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吹水版2014to201907 » 劉鑾雄、羅傑承,大難臨頭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劉鑾雄、羅傑承,大難臨頭

本帖最後由 地溝男 於 2016-1-30 11:22 AM 編輯

猴年大難臨頭


【太陽報專訊】香港和澳門移交逃犯協議有新進展,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透露,雙方已達成基本移交逃犯的共識,新簽訂的協議將適用於所有案件,包括案件在之前所發生。在澳門巨貪案中,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用二千萬元賄賂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以換取樓盤「御海‧南灣」五幅土地獲批,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判囚五年三個月,澳門終審法院早前駁回劉鑾雄上訴,意味在移交逃犯協議簽訂後,該案相關被告或要到澳門服刑。
港澳現仍未簽訂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但澳門行政會已討論相關法案,並提交立法會排期審議。法案主要規範澳門與其他地區的司法協助內部程序,包括移交逃犯。黃少澤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港澳雙方就協議大方向已達成共識,現時需要處理有些程序,以確保香港可通過到,澳門也可通過到,但何時簽訂仍不知道。」
案件何時發生均適用
由於現時港澳沒有引渡協議,只要劉鑾雄及羅傑承不入境澳門,便不用服刑,事件引起社會關注。黃少澤說不評論個別案件,但他指出,新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對所有個案都生效,即是不論追溯期,總之簽訂後對所有個案都適用。記者問他:「即是假設今年簽訂,三年前發生的案件都適用?」他說:「可以。」
港澳於○五年簽訂移交被判刑人士的安排,就被判刑人士的定義,是指被扣押在移交一方司法管轄區內監獄、醫院或其他機構服刑的人士,換言之,兩地只能移交正被羈押或服刑的人士。截至去年底,共有五十名在囚人士由澳門返港服刑。

0130-00407-021b1.jpg

0130-00407-021b1.jpg (104.6 KB)
540 x 810 PIXEL下載

追殺陳志雲異曲同工
瘋狂滾女衰收尾
洗定蘿柚過澳門
2016黑仔王
榮華富貴兼滾女大半世
上半世中出靚女

下半世被人中出
香港同一個司法咁X黑暗o既地方簽移交逃犯協議? 真係沒有最差只有更差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吹水版2014to201907 » 劉鑾雄、羅傑承,大難臨頭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