是一件極其難的事﹗本身低靈能力的惡魔最容易找到適合的能附上肉身﹐這與神定下的宇宙平衡有關(當靈能力愈低﹐愈容易依附上在一個肉體之上﹐因為肉體不能承受巨大的靈能力溫存之其內﹐如果強行依附會令肉體自行分解﹐也是"人間蒸發"的另一個解釋)﹐因此靈能力愈高者﹐愈困難找到一個能夠承受高靈力壓的肉身(如果以路西法來計﹐等幾千億萬年才有一個的肉身適合他﹐由此可知﹐我們的神是多麼萬中無一)

不過.......低靈能力的惡魔卻不會附身﹐原因就是正因為他們的靈能力低﹐這要點出附身基本條件﹐1是要本身靈能力能夠壓抑其肉體之內本身的靈力(即指人類的靈魂的力量或者是我們所說的時運之高低)﹐這個對大部份的惡魔是絕對的沒有難度﹐但是要捨棄一部份的靈力來壓抑其肉體之內本身的靈力之後還要有多餘的來製造些什麼超自然現象之類的事情﹐這個真的對低靈能力的惡魔來說是不可能。所以與其上身之後與常人能力一樣﹐倒不如留多一些力水.......

因此往往依附上人類身的是一些既上不到高層又看不起下層又略有名氣的魔鬼.......既想更上一層樓﹐但自己卻並不是很好打的那種﹐所以往往都會被本身能與聖神溝通或者借儀式而獲賜靈力短暫提昇的人(如驅魔人﹐某部份的神職人員等等)痛打回地獄去.......得到的更是被恥笑的下場

而神並不能以常理定律來定義﹐據我們人類推測只要同時具有無限高靈力、魂、體三個次元的靈格﹐這就是神﹗但無限高的靈力﹖除了路西法之外﹐其他的惡魔也妄想昇華成"神"的領域﹐就算是路西法﹐在依附在人身上後也不能有著無限高的靈力﹐所以基本上魔鬼附身並不會違反混沌因果律(The Low of Causality in The Chaos)這個定律......

但如果路西法或其子直接轉身為人﹐而產生極高靈力﹐魂﹐肉身的人﹐這個所謂的的人已經是非常非常接近或者可以到達"神"的領域﹐可能會抵觸混沌因果律(The Low of Causality in The Chaos)這個定律﹐所以魔鬼不到最後的時刻也不會冒這個險嘗試升格為神而毀滅人類(只因成功率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而且人類是魔鬼與神的談判籌碼﹐一旦人類界全消失﹐天界與地獄的大戰在所難免﹐而且沒有了人類宇宙這個的空間阻隔﹐神可直接出手﹐消滅魔鬼﹗所以人類世界對魔鬼來說可算是一個的防護網.......

集合以上種種的理由﹐電影"凶兆"的情節是不可能的﹗

[ Last edited by leaveman418 on 2006-6-5 at 03:42 AM ]
(((((集合以上種種的理由﹐電影"凶兆"的情節是不可能的)))))

so???

it's just a movie....
why are you taking it so serious?
混沌因果律

從來未聽過係咩.
Originally posted by slwong3 at 2006-6-5 08:04 AM:
(((((集合以上種種的理由﹐電影"凶兆"的情節是不可能的)))))

so???

it's just a movie....
why are you taking it so serious?
嘻嘻, 達文西密碼都有人當真啦
Originally posted by louiwong at 2006-6-5 08:56 AM:
混沌因果律

從來未聽過係咩.
sorry係The Law of Causality in The Chaos

Succession in Time (= “Law of Causality”): “All alterations take plac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law of the connection of cause and effect.”


因 果 律 ( Law of Causality ) : 有 果 必 有 其 因 。 大 自 然 的 存 在 及 其 設 計 與 組 織 , 不 能 自 我 出 現 , 必 有 其 因 。 這 是 因 果 律 的 要 求 。 神 為 萬 物 之 因 , 一 切 由 神 創 造 而 出 , 所 以 被 稱 為 第 一 因 ( First Cause ) , 因 為 在 神 之 上 再 無 他 因 。 有 人 問 誰 創 造 神 ? 這 等 於 問 , 誰 在 第 一 以 上 或 誰 較 最 高 的 更 高 , 是 不 理 智 的 問 題 。 若 「 第 一 因 」 之 前 有 另 個 因 , 則 他 便 不 是 「 第 一 因 」 了 。 神 是 自 有 永 有 , 無 始 無 終 的 存 在 。 「 無 始 」 所 以 「 無 因 」 。 有 始 的 才 有 「 因 」 。所 以 對 宇 宙 萬 物 時 下 科 學 家 都 認 為 一 切 由 大 爆 炸 ( Big Bang theory ) 開 始 ,亦 因 為 他 們 也 認 為 不 能 「 自 有 」 ,也 是 遵 守 著 這 條 Law of Causality in The Chaos ﹐ 所 以 他 們 必 需 定 下 先 有 「 大 爆 炸 」才 有 宇 宙。 而 神 論 者 認 為 造 物 主 是 大 爆 炸 的 因 。

[ Last edited by leaveman418 on 2006-6-5 at 11: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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