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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理性看香港司法獨立

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在一個學術講座上,批評香港法律界和法官對中央和特區關係缺乏認識,引來一些人士對她大張撻伐,指她干擾香港的司法獨立。這些平日道貌岸然、口口聲聲要捍衛言論自由的人,現今卻要限制梁愛詩的言論自由了,理由是她身份特殊,言論會造成社會影響。有人居然還稱梁愛詩可以「一言而為天下法」,充分顯示這些人的自相矛盾已經到了失智的地步:一個「一言而為天下法」的人,她的言論竟然可以被你們鬧到狗血淋頭,她的「言」還可以是「天下法」嗎?

部分香港人對內地人,曾經是志得意滿的,但是,近年來,這些優越感已經不得不淡薄起來。內地經濟發展迅猛,過去要靠香港周濟,現在反過來可以支援香港了,於是,這些人便失去了經濟的優越感。香港回歸中國,香港人已經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一個特別行政區的居民了;雖有「兩制」,但畢竟要在「一國」之下,這些人便認為身份上的優越感也已消失。最後,《基本法》設有釋法機制,一些案件香港法庭審不了,需要由全國人大釋法,儘管釋法程序十分嚴格明確,這些人仍然認為「司法獨立」受到威脅,因而產生失落和恐懼,害怕連這最後的優越感也蕩然無存。由於恐懼和害怕,神經便易過敏,只要一聽到「釋法」之類的字眼,便會立即跳起來大聲尖叫。

這些人,尤其是法律界的一些個人和團體,最近對梁愛詩言論的批評,便充分看到這種神經過敏反應。香港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稱:「任何干擾司法獨立或可能被視為干擾司法獨立的舉措,即使不違法,均須嚴加防範並慎重處理。」這句話就很不專業。法律界有句名言:「法不禁止,即為可行。」如果梁愛詩的言論不違法,何勞閣下「嚴加防範」?況且,「可能被視為」這五個字,範圍不免太大了吧。只要閣下或任何一人「視為」,即是「可能被視為」,於是,一旦「可能」被你視為干擾司法獨立,任何人的言論也就「均須嚴加防範並慎重處理」。這才是真正的「一言而為天下法」了。

這些人中的一位就是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他在公開發表的批判梁愛詩文章中,一如既往為梁振英加上一頂「filter_199地下黨員」的紅帽,但他從來就提不出有力的證據,這些不負責任的批評,何止是違背職業操守,簡直就是無法無天,視法律為無物。

司法獨立是香港重要的核心價值,但一些缺乏理性、不合邏輯、不負責任的言論,恐怕才是對香港核心價值的最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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