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XX男 » 50歲男導遊保釋被拒,元老點評?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50歲男導遊保釋被拒,元老點評?

仲想保釋




男導遊被控3項傷人罪。資料圖片
更多

【星島日報報道】將軍澳「連儂隧道」本周一凌晨時份發生駭然斬人血案,中年男導遊疑因政見不合,涉嫌用雙刀襲擊當時正在連儂牆留言的市民,導致兩女一男受傷,其中《信報》副刊女記者身中多刀,情况一度危殆,至昨日有好轉,轉為嚴重,目前仍留醫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警方其後在羅湖拘捕男導遊,他現只被控3項傷人罪,今被押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柙看管,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50歲被告洪震,報稱任職導遊,他現被控3項傷人罪。控罪指,他於本年8月20日在新界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李玉鳳及梁鎮杰。
被告今無須答辯,控方透露兩名事主仍然留院,未能錄取正式口供,除受害人外,警方亦要與其他參與調查的證人錄取口供。另外,警方亦需檢取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進行被告認人手續。控方續稱,需時化驗疑為犯案所用的刀、在被告家中搜出的衣服,以進行DNA及指模鑑證。由於案情嚴重,或要面對長時間的刑責,及在更高級法院審理,反對其保釋申請。
據知,被告當時在連儂牆與事主傾談,突然被告情緒激動,向兩名女事主施襲,當男主事想拉走他們時同樣被襲,被告其後逃往頌明苑方向。有市民在被告所住的21樓後樓梯發現,疑為被告案發時所穿著的衣服。而現場閉路電視亦拍到被告跑回頌明苑方向,以及案發後半小時換衣服離開住所。
事主黃靜美智子仍留醫深切治療部,其背部有3厘米長刀傷,另一事主李玉鳳則左手肘有刀傷,左手及雙腳亦有傷。而當時打算營救兩名事主的梁鎮杰則頭部有刀傷,須縫7針。
辯方透露,被告自1985年來港,過去7年一直任導遊。他與妻子已離婚,現與八旬母親及10歲兒子同住。兄姐均在港居住任職,指被告「根喺香港」,沒有潛逃風險。被告願以5萬元保釋金,定期到警署報到,不離港及不踏足指控地點,換以保釋外出。辯方強調被告一直十分合作,當母親告知警察正通緝他時,自願返港助查,而今日亦為其母生辰,希望可與她一同慶生,及照顧母親。
最終被告保釋申請被拒,期間須還柙看管。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問及要否社署介入照顧被告母親,辯方卻表示不需要。

-jid8E1mVHkIioEw2g5jRvevF1z4HdWAP2xjgT9sY4E.jpg

-jid8E1mVHkIioEw2g5jRvevF1z4HdWAP2xjgT9sY4E.jpg (154.9 KB)
1200 x 675 PIXEL下載

又係大陸仔
去邊度都著同一件藍色T恤實認得出,戇鳩到呢      
藍屍忠粉
仲想同老母慶生,監獄慶生就有      
等班南亞佬招呼佢      
南亞佬同佢慶生
想同老母慶生又斬9人 人地無老母得你有呀 吊你老母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XX男 » 50歲男導遊保釋被拒,元老點評?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